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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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

X年底,在现有医联体组建的基础上,建设不少于4组紧密型医联体;

在县域内建成1个以上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其中X县实现50%县镇卫生院县乡一体化。

X年,进一步扩大县域医共体建设范围,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50%以上;

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实现三二医联体贫困县全覆盖;

三级公立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并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合作关系。

到X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90%以上,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全部县级医院,并延伸到乡镇卫生院。

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分级诊疗机制。

二、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模式

(一)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在现有医联体组建的基础上,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

通过建立总院长负责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1.实施范围。

在现在医联体组建的基础上,选择市工人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4家医院作为牵头医院,分别对应一体化管理市二级以下相关医院。

2.主要任务。

(1)统一行政管理。

将现有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的领导班子整合,建立以牵头医院为总院的总院长负责制,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各自有独立的法人代表,建立总院长负责制下的联协会,由联协会制定管理章程,进行统筹和实施管理。

条件成熟时,探索建立法人一体化管理机制。

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的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按学科发展和实际需要由总院设置。

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分别设执行院长各1名,副院长若干名。

总院的执行院长可由总院长兼任,成员医院的执行院长由总院长委派,按现有的管理干部权限执行。

执行院长对总院长负责,副院长对执行院长负责。

保留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及其下属机构名称,公益事业性质不变。

国家对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变,财政投资渠道保持不变,成员医院的财政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财政分配形式不变。

(2)统一人事薪酬管理。

上级医院可从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上下级医院协商确定)的医联体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

人员现有事业编制身份保持不变,市人社局重新核定成员单位的岗位设置,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原则上应对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原有的中层干部,高级职称人员妥善安排,新引进人员由总院负责统一准入。

编制内职工工资按档案工资执行。

编外人员工资由各医院按现行标准发放。

合理放权,在认真履行政府前提下,参照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原则来制定符合成员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根据工作岗位、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等考核指标按实际考核结果执行。

(3)实行财务统一监督管理。

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的资金,债权债务以及设备房屋土地资产等经清点后交给总院备案,实行分帐管理。

实行总会计师制度,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一体化后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执行各自物价收费标准不变,财务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业务收入,财政拨款及其他经费由总院统筹使用,确保人员经费支出,在编和聘用人员的社保、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原则上按原单位规定执行。

合理放权,在认真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参照总院的薪酬分配原则来制定符合成员医院的薪酬分配制度。

历史债务有计划化解和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4)统一设备药耗管理。

一体化后设备、耗材、药品(除专科用药外)由总院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使用,物资统一配送,发挥最大效益。

采购大型设备需按总院重大决策事项相关制度执行。

(5)统一医疗管理。

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保持医院等级、编制床位、医院校验管理不变,在保证达到医院校验要求的基本标准前提下整合优势学科,推进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做强专科,发展综合。

优势互补,培植发展学科。

统一优势病种诊疗规范、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6)实行信息化统一监督管理。

牵头医院指导成员医院尽快完善信息系统,监督管理成员医院电子信息管理建设,实现医疗电子信息共享制度。

(7)统一科研管理。

牵头医院和成员医院根据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集中人才、经费、场地、设备等资源优势,统一开发科研项目,发展各相关重点学科。

(8)统一党建群团工作管理。

牵头医院督促指导成员医院加强党建群团工作。

探索组织联建、工作联动机制。

3.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X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市医改办、财政局、编委办、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2)启动实施阶段(X年10月31日至12月15日)。

10月31日至11月20日确定有意向组建医疗联合体的试点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机构间的前期对接工作。

11月21日至12月10日期间举办签约仪式,实施我市紧密型医联体工作。

(3)具体实施阶段(X年12月16日至X年10月31日)。

牵头医院与成员医院完成签订协议。

统筹推进医院发展、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培养及使用、重点学科建设、绩效分配、重点学科研发等工作。

(4)督导考核评估阶段(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督促一体化方案顺利实施。

对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并继续巩固完善。

(二)重点推进县域医共体(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

深入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

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相差较大的县,可由县人民医院牵头,会同其他县级医院联合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县域医共体。

在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机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和保障不变)的原则下,由县级医院以托管等形式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联合组建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域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使用、业务统一管理、财务资源统一配置、信息互联互通、设备等资源共享,构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互相联动的一体化管理机制。

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要完成各项妇女儿童监测指标和公共卫生职能任务。

(三)稳步推进三二医联体建设。

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联合县级医院(二级医院)按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和服务衔接原则组建三二医联体。

(四)积极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建设。

由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城区内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建立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集中人才、技术、设备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医疗集团内人、财、物统一调配。

(五)不断完善跨区域专科联盟建设。

由三级公立医院的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牵头,与各级各类医院相应专科组建跨市、县的临床专科联盟;

鼓励市内各专科联盟积极与市外知名医院特色突出的专科组建高水平的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六)扎实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

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尤其是推进面向基层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

逐步建成三级公立医院与县级医院、各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网络,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各种模式医联体可采用“1+N”或“1+N+N”方式,以签约、托管、科室共建等多种形式组建。

县域医共体、三二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等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运行模式可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

也可由牵头医院协商各成员单位,制定医联体章程,各司其职。

上级医院要组织管理人才、业务骨干团队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驻点,同时积极运用远程医疗、“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技术指导,带动其管理、业务和专科能力提升。

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要求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下沉的政策措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

(一)完善投入政策。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落实政府医疗卫生投入责任,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

要统筹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支持医联体内人员和技术下沉及远程医疗设施建设。

(二)建立人员共享机制。

医联体内人员可有序流动、双向交流,上级医院应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临时派驻的方式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帮扶。

其中,三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5人,医生应以高级职称为主,护理人员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

二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3人,医生应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护理人员以护师职称及以上为主;

常驻人员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1年以上。

上级医院派出的业务骨干应安排在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任职或担任科室负责人,以便更有效地提升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临床技术水平。

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交流培训。

县域医共体应积极探索县乡一体化的人才管理模式,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

上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

(三)建立适应医联体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

加快薪酬制度改革,开展薪酬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

医联体上下级医院要结合实际,充分协商,建立健全医联体利益共享机制。

上级医院派驻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

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鼓励医联体内各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对下派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四)强化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

整合医联体内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资源,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

积极运用远程医疗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鼓励医联体内成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

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

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五)进一步完善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在医保统筹区域内的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探索开展总额预付管理试点。

制定出台远程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支持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推行以医联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

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

鼓励医联体内制剂调剂使用。

可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取药。

(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

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激励机制,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程。

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八)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

上级医疗机构应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充分利用区域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现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组建医联体对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

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和完善推进医联体建设的人事使用、财政投入、医保调控、差异化收费等政策措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加强指导,及时出台医联体配套政策,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督指导,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文件。

统筹协调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或落实各项政策,推动医联体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保制度政策,制定分级诊疗差异化报销配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额控制和备案制管理、县乡人员编制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措施。

完善医药价格政策。

(三)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医联体效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

将医疗资源下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及服务能力提升、基层诊疗量占比及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总额控制后医疗机构自主控费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晋升等挂钩。

对考核优秀的医联体可在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四)衔接健康扶贫。

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健康扶贫与医联体建设的有效衔接,引导三级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优先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二级医院)建立医联体;

并结合大病分类救治,将健康扶贫融入医联体建设中,提升县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

(五)加强舆论宣传。

相关部门要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要充分发挥各级媒体作用,加强对医联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为形成分级诊疗格局打下基础,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认真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加快我市医联体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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