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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明细

主控部门

被考核部门

附件一:

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各部门

附件二:

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部内科室、车间

附件三:

现场5S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四: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附件五:

经济管理评价考核细则(参照实施)

附件六:

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技质部、生产部

附件七:

设备能源计量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八:

治安消防考核细则

附件九:

营销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十:

企业管理、工资及行政后勤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十一:

工序间废品买断考核细则(参照实施)

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1.质量体系考核

1.1质量体系审核

对质量体系内部审核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而不及时反馈或整改无效,每项对主管部门罚款50-100元;

对直接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

外部认证或监督审核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严重的不合格项,否则根据情况进行考核。

一般不符合项按以下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项对主管部门罚款50-100元;

对直接责任部门罚款100-200元。

指标

2

1.2过程审核

对内部过程审核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而不及时反馈或整改无效,对直接责任部门罚款20-50元;

外部审核(顾客审核)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按以下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项(仅指某类不合格项,如浇铸序产品标识不清与制芯序产品标识不清,只算1项不合格项)对直接责任部门罚款按以下指标进行考核.每超1项对直接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

3

1.3产品审核

对产品审核中得分低于90分,对直接责任部门罚款20-50元;

对技术质保部罚款20-50元。

1.4日常监督检查

按《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对此细则中未规定的不合格项,视情况扣罚责任部门50-200元

1.5纠正预防措施

各项不合格,都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不采取措施、不按时反馈纠正措施、不按纠正措施计划工作或无故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部门罚款100-500元。

1.6质量体系审核、过程审核、产品审核过程,对存在问题整改较好部门,嘉奖100-500元。

1.7对重复发生的不合格,视情节轻重加大考核力度。

2.质量改进项目考核

2.1按时完成质量改进项目,经质保验证,连续稳定2个月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依据节约的价值,每项嘉奖200-5000元。

2.2质量攻关改进项目按照进度要求,因人为因素造成拖延,每一个月,由技术质保分管领导酌情扣项目负责部门50-200元/项;

扣项目责任人50-100元/项;

每项扣配合部门50-100元/项。

(不累计扣款)

3.单品铸件考核

我公司将所有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的,且月产量超过500件的单品铸件均纳入考核。

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考核额度=铸件产量×

成本价×

(废品率指标-实际废品率)×

5%

(铸件废品指标:

见年度废品指标预算。

4.对生产车间的考核

4.1我公司将所有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的,且月产量超过500件的铸件均纳入考核。

4.1.1对于模具大修、产品结构更改、原辅材料更改验证的产品不计入此条考核。

4.2每种铸件都将内废、外废率指标分解到三个生产车间。

4.3各车间每种铸件的奖罚额度采用如下公式计算:

(内废率指标-实际内废率)×

5%+上线数×

(外废率指标-实际外废率)×

5%

所有产量超过500件的铸件应得奖金之和即车间零件总的考核额度。

4.4对被考核部门考核,实行奖罚封顶。

人均奖励不超过200元,扣罚不超过150元。

4.5对技术质保部考核实行超指标废品买断法。

5%+上线数×

5%。

5.铸件返工(焊补)的考核

5.1超指标的每焊补一件奖实施部门0.4-0.6元(372缸盖允许焊补比例为1%,481/473缸盖允许焊补比例为2%,1.6下缸体允许焊补比例为2%,2.0缸体允许焊补比例为1%,1.3进气管上体允许焊补比例为2%,1.3进气管下体允许焊补比例为1%,1.6进气管允许焊补比例为10%,康明斯进气管允许焊补比例为1%,康明斯ISX/ISM板允许焊补比例为1%);

超指标后对相关责任部门每件扣罚1元。

焊补件由相关责任部门签字确认,对焊补责任有异议时,由技术质保部裁定,并签署意见,明确责任。

对没有签字确认的不予考核。

6.质量事故考核

下述情况之一视为质量事故:

a、已正式批量生产的铸件,单班生产的内废率或单个发货批次的外废率超过20%;

b、废品率虽然未超过20%,但造成质量突然恶化或对质量影响较大的事件。

对发生质量事故责任部门,对责任部门按经济损失的5%进行罚款,并由技术质保部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递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7.用户质量信息

