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沙坝水库工程及引水工程CII标段施工组织设计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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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等纵、横断面及地形图;
测绘基础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的开挖面貌图;
提供单项工程各阶段和竣工后的土石方量资料。
开口轮廊位置和开挖断面的放样应保证开挖精度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放样点精度限差表
项目
分 类
覆 盖 层
岩 石
平 面(cm)
15
10
高 程(cm)
5
3.2.2. 石方开挖
本工程渠道及管道的石方的开挖量大,有的地段岩石风化严重,可用挖掘机进行硬挖,遇到坚硬岩石的地段,可用牛腿式风钻机机进行打钻,有的地段靠近村寨且田间有农民进行耕作,为保证施工安全,尽量采取浅孔少药进行爆破,避免超挖和破坏基岩的完整性,渠道每开挖完一个作业面及时进行该作业面的施工。
隧洞洞身开挖严格按照隧洞开挖程序及规范尽兴。
石方开挖要求:
(1)工程开工前应进行爆破试验,选定爆破参数,以确保过路行人安全。
若无条件进行爆破试验时,可参照类似工程的经验,通过生产性试验,核定和调整预定的爆破参数。
(2)在爆破施工中,若有可能产生不安全因素,应加强监测工作。
(3)为保证爆破作业安全和爆破效果,应参照有关规范、规程,合理地选择起爆方式。
(4)开挖的平面高程误差不应大于0.1m。
开挖石渣的利用:
开挖出来的石渣及块石经过筛选或加工,符合质量要求的,报请监理同意,可用为工程的砂石料用,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回填土石方用或弃到规定的倒料地段。
3.2.3M7.5浆砌块石
浆砌石施工工艺流程见浆砌石施工工艺流程图
(1)镇支墩浆砌石
镇支墩的浆砌石砌筑要求相对高,除一般性的要求同上述外,选用的块石应为粗料石或大致方正的块石,块石之间错缝距离应不小于10cm,禁止留有竖向通缝。
座浆一定要饱满,块石之间接触紧密,外露面应选用粗料石或面子平整的块石进行砌筑。
浆砌石外露面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砌体勾缝或抹面。
(2)砌体砌筑要求
①砌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
②采用砂浆砌筑的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时间断处,并应砌斜槎。
(3)砌体砌筑应先铺砂浆后砌石,砌筑质量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平整:
同一层面应大致砌平,相邻砌石高差应小于20~30mm。
②稳定:
石块安置必须自身稳定,大面朝下,适当摇动或敲击,使其平稳。
③密实:
严禁石块直接接触,座浆及竖缝砂浆填塞应饱满密实,铺浆应均匀,竖缝填塞砂浆后应插捣至表面泛浆为止。
④错缝:
同一砌筑层内,相邻石块应错缝砌筑,不得存在顺流向通缝。
上下相邻砌筑的石块,也应错缝搭接,避免竖向通缝,必要时,可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丁石。
⑤竖缝振捣,应以达到冒汽泡且开始泛浆为适度。
(4)砌筑或浇筑材料
①施工用水:
应按规范规定的用水质量标准拌制砂浆或砼,对拌合及养护的水质有怀疑时,应进行砂浆或砼强度验证,如果该水制成砂浆或砼的抗压强度低于标准的水制成的砂浆或砼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90%以下时,则此水不能使用。
本工程取用溪水、山间自流水或田间水作为施工用水,其水质满足规范要求。
②水泥:
采用的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存,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用,先购买的水泥先用。
水泥品质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有关部颁标准的规定;
入库水泥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先到先用,杜绝混掺使用;
现场库房垫起地面高30cm以上,堆放高度不超过10包。
水泥为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作好用量计划和采购,水泥存放时间按出厂日期算起,超过三个月视作过期水泥,使用前必须重新检验,确定是否合格。
施工中所采购使用的水泥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按质量抽样检测规定200~400吨(或不同批号)取样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
拟采用锦屏水泥厂P032.5普通硅酸盐水泥。
③砂:
砂采用机制砂,要求粒径为0.15~4.75mm,细度模数为2.5~3.0mm。
机制砂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序号
项 目
质 量
1
机制砂中粉含量(小于0.15mm粒径)
<6~12%
2
坚固性
<10%
3
云母含量
>2%
4
密度
>2.5(t/m3)
轻物质含量
<1%
6
硫化物及硫酸含量按重量折成SO3
7
有机质含量
浅于标准色
④块石:
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和裂纹;
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
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砌面高差应小于5mm。
砌石应经过试验,石料容重大于25KN/m3,湿抗压强度大于100mpa.。
石料采用甲方指定的料场(本工程拟用业主指定料场的块石)石料的物理学指标应符合下表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天然密度
≥2.4t/m3
饱和极限抗压强度
设计规定的界限
最大吸水率
≤10%
软化系数
一般岩石
⑤胶凝材料(用于砌筑工程的水泥砂浆)
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
施工中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照试验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为±
2%;
砂为±
3%;
水为±
1%。
胶凝材料拌和过程中应根据砂料含水率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拌和用水,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
