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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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立法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政府组织的相关立法不断得到加强,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规范体系,但是有关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上总体来说还很不完善。
目前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主要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主要是三大条例,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很少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从我国的宪法来看,对非政府组织的相关规定只是停留在概括性条文上,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地位、作用、具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同时在税收、财务管理、员工社会保障方面尚还没有突破。
二是,执法方面。
关于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操作性差,在实务操作中实际发挥着最重要作用的是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发布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可见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角色扮演不够明确
明确的角色扮演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具有一定的意义,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在角色扮演上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一方面,角色错位。
非政府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志愿性等特点,它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是公民社会的代表者,它能够让广大民众参与社会事务,然而目前我国有些非政府组织却背离的其非营利性的基本特性,变成了为个人和小集体谋取利益的经济组织。
与此同时我国许多属于公民社会的事务都纳入了政治生活的范畴,导致政府负担过重,行政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多重角色。
很多非营利组织“官办化”色彩浓厚,有些非政府组织既承担了某些管理公民社会的义务,又被赋予了一些政府管理职能,扮演着多重角色,职能目标不够明确,严重限制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的发挥。
再一方面,角色中断。
很多非政府组织往往依附于某个政府部门,行政化倾向较为明显,部门领导兼任非政府组织领导,领导无心或有心但无暇顾及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经常出现角色扮演中断的现象。
(三)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专业水平可以有效的指导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因此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水平要跟上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有限,还有待提高,这主要体现在:
首先,从非政府组织现有人才来看,内部专职人员不多,负责人多由离退休人员担任,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管理和服务理念滞后,工作技巧和能力亟待提高。
其次,从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服务来看,中国很多的非政府组织成为吸收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岗分流人员的“养老院”,其人员素质较低,缺乏创新精神,现在参与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仍然基本都是非政府组织成员专职工作以外的工作,很多时候非政府组织的成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会显得力不从心,专业水平和办事效率自然就提不上去,专业化服务有待提高。
再次,从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机制来看,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非营利组织在进行决策、制定目标、自我管理的过程中并不能摆脱政府的控制。
(四)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载体平台不够广泛
就目前来看,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载体平台不够广泛,这主要体现在:
一是,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日常性管理实行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体制,这种双重管理体制是非政府组织的进入门槛较高,极大的限制了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和运作,同时业务主管部门对非政府组织在人事和财政等方面的干预严重限制了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发展,这一引导机制严重限制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二是,就现在来看,很多人都对非政府组织不够了解,甚至还存在着一定的误解,社会大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淡薄。
三是,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很多企业的企业文化还没有覆盖到通过参与社会管理来树立自己的形象。
很多企业从事社会慈善事业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政府引导不够
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政府引导机制不健全。
目前政府对非政府组织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管理不善的地方,一些管理规定和现有行政法规都限定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在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税收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税收法律不完善,对非政府组织的税收优惠引导政策不完善,使非政府组织偏离了自身的特性,其非政府性非政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使得非政府组织自身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角色扮演不明确,承担了一些应该由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也忽略了一些本身应该履行的社会管理义务。
二是,政府投入不足。
非政府组织的运营资助主要来源于民间捐助、服务收费、政府补贴、国际援助,在我国民间捐助在非政府组织的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补贴,而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支持有限,非政府组织面临租金匮乏的现象,限制了非政府组织人才的引进。
三是,政府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监督主体“缺位”,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主体主要包括民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多部门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存在互相扯皮的现象,限制政府部门的监督效果,不能遏制非政府部门的腐败问题,导致非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不善。
四是,政府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于非政府组织的立法大部分都是出于对非政府组织的严格管理和严格控制上,非政府组织的类型和规模仍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非政府组织的自我发展缺乏法律的保障,由于法律法规保障的缺乏,导致目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误入歧途,质量参差不齐,非法集资、非法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发生都不利于非政府组织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功能。
不稳定现象时有发生,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然而这一功能由于缺乏健全法律的保障而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却由于缺乏法律的保障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身能力不足
非政府组织自身对其参与社会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非政府组织自身社会责任意识不强。
