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工作Word格式.docx
《个案工作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案工作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个人是个案工作的关注点和入手点。
(2)注重建立一对一的专业助人关系。
个案工作工作员和当事人有很多面对面的交流。
对当事人独特性的尊重,与当事人平等相处,让当事人挖掘潜能,担任起改变的责任,常被人为是处理个案工作关系的要点。
(3)注重个人与环境两个方面的调整,兼顾形成问题的内因和外因。
人的问题脱离不了他所生存的社会环境。
(4)注重知识基础。
通过运用有关人类行为与人际关系的各种学科知识,了解并解决个人问题。
【本书观点】个案工作是以个人和家庭为工作的入手点,通过建立一对一的专业工作关系,运用特定的知识和方法,帮助个人调动内在和外在的资源,解决社会适应方面的问题,使隔热的社会生活更美满。
现代个案工作更注重从多个角度了解和解决个人的问题,注重与其他社会工作方法结合,是成本较高的“劳动密集型”作业。
二、个案工作是心理辅导或治疗吗?
个案工作与心理辅导或治疗有很深的渊源,但两者在目标、知识背景、工作方法、工作关系等方面有一些不同,所以不可以把个案工作简单的等同于心理辅导与治疗工作。
个案工作与心理辅导与治疗的不同之处;
(1)从处理的问题看,前者处理一般性的情绪不适或心理困扰性德神经症,如焦虑不安、抑郁等,个案工作的重点是个人社会功能发挥方面的问题;
后者着重处理较严重的精神疾病。
(2)从知识背景来看,生理学、精神医学和心理学是心理治疗与辅导工作的主要知识基础。
它强调对于所遇到的问题和所处的环境做出个人调整,不以改变个人的生存环境为己任。
个案工作处理的是个人社会功能发挥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更多是环境方面阻碍个人正常发挥社会功能的因素。
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政治学、管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医学等是社会工作者的主要知识基础。
(3)从工作手法看,心理辅导强调的是“攻心术”让个人做出调适。
而个案工作除了挖掘个人潜能,让个人做出调适外,还强调调动个人之外的组织和社区资源来解决问题,即个人调适和社会调适同等重要。
(4)从工作关系看,心理辅导与治疗员与当事人的关系中多充当权威人物,对当事人负有专业责任,而个案工作员强调也当事人保持平等的工作伙伴关系。
不仅要负有专业责任,还有肩负着社会责任。
个案工作者要清楚,在取向上自己的工作与心理辅导和治疗是有所不同的。
三、个案工作的作用
概括地说,个案工作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1)帮助个人或者家庭善用社会资源。
(2)帮助个人或家庭挖掘潜能。
工作者可以帮助个人或者家庭探索、挑选和运用适当的策略,增强自己的能力来有效地处理问题。
(3)帮助个人为适应新的生活转变做准备。
(4)帮助个人或家庭处理突发性的危机事件。
第二节个案工作的历史
分两部分介绍;
第一部分着重介绍个案工作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及其重要的历史背景;
第二部分介绍个案工作的经典人物与里程碑,点击对个案工作产生深远影响的人物和事件。
一、个案工作的简史
把迄今为止的个案工作分成四个阶段:
1、初始阶段:
19世纪至20世纪初
个案工作的源头可以追溯到英国早期救助贫民的工作中。
1819年查尔梅牧师建立了程序指导救济理论,有了个案工作的影子,但个案工作真正意义上的起步却是19世纪中后期的事。
社会背景:
人类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社会的巨大变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冲击;
19世界20年代欧洲资本主义风行,1825年世界经济危机在英国爆发;
1831年法国里昂爆发工人武装起义,1848年英国发生宪章运动,1844年德国西里西亚出现工人起义。
这一时期出现了有影响力的专门的社会工作组织,1843年美国“改进贫穷状况协会”、1869年英国“慈善组织会社”。
这些组织使对贫困者的救助有个人行为转化为机构行为,使个人和家庭工作更具有规范性。
1870年前后英美出现了友好访问员,他们被视为最早的个案工作者。
早期的社会工作受宗教的影响很大。
这一时期社会工作教育开始起步,个案工作的先驱玛丽·
里士满创立了纽约慈善学校,在那里开设了个案工作训练课程。
2、初步专业化时代:
20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
社会背景;
一战带来了大量的军人及其家属的问题,使社会服务从关心贫困者和不幸者转移到社会中其他阶层的人。
大规模社会救助的开展,使对社会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
与社会工作密切相关的学科,特别是社会学和心理学,在这一时期获得长足的发展。