胶凝材料的拌制时间:
人工拌和应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
其允许间歇时间按下表执行。
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砂浆不得使用。
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如下:
砌筑时气温
(℃)
允许间歇时间
普通硅酸盐水泥
20~30
90
180
10~20
135
195
5~10
120
-
(5)砌筑工艺
砌筑采用座浆安砌,石块大面朝下,小面朝上,水平面平整,石料就位紧压后,将底部的座浆挤压四溢填缝,然后将小石块嵌入缝内,应注意防止先用小石填缝,后再倒入砂浆,这样易使砂浆干燥,形成空隙。
应分层砌筑,每层用砂浆和小石块填平后才能继续砌第二层。
石料缝宽不应大于2cm,块石砌体灰缝不应大于3cm。
安砌完毕后,未凝固前,严禁在砌体上重力敲打搬运重物,破坏砂浆的粘结强度。
(6)砌体的养护
砌体安砌结束后,胶结材料需要一段凝固硬化的过程,才能逐步达到设计强度。
在这段时间里需要精心养护,保持砌体内部具有适宜的温度水分,不致因气候的影响,而产生水化反应不良或温差过大,致使砌体出现温度裂缝或干缩裂缝。
在凝固后的7~10天,应及时养护;
低于5℃时,就要对砌体采取冬季保养措施。
3.2.4混凝土施工
3.2.4.1模板
1、材料
(1).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等模板材料。
(2).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木材的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
腐朽、严重扭曲或脆性的木材严禁使用。
(4).钢模面板厚应不小于3mm,钢板面应尽可能光滑,不允许有凹坑、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5).模板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等)材料应符合有关规定。
2、制作
(1).模板的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建筑物结构外形,其制作允许偏差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
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mm)
一
木模
小型模板:
长和宽
±
大型模板:
长和宽(长、宽大于3m)
模板表面平整度(未经刨光)、相临两板面高差局部不平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面板缝隙
二
钢模
模板长和宽
模板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2).异型模板的允许偏差,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3、安装
(1).应按施工图纸进行模板安装的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应设置必要的控制点,以便检查校正。
(2).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
(3).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除非监理人另有特殊规定,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一般不应超过下表所列规定。
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
单位:
mm
偏差项目
混凝土结构部位
外露表面
隐蔽内面
相临两面板高差
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
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承重模板高
预留孔洞尺寸及位置
4、模板的清洗和涂料
(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不得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的质量。
若检查发现在已浇的混凝土面沾染污迹,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除。
(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涂石蜡或其它保护涂料。
5、拆除
(1).模板拆除时限,除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不承重侧面模板的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伤时,方可拆除;
在墩、墙和柱部位在其强度不低于3.5MPa时,方可拆除。
底模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下表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底模拆模标准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板
≤2
50
>2,≤8
75
>8
梁、拱、壳
≤8
悬臂构件
>2
(2).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结构承重模板的拆除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并应遵守规范的规定。
(3).经计算和试验复核,混凝土结构物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实际荷载时,应经监理人批准后,方能提前拆模。
6、特种模板
永久模板、滑升模板、拉模等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质量控制应按有关的规定执行。
特种模板拆除时限,由承包人报请监理人审批。
7、模板及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的型式应与结构特点和施工方法相适应;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保证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各项误差在允许范围之内;
(4).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
(5).制作简单、装拆方便、经济耐用,尽量做到系列化、标准化;
(6).模板及支架安装,应与钢筋架设、预埋件安装,混凝土浇筑等工序密切配合,做到互不干扰;
