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银几个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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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公式为:
基础货币=法定准备金+超额准备金+银行系统的库存现金+社会公众手持现金
基础货币的计量
如前所述,基础货币是由社会大众所持有的琢金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准备金两部分构成。
如果把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也视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则准备金就是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负债,现金就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大众的负债。
因此,通过对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可以导出基础货币方程式。
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对政府债权A1
对商业银行的债权A2
国际储备资产A3
其他资产A4
通货B1
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存款B2
政府及财政存款L1
对外负债L2
其他负债L3
资本项目L4
由上表可导出基础货币一般方程式:
对政府债券A1+对商业银行债券A2+国际储备生产A3+其他资产A4=政府财政存款L1+对外负债L2+其他负债L3+资本项目L4+通货B1+商业银行储备存款B2.
移向得:
A1+A2+A3+A4−L1−L2−L3−L4=B
或者是:
(中央银行资产)-(中央银行非货币性负债)=(基础货币)
基础货币=政府债权资产净额+对外金融资产净额+对商业银行的债权+其他资产净额
B=(A1−L1)+(A3−L1)+A2+(A4−L3−L4)
根据复式记帐原理,任何时候资产负债双方都是相等的。
一般说来,中央银行的资产总额增加,基础货币量必然增加;
相反,基础货币量减少,反映出中央银行资产总额减少。
如果在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有的项目增加,有的项目减少,则基础货币是否增加或减少,要视各项资产负债变动相互抵销的净结果而定。
计算基础货币量的多少,通常所采用两种方法,一是根据基础货币的定义进行计算,即将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和商业银行体系的准备金二者加总求出;
二是根据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用基础货币方程式进行计算。
影响基础货币的因素
基础货币由现金和存款准备金两部分构成,其增减变化,通常取决于以下四个因素:
(1)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的变动。
这是影响基础货币的最主要因素。
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这一债权增加,意味着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再贴现或再贷款资产增加,同时也说明通过商业银行注入流通的基础货币增加,这必然引起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增加,使货币供给量得以多倍扩张。
相反,如果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债权减少,就会使货币供应量大幅收缩。
通常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对这部分债权有较强的控制力。
(2)国外净资产数额。
国外净资产由外汇、黄金占款和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机构的净资产构成。
其中外汇、黄金占款是中央银行用基础货币来收购的。
一般情况下,若中央银行不把稳定汇率作为政策目标的话,则对通过该项资产业务投放的基础货币有较大的主动权;
否则,中央银行就会因为要维持汇率的稳定而被动进入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平抑汇率,这样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对中央银行的外汇占款有很大影响,造成通过该渠道投放的基础货币具有相当的被动性。
(3)对政府债权净额。
中央银行对政府债权净额增加通常由两条渠道形成:
一是直接认购政府债券;
二是贷款给财政以弥补财政赤字。
无论哪条渠道都意味着中央银行通过财政部门把基础货币注人了流通领域。
例如,我国1995年的财政借款存量为1600多亿元,对近几年的基础货币量产生了一定影响。
(4)其他项目(净额)。
这主要是指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以及中央银行在资金清算过程中应收应付款的增减变化。
它们都会对基础货币量产生影响。
可贷资金理论
可贷资金利率理论由奥地利经济学家J.熊彼特和英国经济学家D.罗伯逊提出。
他们一方面坚决反对凯恩斯货币供求利率论完全否定实物因素(储蓄与投资)的偏见,另一方面也抨击古典学派储蓄投资利率论完全忽视货币因素的不当,主张把货币因素与实物因素综合起来,共同决定利率可贷资金利率理论实质上就是关于决定利率的供求方面的理论。
罗伯逊认为.决定可贷资金供给方面的因素有:
①当前的储蓄;
②固定资产的出售收入;
③货币的反贮藏;
④银行新创造的货币量。
决定可贷资金需求方面的因素有:
①当前的投资;
②固定资产的重置以及折旧与报废的补偿;
③货币的贮藏。
货币贮藏个人增加他的货币存量;
货币反贮藏个人减少他的货币存量。
利率为总的可贷资金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所决定。
熊彼特也认为利率为可贷资金的供求所决定。
他认为可贷资金的供给由下列因素决定:
②银行新创造的货币量;
③货币的反储藏。
可贷资金的需求就是当前的投资。
熊彼特和罗伯逊的观点存在以下差别:
①熊彼特在分析可贷资金供求方面0的要素时,都没有考虑固定资产这个因素,而罗伯逊从供和求两方面都考虑了固定资产这个因素;
②熊彼特在分析可贷资金的需求方面的要素时,没有单独考虑货币贮藏。
在他看来,储蓄和货币贮藏是一回事。
与此相反,罗伯逊把储蓄和货币贮藏区分开来,储蓄被他定义为个人的消费小于他的可支配收入。
如果一个人把未消费的收入用于购买债券,则此人在储蓄而没有货币贮藏。
如果他把未消费的收入用于增加他的手持现金量,则此人在货币贮藏。
由于货币本身具有价值贮藏的职能,因此,罗伯逊认为货币贮藏是一种特殊的货币需求。
货币贮藏为利率的递减函数,利率越高,货币贮藏的代价就越大,因而货币贮藏数量就越少。
为什么货币的反贮藏要影响利率呢?