法国迪尔凯姆对自杀问题做了研究,提出个人生活必须依赖社会群体的观点,针对个人主义思潮,他指出了个性过分发展的危害。
科学心理学问世。
德国冯德的著作《生理心理学原理》被誉为学术史上的心理学独立宣言。
之后心理学获得极大的发展,为理解个案工作的对象提供了途径。
个案工作在这一阶段的发展中偏重于采用心理学的理论,特别是弗洛伊德的理论开展工作,形成个案社会工作“精神医学的洪流”,功能派个案工作理论也有一定的影响。
这一阶段的工作带有更多的专业化特点。
运用已有的科学知识建立自己的理论,树立专业地位,赢得公众的认可,成为这一时期个案工作者的目标。
1919年,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训练学校协会成立,后更名为美国社会工作学校协会。
2011/10/25
3.专业化阶段:
20世纪40年代以后至70年代
20世纪30年代经济萧条,各种社会问题尖锐化,迫使西方国家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及各级公立机构大规模的介入社会工作。
20世纪50年代,美国公立大学纷纷设立社会工作的科目,培养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
社会工作成为了一门独立的、专业的社会职业,并建立起严格的工作制度。
受本专业发展的影响,个案工作也进入多样化与快速发展的阶段。
人类开始思考人类问题的非理性因素与社会环境因素。
个案工作重视社会环境因素,并产生新生概念:
角色表现,文化认同,行为标准和价值观上的阶级差别。
人们开始倾向于接受“情境中的人”的概念,即个人问题受到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的双重影响,解决时两者并重。
4、20世纪70年代后
涌现了许多个案工作派别,形成多种模式共存的局面。
较有影响的模式包括;
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人本治疗模式、行为修正模式、危机调适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问题解决模式、任务中心模式等。
除了关注当事人的心理社会因素外,现有的个案工作对于精神和文化因素也给予更多的考量。
并且结合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来解决个人及家庭问题。
二、个案工作的代表人物与里程碑
(1)玛丽·
里士满,(美国)女,诊断派(以精神分析为主)个案工作的创始人,1899年出版介绍早期个案工作实践建议书《友好访问穷人》;
出版《社会诊断》;
最早出版了个案专著《何谓社会个案工作?
》。
被视为个案工作的鼻祖。
她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
·
尊重并了解个人的差异性,并能为自己负责;
重视个人与家庭和社会间的相互关系;
工作方式趋向于民主人道的“一起做”而非过去的“为人做”;
通过资料系统化的收集,以有组织的方式来了解,并找出问题的原因。
(2)高登·
汉密尔顿,(美国)女,功能派个案工作的代表人物,1923年在纽约学院的社会工作系任教。
1937年出版《个案工作的基本概念》1940-1952年写成经典著作《社会个案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还著有《社会个案记录的原理》。
最主要的贡献在于使功能个案工作独树一帜,与诊断派个案工作分庭抗礼。
(3)海伦·
哈里斯·
珀尔曼,女,问题解决派个案工作的创始人,代表作《社会个案工作——问题解决的程序》,她提出“折衷性”的问题解决个案工作模式,还采用系统理论为基础,强调社会体系的沟通与变迁。
为后来的其他理论奠定了基础。
(4)弗洛伦斯·
霍利斯,将诊断个案工作发扬光大,似的心理社会派大行其道成为当时个案工作的主流。
心理社会派将系统论应用于个案工作中,强调人与环境互动的体系,该体系称为“人在情境中的状态”,包括三个要素:
人、环境以及两者的交互影响。
他是心理社会派个案工作理论的集大成者。
(5)米尔福德会议(1929),会后刊印报告《社会个案工作——其一般性和特殊性》强调个案工作在本质上是科学。
此次会议对确立个案工作的专业地位起到关键的作用。
三、个案工作在中国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专业社会工作室20世纪20年代由国外引进的。
1921年,美国浦爱德女士在北京协和医院开办社会服务部,开了中国社会个案工作之先河。
许多高校相继开设社会个案工作课程,培养专业人员。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学在20世纪50年代被取消,社会工作专业也被取消。
这一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与家庭工作组织是人民调解委员会。
改革开放后,专业性的社会个案工作得以出现。
其发展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原来的以政治思想为导向的个人与家庭共工作方法有所改变,开始注重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的运用。