7.1公司质量信息

7.1.1由于终检检验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明显漏检,终检组按直接损失的5%进行罚款(见附录D)。

7.1.2由于终检员漏检对我公司信誉度造成影响,致使用户抱怨或索赔,视情节对终检员按损失的5%-10%进行罚款;

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用户抱怨或索赔,对相关责任部门按损失的5%-10%进行处罚(见附录D)。

7.1.3现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接到通知后,不及时参与处理的责任部门由主管技术质保的领导仲裁,每次罚款20-50元。

7.2售后质量信息

7.2.1技术质保部不能按时将用户索赔信息反馈厂里,致使顾客抱怨,公司遭受损失,罚款20-50元。

7.2.2对最终用户造成的索赔,按损失的10%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8.对于被技术质保部在曝光台上曝光的,每被曝光一次扣被曝光的部门100元,已作为批量事故处理者,免于此项处罚。

本质量考核细则涉及的铸件产量指成品数与内废数之和。

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1.生产管理

1.1车间每日生产当班任务单必须按时准确填写,及时上报生产控制部,误报或拖延报罚款10元/次。

1.2现生产活动中出现设备故障、质量等问题时,不执行生产指令,不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扯皮,视影响生产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30-100元/次。

1.3在现生产活动中出现重大设备故障、质量等问题时,立即反馈信息。

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影响生产,对责任部门罚款20-50元/次。

1.4凡有备用设备的地方发生设备故障,备用设备必须能立即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次。

1.5由于责任心不强、违纪、脱岗等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等影响,生产部门罚款100-200元/次,责任人50-100元/次。

1.6发现因违反工艺而影响生产,对责任部门罚款30-100元/次。

1.7对出现工艺、工装质量问题,要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影响生产,如因未采取补救措施而影响生产一次罚款100元/次。

1.8因生产准备工作不好,影响生产,对责任部门罚款50-100元/次。

1.9对服从生产安排,认真执行调度指令,顾全大局,积极主动承担份外工作,主动克服困难,配合现生产解决问题的嘉奖30-100元/次。

1.10在开发和调试新产品工作中,对于能积极支持配合此项工作的部门嘉奖50-200元/次。

1.11设备故障一周内重复发生2次并影响生产,对责任部门罚款30-50元/次。

1.12对影响产成品交货期,无其它重要原因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100-300元/次。

2.单品工序劳动定额

2.1生产管理室组织各车间进行单品工序劳动定额进行测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核定,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对生产管理室主任罚款30元;

各车间严格按照单品定额进行员工的绩效的核算,如发现弄虚作假,对责任部门主管罚款50元/次,并责令限期核实无误。

2.2各车间、工序的产品交接,要确保物流数字的准确,并做好交接记录的签收及留存。

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对责任部门罚款30-50元/次。

2.3各车间在每天早上8:

30之前完成前一天成品、半成品入库工作,开好入库单,8:

40时前由各车间统计员(或兼职人员)把前一天各工序原始数据填写到生产管理室共享文档,财务部库管员将成品入库及发交的数据输入ERP系统,为指挥生产销售及生产例会提供信息和依据。

未按照要求填报,对责任部门罚款30-50元/次。

2.4各车间要每天对车间各工序在制品进行清点,并在8:

40前填写到生产管理室共享文档上,月产量结算日由各车间、生产管理室汇同财务部(规定为每月25日)清点本车间各工序在制品,形成书面报告由主任签字报生产控制部生产管理室和财务部。

对未按照要求执行的,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罚款30-50元/次。

2.4.1根据在制品的特点,确定种类、数量及存放地点,做到整齐存放。

2.4.2各车间在制品中不允许出现混件,废品、下序返修品、焊补件及修复品,要单独管理,做好标识,及时清理,不允许积压。

3.职责及考核

3.1生产控制部负责组织各车间科室进行在制品的盘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并根据盘点结果对各车间进行考核;

