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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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类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逐年增多,应急救援的对象日趋复杂,处置难度也越来越大。

对于广东而言,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任务所需、形势所趋、责任所在,比其他地区更为迫切。

  首先,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国家有要求。

国办发59号文件明确提出:

“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公安部“长沙会议”也明确要求,要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基本建成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由此可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尤其是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重心。

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我国的经济强省和消防大省,进入改革开放时代以来,广东既创造了经济上的奇迹,也率先开展了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在经济发展模式上,还是在公共事物管理上,都为全国创造了许多鲜活的经验。

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不仅是《消防法》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而且也是维护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迫切需要,广东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仅要完成好,而且必须走在全国前列。

  其次,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现实有需要。

广东地处“典型气候脆弱区”,是我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灾害种类多、灾期长,发生频率高、受灾损失重。

灾害种类多、灾期长,发生频率高、受灾损失重,灾害事故类型主要包括以暴雨洪涝、台风气旋为代表的气象水文灾害和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代表的地质灾害。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全省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近200亿元。

2006至2008年,全省年均发生地质、气象水文灾害和道路交通事故10万多宗,死亡8812人,直接经济损失220多亿元。

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和支撑,县一级防灾减灾的任务更加繁重。

据省“三防”办公室统计,2009年,全省仅台风、洪涝灾害就造成127个县(市、区)、1804万余人次受灾。

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特别是县域经济的异军突起,县一级应急救援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更加明显。

可以这样讲,县一级已经也必将成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主战场,进一步整合和有效利用现有社会资源,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加强县一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当前应急救援工作最为迫切、最为关键的任务。

  再次,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政府很关注。

公安部“长沙会议”后,总队先后向省政府、省公安厅党委和省政府应急办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工作的设想,梁伟发常委、李容根副省长、应急办纪家琪主任都明确表示大力支持消防部队承担应急救援任务,李容根副省长还带队到湖南、浙江等省学习考察,并将促请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我省应急救援工作。

各地党委政府领导高度认同以消防部队为骨干、整合各类资源,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统一指挥调度平台的思路,都希望总队将省应急救援试点工作放到该市。

从现实情况看,“5.12”汶川特大地震以后,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地方党委政府,都对当前应急救援反应、调度等机制进行了深刻反思,普遍认为改革当前条块分割、管理混乱、多头指挥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和反应机制十分必要。

由此可见,地方党委政府对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大力支持,也是十分欢迎和热切期盼的。

  二、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广东困难重重

  与《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的要求相比,与广东省经济总量大、社会发展快、致灾因素多的客观形势相比,广东省应急救援工作在力量建设、装备保障、机制体制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

主要体现在:

  一是应急救援力量不足。

广东省现有现役消防警力8230人,占常住人口的万分之0.86,低于全国万分之1.23的平均水平,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23人/亿元,低于全国0.53人/亿元的平均水平。

按照国家标准,广东省应建消防站546个,现有251个,欠账54%,现有的251个消防站多数达不到常规站30人、特勤站45人的编制标准,另外还有阳江、汕尾、云浮市没有组建消防特勤站。

  二是应急装备保障能力不高。

目前,省公安消防部队的常规装备总量已经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但用于应急救援特别是处置特种灾害所需的大型抢险救援车、高智能举高消防车、多功能AT消防车、通信指挥车以及侦检、救生、破拆、堵漏、洗消、输转、防化、移动供气等特种车辆器材缺额都在50%以上,雷达生命探测仪、重型破拆工具组等先进救援装备缺额更大;

“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建设尚未启动,全省消防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地市战勤保障大中队、县战勤保障小组建设进展缓慢,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还未形成体系;

除消防总队和广州、佛山少数消防支队有部分模拟训练设施、可以进行适应性训练外,多数消防支队没有模拟训练设施,还不能进行应急救援的适应性训练,应急救援工作的整体能力不强。

  三是应急响应指挥体系不完善。

目前,尽管公安、安监(矿山、化工)、医疗、交通、民政、地震、建设、市政、通信等部门都组建了各自的应急救援组织,但是由于缺乏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运行机制,没有纳入统一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各个力量之间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没有形成应急救援合力,无法达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要求。

