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工作指导细则定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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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办理《建设工程人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交纳相关费用。
(15)办理《供热证明书》,交纳相关费用。
(16)办理《绿化证明书》,如需办理绿化迁移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17)办理《防雷证明书》。
(18)办理《大、小配套手续费》。
(1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工程招标阶段:
(1)在取得《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后,协助办理《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招标监督管理》。
(2)交纳墙改费、散装水泥费、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费用。
(3)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4)办理《售房许可证》。
4、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1)试桩前,进行临时水、电的开户,协调关系,争取充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向辖区绿化、环保、环卫、市政、交通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管理费,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5、工程施工阶段:
协助配合市政(水、电、燃气、热力、市政等)单位组织验收,签订使用正式使用协议、合同。
6、工程竣工备案验收阶段:
(1)委托防雷、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单位进行相关监测。
(2)协助人防监督站进行人防竣工验收工作,获得《人防合格证明书》(3)协助消防单位进行消防验收,获得《消防验收意见书》(4)协助环保单位进行验收,获得《环境影响报告》。
(5)办理《规划验线合格证》(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六、报件需知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审批部门
属海河地区项目的在天津市规划局海河规划处,其他在规划局建设管理处
2.需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属于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
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3.使用自有土地或土地权属单位经同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
4.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
500、1:
2000、1:
10000现状地形图2份
5.申请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c类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6.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其备案文件(c类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8.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环保、文物、水利、气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获多项内容,按照有关法规提供文件;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4.审批成果
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5.所需费用
无
二、核定用地测量
1.测量部门
属于海河项目的都在天津市规划局勘察院拨地定线队,其他项目在测绘院
2.需提交资料
3.办理时限
4.办理成果
核定用地图、核定用地相关图、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相关图、1:
500规划地界坐标图、1:
2000工程地形图、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5.所需费用
三、土地评估
1.评估部门
由开发商委托有土地评估的资质的评估所
四、大配套证明(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1.办理单位
市配套办
2.所需材料
(1)土地出让合同或其补充协议
(2)年度投资计划
(3)规划成果
7个工作日
4.所需费用
商品房:
165+25(中水)=190元/平方米
公建:
265元/平方米
5.审批成果
大配套证明/协议
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缴纳契税
1.办理部门
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
2.所需材料
3.办理时限
4.办理成果
5.所需费用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天津市规划局或区县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2.需提交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
(3)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成果或总平面图;
(4)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和安置补偿协议;
(5)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应出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置补偿的书面承诺;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正常情况20个工作日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缴纳制证工本费及办件手续费
七、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1.审批部门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资源管理处
(出让土地)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
属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已核准文件;
4.属于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5.1/2000(中心城区内)、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用铅笔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6.规划设计成果或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7.初步设计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8.环保部门的核准文件;
9.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10.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安置补偿协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提供征地补偿协议;
11.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需出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置补偿的书面承诺;