负责各车间科室的月度考核指标最终数据的核对及考核,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对未完成项进行差异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3.2生产车间负责各工序生产原始数据的维护,对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生产管理室将重点在每周一进行抽查,每天的日报由财务部专人核对。

每发现一次在制品数量不平衡,按品种每个品种罚车间10元。

3.3生产管理室负责生产控制部生产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报表,并对车间各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未按照要求统计和分析,对责任部门罚款30-50元/次。

3.4车间统计数字如有虚报、漏报、迟报,较严重的计算错误及不按要求进行作业统计的,根据情况轻重罚车间10-50元/次。

对影响生产计划安排和产品交付期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3.5在制品清点不准确、漏报,或经生产控制部、财务部核对有误,按品种每个品种罚车间10元/次。

3.5.1各车间班组必须建立完整的劳动定额考核台帐,要求及时完整地记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无台帐部门罚款50元/次;

台帐不完整或记录不准确的部门罚款20元/次。

3.5.2班组、个人建立完整的记工考核凭证,不完整的罚款10-30元/次。

4衡量指标

评价指标

量化方式

量化指标

评价周期

责任部门

单品计划完成率

(完成数量/计划班产量)*100%

95%(重力、金加工)

98%(压铸);

每周

各车间

在制品准确率

(实物数量/报表数量)×

100%

每天

物料消耗完成率

(实际消耗/定额消耗)×

各车间科室

4.1重力铸造车间单品计划完成率考核

单品计划完成率=周累计品种完成数/周累计计划品种数×

100%;

指标95%,100%完成周度指标奖励200-300元,每少完成一种产品扣100-200元。

4.2压铸车间单品计划完成率考核

指标98%,100%完成周度指标奖励200-300元,每少完成一种产品扣100-200元。

4.3金加工车间单品计划完成率考核

4.3.1单品计划完成率=周累计品种完成数/周累计计划品种数×

指标95%,100%完成周度指标奖励200-300元,每少完成一种产品扣100-200元。

4.4在制品准确率的考核参照3.5执行;

4.5物料消耗完成率=物料定额消耗金额/实际物料消耗金额*100%,指标100%;

具体考核办法参照《经济管理评价考核细则》执行。

5.班组管理

5.1班组的设置有变动,应报生产控制部备案,如违犯每次扣100元。

5.2班组长的变更应事先通知生产控制部和企划管理部,否则每人次扣部门50元。

5.3车间要建立班组指标考核台帐。

每月底前对班组指标完成情况和管理进行记载与考核。

生产控制部每月不定期对各部门的自查情况和班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每有一项不合格扣50元。

5.4班组的原始记录、凭证、台帐及管理园地的填写要及时、完整、准确、工整,妥善保管好,无丢失损坏等。

不合格者每项扣部门10元。

5.5及时反馈有关报表,反馈不及时每拖延一天扣10元。

5.6班组会议按照要求召开,经检查每发现一次一个班组未召开班前会议扣责任部门100元。

现场5S管理考核细则

1现场管理

1.1现场定置管理重力车间、金加工车间、压铸车间合格率为95%,每降低1%扣30元;

每提高1%加30元。

每周检查一次,记录为5S点检表。

1.2现场定置不合格超指标一处扣10元(砂芯、清理指标1处,浇注、熔化指标3处,其它部门无指标),每周检查一次,记录为5S点检表。

1.3凡是现场地面、过道有散落件、浇冒口、砂芯等,一处罚款10元。

2文明生产管理

2.1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职工,一律都要将车停放在车棚(规定停车场)内,如发现有不入车棚(规定停车场)的自行车和摩托车、电动车每台次对其本人罚款10元,扣所在部门10元;

在厂房内、楼道内、办公室、接待室、食堂、仓库、电房、维修室、安装制作班存放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的,一次扣所在部门10元。

