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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论文Word格式.docx

1978年12月—1984年9月,以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

如前所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产品型按劳分配实现模式,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其结果严重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农村“可以定额记分,可以评工记分,也可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

1980年3月以后,各地开始实行生产责任制和定额计酬制。

1983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

要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改革,一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

二是实行政社分开。

至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由改革试点转向全国推广。

“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分配方式,成为农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实现形式。

第二阶段:

1984年10月—1992年9月,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向城市,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地剖析了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指出平均主义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

《决定》对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企业职工奖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

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

在企业内部,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等之间的差别,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使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联系起来。

1985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通知》规定,在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推行职工工资总额随本企业经济效益浮动的办法,把职工和经营者的工资、奖金同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高低、本人贡献大小挂起钩来,彻底解决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

198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通知》明确提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区类别与企业的工资区类别统一起来。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等。

第三阶段:

1992年10月—1997年8月,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分配制度。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如下基本原则:

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从而把多种分配方式作为与按劳分配方式长期并存的制度确定了下来;

首次提出在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

要建立适应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

国家依法保护法人和居民的一切合法收入和财产,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第四阶段:

1997年10月---2002年10月,首次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解决了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能不能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

1997年10月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若干重要观点,如:

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对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的具体化;

依法保护合法收入,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同年宪法修正案对十五大有关分配制度改革予以确认,从根本上确立了我国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这些都为深化国有企

业分配制度改革开辟了新的思路。

“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为企业建立新的收入分配机制打开了通道,此时的分配制度改革已从过去的仅仅局限于工资分配的领域拓展到了个人收入分配领域和国民经济分配的领域。

第五阶段:

2002年11月至今,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进一步解决了劳动和非劳动生产要素怎样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即按贡献大小参与收入的分配。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从而既肯定了劳动在财富创造过程中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又肯定了非劳动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非劳动生产要素应当参与收益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在分配制度上的有效实现形式,因而成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

首次提出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

首次提出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等具体措施。

以上分析表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历程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展开的,其基本脉络是: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率先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全面推进城市分配制度改革!

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收入分配制度!

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首次在党的文件中肯定生产要素所有者能参与收益分配!

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首次在党的文件中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

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

差距变动的分配制度因素解析

改革开放20多年,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同时,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却拉大了,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演进相联系,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动也是一个长期的、分阶段的过程。

本文界定的我国居民整体收入差距有三个主要来源:

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城镇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和农村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

表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

分配差距的演变

年份

农村居民家庭人

均纯收入(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元)

城乡居民收入

差距(倍)

1978

133.6

343.4

2.57

1979

160.2

387.0

2.42

1980

191.3

477.6

2.50

1981

223.4

491.9

2.20

1982

270.1

526.6

1.95

1983

309.8

564.0

1.82

1984

423.8

651.2

1.54

1985

397.6

739.1

1.86

1986

899.6

2.12

1987

462.6

1002.2

2.17

1988

544.9

1181.4

1989

601.5

1375.7

2.29

1990

686.3

1510.2

1991

708.6

1700.6

2.40

1992

784.0

2026.6

2.58

1993

921.6

2577.4

2.80

1994

1221.0

3496.2

2.86

1995

1926.1

4283.9

2.51

1996

4838.9

1997

2090.1

5160.3

2.47

1998

2162.0

5425.1

1999

2210.3

5854.0

2.65

2000

2253.4

6280.0

2.79

2001

2366.4

6859.6

2.90

2002

2475.6

7702.8

3.11

2003

2622.2

8472.2

3.23

资料来源:

《中国统计年鉴》(2004),北京,中国统计出

版社,2004

表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城镇居民

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

中国农村居民收入

分配的基尼系数

中国城镇居民收入

0.2124

0.16

0.2407

0.2406

0.2417

0.15

0.2461

0.2317

0.2439

0.18

0.2267

0.19

0.3042

0.3045

0.20

0.3026

0.23

0.3099

0.3072

0.24

0.3134

0.25

0.3292

0.27

0.3210

0.30

0.3415

0.28

0.3229

0.3255

0.29

0.3369

0.3361

0.295

0.3536

0.320

0.3223

 

1978—1984年,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渐缩小,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变动不大,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变动较大。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7倍,这一数字还未包括城镇居民享有的大量政府福利补贴。

显然,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和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很大。

但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农民第一次获得了经济的“剩余索取权”,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递增。

但城市并未进行相应的改革,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逐渐缩小,从1980年的2.5倍缩小到1984年的1.54倍,后者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最小的年份。

表!

