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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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

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方案

(2018年-2019年)征求意见稿

为继续做好我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松阳县林业用地面积174.2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2.92%,公益林地面积95.6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5.51%。

活立木总蓄积为614.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9.83%。

全县共有松林面积47万亩,为公益林的主要树种。

现有松林以马尾松纯林为主,集中连片较多。

根据2018年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全县发现枯死松木73880株,发生总面积76054亩,分布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详见附件一。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遵循“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原则,坚持预防、封锁和除治并重,加强依法防治,强化政府行为,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把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抓紧抓好。

主要目标:

尽力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力争3年内根除玉岩、枫坪、安民等乡镇的疫病发生点。

三、组织实施

(一)区域划分

根据我县松林资源状况、近几年枯死松树分布情况、扩散趋势和松材线虫病的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生长规律,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文件精神,将全县发生区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重点保护区:

按照“将未发生疫情乡镇(街道)和省级重点预防区划定为重点保护区”的要求,划定玉岩镇、枫坪乡、安民乡划为重点保护区,作为预防松材线虫病的核心区域。

目前这三个乡镇枯死松木数量极少,采取发现一株清理一株,对伐根、清理下山的树干和枝条及时进行除害处理,确保处置到位。

同时通过加强监测,严查非法收购、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防疫情传入。

重点除治区:

按照“将发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相对孤立区域以及已经发生疫情的‘六边区域’(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城边、村边)、省级以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中的核心景区、松材线虫病防治示范乡镇,划定为重点除治区”的要求,划定松古平原四周、龙丽高速、小港流域港口至弓桥段等区域第一山脊线范围内松林为重点除治区,采取全面清理枯死松树、化学防治和林相改造相结合的措施进行除治,并对卯山、独山、黄公渡、石门、上连头、塔寺下等景区周边松林及部分枯死松木高发山场、挂牌古松树采用打孔注药措施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治。

一般防治区:

按照“除去重点保护区和重点除治区外其余地区划为一般防治区”原则划定一般防治区。

对松林资源丰富、疫情传播风险大的地区,应结合林相改造及时组织清理病死松树。

对受害多年且以演替为阔叶林为主的山林,实施封山育林措施,实现林相自然演替;对疫情严重、全面清理枯死松树难度大的疫点,在实施封山育林的同时,由外向内逐步实施林相改造,压缩发生区范围。

一般防治区内封山育林区域采取封山育林,封山育林期截止到2019年9月底。

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封山育林范围。

通过悬挂标语牌、围栏等,明确封山育林范围。

(2)明确责任主体。

封山育林区域按属地管理,相关责任乡镇(街道)、林场履行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责任、监管制度、奖惩措施等。

(3)严格封山育林制度。

山场封锁区域内未经区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同意,禁止砍伐疫点内所有植物,包括枝条。

对于无证采伐、盗伐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建立制度化巡护机制。

建立巡护队伍,明确巡护时间、次数、巡护路线等内容,形成定期制度化巡护机制。

(5)开展实时监测。

在封锁区设立固定或流动监测点,对区内疫情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掌握疫情发展动态,为后续除治措施和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依据。

(6)封山育林区域内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对区域内古树名木加强保护,采取化学防治、生物防治、树干注射等综合保护措施。

(二)疫情防治

1.全面清理松枯死木。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相关程序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各责任主体单位(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以下简称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松树枯死木要组织集中清理,由专业队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松枯死木砍伐、下山、运输和清理采伐迹地等工作。

(1)清理时间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保护区、一般防治区范围内枯死木清理工作;2019年1月底前完成重点除治区范围内枯死木清理工作。

2019年3月底,各责任主体单位全面完成枯死木清理、自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书面上报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

2019年4月上旬,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组织核查组到各责任主体单位随机抽查小班进行核查。

2019年4月-10月,对零星发生的松树枯死木进行除害处理。

(2)技术规范

①所有松枯死木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剥皮,采伐迹地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大于1厘米的松树枝桠。

②采伐后的树木、枝桠全部清理下山,送至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

各责任主体需指定专门车辆、安排专人进行运输。

(3)检查验收。

枯死木清理工作由各责任主体单位组织实施。

在清理过程中,责任主体单位要做好政策处理和质量检查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组织开展质量、进度督查并通报。

