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试题法律常识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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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1.B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法律的监督机关
2.D本题实际上考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情况。
《律师法》第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
由于申请人的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属于故意犯罪,所以应予颁发执业证书。
3.A
4.A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5.C一般而言,实体法是对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性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规范,程序法是对法律关系主体和程序性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规范。
对法律规范的实体性与程序法不能截然分割,实体法中必然有程序性规则,程序法中也表现一些实体性权利义务。
6.A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7.A预备犯罪只是犯罪的准备工作,犯罪行为事实上并未实际发生,侵害行为和后果还没有产生?
法。
对此,刑法认为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犯罪既遂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处法。
8.D对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区分主要在于犯罪行为的停止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是犯罪分子主观上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9.C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10.D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成立犯罪,必须是销售金额达到(A)。
A.5万元以上
B.10万元以上
C.20万元以上
D.50万元以上
2.某医院护士甲,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但答应同事乙的要求,商定以1500元钱为其儿子丙戒除毒瘾。
甲在没有对丙进行必要体格检查和并不了解其毒瘾程度的情况下,,便照搬其利用工作之便抄来的一张戒毒处方为丙戒毒。
在对丙使用大剂量药品时,丙出现不良反应,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
A.护士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护士甲构成医疗事故罪
C.护士甲构成非法行医罪
D.对护士甲应择一重罪处罚罪
3.新疆某大学的校园里长久流传着这么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一女学生在校园教学楼后的小树林里,因久候男友不至,为情所困,投缳自尽。
此后就有谣传:
说有人经常看见一白衣飘逸的长发女子在小树林里游荡,逢人便焦急地问:
“几点了?
在一个迷人的夜晚,一对恋爱男女躲在教学楼后的小树林里,坐在石椅上亲热,突然,在他们身后出现一白色的身影,二人一回头,发现一白衣服长发女子,只见她轻启朱唇,娇滴滴的问:
”吓得恋爱男女大叫有鬼,抱头逃窜!
白衣女子从容地拾起恋爱男女留在长椅上的背包,随后离开。
类似情况在校园内发生多起,恋爱男女们也丢了N个背包,一时间校园内人心惶惶……不久“女鬼”被警察抓获。
请问:
“女鬼”构成何罪(C)B
A.抢夺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诈骗罪
4.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形构成结果加重犯(C)A
A.李某在儿子童年时,替儿子在邻村订了一门娃娃亲,儿子成年后对这门亲事不满意,但李某强迫儿子娶这个媳妇,并将儿子暴打一顿后关在房屋里让其反省,儿子当晚跳楼、摔成重伤。
B.张某遗弃患有重病又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太太,导致其死亡。
C.赵某在大街上公然强制猥亵侮辱一名少女,少女自感屈辱、自杀身亡。
D.王某对其丈夫前妻所生的8岁孩子进行虐待,下雪天将其关在鸡圈里,第二天孩子的鼻子完全被冻掉。
5.甲某以谈恋爱为名,将同村女青年乙某引诱至村外的高梁地里,强奸了乙某,乙某第二天向司法机关告发了甲某,甲某被抓获。
甲某的亲属聘请了律师丙为甲某的辩护律师,律师丙在出庭前去看守所里探望甲某,发现甲某心情郁闷,愁容满面,于是律师丙忽然生一计,教唆甲某,让甲某在看守所里秘密伪造了多份“甲写给乙的求爱信”。
在法庭上,律师丙手持多份甲某写给乙的求爱信,声称女青年乙某和甲当时确实是在高梁地里很真诚地谈恋爱,发生性行为是双方的一时激情所致,是自愿的,而且甲某在被告席上也表示,只要放了他,他就会娶乙;
乙某听说甲要娶自己,信以为真,也当庭表示不再告了。
搞的法官一头雾水,最后甲某被当庭释放。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C
A.律师丙构成诉讼代理人妨害作证罪
B.律师丙构成妨害作证罪
C.律师丙构成伪造证据罪
D.律师丙唆使当事人伪造证据,构成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6.乌鲁木齐市的甲公司长期租赁乙公司的临近大十字街的房屋,经过装潢后开设桑拿浴室,对外经营,并为桑拿浴室投了50万元保险。
后因甲公司长期无力支付租金,乙公司屡次派人上门索要,恶语相加,声称再不给钱就将封锁桑拿浴室。
甲公司召集领导班子开会讨论应对策略,经全体一致同意,决定放火烧毁桑拿浴室,一来解对乙公司之恨,二来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取保险赔偿。
甲公司在放火后为稳妥起见,又买通保险公司公估人员丙,出具了对甲公司有利的评估意见,最终如愿以偿。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A
A.甲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丙和甲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B.甲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丙和甲公司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C.甲公司只构成保险诈骗罪,丙单独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D.甲公司构成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丙单独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7.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D)。
A.姓名权和名誉权
B.名誉权和经营权
C.经营权和隐私权
D.名称权和名誉权
8.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
刑满释放后第5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29寸彩电一台及冰箱一台。
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冰箱扣押。
请问应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C
A.欠妥当
B.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C.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D.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9.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C)。
A.诈骗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10.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D)。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
1.【答案】A.
