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手册Word格式.docx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手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手册Word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考务办公室负责相应的考务工作,在醒目处张贴应试须知事项。
5.候测室供参加测试的人员等候测试用。
6.备测室供参加测试的人员领取试卷、准备测试用,备测室须临近测试室,室内座位数应与测试用机位数相匹配。
(四)试卷
1.测试试卷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题库》提供。
2.测试使用的纸质试卷,使用后应及时销毁,不得泄露、外传。
3.计算机内试卷应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2.试卷由专人负责提取和分配,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五)成绩评定1.测试评定按照《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省语委、省测试中心制定并经国家测试机构审定的标准执行。
2.试卷的前三题,即“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词
组”、“朗读短文”测试项,由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系统评定。
3.试卷第四题,即“说话”测试项,由省普通话测试
中心通过管理系统分配至2名测试员审听评分,评分结果为2名测试员的平均分(如有异议,则再次分配给2名测试员
评分)。
4.测试的总成绩通过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
系统合成,合成后的分数为考生的初始成绩,一级乙等以下
(含一级乙等)范围的初始成绩经省测试中心复审后确认为最终成绩。
一级甲等的初始成绩,须经省测试中心上报,由国家测试机构复审确认。
(六)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加盖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章,全国通用。
2.一级甲等成绩的普通话等级证书,经国家测试机构加盖复审印章后,由省测试中心颁发,其他等级证书由省测试中心直接颁发。
(七)资料管理
测试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
1.文字档案包括报名表、缴费单、考生成绩表、证书发放表等,应长期保存。
2.电子档案包括完整的应试人员个人信息、测试录
音等。
在线保存不少于6个月,并通过备份永久保留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指南
各位考生:
欢迎您参加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
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评测依据是考生的发音记录,录音资料是否完整清晰,将直接影响到测试的质量,为了取得更好的测试效果,在参加测试前,请您仔细阅读“应试指南”,并了解“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的操作程序。
如有疑问,请及时提出,我们将为您作详尽指导。
fxlr
皆盘琵事甲事犁彌试
牡初・・4丄闻血衣虑•WJtfKffiF:
BlIcIfrft
*平-=更胡刑■卒揖8阳s挥股*1舉a-iiuHtHR寺
平.
Iipsvi"
iRvgnin
(一)佩戴耳机
1.考生就座后戴上耳机,并将话筒置于口腔前方2-3厘米
的位置,避免话筒与面部接触,测试时手不要触摸话筒或数据线,以免杂音被录入。
2.戴好耳机后请点击“下一步”按钮。
请佩戴好耳机
(二)考生登录
1.请正确输入您的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的前几位数系统已经自动给出,您只需要输入“最后四位”即可。
2.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入。
3.如果输入有误,单击“修改”按钮重新输入。
(三)核对信息
1.请仔细核对您的个人信息。
2.如信息无误,单击“确认”按钮继续。
3.如准考证号有误,请单击“返回”按钮重新登录。
4.如其他信息有误,请在考试结束后与考务人员联系更改。
(四)等待考试指令
1.该步骤不需要考生做任何操作,只需要等待其他考生确认个人信息后统一开始试音。
(五)自动试音
1.请在提示语结束并听到“嘟”的一声后,用正常说话的
音量朗读界面上的个人测试信息。
2.本系统会自动调节,以适应您的音量,您不用作任何操作。
3.