2.2凡是发现现场有一处不清洁,有乱放、乱倒、乱扔垃圾者,罚款5元。

2.3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现场地面有烟头或烟盒,一个罚款10元。

2.4在工作现场严禁趴着或躺卧,如发现按工作时间睡觉论处。

罚款10元。

2.5设备检修、现场施工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责任部门10元。

2.6清扫卫生要彻底,不准留有卫生死角,否则将扣责任部门10元/项。

3.劳动纪律考核

3.1劳动纪律主要由各基层车间自行管理。

生产控制部对各车间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

生产控制部统一制定劳动纪律检查记录本,各车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填写,没有自检记录罚款10元;

自检频次每周不得少于三次,否则罚款10元。

生产控制部每月对各车间/科室至少抽查2次。

3.2生产控制部(包括车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规定。

经生产控制部抽查,在工作时间内发现以下违纪情况者每人次视情节扣部门20元。

3.2.1睡觉、看小说、洗衣物、勾织衣物等。

3.2.2不坚守生产工作岗位、串岗或妨碍他人工作;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2.3迟到、早退、提前用餐、更衣洗澡及扰乱公司公共秩序者。

3.2.4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利用厂内设备、工具、原材料干私活者。

(罚款数额按私活价值的150%计算)

3.2.5以各种理由携带未成年人及闲杂人员来公司内玩耍逗留、游串者。

3.2.6检查发现较严重违纪或重复发生违纪者,在加大罚款力度的同时由生产控制部对违纪者给予书面警告直至辞退处理。

4.工位器具使用

4.1工位器具定置图摆放,合理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挪作它用。

否则,违规一次罚款5元。

4.2损坏严重的工位器具不准在现场使用,要及时送待修点。

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3工位器具维修要及时,不准影响生产使用。

维修部门未及时修理影响生产使用一次,罚款10元。

4.4工位器具摆放要整齐,保持清洁,无杂物。

每一件不合格罚款5元。

4.5砂芯转运小车只供存放砂芯使用,如有乱用者,对责任部门,一次罚款10元。

4.6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损坏,按原值的10%-20%扣责任部门款。

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1死亡事故频率0‰

1.1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事故部门当月奖金。

2重伤事故频率0‰

2.1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事故部门当月奖金的10%。

2.2对事故部门主管安全领导罚款300-500元,相关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罚款200-300元。

2.3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试岗3—6个月。

3轻伤事故频率2‰

3.1每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事故部门当月奖金的3%。

3.2虽属轻伤事故,但事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及影响较坏的再加扣当月奖金的2%。

3.3对事故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罚款50-100元,相关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罚款50-100元。

3.4对发生员工休息没报的微伤事故,扣事故部门50元,如员工需住院治疗,加扣事故部门50元。

3.5年度连续发生事故,对事故部门的各级领导加罚100-300元。

3.6对发生轻微工伤事故24小时之内不上报生产控制部,则按隐瞒工伤不报处理,扣部门100元。

对部门领导罚100元。

4未遂事故

由于人为造成的人身、设备、工装一般性未遂事故,每一起扣责任部门30元。

发生重大和恶性未遂事故,每一起扣责任部门100元,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5隐患整改

5.1对由于本部门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的整改项目一项扣20元。

5.2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在指令限期整改的时间内,由于本部门原因没完成,又没反馈信息一次扣责任部门50元。

5.3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性评价标准检查机械、电气、压力、容器、通道、地面等设备,设施,对于本部门没有查出或虽检查出,但整改不及时的,每项扣20元。

6综合管理

6.1不参加生产控制部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例会或会议精神不传达,布置的工作不落实的扣责任部门20元/项。

安全工作会议迟到或没请假由别人代开扣责任人20元。

6.2组织好14、28安全活动日。

活动有内容、有记录,每少一次或组织不认真,扣20元。

记录不全扣部门10元。

6.3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执行不力,不认真,每项扣20元。

6.4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不按八种教育程序及教育目标进行,信息反馈不及时,教育效果不好,每项次扣20元。

6.5依据安全检查标准,三级检查人员有检查记录、有安全整改记录,信息反馈及时,对重大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不整改,每项扣30元。