  三、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广东任重道远

  对于广东而言,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已经没有退路,只能负重前行,加快工作。

特别是对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应急灾害异常严重的广东而言,面对的情况更复杂,需要付出的努力更多,必须以超强的工作力度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闯出一条在困难中发展、在拼搏中崛起、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争先的创业之路,强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精力、集中警力、集中智慧,全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必须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应急救援工作,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至关重要。

组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被动等待就会丧失机遇,就会陷入困境。

虽然困难很大、瓶颈很多,但并不是不可攻破。

必须主动抢抓发展机遇,主动当好参谋助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和“不达目标不罢休”的狠劲,坚持一步一步做工作,一件一件抓落实,用不厌其烦的请示汇报和扎实有效的工作,去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国务院15号文件、新《消防法》和国办发〔2009〕59号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坚持不懈到政府、各部门汇报、协调工作,积极反映应急救援体制机制、保障供需等突出问题,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到基层一线调研应急工作,提请政府将应急经费保障纳入政府工作责任制进行考评,使应急工作真正上升为政府行为,落实为政府责任。

另一方面,消防部门要主动把应急救援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承担、忠实履行应急救援法定职责,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树立消防部队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不懈努力,积极推动政府尽快出台应急工作相关文件,切实将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各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发生灾害事故后的指挥机制等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对付突发事件的应急中心、协调机构,明确政府及主管部门在救援工作中的职能、权限、责任和义务,明确界定社会抢险救援的对象和范围,明确界定各种社会抢险救援队伍的关系、参与尺度和隶属关系,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分工及有关经费的落实等,逐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二)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

首先,要建立应急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要扭转政府公共财政观念,争取把应急救援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将应急救援业务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争取主动解决问题,加大对公共应急抢险救援安全的投入,落实对消防部队重点资金投向。

同时要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争取政府每年解决1-2项应急重大建设经费。

其次,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

应急救援装备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好用实用的思路,从精、从优提高消防装备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结合各地应急事故的特点,立足当地经济财力和应急工作需要,按照公安部《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重点在一线部队配备立体化、攻坚型车辆器材装备,增强对处置交通、化工、有毒、有害等特殊灾害事故,特别是生命救助类,如红外生命探测、雷达生命探测、丙烷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特勤器材装备的投入。

再次,要加强战勤保障建设。

依托正在推进的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必需的一些特殊器材装备、油料、灭火剂的储备。

同时,建立与地方通信、卫生、交通、电力、水利、石油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勤机制,一旦发生紧紧灾害,可以快速调动、有效保障。

为适应抢险救援业务训练的需要,还要重点建设可以开展灭火战斗、水上救援、井下救人、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等综合训练的基地,为消防部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训练奠定基础。

  (三)必须进一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应急救援工作模式。

应急救援工作,既是一项摸索起步的工作,也是一项开创局面的工作,绝不能盲目追求高定位、高标准,必须结合当地财力特别是应急需要的实际,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创新意识,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点,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

一是要着力打破现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以消防部队为主体的专业化救援队伍。

在其它专业性救援队伍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消防部队实际上已经承担了综合应急队伍的职能,已经是一支一专多能的队伍。

但是受传统的应急救援体系的影响,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体系中的职责不明、体制不顺、地位不突出,影响了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为此,必须打破传统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束缚,提请政府建立一支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以消防部队为主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对现有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大重组、大整合”,立足常规、常备、综合、攻坚的职能定位,推进主体建设,集中人、财、物资源建好政府应急救援队,形成“以政府应急救援队为主体、以专业救援力量为补充、以其他公共救援力量为基础”的“层次性”构架。

二是要着力完善现行消防体制,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消防队伍。

完善现行消防体制改革,有赖于国家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但是,在现行消防体制下,仍然有许多可以操作和突破的空间,逐步建立以现役制为主体、多种体制相结合的新型消防队伍。