二,家庭和个人问题也逐渐摆脱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以干部和准干部的身份出面干预的情况,许多非政府组织开始提供服务,发展最迅速的是热线电话咨询服务。
总体来讲,个案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有两极化的特点。
一方面,已有少数机构和从业人员接受了系统全面的个案工作训练,并尝试用所学理论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大部分工作从业人员并未受过专业训练,缺乏专业知识,依然“跟着感觉走”。
第三节个案工作的基石
一、哲学思想,设计对人、社会与认识世界的方法的根本看法
1、人道主义
它是个案工作的旗帜,是它首要的基石。
人道主义的七个信念:
(基斯-鲁卡斯)
·
人人生而平等;
每个人都是一个生物和社会的有机体;
任何其他物种一样,不仅需要靠自己,而且也于他人互相依赖,并且也依赖自然。
人类不断建设清除社会病态、不公平的社会政治制度,这是人道的至高表现。
在任何情况下,人的尊严必须受到尊重;
人人都有追求自由平等、自我发展、自我抉择和幸福生活得权利。
人道主义很重要的思想是把人的价值和尊严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对人本性持乐观态度。
人类被认为是有尊严有理性的,拥有追求真理的内在源泉。
人道主义将个人自由赋予了极高的价值。
2、乌托邦思想
代表人类对理想社会的向往。
包含了自由、正义、平等、共处情谊、幸福、民主等社会思想。
3、实证主义
19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同时产生于法英两国。
法国的社会学鼻祖孔德和英国的穆勒是实证主义的代表。
实证主义摒弃一切神学和形而上学的东西,提倡向人们提供实在、有用、确定、精确的知识。
从人道主义和乌托邦思想出发,肯定了个案工作存在的合理性,实证主义为开展个案工作指明了实现的途径和工具。
二、价值观与伦理守则:
面对两难处境
以当事人为本,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谋取福利,是个案工作者的职责。
七项伦理原则:
1.保护生命保护当事人和其他人的生命,该原则高于其他任何原则。
2.平等对待与不平等对待并举对同等人给予同等对待,对不同等的人给予不同等的对待。
3.自主与自由决定要有助于当事人的自主、独立和自由。
4.最少伤害
5.生活质量工作方案应当能更好地提升所有人的生活质量。
6.隐私与保密决定要有助于增强每个人的隐私权。
7.忠于事实、信息透明
三、知识储备
知识主要涵盖四个方面:
1.有关社会和你所在地机构的知识
中国社会有独特的文化传统,在情感表达方面,中国人多倾向于内敛,常以身体上的不适来掩饰情感的问题,有躯体化现象。
中国妻子的自我概念包含在家庭当中,子女是婚姻故事的核心,而欧裔加拿大妻子把夫妻关系和个人成就作为婚姻的中心。
中国人的民族性格:
文崇一认为中国人的价值取向,即传统与权威取向,重农与重功名的取向和仁义道德取向,提出这三种取向导致了中国人具有的权威、保守、谦让、依赖、顺从、忍耐、勤劳、节俭、安分等性格。
杨国枢研究,中国人在为人处世上具有社会取向,表现在四个方面:
家族取向、关系取向、权威取向和他人取向。
文化传统不仅决定了民族性格,调节着人们的社会交往,而且具有心理卫生和心理预防的功能。
2.有关当事人的知识
掌握和了解不同当事人的特点及他们的问题的性质和轻重缓急,是必修课。
生活积累是这方面知识的重要来源。
3.有关如何与当事人及相关人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的知识
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是个案工作中德一个核心要素。
4.有关促使问题得以改变的知识
涉及的是干预理论方面的知识,也就是如何行动的知识。
包括可治疗原则、方案制定、改变过程,以及效益评估等内容。
在个案工作的发展历史上,形成许多流派的干预理论。
如心理社会派理论、功能派理论、人本主义理论、完形治疗理论、交互分析理论、存在主义理论、行为修正理论、任务中心理论、家庭治疗理论、危机理论、认知理论等。
第四节个案工作的应用
一、个案工作与社会工作目标
社会工作的目标包含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
微观的层次是帮助个人和家庭,恢复和改善其社会功能,宏观的层次是改善社会制度,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与发展。
个案工作多致力于实现微观层次上的社会目标。
从本质上讲,宏观目标是以微观目标为前提的。
二、个案工作与其他社会工作方法的整合
三、个案工作的应用领域
1、如果按社会工作在机构或某一服务中拥有的地位来划分,个案工作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社会工作占主导地位的机构或服务领域。
第二类是社会工作与其他专业的人员具有平等地位,共同协作开展工作的场所。
第三类是社会工作居于次要地位的机构和服务领域。
社会工作者唱配角,支持机构实现其主要目标。
2、按工作单位的性质分,有三类:
