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监管协议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产抵押监管协议书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若因抵押物所有权、质量、数量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若因抵押物有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抵押物存在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债务人借款的使用,并要求债务人以及乙方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借款额度。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抵押物在为甲方抵押期间未设定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抵押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设定抵押、质押、销售转让、租赁等。
4.乙方承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其对抵押物的入库、出库等所有变动除得到丙方的同意外,还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向甲方提供其要求的相关单据,满足甲方监管抵押管理所需要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管管理。
第三条监管模式
本协议项下的监管模式为:
□静态监管。
甲方监管的抵押物不可置换,但可以提取。
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是乙方提货的唯一有效凭证。
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办理抵押物的提取手续,无《提货通知书》或《提货通知书》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办理抵押物的提货。
□动态定额控货监管。
甲方监管的抵押物可以提取和置换,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是乙方提货的唯一有效凭证。
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抵押物的提换手续,无《提货通知书》或《提货通知书》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办理抵押物的提货。
□动态核定库存监管。
甲方监管的抵押物可以提取和置换。
处于甲方监管的抵押物超出丙方向甲方发出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最新的《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中要求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的,超出部分的抵押物,乙方可以自行向甲方办理提货手续,不需另行征得丙方的同意。
乙方提取或置换《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最新的《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规定最低数量或价值范围内的抵押物的,必须凭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否则,甲方不得办理。
第四条对抵押物的监管责任
1.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担保事,丙方签发《抵押物监管通知书》给甲方。
自《抵押物监管通知书》到达甲方并经甲方签收之日起,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
2.债务人清偿完毕在丙方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费用等)后,丙方以《解除监管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丙方出具的《解除监管通知书》之日起,其监管责任终止。
3.本协议项下的监管场地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变更监管场地,需事先经丙方书面同意。
甲方保证:
对监管场地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权对货物进行独立的、排他的监管;
若由于监管场地在权属或场地状况存在法律上或其他方面的瑕疵,影响甲方监管责任履行的,则由甲方负责寻找新场地,确保监管职责的履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监管场地瑕疵给丙方权利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和甲方应对丙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协议约定的送达方式为直接原件送达,由发件人上门送达或采用收件人上门收取的方式,收件人收到时须在发件人留存的文件上或回执上签字盖章。
5.监管期间,甲方向丙方承担并履行下列监管义务和责任:
(1)明确监管人员及相应的轮岗安排,对监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监管人员合格。
准备与监管项目对应的监管标牌、标签、单据、凭证、台帐等日常监管资料。
(2)接到丙方通知后,按照丙方指定时间到达丙方指定地点按丙方要求接收全部监管货物(抵押物)。
确保抵押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并办理好相关手续,确保丙方权益不受侵害。
(3)按照《抵押物监管通知书》审核抵押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值(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确认)、外观及包装、质量,并依照审核结果签发《抵押物监管清单》。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保质保量、妥善、谨慎、完好地保管抵押物。
在抵押物出现变质或损毁、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置、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等明显不易于丙方权益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丙方权益受损。
(5)接受丙方对抵押物的勘验、检查、查询,向丙方出具《抵押物监管清单》。
(6)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
在动态核定库存监管模式下,保证提货或换货后剩余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符合丙方最新的《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所规定的抵押物最低数量、价值要求。
(7)甲方应当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台帐登记记录,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监管的抵押物的进出库和库存情况通过电子数据传送给丙方(甲方和丙方发送及接收数据的邮箱以本条第6款约定为准),并自行做好数据备份。
(8)甲方对乙方抵押物确认监管后,只要实践可行,应在相关的抵押物粘贴标签,明确抵押事实和状态。
标签中作为抵押权人的甲方以中文缩写“_______”作为标识。
(9)独立对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存储条件、安全等负责并承担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抵押物发生任何灭失、损坏、价值减少、索赔或其他责任,甲方向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依照本协议、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
6.甲方向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抵押物监管清单》的同时,还应当向丙方提供电子文档。
甲方发送该电子数据的指定邮箱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接受该电子数据的指定邮箱为:
第五条指定工作人员及印鉴式样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涉及的各方指定工作人员及各方签发本协议所列附件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时应使用的印鉴以本条约定为准,未使用以下预留印鉴的视为无效(但加盖公章的有效),抵押物监管期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联系人和印鉴,必须事先以《印鉴变更通知书》通知其他两方。
甲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
姓名:
__________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印鉴式样为:
乙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
乙方印鉴式样为:
丙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
身份证号:
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丙方印鉴式样为:
第6条抵押物的提取和置换
(1)静态监管模式
乙方申请提取被监管货物的,应向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落实相应的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还款。
丙方审核乙方的申请后,同意乙方提取抵押物的,出具《提货通知书》给甲方。
甲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应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立即签发回执给予丙方。
甲方凭丙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允许乙方办理《提货通知书》上列明的抵押物的提货手续。
(2)动态定额控货监管模式
乙方申请提取或置换被监管货物的,应向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落实相应的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还款。
丙方审核乙方的申请后,同意乙方提取或置换监管物的,出具《提货通知书》给甲方。
甲方凭丙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允许乙方办理《提货通知书》上列明的监管物的提货手续。
(3)动态核定库存监管模式
