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九年级政治第7课 维护合法权益教学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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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版九年级政治第7课维护合法权益教学设计
苏教版九年级政治第7课维护合法权益教学设计
第7维护合法权益
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教学目标:
1.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
2.增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等经济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教学重点:
法律保护公民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
增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等经济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情境教学法
学习方法:
自主探究法、合作讨论法
教学准备:
制作PPT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
通过“今日说法”市民王先生的材料设疑:
王先生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吗?
为什么?
激趣导入。
市民王先生,在市中心繁华地段有一处临街私房,多年一直依靠在这里经营的小百货店维持正常的生活。
由于市政府要在该地段扩建道路,王家被迫拆迁。
王先生提出搬迁必须以补偿其小店的商业损失为前提。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二、学习新:
(一)法律保护公民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
活动一:
“你知道吗?
”介绍宪法保护公民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
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指出:
经济权利是我国法律保护的重要权利,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活动二:
“查一查”指导学生查阅教材自主探究公民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哪些?
1财产权2继承权3劳动权4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活动三:
“读一读”组织学生齐声朗读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财产所有权的含义:
指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公民的非法财产的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
活动四:
“Flash欣赏”播放张老汉购买、使用、出租、出售拖拉机的动画。
在此基础上点拨学生总结公民依法享有财产所有权包括哪些权利?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并让学生在生活情境中体验、判断这四种具体权利的使用。
过渡:
通过上面的学习,我们了解了法律保护公民经济权利的基本内容。
公民享有的经济权利有很多,接下我们将重点学习公民享有的一项经济权利——财产继承权。
(二)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活动一:
“生活在线”展示:
赵强的遗产之争材料。
赵强夫妇,于1960年收养一女取名赵娟,此后又生育儿子赵明。
因感情不和与妻子离婚,儿子随母亲生活。
赵强和王某再婚。
赵强及其母亲、养女赵娟、王某与前夫的孩子李东共同组建了新的家庭。
赵强因意外去世,留下私房2间,存款3万元,放高利贷获利2万元。
生前他决定将私房两间给赵娟。
赵强的侄子赵辉,及在工厂工作的赵强的弟弟赵刚都与赵强常有往。
赵强死后,遗产谁继承,大家争论不休……
活动二:
“说一说”组织学生讨论:
赵刚的哪些财产可以作为遗产?
为什么?
理由:
只有合法的个人财产才能作为遗产。
可以作为遗产
1私房2间
2存款3万元
不可以
2放高利贷获利2万元
由养女和后妻及其儿子继承
由亲生儿子、侄子、母亲及弟弟继承
(此环节意在了解学生已经掌握的法律常识。
简单讨论,不必展开,只是为了学生更好的探究相关问题激发兴趣。
)
活动三:
“辩一辩”组织学生开展堂辩论:
“赵刚的遗产怎样继承?
”按照生活中的一些理解误区,让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观点,分成两个大组,展开堂辩论。
活动四:
“自主探究”在双方辩论的基础上,我们发现要解决“赵刚遗产继承问题”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展示探究问题,组织学生合作讨论以下问题,并用幻灯展示结论。
(1)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遗产?
(2)财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两种?
(3)继承遗产时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4)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分别是怎样的?
1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赵强的养女赵娟、赵强的儿子及后妻的儿子、赵强的弟弟赵刚、赵强的后妻、母亲都享有继承权
思考:
他们继承的顺序有先后之分吗?
请思考:
赵强有感于养女赵娟多年对自己和母亲无微不至的照顾,于是立下遗嘱将两间私房留给了养女赵娟。
这属于哪种继承方式?
是属于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活动五:
“探究”展示刘某的材料,组织学生思考:
刘某这份遗嘱合法吗?
得出:
未成年人也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刘某中年喜得一子,由于从小受到过分溺爱,儿子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好吃懒做,抽烟喝酒,刘某多次拳脚相加也无济于事。
儿子读初一那年,其母因车祸去世,刘某因悲痛过度患病也于当年去世。
临终前,刘某立下一份遗嘱:
“我儿不务正业,屡教不改,我很失望。
因此,为促使其改邪归正,我的遗产全部捐献给希望工程。
”
刘某这份遗嘱合法吗?
我国法律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
6、活动六:
“认识升华”展示家住柳州市东环路的黄某的材料,启发学生思考怎样对待财产问题?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增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等经济权利的意识。
正如欧阳修所言“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家住柳州市东环路的黄某初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柳州市一职高。
1998年4月做生意的父母因车祸丧生,留下134万元的遗产。
黄某想:
这些钱已经够我花一辈子了,还读书干什么?
于是他放弃了读书的机会,整天在网吧、酒吧里消磨时光,后染上毒瘾,不仅将万贯家产化为烟缕,自己也落得皮包骨(体重只有26公斤)。
在柳州市戒毒所康复治疗期间,他悔恨地说:
“是金钱毁了我的一生”。
你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青少年应怎样正确对待财产问题?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一定的财产,但财产并不是人生的全部内容。
青少年要依据继承法,维护自己合法的继承权;同时又要有崇高的理想和追求,依靠自己的努力奋斗,创造幸福生活。
7、活动七:
“生活在线”展示教材上的材料:
中学张某炒股的材料,设疑:
未成年人能炒股吗?