他们是这样论述的:
银行信用创造将增加货币供应量,这部分货币的购买力称为新创造的货币购买力。
一旦信用创造的货币供应量投入流通,必将使原有的货币购买力贬值,以现金形式贮藏的货币,将随货币购买力的下降而遭受损失,因此人们减少现金持有量即货币的反贮藏。
可贷资金理论(Loanable—FundsTheoryofInterest)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提出来的,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剑桥学派的罗伯逊和瑞典学派的俄林。
该理论试图在利率决定问题上把货币因素和实质因素结合起来考虑,完善古典学派的储蓄投资理论和凯恩斯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
可贷资金理论认为在利率决定问题上,肯定储蓄和投资的交互作用是对的,但完全忽视货币因素是不当的,尤其在目前金融资产量相当庞大的今天;
凯恩斯指出了货币因素对利率决定的影响是可取的,但完全否定实质性因素是错误的。
可贷资金理论试图在古典利率理论的框架内,将货币供求变动等货币因素考虑进去,在利率决定问题上同时考虑货币因素和实质因素,以完善利率决定理论。
利率是借贷资金的价格,借贷资金的价格取决于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关系。
假定我们考察的是一个封闭经济体,并且在这个封闭经济体中不存在政府。
在这样假定下,可借贷资金的供给包括:
(1)家庭、企业的实际储蓄,它随利率的上升而上升;
(2)实际货币供给量的增加量。
可借贷资金的需求包括:
(1)购买实物资产的投资者的实际资金需求,它随着利率的上升而下降;
(2)家庭和企业对货币需求量的增加,即为了增加其实际货币持有量而借款或少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可贷资金理论中的可借贷资金的供给和可借贷资金的需求均是流量概念,而不是存量概念。
这里所谓家庭、企业的实际储蓄类似于古典学派储蓄投资理论中的储蓄的含义,指的是他们手中计划不用于消费部分的货币量,即计划储蓄。
实际货币供给量的增加额类似于凯恩斯利率决定理论中的货币供给量的含义,指的是银行体系决定的通过信用创造的当期新增的货币供给量,这是一个外生变量。
可贷资金理论所谓同时考虑实质因素和货币因素的思想充分的体现在了其将整个社会的可借贷资金的供给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家庭、企业当期愿意储蓄的部分(实质部分)和银行体系决定的当期实际货币供给量的增加部分(货币因素)。
因此,可贷资金理论比较完整的描述了社会经济中可借贷资金的来源。
购买实物资产的投资者的实际资金需求类似于储蓄投资理论中的投资,指的是实际的计划投资(实质因素);
家庭和企业对货币需求量的增加类似于凯恩斯利率决定理论中的货币需求含义(货币因素)。
同样,这种划分也体现出可贷资金理论力图把古典学派利率决定理论和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理论相统一的思想
1、可贷资金供给与需求的构成:
可贷资金理论认为,利率不是由储蓄与投资所决定的,而是由借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的均衡点所决定的。
利率是使用借贷资金的代价,影响借贷资金供求水平的因素就是影响利率变动的因素。
借贷资金的供给因此与利率成正函数关系,而借贷资金的需求则与利率成反函数关系,两者的均衡决定利率水平。
2、债券的需求与供给曲线
3、市场均衡:
按照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当债券需求数量等于供给数量时,债券市场也达到了均衡,即:
Bd=Bs
需求量等于供给量的价格P*被称为均衡价格或市场出清价格,与这一价格水平相对应的利率i*被称作均衡利率或市场出清利率,此时的资金供给正等于资金的需求。
真实利率理论、凯恩斯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和可贷资金利率理论三个理论都是从供求关系来解释利率的决定,但不同学派对供求关系的解释。
不同之处在于:
(1)古典学派强调资本供求对利率的决定作用,认为在实物经济中,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利息是资本的价格。