【解析】此题测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成立的数额标准问题。
所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可见,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是本罪成立必须具备的法定要件。
因此此题选A。
2.【答案】A
【解析】行医是以实施医疗行为作为职业的活动。
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
甲虽然没有医生执业资格,但她没有反复、继续、私自为他人戒毒治疗的意思,客观上也没有反复实施这种行为,故不能认定甲在从事非法医疗业务,因而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以只有A正确。
3.【答案】B
【解析】装鬼取财,是属于抢劫罪定义里的“除暴力胁迫外的其他方法”.
4.【答案】D
【解析】
对于A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规定在257条2款。
2款所说的结果加重是指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重伤不构成结果加重。
对于B项:
261条遗弃罪没有加重量刑档次,(和侮辱诽谤罪一样,也没有加重量刑档次),所以不构成结果加重。
对于C项:
强制猥亵妇女罪的加重,规定在237条2款,是情节加重(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猥亵妇女的),不是结果加重。
对于D项:
鼻子被冻掉属于重伤,260条虐待罪的2款规定了结果加重,(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属于结果加重)
5.【答案】C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306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该罪是一选择型罪名,客观方面有法定的三种行为方式:
1,直接实施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3,威胁利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做伪证。
但“教唆”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包括在内(306条)
所谓“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为当事人就如何毁灭、伪造证据进行出谋划策、提供物资条件、精神资助等行为。
但当事人没有毁灭、伪造的犯意,而由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教唆、指使毁灭、伪造证据的,则不能视为帮助行为,对之,应直接以毁灭、伪造证据论。
在本案中律师丙在甲某没有伪造证据的犯意时,“教唆”甲某秘密伪造了多份“甲写给乙的求爱信”,对此不能视为“帮助行为”,所以律师丙应定伪造证据罪(307条)。
而不能按照“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处理。
选C。
6.【答案】
单位不能构成放火罪,放火罪的主体只能以自然人构成。
但根据刑法198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却可以构成保险诈骗罪的主体。
另自然人和单位一起可以构成共犯。
根据刑法198条四款的规定: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而不构成229条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所以只有A正确,BCD错误。
7.【答案】D。
【解析】此题测试法人、个体工商户人身权的内容问题。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自然人享有的人身权包括: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身份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人身权主要包括:
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专属的人身权,而经营权则不属于人身权的范畴。
因此此题选D。
8.【答案】
刑法》第53条规定: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法院可以随时追缴周某的财产,故法院的行为并无不妥,是合法的。
9.【答案】C.
【解析】此题测试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犯罪性质问题。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行为。
表现方式有四种: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冒用他人信用卡;
恶意透支。
而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和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论处。
因此此题选C。
10.【答案】D。
【解析】此题测试土地所有权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
抵押权通过抵押合同设定,以抵押合同的有效为前提。
抵押合同的有效,除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即具备法定形式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抵押物的合法性,即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设定抵押权之物。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允许抵押的,以土地所有权设定抵押的合同无效。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D)出资。
A.可以用劳务
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
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C)
A、自书遗嘱B、代书遗嘱C、公证遗嘱D、录音遗嘱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C)
A.民主集中制B.下级服从上级C.民主协商D.言论负责.
4.按照我国法律规定,(A)可以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
A.国家
B.公民、法人
C.其他社会经济组织D.外国人、无国籍人
5.下面属于行政工作人员违反回避制度的有(B)。
A某行政人员在原籍乡任乡长
B某行政人员在原籍市任市长
C属于少数民族的某行政人员在原籍民族自治县任县长
D某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处理自己原籍家乡发生的行政案件
6.依《宪法》规定,明确限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职位是(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
B国家副主席
C国务院秘书长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7.郭某在一僻静的胡同里遇一年青妇年,顿生歹念,将其抱住,竟然对其实施奸淫。
恰好李某下班路过此胡同,见此情景,遂拾一石块朝郭某砸去,不料正中郭某头部,郭某当场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B.防卫过当C.正当防卫D.过失致人死亡罪
8.下述说法正确的有(C)。
A街道办事处是城市居民自治组织
B街道办事处是城市最基层的一级政府
C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
D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
9.我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财物、(C)、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拘留等。
A.责令赔偿B.责令悔过C.责令停产停业D.限期改正
10.死刑只适用于(B)犯罪分子
A.罪大恶极的B.罪行极其严重的
C.危害国家安全的D.危害公共安全的
1.【答案】A。
【解析】此题测试个人合伙关系中的出资方式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第30条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约定各自提供资金、事务、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行为或组织形式。
可见,个人合伙出资的种类既可以是资金和实物,也可以是技术和劳务。
因此此题选A.