(1)政府和公共事业机构。
是社会福利的最大供给者,也是最高管理者。
(2)非政府组织中的公益性组织。
在我国也承担了相当大一部分的社会工作。
(3)其他类型的机构。
不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但却安排专人或专门的部门做社会工作,协助员工处理家庭问题。
3.如果按当事人的性质分类,个案工作的领域包括:
(1)儿童服务
工作人员要做儿童的代言人和保护人。
(2)青少年服务
这方面的服务涉及亲子关系、学校生活适应、越轨与犯罪、恋爱与婚姻、就业等。
青少年个案共工作主要是帮青少年处理血液之外的社会适应问题,学会与人相处和安排自己的生活,鼓励他们成为社会中成熟、负责人的成员。
工作人常常要充当赠权能力者,帮当事人探索他们所拥有的潜能,调整和重建自己的生活。
(3)老人服务
这方面的个案工作常要帮老人适应伴随老年而来的种种生活转变,给他们支持和安慰。
(4)婚姻和家庭服务
处理家庭问题,常常要应付家庭冲突和其他形式的家庭纠纷,工作员多要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到家庭中,充当调解者。
(5)残疾人康复服务
目标是让他们在让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发展社会生活的能力,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这一领域也是目前我国唯一设有专业社会工作职位的领域。
工作员也要担当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角色。
(6)特殊问题服务
掌握面对突发事件当事人的应激反应,迅速判断事件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是帮助有这类问题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环节。
有时也扮演教育者的角色。
2011/10/26
本章描述个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如:
人在情境中、接纳、非评判、当事人自决、保密等
第一节人在情境中
人在情境中是说个人的问题与他所处的环境紧密相关。
一、什么是“人在情境中”?
人在情境中(person-in-situation)是个案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它依据系统理论和社会心理理论模式、生态模式的核心思想,认为个人和他所处的环境处在多重的互动中,因此个案工作的目的是致力于促进当事人的人际关系和环境之间的互动,减低和解决个人和环境之间的失衡问题。
工作员要将当事人的问题放在大环境中去考虑。
如女性主义者倡导“个人的即政治的”强调所有的个人问题也是一个政治的问题,同时归根结底是一个社会的、制度性的问题。
戈登·
汉米尔顿认为,“人在情境中”是个案工作的核心理论,个人问题常常因为个人的需要和环境给予支持之间以及个人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环境的要求之间不能相一致或者相配合而产生。
当代社会建构理论影响了个案工作的方向,这个理论认为,我们的信仰、价值观、制度、风俗、法律、分工以及诸如此类组成我们现实的事物,都是由一个文化中的成员一代又一代、日复一日的互动所建构。
人在情境中的思想知道这我们在不同环境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并应用于不同的当事人、家庭和社区。
二、人面临的具体“情景”
卡姆顿认为情境由几个层面构成,第一是社会环境,主要指个人、家庭、社区和阶级、文化。
第二是物理环境,如气候、地域、住房等。
第三是临时的环境如时间和空间,如一个房子把个人和群体分开,这个房子是私人空间,这个空间因文化的不同而不同。
第四是灵界的空间,如信仰。
环境对个人的影响是通过不同的层面来进行的。
他将环境氛围微观的、中观的和宏观的环境。
汉米尔顿将情境分为内在的压力和外在的压力两种,内在压力指个人的压力,外在的压力指来自家庭、朋友、老板以及更大的文化、组织、家庭、社区、社会系统等等的压力,家庭被看作是整个情境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在社会建构主义指导下的叙事治疗认为当事人所处的情境在于和工作员互动中双方建立起来的那个情境。
人所处的情境是不断变化的。
三、问题、个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个人的生活总是被个人所处的环境所决定,并由此带来不同的选择和机会,同时不同的选择和机会塑造了不同的生活环境。
第二节接纳与非评判
一、接纳
1、接纳的定义
对一个知识观念而言,指的是承认那是真的或者重要的。
对人而言指的是尊重的态度。
在个案工作中,接纳就是一种用非评判的态度进行沟通的思想和一种处理个人和个人行为之间不同的一种能力。
2、接纳是工作员的一种道德,而不是一种方法
用技巧解决问题甚至使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工作员的意愿,这样仍然无法做到真正的接纳,如果将社会工作的实践理解为道德实践,那么工作员本身就要从心态和行为上改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工作员在道德操守上改变。