非政府组织具有志愿性的特征,志愿性这一特征会使组织成员将组织工作列为业余工作,而不是专职工作,使得非政府组织成员也无法专心于社会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致使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
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独立性的缺失,非政府组织由于对政府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从而对自身的人事任免权缺乏独立性,造成非政府组织的绩效评估也无法以机构行政效率、提升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为目标。
可见,非政府组织资金匮乏、独立性的缺乏等一系列原因造成其参与社会管理的队伍建设不完善,从而导致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影响其参与社会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再一方面,非政府组织对自身的宣传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很多人还不了解非政府组织相关情况,甚至有些人对非政府组织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这样严重影响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非政府组织缺乏对自身的宣传,导致社会大众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动参与度和关注度都不高,非政府组织的社会融资渠道也不广泛,非政府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较大,没有社会公众的配合参与,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管理的社会氛围不够浓烈,其社会管理活动难以开展起来。
(三)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社会氛围不浓
社会对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首先,社会环境的影响。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社会利益纠纷不断,现在的社会的管理需要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加大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难度,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管理上存在着功能互补的现象,而政府目前制定的条例和管理措施都限制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政府也没有为非政府组织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致使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氛围不够浓厚。
其次,社会大众舆论的影响。
从“郭美美事件”事件可以看出非政府组织社会公信力的缺失,虽然“郭美美事件”得到了官方的澄清,但是非政府组织面临的社会公信力的缺失并没有解除,面对社会大众的舆论,非政府组织要动员社会大众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三、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发挥作用的必备基础条件,然而纵观我国的现有有关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很多方面都存在法律空白,而且没有一部现有由人大制定的法律,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其相关法律制度需要得以完善,对非政府组织自身来说,它需要动员组织成员进行院外游说等相关活动,引起政府和公众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立法问题,并设法让政府将非政府组织的立法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对于政府来说,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非政府组织可以弥补其在社会管理上的不足,应该重视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不断弥补非政府组织在税务、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律缺陷,不断完善非政府组织在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定一套现实可行的、系统的法律法规。
(二)构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良性互动关系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参与社会社会管理上存在功能互补的情况,政府的优势就是非政府组织的劣势,非政府组织的劣势就是政府的优势,非政府组织通过凝聚社会资本,沟通政府与企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从非政府组织所具有的功能和它产生的目的来看,非政府组织都是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的好帮手,能够处理政府所不能处理的问题,而政府需要采取措施,引导企业积极为非政府组织提供物质支持,为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非政府组织的利益,为非政府组织吸纳人才提供良好的条件,帮助解决非政府组织经费、项目等各方面的问题。
同时政府能监督好规范好非政府组织的行为,以避免非政府组织走向错误的方向,这样组织非政府参与社会管理才会取得显著成效。
(三)提高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由于非政府组织的现有专业化水平不高,其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表现出能力不足的现象,要提高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就需要提高非政府组织的专业化水平,提高非政府组织专职人员所占的比例,提升组织成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机构行政效率。
与此同时非政府组织需要动员社会大众扩宽融资渠道,提升自己的独立性,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掌握自身的人事任免权,建立一支满足自身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和建设,完善自身的财务制度、监督制度、员工的培训制度,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提升非政府组织自身的社会公信力,提高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
(四)构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管理管理的长效机制
参与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能否建立,要看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是否得到完善,社会公众的参与度是否较高,只有自身建设得到完善,非政府组织在加大对自身的社会宣传时才能更加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才更具有社会公信力。
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内部建设,需要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人事招聘管理制度,制定企业和组织的行为章程,定期公开自身业务活动的有关信息,要加强与政府、其他社会组织的相互信赖与合作,强化社会责任;
要依托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非政府组织社会形象,不断提高社会对自身的信任程度,加大社会对自身的了解。
参考文献:
[1]李文良: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页
[2]何曾科:
《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60页
[3]李涛、梅强:
《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价值工程》2007年第2期
[4]刘丽瑛:
《非政府组织的优势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4期
[5]何云峰、马凯:
《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3期
[6]祝慧:
《管理创新:
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新视角》,《财经科学》2007年第56期
[7]崔文华: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4期
[8]范斌:
《非政府组织发展及其在和谐社会中的建构功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5年第6期
[9]陆学艺:
《目前形势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4期
[10]刘潇雅:
《当代非政府组织的角色定位及其功能发展趋势》,《现代商贸工业》2008年第20期
[11]郑伟:
《非营利组织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中的职责分析》,《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第29期
[12]欧阳兵:
近期国内学术界对非政府组织研究综述》,《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