2.【答案】C
【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可见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效力依次为录音遗嘱、代书、自书。
王某死后,应按公证遗嘱执行。
3.【答案】C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民主协商。
4.【答案】A
【解析】民法中把国家也规定为民事主体。
典型的比如政府采购。
采购的政府可能是某省某市政府,但却代表国家。
扩大来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从事的国际购买行为、国内购买行为也属于民事行为。
5.【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69条的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选项A中,属于乡级机关,应该回避。
选项B中,如果该市是县级市的话,则应回避,地级市的话则不用。
选项C中,根据《宪法》第114条的规定: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所以,该条是《公务员法》的特例,也即本项中的情况不用回避,没有违反回避制度。
选项D中,根据《公务员法》第70条的规定: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如果属于
(一)
(二)种情形的,则必须回避;
如果属于(三)中情形的话,则可能回避。
6.【答案】B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7.【答案】C
【解析】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第一、只有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第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第三、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第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阻止对方对自己的侵害),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第五,必须有防卫意图的存在
8.【答案】C
【解析】相当于镇,在直辖市是正处级,在副省级计划单列市是副处级,在省辖市是正科级.街道办事处是最低一级的政府派出机构。
注意:
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别在于,村民委员会是农村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区片区居民自治组织。
9.【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包括:
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从种类上说虽包括了人身罚、财产罚、申诫罚和行为罚四大类,人身罚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且行政处罚所规定的人身罚较之刑事处罚也是要轻得多。
10.【答案】B
【解析】对死刑适用的范围严格加以限制。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所谓"
罪行极其严重"
,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
1.下列情形中属于连续犯的有(b)。
A.某甲和村民有仇,在三天之内先后杀死了村长的妻子、儿子和儿媳
B.某乙在连续半年时间内,持续对丈夫与其前妻所生孩子以打骂、冻饿、不让吃饭等方式
进行虐待
C.某丙系国家工作人员,在一个月之内,先后实施了贪污和受贿行为
D.某丁以其妻子快要生小孩为由,将其年迈的父亲赶出家门,使父亲沿门乞讨;
一周后又将妻子生下的女婴溺死。
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C)。
A.婚姻关系解除
B.失踪人民事主体资格消灭
C.财产发生代管
D.财产发生继承
3.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D)。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4.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A)。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犯罪的直接客体
5.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的把守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B)。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6.避险过当的(A)。
A.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款额较大的,构成(D)。
A.偷税罪
B.骗取出口退税罪
C.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两罪
D.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想角竟合
8.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B)
A.非法组织卖血罪
B.故意伤害罪
C.非法组织卖血罪和故意伤害罪
D.医疗事故罪
9.依照刑法规定,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B)。
A.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B.具有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C.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D.具有谋取利益的目的
10.公民特别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中国公民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构成(B)。
A.背叛国家罪
B.分裂国家罪
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
答案:
评析:
考查要点是连续犯的成立条件。
所谓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连续犯的构成特征:
(1)连续犯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
这是构成连续犯的主观要件。
(2)连续犯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
这是连续犯成立的客观要件之一。
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的数个危害行为必须能够构成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这是成立连续犯的前提条件。
(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
这是成立连续犯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相互统一而形成的综合性构成标准。
(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
这是连续犯的法律特征。
所以,应当排除CD项。
B项中某乙长期的虐待行为仅仅是一个单独的构成虐待罪的行为,不存在数个独立的可以构成犯罪的行为。
故应当排除B项。
2.答案:
考查要点是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民法设立宣告失踪制度,目的是为了稳定那些长期下落不明的人所有的财产关系。
宣告失踪不同于宣告死亡的根本点就在于法律后果不同。
因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被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人,仅就其财产发生代管后果。
因为,失踪人并没有死亡,还继续保持着民事主体资格,其婚姻关系不能解除,财产也不发生继承。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答案】D。
【解析】此题测试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
刑法的溯及力,又称刑法的溯及效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立的行为的是否适用的问题。
如果适用,即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即没有溯及力。
关于刑法的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从旧原则,该原则主张新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二是从新原则,该原则主张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三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主张新刑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刑法,这时就有溯及力;
四是从新兼从轻原则,即主张新刑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就刑法,这是就有了溯及力。
我国《刑法》的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可见,在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上,我国是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4.【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