试音结束,系统会弹出提示试音结束的对话框。
(六)开始考试
1.普通话水平测试共有4项题目,系统会依次显示各项内容,您只需根据屏幕显示的试题内容进行录音。
2.每项试题前都有一段语音提示,请在提示语结束并听到“嘟”的一声后,再开始录音。
3.录音过程中,应做到吐字清晰,语速适中,尽量与试音音量一致。
如果发音量太小,系统在放大有效音的同时,背景音也被放大了,这将影响考生的成绩;
反之,音量太大,将导致系统音频数据的失真,同样影响考生的成绩。
4.录音过程中,请注意主屏下方的时间提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每项考试。
5.规定时间结束,系统会自动进入下一项试题。
6.如某项试题测试完毕,时间有余,请不要停留,应单击
屏幕右下角的“下一题”按钮,可进入下一项试题。
特别提示
1.考试过程中,考生不要说试卷以外的任何内容,以免影
响考试成绩。
2.如有疑问,请举手示意,工作人员会及时前来解答。
第一题读单音节字词
1.请在提示语结束并听到“嘟”的一声后,再开始录音。
2.如该项试题时间有余,请不要停留,应单击屏幕右下角的“下一题”按钮,可进入下一项试题。
第二题读多音节词语
第三题朗读短文
第四题命题说话
2.录音开始时,请读出所选“话题”名称。
3.说话的内容应紧扣选择的话题,要求条理清晰,语速适中。
4.本题必须说满3分钟(主屏下方有时间显示)。
5.说话结束后,单击屏幕右下角的“提交试卷”按钮,便可结束考试,说满三分钟后,系统也会自动提交试卷,结束测试。
(七)结束考试1.提交试卷后,系统会自动弹出如下提示框,表示您已成功结束本次考试。
2.请摘下耳机放在桌上,安静的离开试场。
三、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学生证和准考证,在规
定的时间前20分钟到候测室候考,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考生未带证件或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候测室、备测室,请保持安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3.考生进入备测室需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置在桌面的右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查验。
4.考生不得在被测试卷上做任何记号,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向考务人员提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移动储存设备、电脑、纸质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测试室,已带入考场的上述物品,应委托他人予以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试应按照测试系统的流程进行,除测试过程中必要的操作外,考生不得随意操作电脑。
考试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举手示意监考人员,考生不得擅自处理。
7.测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测试室,并注意保持安静,以免影响其他考生测试。
8.考生应服从考务人员的统一指挥,接受监考人员和系统管理员的检查和监督。
9.考场内应保持安静,注意考场的环境卫生,爱护考场设备。
10.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考试资格外,还将按《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四、考务细则
1.考点应配备负责人、微机管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考点负责人负责普通话测试组织管理工作,包括考场设置、考区布置和后勤保障等,指导、督促考区的各项工作,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前公布考务信息,包括培训、测试等信息。
4.测试考点应设考务办公室、候测室、备测室、测试室,并在各室入口处张贴名称和相关注意事项。
5.印制每一批次考生测试的准考证。
6.候测室为考生报到和等待测试时使用,一般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查验考生的证件;
如考生信息有误,负责填写《考生信息更正单》;
指导考试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并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引导考生进入备测室,注意和备测室工作人员的衔接。
7.备测室为考生抽签选择机位号和试卷的场所。
一般配
备2名工作人员,指导考生抽取机位号和试卷,引导考生进入测试室,注意和测试室工作人员的衔接。
8.测试室是考生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场所,配有1
名微机管理员和1名测试流程工作人员,指导考生正常测试。
五、考场“三室”的相关规定
普通话测试的“三室”是指:
候测试、备测室和测试室。
候测室是被测人员等待测试准备的场所,被测人员在这里接受测试资格的验证,是被测人员了解测试相关规定的场所。
备测室是被测人员抽取机号并作测试前准备的场所,被测人员按抽取的机号对号入座,熟悉机号对应的测试试卷,配合监考人员再次验证测试资格。
测试室是被测人员接受测试录音的场所,整个测试过程将在这里完成。
考场“三室”的规定如下:
(一)候测室规定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迟到20钟以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测室须交验三证,即准考生、身份证、学生证。
3.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
4.备考时,考生应按准考证序号离开候测室进入备测室。
5.没有进入备测室的考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测室,服从考务人员的统一指挥。
二)备测室规定
1.考生在考务人员的指导下,按事先抽取的机位号对号入座。
2.考务人员验“三证”
3.考生准备测试,时间约为10分钟。
4.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或涂写。
5.考生不得向考务人员提任何与考试有关内容的问题。
6.进入测试室前,考生应将备测试卷交考务人员,在考务人员的引导下有序的进入测试室。
(三)测试室规定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测试室,关闭通讯工具。
2.考生在考务人员的指导下按机位号顺序入座。
3.考生应根据《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
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指示和程序进行操作和测试。
4.测试中如出现问题,请举手示意。
六、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考生电子照片是普通话等级证书打印使用的唯一照片,
须在考生测试之前进行采集,采集电子照片的要求如下。
1.考生报名信息的模板使用BaoMingBiao.Xls文件
2.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白色
3.考生相片比例建议为390*567像素(宽*高)
4.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
5.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
6.相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考生姓名-身份证编号”,
如:
王XX510102************。
七、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经费管理办法
(暂行)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精神,结合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经费,是指按省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普通话测试费。
第二条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经省语委批准成立的非营利事业机构,属高校测试站点,其测试费收入除按规定上交的费用外,一律用于组织测试的各项成本开支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测试站实行站长负责制,测试站的各项费用开支统一由站长或委托副站长审批。
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不得挪用。
第四条测试站设在校教务处,财务工作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代管,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641号文件要求,在校学生每人每次25元,教师每人每次30元。
第六条测试费用实行以测养测。
开支标准:
上交省测试中心测试管理费25%(学生上交6.25元/生,其他人员上交12.5元/生);