清理工作完成后,各责任主体单位组织人员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报告县林业局。

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组织抽查组随机抽取小班进行核查。

2.开展多种形式防治

林业局根据我县防治区域划分情况适时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

(1)药剂防治。

对列入重点保护的名木古树和风水树及重点除治区部分枯死松木高发山场采取注射松树免疫保护剂进行保护。

对羽化期天牛进行1至2次化学防治。

(2)诱捕器诱杀。

在部分区域设置松褐天牛诱捕器,诱杀松褐天牛成虫,降低松褐天牛虫口密度。

3.加强更新改造及科学营林

加快对风景名胜区、公路沿线、城镇周边及孤立的疑似疫点等区域的阔叶化改造,加大森林抚育力度,提高森林综合抗病能力。

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择立地条件好、不破坏景观、群众有更新改造意愿的山场,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实际,有计划对松科植物进行更新改造。

4.强化松枯死木监管

各责任主体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采伐监管措施,严禁松木商品性采伐,做好清理台帐,明确责任人员对枯死木采伐、运输、除害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严防松枯死木流失,做到有据可查。

疫木从山场下山到进入除害处理厂均由专职人员监管,确保去向明确,防止疫木流失。

县林业部门和各责任主体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责任制度

1.全县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由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全力参与和支持。

2.林业部门职责:

县林业局负责林木采伐审批、除治工作方案设计、技术指导、质量抽查、综合防治,以及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监管工作;林业中心站负责做好乡镇(街道)参谋,密切配合做好枯死松木清理、疫木监管、疫情除治、技术指导等工作;森林公安、木材运输巡查大队以检疫检查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

3.各责任主体单位职责:

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村民宣传教育、政策处理等工作,落实疫点网格化管理,山场封山育林和除治过程疫木监管,负责本辖区的枯死松木清理、检查验收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履行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职责。

4.行政村职责:

负责本村范围内疫情防治工作、疫情宣传、疫木政策处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申领、疫木采伐监管等工作。

5.网格员职责:

负责各自网格内巡查、清理质量监督,对村民宣传、协调,制止擅自采伐枯死松木,自行留置、存放、使用疫木行为。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控责任。

加强对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统一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思想认识,形成合力,协调和指挥各项防治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督查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以《松阳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形式把防治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乡镇、街道、林场。

建立具体监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承担起疫情普查和疫木清理工作的法定职责。

2.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

县林业局要加强森防检疫队伍、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培训,加强疫情监测网络建设。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完善疫情测报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防控效果。

3.加强检疫执法,严防疫情扩散。

强化检疫执法,加强对周边木材加工经营企业及使用松木包装材料单位的检疫执法力度。

组织人员深入电力、电信、移动等工程建设场地,以及公墓建设、农村房屋建设等所在地对使用松木情况进行检疫执法检查。

禁止未经严格检疫的松木及其制品运输出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枯死松木非法经营和加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调入的各种松木及其制品应在调运物品到达次日起5天内,报请县森防检疫站复检。

4、做好经费保障。

2018年全县枯死松木清理、防治预计需要经费1035万元。

防控经费主要用于疫情普查、监测、疫木清理、药剂防治、检疫封锁以及聘用协管员、宣传、培训等。

县财政局做好防控经费的保障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防控经费的保障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各乡镇(街道)枯死松木销售款的65%返回各权属村作为村集体或林农的经济补偿,另35%作为清理费用由各乡镇(街道)统筹使用,以弥补县财政下拨清理经费的不足。

六、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松阳县2018年秋季疫情普查各乡镇枯死松木统计表

2、2018年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乡镇(街道)名单

3、2018年松阳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表

 

附件一

松阳县2018年秋季疫情普查各乡镇枯死松木统计表

单位:

亩、个、株

乡镇(街道)

发生面积

发生小班数量

枯死松树数量

西屏

4336

98

2160

水南

380

45

511

望松

4675

85

4090

叶村

4508

31

1002

三都

1489

32

329

竹源

1283

11

51

四都

1920

216

129

斋坛

3751

152

761

古市

5202

149

5375

新兴

11762

195

21400

赤寿

12091

131

27259

樟溪

6508

86

1076

大东坝

9320

184

2917

安民

0

0

0

象溪

2667

48

1762

裕溪

2204

36

1696

板桥

1229

22

695

玉岩

309

5

6

枫坪

1154

21

27

湖溪林场

1261

7

2624

林村林场

5

5

10

合计

76054

1280

73880

附件二

2018年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乡镇(街道)名单

乡镇(街道)

发生面积(亩)

西屏

4336

水南

380

望松

4675

竹源

1283

叶村

4508

斋坛

3751

四都

1920

三都

1489

古市

5202

新兴

11762

赤寿

12091

樟溪

6508

象溪

2667

板桥

1229

裕溪

2204

大东坝

9320

合计

69325

附件三

2018年松阳县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资金投入

1

10万株枯死木、雪压木及其它原因枯死松木清理经费

900万元

2

购置30万支注杆剂,每支2.8元费用

84万元

3

购置噻虫啉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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