12..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报告;
13.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有历史遗留问题的出让土地)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标明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1/2000(中心城区内)、1/2000或1/10000(中心城区外)现势地形图2份;
4.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5.土地权属情况;
6.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7.征地安置补偿协议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8.契税缴纳凭证;
9.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15个工作日
出让土地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划拨土地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缴纳制证工本费和办件手续费
八、拨地地籍图测量
2.所需资料
九、土地登记核发无地上物国有土地使用证(白证)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区分局地政科
(1)土地出让合同
(2)交费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地籍图4份(薄膜图)
(5)土地登记申请书
(6)土地确权来源证明文件
(7)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30个工作日
1000平方米以下:
100+20(工本费)
1000平方米以上:
(总建筑面积-1000)÷
500×
40元/平方米+120元
5取得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委托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项目坐落在海河地区范围内的由海河规划处审批,其他在天津市规划局建设管理处审批。
2.需提交材料
1.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方案)申报表;
2.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
3.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2份,电子文件1份;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设计方案)10份,电子文件1份;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9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内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无
十一、规划设计方案评审
1.规划设计方案(含总平面方案)申报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2份,电子文件1份;
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含审定的市政规划设计方案)10份,电子文件1份。
4.授权委托书
8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不计,一般要反复两轮也就是在20天左右时间。
核发审定通知书或修改通知书
无
十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报审)
1.审批部门
2.需提交资料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申请表;
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规划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图纸包括:
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
3、图纸比例要求:
a.外环线以内:
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选线规划1/2000;
b.外环线以外:
路径规划1/1000或1/2000;
选线规划1-1公里管线工程1/10000,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
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8个工作日
市政方案审定通知书
十三、地名证明(与前一项同是办理)
市地名办或区地名办
(1)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两份,同时交验原件
(3)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两份,同时交验原件
(4)建筑位置示意图一式三份
(5)大型建筑物、有特色的居民区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建筑景观图一式两份
(6)地名定性词语与事实相符的证明文件
(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时间周期
(1)区地名主管部门及区政府或管委会共15个工作日
(2)市规划局15个工作日
(3)上报市政府审批的时限不包含在内
地名标志费:
0.7元/平方米,公告费4000元
地名使用证
十四、小配套证明(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区建委配套办
(1)年度投资计划
(2)规划成果
4.所需费用
70元/平方米
小配套证明/双方协议
十五、供热申请(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1.办理单位
市供热办
2.需提供材料
(1)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2)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管网规划图
3.办理时限
4.审批成果
5.所需费用
十六、教育证明(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1.办理单位:
市教委
2.报审教育证明
(1)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2)地块所建中小学托幼规划指标
3.办结时限
一般为7个工作日
4.审批结果
土地出让地块教育证明包含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大配套费中,划拨土地还需要出据教育证明。
在本地块建设无需费用,迁址异地建设需交费
十七、规划设计成果批复(包括市政工程规划成果批复)
(1)详细规划(10本)
(2)详细规划光盘(1张)
(3)A3规划总平图(白图)
(4)规划方案审定通知书
(5)市政方案审定通知书
6个工作日
5.审批成果
规划成果(3本)及审定通知书
【备注】规划成果就是把修建性详规和市政工程规划方案装订后报审,图纸深度要求没有变化。
完全是一项例行工作。
十八、建设投资计划备案、项目开发资预审报验
(项目资质预审报验)
市建委房地产管理处
(1)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及现状地形图;
总平面图(规划成果总平面图)及说明(总建筑面积、公建面积、绿地率、容积率)三份
(2)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三份
(3)市政公用设施大配套收费合同,复印件三份
3.审批时限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资质预审表
(建设投资计划备案)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建委
2.审批权限
国家级外省市在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区县属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5000万以下的项目由区审查。