上交科大讯飞公司软件使用费3.5元/生;
生源组织费3元/生;
第四题阅卷费3元/生。
剩余费用用于支出考务、交通费、差旅费、住宿、伙食费以及原材料、能源、设备耗损及折旧等费用。
其中:
考务费包括:
测试员劳务费,实施考试的监考、巡考、保卫、后勤的劳务费;
考试成绩的登记、造册、统计等相关费用及其它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由测试站负
八、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
为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促进其科学规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四川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管理办法》(川语办96(9)号)文件精神,结合测试站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测试性质
1.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测人普通话水平能力的测试
和评价,以及应测人掌握和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标准程度。
2.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目的是评定应测人普通话所达到的水平等级。
通过测试,促进普通话的普及,并在普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提高现代汉语规范化程度。
(二)测试站工作机构
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简称:
测试站),是经省语委批准成立的非营利事业机构,属高校培训测试站点。
4.测试站设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做好测试员的遴选、培训、考核工作,积级开展科研活动。
5.测试站负责本校师生的普通话测试培训管理工作。
(三)测试站工作职责
6.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规。
测试站接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本校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7.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的建设。
测试站负责选送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的人员,参加国家及省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学习。
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等级测试员资格证书。
8.组织普通话测试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测试站负责对测试员的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测试能力、测试工作量、遵守测试工作纪律情况等。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测试员予以表彰,并向省语委、省普通话测试中心推荐评优,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测试员给予批评教育或暂停其测试工作,多次教育无效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测试员资格。
9.大力推广普通话。
开展各项推广普通话活动,将推广普通话活动融入学生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中,加大对系统内部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10.完成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普通话测试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测试员职责
11.努力学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的业务知识。
12.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
13.积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服从测试站工作安排及调度。
测试员应带头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积极推广普通话,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14.严格遵守“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公正廉洁”的测试工作纪律。
在测试工作中,测试员必须挂牌上岗,做到“公正”、“公开”、“公平”。
坚持测试标准,提高测试水平,做到不打人情分,不打随意分,不随意公布测试结果。
15.国家级测试员要在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方面起带头作用,对在普通话测试、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提出指导意见;
省级测试员应接受国家级测试员的指导,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测试站反映。
(五)测试对象及其达标要求
16.商本校师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采取网
上报名或其他形式的报名方式。
概不受理逾期报名或逾期缴费。
17.本校学生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六)测试的标准、大纲和试卷
18.普通话水平测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大纲》。
19.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全部由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提供,由测试站派专人负责领取、保管,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七)成绩及证书管理
20.测试结束,测试站将普通话测试成绩的信息上报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经审定后,由测试站保存。
21.《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由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统一编号,全国通用。
等级证书遗失,须向测试站提出补办申请,经查对成绩后,由测试站向省普通话中心申请补办。
22.普通话等级分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分为甲、乙两个等次。
测试成绩,须经省普通话测试中心复审认定合格后,颁发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八)培训测试时间及地点
23.每学年组织两次报名考试,即上学期下学期各组织一次,测试前一个月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在报名的方式。
24.根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先培训,后测试;
不培训,不测试”的要求,对应试人员测前集中组织培训,测前培训课时不低于4学时。
成员单位的培训测试由测试站统一安排。
25.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测试地点设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场应具备测试室、备测室、候测室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整洁肃静,标志明显,在醒目处张贴应试须知事项。
系统内其他院校及行业从业人员的测试,由测试站统一安排测试时间和地点。
(九)收费标准及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2)641号文件要求,在校学生每人每次25元,教师每人每次30元。
省普通话测试中心为其颁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按测试费的25%收取工本费,即学生6.25元,其他人员12.5元。
26.测试费用由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代管,实行专款专用,可以跨年滚动支出,实行年度结算,并接受代管单位的监督和审计。
测试费用于支付普通话证书办证费和组织测试的相关费用。
27.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测试站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