(7).支架或支撑应支承在基础面或坚硬的地基上,并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与可靠的防滑措施,如支承在湿陷性软基上,还应采取有效的排水、防冻融或其他加固措施;
(8).支架、脚手架的各立柱之间,应由足够数量的杆件牢固连接。
脚手架不宜与模板与支架相连接,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模板及支架的稳定,防止模板变形;
(9).墩、墙模板采用对拉杆件固定时,拆模后,应将拉杆两端伸进保护层厚度内的部分截除;
(10).多层支架的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支架的横垫木应平整,并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确保稳定。
8、设计模板及支架时,应考虑下列荷载:
(1).模板及支架的自重;
(2).钢筋的重力;
(3).新浇筑混凝土的重力;
(4).人、浇筑设备、运输工具等的荷载;
(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6).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竖向动力荷载;
(7).冷天施工时保温层的重力及雪荷载;
(8).新浇筑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
(9).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水平动力荷载;
(10).其他荷载。
3.2.4.2钢筋
1、材质
(1).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应符合热轧钢筋主要性能的要求。
(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在使用前,应分批进行以下钢筋机械性能试验:
1)钢筋分批试验,以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取样的重量不大于60kg;
2)根据厂家提供的钢筋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
3)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中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含屈服点,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和一个冷弯试验,如一组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监理人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部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第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产品。
(3).水工结构非预应力混凝土中,不得使用冷拉钢筋。
2、加工和安装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漆污染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的调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Ⅱ、Ⅲ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2)冷拔低碳钢丝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不得有明显擦伤,抗拉强度不得低于施工图纸的要求。
(3).钢筋加工的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表的数值。
圆钢筋制成箍筋,其末端弯钩长度
箍筋直径
受力钢筋直径(mm)
<
25
28~40
5~9
12
95
加工后钢筋的允许偏差
顺序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值(mm)
受力钢筋全长净尺寸的偏差
9
箍筋各部分长度的偏差
钢筋弯起点位置的偏差
厂房构件
20
大体积混凝土
30
钢筋转角的偏差
(4).钢筋焊接和钢筋绑扎应按规范的规定,以及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
(5).钢筋的安装位置、间距、保护层及各部分钢筋的大小尺寸,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其允许偏差应遵守规范的规定。
(6).现场焊接或绑扎的钢筋网,其钢筋交叉的连接,应按施工图纸规定执行。
如图中未作规定,且钢筋直径在25mm以下时,则除板和墙内靠近外围两行钢筋之相交点应逐点扎牢外,其余50%的交叉点进行绑扎。
钢筋的弯钩弯折加工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7).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结构物设计强度的混凝土垫块。
垫块应埋设铁丝并与钢筋扎紧。
垫块应相互错开,分散布置。
在各排钢筋之间,应用钢筋支撑以保证位置准确。
(8).钢筋混凝土中结构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以设计详图为准,除非监理人另有规定。
(9).钢筋架设完毕后须经检查,并符合施工图纸后,方能浇筑混凝土。
如架设有误,连同已浇筑的混凝土,监理人可令其拆除。
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0).钢筋的接头应采用闪光对头焊接,当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
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宜采用双面焊,搭接长度不小于5d,对于直径大于28mm的钢筋必须用帮条焊。
焊接钢筋接头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
直径小于25m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隧洞的主受力钢筋(圆形钢筋)的接头不得采用绑扎接头;
(11).轴心受拉构件、小偏心受拉构件或其他混凝土构件中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
(12).钢筋的气压焊和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气压焊可用于钢筋在垂直、水平和倾斜位置的对接焊接,当两钢筋直径不同时,其两直径之差不得大于7mm;
2)气压焊施焊前,钢筋端面应切平,钢筋边角毛刺及端面上铁锈、油污和氧化膜应清除干净,并经打磨露出金属光泽,不得有氧化现象;
3)安装焊接夹具和钢筋时,使两根钢筋的轴线在同一直线上,两根钢筋之间的局部缝隙不得大于3mm;