1.抵押物的价值超出丙方向甲方发出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中规定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的,超出部分的抵押物,乙方可以自行向甲方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不需另行征得丙方的同意,无需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
2.乙方提取或置换《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中规定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范围内的抵押物的,乙方应当事先向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落实相应的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还款。
经丙方审核同意后,出具《提货通知书》给甲方。
甲方应继续对剩余货物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监管。
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是乙方提取或置换抵押物的唯一有效凭证,根据上述第(三)款第1项乙方可自行向甲方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的情形除外。
没有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不得给乙方办理上述抵押物的提货或换货手续。
没有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给予乙方提取或置换上述抵押物,或者甲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未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签发回执的,或者甲方未按照《提货通知书》的规定给予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的,甲方应对由此给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监管期限
监管期限自甲方收到丙方出具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开始,直至丙方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时终止。
(五)解除监管
乙方申请解除全部抵押物监管的,应向丙方清偿全部借款本息或补足保证金或另行提供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经丙方审核同意后,丙方向甲方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
甲方收到《解除监管通知书》后应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签发回执,并凭丙方签发的《解除监管通知书》允许乙方提货出库。
自收到《解除监管通知书》之日起,甲方的监管责任终止。
第七条抵押物数量、价值的确定
1.丙方可以《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通知甲方变更《抵押物监管通知书》中规定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最低数量不得低于吨(或公斤),最低价值不得低于万元;
如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有变化,变更后的抵押物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以丙方最新送达给甲方《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为准。
2.本协议所指的抵押物价值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
抵押物数量
3.抵押物价格以丙方不时签发的最新《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为准。
如果丙方出具给甲方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中规定的是抵押物最低价值,则无需在首次出具《抵押物监管通知书》的同时出具《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
甲方应根据丙方最新出具的《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来计算、确定抵押物价值,以保证其监督的货物满足丙方关于抵押物最低价值的委托要求
第八条跌价补偿义务
当抵押物的现时市场价格与丙方发出的最新《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中列明的抵押物价格相比较跌幅大于10%时,不论丙方是否通知,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市场跌幅的比率追加保证金或追加抵押物;
与其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债务人在整个借款项下的违约,丙方有权宣布借款额度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已使用的借款,并同时向担保人进行追索。
以上货物的市场价格由丙方自行认定,而不以乙方同意为必要。
第九条保险条款
乙方在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对抵押物持续购买足额保险,投保的金额、险种和其他主要条款须经丙方认可,保险期限应直至担保接触。
办理保险时需在保险单上注明丙方为第一受益人,向丙方提供保险单正本,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代为接收抵押物的保险赔偿金,从中优先受偿担保债权。
如担保前已办理抵押物保险的,需在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变更为丙方;
如原投保额、投保险种不符合丙方规定的,应根据丙方的要求予以变更。
第十条监管费用及支付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监督管理费用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付款,如乙方未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付清所欠款项,甲方应书面通知丙方,丙方有义务督促乙方交清所欠监管费用,但丙方本身并不承担该等费用。
如果乙方长期拖欠或者无理拒付监管费用,则甲方有权对非监管财产依法采取措施行使权力,甲方保证绝对不会用监管财产和抵押物来实现自己的权益。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或者承诺和保证,均视为违约。
2.乙方违约的,丙方有权宣布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并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借款。
3.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因其过错造成监管财产(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对减少的财产价值向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4.除本协议约定外,丙方享有其他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十二条甲方、乙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和乙方分别是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经营管理规范、拥
有良好声誉的法人公司或个人,拥有从事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法定资格和权利。
2、甲方和乙方分别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有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本协议对甲方和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以根据协议条款对甲方和乙方执行。
3、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甲方和乙方对彼此的责任共同向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和乙方在此承诺:
将以善意谨慎的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若未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会作出任何行为(包括其应作为而不作为,或其不应作为而作为)危及本协议项下债权的安全和实现。
5、乙方保证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抵押物强行出库,同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且不会被依法查封、扣押、接管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甲方承诺:
不论在何种情形下,只要丙方没有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甲方将严格按约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对丙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7、甲方和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和知悉、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三条其他
1、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守约方对违约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守约方应享有的权利,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守约方依本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一切权利,不能视为守约方对任何破坏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现有或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修改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应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附件:
1.抵押物监管通知书
2.抵押物监管清单
3.解除监管通知书
4.提货申请书
5.提货通知书
6.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
7.抵押物价格确认/调整通知书
8.印鉴变更通知书
甲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