告诉我们,1978—1983年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由0.2124上升到0.2461,增长了近3.4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则由0.16下降到0.15,下降了1个百分点。

前者表明,这一时期由于农村家庭承包制的出现改变了传统体制的“统收统支”方式,集体经营方式被家庭经营方式替代引起了农村分配机制的变化,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了;

后者表明这一时期由于我国城市并未进行相应的改革,城镇职工就业的单位仍在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致使城镇居民收入尚处在绝对平均范围之内。

本阶段城乡内部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变动的不同趋势是城镇相对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收入分配机制改革滞后的表现。

1985—1991年,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扩大,城乡内部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有些扩大,且农村居民分配收入差距扩大的程度更大一些。

从表1我们可以发现,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86倍,19889年为2.29倍,1990年缩小到2.20倍,但1991年又扩大到了2.40倍;

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由1985年的0.2267上升到1991年的0.3072,增长了8个百分点;

同期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由1985年的0.19上升到1991年的0.24,增长了5个百分点。

尽管1984年以后,我国改革的重点已由农村转向城市,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城镇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但截至20世纪90年代初,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程度仍然比农村居民小。

本阶段之所以呈现上述特征,是因为随着城市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推行承包制、实行工效挂钩的工资改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工资制度的改革,城镇职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

相反,农村由于受到劳动力增加和人均耕地面积减少的双重压力,增长速度放慢,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升,家副产品价格上涨乏力,致使农民收入下降。

1992—199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倒U型的变化过程,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也经历了一个倒U型的变化过程且变动较大,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则时大时小且变动不大。

表1和表2显示,1992—1994,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逐年呈快速上升趋势,前者由1992年的2.58倍上升到1994,年的2.86倍,后者则由1992年的0.25上升到1994年的0.30;

1994—1997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1994—1996年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逐年呈下降趋势,前者由1994年的2.86倍下降到1997年的2.47倍,后者由1994年的2.30下降到1996年的0.28。

仔细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1994年不仅是本阶段收入差距呈倒U型变动的分界线,而且是整个体制改革前三个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城镇居民基尼系数最大的一年。

对影响本阶段收入差距的分配制度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可得如下结论:

(1)1992—1994年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快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20世纪90年代后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相当(曾国安,2002),致使居民收入差距以1994,年为界,先扩大、后缩小。

(2)随着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等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单一的按劳分配逐渐被多种分配方式所代替,由劳动力市场决定工资机制逐渐形成,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成为必然;

1994年后,随着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加大,政府在再分配中更多地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

1998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拉大且扩大速率有所加快,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大体上呈扩大态势,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大体上呈缩小趋势。

表1显示,1998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从1998年的2.5扩大到2003年的3.23,增长了7.2个百分点。

本阶段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的分配制度原因主要有:

(1)农村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较之城市相对滞后。

(2)城市中的部分高收入者通过“寻租”活动、内部人控制及权钱交易等获得了高收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3)城市居民凭资本、技术、管理等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收入比农村居民要多得多。

表2显示,1998年以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呈缩小态势,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使不同地区之间的农民获得收入分配的机会要公平得多,从而抑制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

表2还显示,1998年以后城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呈扩大趋势,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于2000、2001年连续达到0.32的新高。

其原因主要有:

(1)随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确立,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了,推动了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收入来源的多元化,进一步拉大了城市内部的收入差距。

(2)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机制已发生变化,收入决定机制的市场化更进一步引起了城市职工收入差距的扩大。

四、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

胡锦涛同志强调:

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状况。

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

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和稳定的大局。

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在分配结果上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只能是相对的公平。

但是,我们一定要把这种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为此,要消除产生收入差距过大的各种不合理的因素。

1.完善分配制度。

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贫富差距不但没有扩大,反而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

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国家政府将社会公正放在首位,通过强调社会公平性,制定了大量的财富分配和再分配法律制度,并且严格地依法办事,防止整个社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

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完善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

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强化高收入人群税收监管,改变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体的现状。

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促进充分就业、普遍教育、提高健康水平等,以补偿原则为基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劳动者普遍享有增长成果分享权。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

因此,要深化市场改革,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在全国市场自由流动。

加强经济立法和执法,严惩不法经营。

杜绝权钱交易、贪污腐败、行贿受贿、行政垄断等恶劣现象。

鼓励勤劳致富或者资本经营致富,防止部分人用非正当的手段,投机钻营而暴富。

为人民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避免贫富差距的继续扩大。

3.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成果由全社会来共享。

发展是硬道理,解决中国的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自己的发展。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我们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统一起来,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措,出台的时机和力度,一定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因此,要解决好发展、改革中的问题,例如:

失业、下岗问题,土地征用、城市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不能以改革、发展为借口,而忽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把优先就业作为今后发展战略的最重要选择,尽可能多地创造就业机会,使更多的劳动力参与到工业化进程中,并从中获得相应的收入。

恩格斯曾经指出,社会主义就是要把生产发展到能够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的规模。

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

真正实现社会发展和改革所付出的代价由全社会来分担,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成果由全社会来共享,缩小收入差距。

4.改变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机会的平等,特别是竞争起点的平等。

因此,要逐步消除户籍、教育、就业、身份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民向城市或者向更高阶层的合理流动,并有机会享受更多的社会福利。

在工业化前期,我国农民因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国家的工业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工业化的中后期,应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和带动农村发展的时期。

党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为农民办好四件大事一是发展农村经济。

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业技术服务,鼓励农民把地种好,发展多种经营。

二是推进农村综合革,免征农业税,种粮给补贴,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让孩子们上得起学,让农民得到就业的技术培训。

搞好农村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四是增加农民收入。

这些措施向消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了一大步,有助于缩小城乡差别和贫富差距,使社会更加和谐。

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基本问题的认识

科学处理效率与公平问题,深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必须从思想上厘清对以下基本问题的认识。

(一)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自然特性的认识。

特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收入分配有其自然特性。

这些自然特性决定和影响一个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格局和演化进程。

当前,我国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城乡分治向城乡统筹、GDP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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