6.6各类安全报表反馈不及时,一次扣部门10元。

6.7事故分析会召开不及时或没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扣部门50元。

7作业现场管理

7.1对不按规定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的处罚:

7.1.1穿硬底鞋登高作业者,罚款20元/人次。

7.1.2在机械加工过程中有飞溅物的场合下不戴防护眼镜,罚款10元/人次。

7.1.3在工作岗位,穿凉鞋、拖鞋、不穿工作服工作之一者,罚款10元。

7.1.4在规定场合不按规定穿着劳动防护用品者,罚款10元/人次。

7.1.5不按规定穿着劳动防护用品操纵旋转机床加工零件者,罚款10元/人次。

7.1.6在交叉作业的区域不按规定穿着劳动防护用品者,罚款10元/人次。

7.1.7在尘、毒作业点作业时,不按规定穿着劳动防护用品者,罚款10元/人次。

7.1.8不穿非本厂发的工作服者罚款10元/人次。

7.2设备设施无安全防护装置或使用不当者的处罚:

7.2.1车床卡盘没有防脱落装置,罚款10元。

7.2.2各类脚踏开关无防护罩,罚款10元。

7.2.3设备的安全装置损坏,不及时维修,罚款10元。

7.2.4机械传动装置2米以下的皮带轮、明齿轮、链轮、飞轮、联轴节和轴上有突出的键、销、顶丝没装防护罩、盖之一者,罚款10元。

7.2.5砂轮机防护罩不全或无防护罩,砂轮片更换不及时、砂轮片与档板间隙过大、砂轮片固定不加软垫之一者,罚款20元。

7.2.6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不接漏电保护器使用者,罚款20元。

7.2.7压力表、安全阀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验,罚款20元。

7.3作业场所不采取防护措施的处罚:

7.3.1厂房内外的井、沟没有盖,责任部门,罚款10元。

7.3.2临时挖的坑、沟,无护栏、无警示标志,责任部门,罚款10元。

7.3.3高压气瓶在阳光下暴晒,没有防晒措施,罚款20元。

7.3.4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位置在非固定支撑面上,或牢固支撑面边缘处,及支撑面外和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不系安全带,罚款30元/人次。

7.3.5有通风设施的尘、毒作业点,在作业时不开启通风设施,罚款20元。

7.3.6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移动梯子作业,罚款10元。

7.3.7厂房内主通道占道影响通行,责任部门,罚款10元。

7.3.8作业区域地面积水、积油和有绊脚物不清理,存在之一者,罚款10元。

7.3.9工位器具不按规定位置摆放、堆放过高、零件过满存在之一者,罚款10元。

7.3.10未经审批擅自架设临时电源线,一条罚款20元。

7.3.11工作照明损坏不及时维修,罚款10元。

7.3.12工作场地使用高压行灯者,罚款10元。

7.3.13各种线路、开关、电器元件、插头、插座等损坏不及时修复者,罚款10元。

7.3.14处理设备故障,清理型板、芯盒,清擦设备,打扫卫生等不停电气,不挂警示牌者,罚款10元。

7.4特种作业等违章的处罚:

7.4.1电气人员(包括行车工)作业不穿绝缘鞋,罚款50元/人次。

7.4.2在潮湿地区、容器、构架带电作业不戴绝缘手套或带电拉高压,不使用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鞋之一者,罚款50元/人次。

7.4.3焊工不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绝缘手套、墨镜、工作服之一者,罚款10元/人次;

7.4.4违反起重“十不”吊者,罚款30元。

7.4.5吊具磨损超过规定,不及时更换,罚款30元。

7.4.6吊具使用不当者,罚款30元。

7.4.7使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罚款30元。

7.4.8起重工作业,不穿防砸鞋、不戴安全帽,罚款30元/人次。

7.4.9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者(司机、焊工、起重、电工、行车工、叉车工等)罚款50元/人次。

7.4.10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罚款100元/人次。

7.4.11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超载(叉车载人)之一者,罚款50元,并视情给以通报、停驾处理。

7.4.12其它违犯操作现场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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