4)气压焊接时,应根据钢筋直径和焊接设备等具体条件选用等压法,在两根钢筋缝隙密合和镦粗过程中,对钢筋施加的轴向压力,按钢筋横截面面积计算应为30~40MPa。
(13).钢筋安装时,应严格控制保护层厚度。
钢筋下面或钢筋与模板间,应设置数量足够、强度高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垫块,所有垫块互相错开,分散布置;
3、混凝土
1、材料
(1).水泥
1)水泥品种:
承包人应按各建筑物部位施工图纸的要求,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各种水泥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本工程用于生产常态砼的水泥应符合规范规定的强度等级为P.O42.5、P.O32.5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要求。
2)入库:
每批水泥入库前,承包人均应以每400t为一检测单元,对发包人提供的水泥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一检测单元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
承包单位应向监理人交验以上水泥品质证明,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卸入储灰罐,并记载储灰罐的罐号、数量和日期。
3)承包人对每一检测单元的水泥,均应进行取样试验,检测项目包括:
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含碱量及水化热等。
监理人有权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
4)运输:
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5)贮存:
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
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快硬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
堆放袋装水泥时,应设防潮层,水泥袋距地面、边墙至少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6)进入拌和机的水泥温度不得超过60℃,否则应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并应征得监理中心批准方可使用。
(2).水
1)凡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规范规定的水均可使用。
2)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3)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磷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物质含量极限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PH值
>
不溶物(mg/L)
2000
5000
可溶物(mg/L)
9000
氯化物(以c1-计)(mg/L)
500①
1200
3500
硫酸盐(以SO42-计)(mg/L)
600
2700
硫化物(以S2-计)(mg/L)
-
注:
使用钢丝或经热处理的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氯化物含量不得超过350mg/L。
(3).骨料
1)混凝土骨料由招标人提供。
粗细骨料应符合规范规定的级配和其它要求。
2)不同粒径的骨料应分别堆存,严禁相互混杂和混入泥土;
装卸时,粒径大于40mm的粗骨料的净自由落差不应大于3m,应避免造成骨料的严重破碎。
3)细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规定如下:
①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应在2.4~3.0范围内,测试方法按有关规定进行;
②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
③天然砂料按粒径分为两级,人工砂可不分级。
4)粗骨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本工程常态砼和碾压砼的最大设计级配为三级配,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为80cm。
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
施工中应将骨料按粒径分成下列几种级配:
一级配:
分成5~20mm,最大粒径为20mm;
二级配:
分成5~20mm和20~40mm,最大粒径为40mm;
三级配:
分成5~20mm、20~40mm和40~80mm,最大粒径为80mm。
5)粗骨料最大粒径的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不应大于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
②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
对双层或多层钢筋结构,不应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1/2;
③不宜大于80mm;
(4).粉煤灰和其它活性掺合料
1)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混凝土都不得掺用除粉煤灰外的其它活性掺合料。
2)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和监理人指示采购用于混凝土中的粉煤灰,且不应低于Ⅱ级灰的品质要求。
承包人应将拟采购的粉煤灰供应厂家、材料样品、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报送监理人。
3)粉煤灰的使用部位及其最优掺量应通过试验验证,其质量指标应符合监理人指定的下列有关标准:
①《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91;
②《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GBJ146-90;
③《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96;
④其它经监理人同意的有关标准。
以上规范在招标前如颁布新的版本,按照新的版本执行。
4)粉煤灰的运输和储存,应严禁与水泥等其它粉状材料混装,以避免交叉污染。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