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行业特有工种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例文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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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8日-7月30日
报名地点:
各分部
要求:
1、请各分部做好考试的报名工作,将钱收齐后于7月30日交业务训练项目郭谊。
2、乘务员根据自己的情况,报考相应的等级,以到达部门晋级的条件。
后附:
鉴定公告
民航行业特有工种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
民航第十一职鉴发[2010]02
按照民航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定的鉴定计划,我站定于2010年10月进行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现就此次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等级和工种
五级(初级)民航乘务员、四级(中级)民航乘务员、三级(高级)民航乘务员。
二、鉴定对象及范围
在职民航乘务员。
三、申报条件
根据民航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0年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民航职鉴发〔2009〕1号)文件规定,民航乘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标准和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试行)《民航乘务员》的要求,申报条件为: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民航乘务员
(1)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客舱乘务员训练合格证》。
(3)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含)以上。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民航乘务员
(1)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及以上本专业或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专及以上本专业或大专及以上非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民航乘务员
(1)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四、鉴定标准
本次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试行)《民航乘务员》及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定培训教材《民航乘务员》(上、下册)。
其他参考资料:
《客舱乘务员手册》、《客舱服务作业指导书》。
五、鉴定方式
1.按照民航局的安排,民航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部署、指导鉴定工作,民航行业特有工种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考评员实施具体考核鉴定。
根据民航行业特点,实行全民航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鉴定,统一证书印鉴。
2.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试卷满分为100分。
为合理安排航班生产,理论知识考试分二批进行。
3.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采用考场演示客舱服务、客舱服务管理、客舱安全规则、设备使用、紧急救护技能和在乘务模拟舱上进行应急撤离相结合的二种方式,按实际需要确定考试时间。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操作演示考核满分为60分,及格为36分,应急撤离考核满分为40分,及格为24分。
4.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必须60分(含)以上方可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单项成绩合格者,有效期2年(自然年)。
5.对于在鉴定中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取消其本年度的申报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0年8月2日——2010年8月4日
地点:
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
联系人:
xxxxxx
联系电话:
xxx或xxx
七、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考试: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9:
00—10:
30
第二批考试:
2010年10月21日(星期四)9:
30
地点:
详见准考证
八、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
操作技能考核时间:
于2010年11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
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培训部乘务训练中心。
九、收费标准
按照民航总局《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指导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2。
十、其他事项
符合申报条件的民航乘务员按本公告的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见附表1可复印)。
填写时要求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
附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上,另外两张由各单位将考生照片按工种、级别、考试类型依次贴在A4纸上,并在照片下端写上考生姓名,一并上交(注:
《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三张照片必须统一),对照片及填写报名资料不规范者视为放弃报名。
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收集、汇总、审查同意后,再按《考试人员名单》(见附表4、5、6)内容填写考生信息,(注:
考生信息名单顺序要与所贴照片顺序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报名资料交民航行业特有工种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并一次性交纳有关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不含资料费,如需要国家职业标准(试行)《民航乘务员》及民航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定培训教材《民航乘务员》(上下册),请登录中国民航人才网订购或电话联系:
010-xxx,联系人:
xx)。
民航行业特有工种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发准考证。
请相关单位严格做好此次资格审查,在接到公告之日起积极组织报名和材料收集工作,并于2010年8月2日至2010年8月4日上报民航行业特有工种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站。
请培训部协助我站做好此次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场地的准备工作,以便此次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公告。
附:
1、《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2、《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3、《正常(理论、实操)考试人员名单》
4、《理论补考人员名单》
5、《实操补考人员名单》
以上表格均可复印
说明:
补考人员填表时需在报名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补考理论或补考实操以及上一次已通过的另一项考试成绩。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一日
主送:
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国航股份西南分公司培训部、国航股份重庆分公司、国航股份贵州分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
抄报:
民航局人事科教司、民航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文化程度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电话
单位地址
邮编
参加工作时间
户口所在地
申报职业
职业年限
申报级别
原技能等级
原证书号码
个
人
工
作
简
历
鉴
定
机
构
鉴定工种
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
盖章
年月日
鉴定等级
理论成绩
实操成绩
年月日
总局鉴定指导中心
证书编号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工种
收费标准(单位:
元)
等级
报名费
理论考试费
技能考试费
评定费
合计
补考
理论
技能
民航乘务员
初级
10
60
360
490
中级
420
80
570
高级
100
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