3.接纳不等同于赞同和认同
接纳不是接纳当事人的偏差态度和行为,不是接纳“不好的”而是接纳真实的,接纳的永远是真实的事实
4、学会接纳
我们要对人的独特性有充分的了解,尊重社会中的人有权利做“独特的个人”而不仅仅是“一个人”
因为人们具有独特性,因而前来求助的当事人反感工作人员把自己“归类”,因为归类意味着抹杀了当事人独特的需求和感受。
接纳作为社会工作的一个原则,目的是用来帮助个案工作员了解当事人真实的个人,帮助当事人放下自我防卫机制,给当事人一个安全的谈话环境。
5、了解自己的局限
其实影响我们对各种人的接纳的障碍,来源于我们无法突破自己的局限,主要因素为:
1)对人的行为模式的认识不足。
缺乏知识和实践,对人的行为了解不够透彻和全面。
2)工作员本身不能接纳的一些事情。
工作员如果将自己未解决的问题压在心中,就无法面对和勇敢探索当事人所面对的问题。
3)偏见和成见
工作员在成长的过程中会向成一些固定的对人、对事的认识,在某些时候对于我们处理问题、看待人有积极的一面,但如果变成一个固定的模式,就成了一种偏见。
实证主义学派强调社会工作者的价值中立,认为工作员的价值不应接入到与当事人的工作中,但受诠释学、现象学等后现代主义思想的影响,个案工作中工作员不可能做到完全的价值中立。
接纳是一种人生的态度,一门与人相处的艺术。
学会了接纳、宽容别人,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学会了接纳、宽容自己。
二、非评判的态度
1、定义
在个案工作中,评判的意思是指用语言或者非语言的行为责备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坚持“非评判的态度”的原则,目的在于了解当事人,使他能够坦诚地开放自己。
对当事人不适的或不具建设性的夸奖和谴责都是对当事人的评判
2、非评判的态度不等于不关心社会的法律和道德
非评判是说我们不做道德层面的评价,只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评价,工作员不做有罪或者无罪的评判,但是可以客观地对当事人的行为、态度做出评价。
3、非评判的态度是一种信念
非评判是一种内在的信念,工作员要发自内心的表达非评判。
工作员的自我觉醒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体察非评判态度的方法。
除了一些语言外,主要通过会谈中的语气、态度和眼神等来传递工作员的非评判态度。
工作员是否要具体的表达他不能接受当事人的一些行为和看法,要看对当事人的人格功能的了解。
第三节当事人的自决
一、当事人自决的定义
是指在个案工作的过程中,承认当事人有自己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与需要。
因此个案工者的任务是尊重当事人的权利,承认他的需要,协助他应用适当的资源和发挥人格潜能,达成自我决定。
事实当事人自决有助于:
1)表达对当事人的尊重。
2)发掘当事人成长和改变的潜能。
3)满足当事人内在的寻求做决定时的相关支持的需求。
权利和责任是相互联系的,一个人如果行使选择的权利,必须要承担选择后的责任。
一个人责任心的演练是人格成熟的一个途径。
二、如何协助当事人达成自决
社会工作者在协助当事人达成自决时的角色和作用在于:
1、协助当事人看清楚自己的问题和需要,挖掘当事人的潜能
2、协助当事人了解他可以得到的支持性资源
当事人是否能够自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得到足够的资源支持。
工作员可能需要用“人在情境中”的原则,分析当事人的环境中有什么样的资源可以支持当事人解决他的困难。
三、当事人自决不是绝对的
当事人自决是有限的,不是绝对的,作为工作员要明白运用当事人自决原则的局限。
四、影响当事人自决的因素
1、来自工作员的因素
工作员一方面被自己的专业身份和训练所迷惑,认为自己是专家和权威,把自己的建议强加给当事人。
另一方面,工作员不能对自己的个人特质保持警惕。
2、当事人的因素
当事人自决原则的贯彻和实行,受到当事人自己的自决能力、拥有资源、性格等因素的影响。
3、思想意识和文化的因素
主要指社会文化和社会价值观等。
西方社会讲求个人的权利,很强调个人的自觉权利,而中国是一个强调集体主义、群体文化的国家,存在的价值观念影响了当事人的自决。
4、机构的因素
很多社会服务机构,因其性质和所处的位置,限制了当事人发挥自决权。
由此可见,当事人的自决能力受到工作员、当事人本身以及社会文化、机构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当事人自决是相对意义上的自决,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自决。
自决仅仅是一个我们致力于追求的目标。
五、当事人自决原则的讨论2011/10/28
当事人自决的原则基于西方社会尊重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价值观,与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