一方面,要积极申请增加消防编制,增加一线执勤力量,同时注重保留灭火救援实战救援丰富,有钻研、有专长的干部、士官,特别是长期战斗在一线的指挥员、战斗班长。

另一方面,要建立由政府给予劳动保障和待遇的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弥补一线执勤力量。

同时,要将炊事员、卫生员、窗口服务人员等非执勤岗位地方化,采取招聘地方人员,减少非执勤用兵。

三是要着力改革现行应急救援指挥响应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由于长期以来的工作缺失特别是经验上的缺乏,应急救援指挥响应机制实际上比较混乱甚至空白,条块分割、各自为战、响应迟缓的问题比较严重。

为此,必须推动县级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为总指挥、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相应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灾时指挥机构,明确在政府统一指挥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力军,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同时,应充分利用集成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联动指挥中心,设立相应特服号码,以快速的信息通讯网络、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先进的指挥系统和经验丰富的专家智囊团为基础,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以及不同警种、救援力量之间的“统一接警,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准确、快捷、有序、高效应对各种特殊、突发事故。

四是要着力创新现行应急救援训练机制,提升消防部队处置突发灾害事故能力。

针对各种特殊的灾害事故,从心理训练开始,练技能,练战术,练协同,练保障,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创新练兵方法,增强训练效果。

要加强专业训练。

以作战任务为牵引,立足现有人员、现有装备,着眼灭大火、救大灾,在抓好常规训练的同时,广泛开展各类突发灾害救援专业训练,掌握各种特种装备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要制定完善各类灾害事故救援预案,由政府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灾害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过程和处置的措施对策。

要经常组织模拟演练和实战演习,通过实战演习,明确任务、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明确参战单位和力量,明确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调关系。

对演练中发现的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方面,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演练取得实效,真正做到“一切从实战出发,一切为实战服务”。

  (四)必须进一步发挥消防部队主力军作用《消防法》和国办发59号文已经明确将应急救援职责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赋予消防部队,这既是一项神圣使命,也是一个重大挑战。

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付出双倍的努力和艰辛,如果被动等待、消极应付,就无法打开局面,更无法完成预定目标。

必须进一步树立“大消防”理念,破除“份外事”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坚持在执行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坚定不移地拓展和深化应急救援工作,切实承担起政府应急救援主体力量的重任。

一是要科学规划,以目标倒逼进度。

要严格按照部局和总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抓三年的工作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论证、统一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应急救援工作奋斗目标。

同时,要对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全面细化,列出重点工作时序表,实行倒计时和“限时办结”办法,坚持每周汇总一次工作动态、每月通报一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区域片会,并实行网上排名、跟踪督办等办法,确保工作进度。

二是要强推力促,以分工倒逼责任。

要采取支队、大队、中队逐级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明确完成时限和奖惩措施,以有效的责任传递来推动工作落实。

特别是要十分注重强化各级班子成员尤其是各级主官纵向责任和支队机关各部门横向责任,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任务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状的重要内容,作为广大官兵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每年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的专题,全面体现在机关业务部门的工作日程中,体现在基层按纲建队的工作内容上,形成人人有压力、级级有责任、事事有人抓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

三是要强责增压,以奖惩倒逼落实。

要坚持“以能力定职位,以实绩论奖惩”,明确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奖惩标准,将完成情况与单位主官晋职挂钩,与单位评先评优相连。

对工作进展快、建设标准高、完成任务好的大队主官,优先推荐为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对抓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大队主官,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督办。

同时,要加强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完成建设任务好的领导予以重奖,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领导进行调整、转业,使大家切身感受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必须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实践证明,加强宣传报道,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有效推进工作的有力武器。

消防部队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闭门造车就没有出路,必须“敞开门”,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争取营造有利的内外氛围。

首先,要加强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宣传,紧紧围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认识,带动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争取为消防部队有效开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要加强对社会面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部队开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动态,及时跟踪报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消防部队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光荣事迹和英勇个人,切实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争取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再次,要加强对部队内部的宣传,充分利用简报、墙报、横幅、标语、网络等手段,向广大官兵广泛宣传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成效,及时报道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的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凝聚官兵合力,加强学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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