通过这个环节,向学生介绍民法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1岁的中学生张某,见有人买股票很赚钱,也想试一把。
他私自将家中的存款提出8000元,在某证券交易所建立了股东账户。
但是几次交易后,张某不但分未赚,反将8000元的本钱赔光。
知识拓展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达到一定年龄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得以发生、变更或者消失的一种资格。
查一查: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无民事行为能力。
活动八:
“Flash欣赏”播放小朋友购买收音机的动画,让学生体会: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所有权,我们要有依法维护民事权利的能力。
活动九:
“续写故事”1岁的中学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炒股失败后,事情可能会怎样发展呢……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
展示:
结局一:
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赔偿;结局二:
到证券交易所大闹一场,把自己的损失抢回;结局三:
到法院状告证券交易所;结局四:
算了,伤心总是难免的,自认倒霉!
出谋划策
当1岁的中学生张某炒股失败后,张家是这么做的:
张某父母:
要求证券交易所赔偿。
证券交易所:
股票买卖,有赔有赚,风险自担,不能赔偿。
双方发生了争执,你说怎么办呢?
活动十:
“模拟法庭”假如选择结局三,以大组为单位,模拟法庭进行法庭辩论与庭审活动,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书记员、张某父母(原告)某证券交易所(被告)等角色,然后全班交流。
如果你是法官,本案你准备怎么判呢?
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未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的同意下私自提取家中存款进行炒股,是不合法的。
本院认为被告证券交易所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此环节目的在于增强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等经济权利的意识与能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活跃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兴趣。
最后教师用字展示小法官的审判结果。
点拨知识点:
当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受到侵犯时怎么办?
11、活动十一:
“知识拓展”播放视频《物权法》的规定“无主埋藏物不得据为己有。
”延伸堂外的知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无意中从地里挖出的财物或从水里打捞的财物能据为己有吗?
三、收获平台:
由学生自主小结本节的收获,老师总结学生的发言后寄予希望,让我们珍惜财产所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四、现学现用:
见最后的随堂练习,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巩固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一女,离婚后,子女与高某一起生活。
1997年高某与李某再婚,李某将她与前夫生的儿子带一起生活。
高某1999年去世,未留遗嘱。
请问:
1按照有关继承法的规定,应是哪种方式继承?
2哪些人可以继承高某的遗产?
3遗产继承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实践探究
陈某有一子陈甲在外地工作,有一女陈乙与其生活,陈某之妻早逝。
陈某有3间私房、万元存款、1辆摩托车,并持有1万股公司的股票,他还借给朋友2万元。
陈某立遗嘱时把3间私房全部留给女儿,其他财产未处理。
陈某死后,其著作出版后有稿费000元。
陈甲与陈乙为遗产发生纠纷后,告到了法院,陈某一弟弟陈丙也提出继承要求。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
(1)陈某有哪些遗产?
(2)哪些人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
(3)陈丙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
(4)陈某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案例评析: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本内容和现实生活联系的非常紧密,对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公民享有哪些财产权?
公民死亡后个人的合法财产怎样继承?
未成年人是否享有这项权利?
如果财产权遭受非法侵犯,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些问题都是学生们很渴望了解的知识。
为了避免单调法律常识的直述,本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和情境教学法相结合,让学生在活动中去体验、探究、感悟、认识,最大限度的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他们学习思想品德的热情,提高了自主学习的能力,并能将所学的知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自主的运用,指导生活的实践。
对于本教材中的已有案例应该充分运用,例如中学生张某炒股的案例。
当然我们也可以挖掘身边的人和事自主编写有利于教学活动开展的案例,如本中的“今日说法”“生活在线”等活动版块所展示的字材料。
当然生活中总有新的经济话题的出现,如2007年《物权法》草案制订过程中提出“无主埋藏物能否拒为己有?
”,这样的问题完全可以在堂上以知识拓展的形式介绍给学生,作为本知识的补充,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激励学生观察生活、并将所学的知识更好的服务于实际。
第7维护合法权益
保护智力成果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1.了解我国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不受侵犯的主要法律及其基本内容。
2.认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性。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增强学生在生活中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
教学过程:
(用电子幻灯片提纲展示)
情境一:
故事《小王的遭遇》
合作探究,讨论交流
<1>小王应不应该得到报酬?
为什么?
(找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公民的著作权不受性别、民族、年龄的限制。
<2>应该采用什么方法维护小王的合法权利?
A与出版社交涉,提出维护自己著作权的要求。
B如果交涉无效,可将出版社告上法庭,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开拓视野:
智力成果权也叫知识产权,它是法律确认的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柯诺告圣象侵犯商标权
地板业两巨头打上法庭
情境二:
学生也有专利权(王同辉介绍他的发明专利产品速变角锯弓)
小组讨论,交流成果:
请对王某公开出让自己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