3.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1)《天津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3份,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法人证明材料。
(3)规划总平面图三份
(4)土地出让合同(附图)、使用条件、费税证明
(5)开发资质证书三份
(6)项目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7)总平面图
(8)建委资质预审(针对项目)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相关部门提出意见一个工作日,因此此项工作4个工作日。
备案通知书
目前可研、立项、投资计划已经取消了,采取备案制
十九、燃气手续(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1.办理单位
煤气公司
二十、电的手续(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电力公司
4.办件成果
二十一、水的手续(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自来水公司
二十二、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投标(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建交中心招标办(网上公告形式)
(1)与代理公司协议
(2)设计招标备案表
(3)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书
(4)招标公告
共两轮公告,每轮公告5天
(1)代理费(与代理公司协商)
(2)设计招标服务费(计划中总投资额的万分之五,其中建设单位交纳60%,设计单位交纳40%)
5.取得材料
设计中标通知书
二十三、委托建筑设计确定房型
开发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设计所
二十四、人防报审(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市人防工程办公室
2.受理范围
(1)本市境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内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市内6区及新技术产业园总投资400万美元以上外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3)市内6区一次规划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3.所需材料
方案阶段: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申请表
(2)备案通知书
(3)地面建筑平面图、剖面图(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纸图,图纸审核后退回)图纸叠成A4。
(4)建设用地内现有人防工程情况文件,该文件可以公司出具也可由区人防办出具,谁出具谁对结果负责
设计阶段:
(1)天津市人防办公室意见书
(2)人防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三份、一份电子版)或异地建设费交纳凭证。
(3)《天津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4.办理时限
修建人防工程情况:
不修建人防工程情况:
以上工作时限是指上报时间,实际工作时间还要包括30天左右的图纸审查和调整时间。
因此此项工作时间要在40天左右。
审定后需交纳人防档案押金10元/平方米。
6.审批成果
《人防证明》
备注:
人防工程报批需要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方案报批阶段,由人防办出具人防意见,确定人防是自建还是缴费,第二阶段为人防图纸审批阶段,如果缴费的话则较为简单。
二十五、建筑设计方案报审(报市政府会审)
1.审批部门
属于海河项目的在天津市规划局海河规划处,其他在规划局建设管理处
2.需提交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2)1/500现势地形图1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交验原件。
(5)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图
(6)建筑设计方案本册3份(含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
(7)授权委托书
3.办结时限
9个工作日
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
二十六、土地确权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地上物土地证登报声明(原有土地证作废)
(4)土地补偿费(原户主需交纳的土地使用费)
(5)公建拆迁补偿协议
(6)土地出让合同
(7)核定用地图、核定用地相关图、规划地界坐标图
(8)交费证明
(9)项目规划要点(规划条件)
(10)1:
500现状地形图4份(反楼座)
(11)详规
5.取得材料
在1:
500地形图上签发土地确权意见并加盖确权章。
二十七、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1.办理单位
建交中心施工图审查办公室
(1)投资计划
(2)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
(3)消防及人防证明
(4)设计中标通知书
(5)设计合同,勘察合同(鉴证过的合同)
(6)交费90%的发票复印件
(7)地质勘察报告
(8)全套施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
3.时间周期
视图审难度和建筑面积而定(10-20个工作日)
4.所需费用
(1)住宅:
4万平方米以下
砖混:
1.3元/平方米
混凝土:
6-12层1.7元/平方米
13-20层1.9元/平方米
20层以上2.2元/平方米
(2)住宅:
4万平方米以上
砖混:
1.1元/平方米
6-12层1.5元/平方米
13-20层1.7元/平方米
20层以上2元/平方米
(3)公建、商业、地下
特级:
100米以上4.6元/每平米
一级:
50-100米4元/每平米
二级:
24-50米3.2元/每平米
三级:
24米以下2.4元/每平米
二十八、消防报审(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市消防局建审处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还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防火审核申请表》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设计单位消防设计专篇(说明)
(4)工程总平图、建筑设计施工图;
消防设施系统、灭火器配置设计图纸及说明
(5)与防火设计有关的采暖通风、防排烟、防爆、变配电设计图及说明;
审核中需要涉及的其他图纸资料及说明。
(6)国家、市重点工程项目申请办理基础工程提前开工的,应报送消防设计专篇,总平图布局及书面申请报告等资料。
一般7个工作日,但通常要报两轮才能通过
消防证明
(1)建设单位应将报送的图纸资料装订成册,规格为A4大小,且均为正式施工图,并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2)工程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可以提前咨询,但不作为正式进件。
(3)消防报批属于报批报建口比较难以协调部门,正常情况下需要两轮审查。
二十九、环境评估(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市环保局
2.办件材料
(1)本项目选址意见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
(4)市建委住宅投资计划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规划批准的建筑图包括(平、立、剖)面图
(7)建筑设计规划详规总平面图
3.所需费用
按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0.5元/m2计算。
20个工作日
三十、交通评估(与前一项同时办理)
天津市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