利率的高低由资本供给即储蓄水平和资本需求即投资水平决定;
储蓄是利率的减函数,投资是利率的增函数,均衡利率取决于投资流量和储蓄流量的均衡。
即储蓄等于投资为均衡利率条件。
由于古典利率理论强调实际因素而非货币因素决定利率,同时该理论还是一种流量和长期分析,所以,又被称为长期实际利率理论。
(2)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利率理论,由货币供求解释利率决定。
他认为货币是一种最具有流动性的特殊资产,利息是人们放弃流动性取得的报酬,而不是储蓄的报酬。
因此,利息是货币现象,利率决定于货币供求,由交易需求和投机需求决定的流动性偏好,和由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定的货币供给量是利率决定的两大因素。
同时,货币供给量表现为满足货币需求的供给量,即货币供给量等于货币需求量是均衡利率的决定条件。
在货币需求一定的情况下,利率取决于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并随货币供给量的增加而下降。
但当利率下降到一定程度时,中央银行再增加货币供给量利率也不会下降,人们对货币的需求无限大,形成“流动性陷阱”。
凯恩斯把利率看成是货币现象,认为利率与实际经济变量无关。
同时,他对利率的分析还是一种存量分析,因而,属于货币利率理论或短期利率理论。
(3)可贷资金理论是上述两种理论的综合。
研究长期实际经济因素(储蓄、投资流量)和短期货币因素(货币供求流量)对利率的决定。
认为利率是由可贷资金的供求来决定的。
可贷资金供给包括:
储蓄和短期新增货币供给量,可贷资金需求包括:
投资和因人们投机动机而发生的货币需求量;
在可贷资金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将随可贷资金供给量的增加或下降而下降或上升;
反之,在可贷资金需求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随可贷资金的需求的增加或下降而上升或下降。
均衡利率取决于可贷资金供求的平衡。
由此可见,可贷资金论与凯恩斯流动偏好利率理论的区别,在于可贷资金理论注重流量和货币供求的变化量的分析,并强调了长期实际经济变量对利率的决定作用。
但可贷资金论与凯恩斯流动偏好利率理论之间并不矛盾,流动偏好利率理论中货币供求构成了可贷资金理论的一部分。
银行持股公司bankholdingcompany
银行持股公司制是指专以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股票所组成的公司。
它通过持有股份来掌握对银行的控制权,对其经营实行控制。
银行持股公司所拥有的公司,能从事“与银行业紧密相关”的活动,它可以使银行规避限制设立分支行的规定。
1、据美联储的定义,银行持股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家或多家银行2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公司.其二,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方式,即“借贷”,是债权债务关系
2、银行持股公司是指一个公司以某种方式(包括控股、人事参与等)对一家银行或几家银行实行控制.作为资本集中的形式,银行持股公司比起赤裸裸地兼并或合并有着更加隐蔽的特色
3、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产物,以前称为银行持股公司,是一种经营性控股公司,即母公司经营某类金融业务,通过控股兼容其他金融业务以及工业、服务业等活动的控股公司
4、银行持股公司是指拥有或控制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的公司.美国几乎所有的大银行和许多中小银行都为持股公司所有
5、银行持股公司是指这样一类公司它们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一家或多家银行25%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该银行董事会选举并对银行经营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
6、所谓银行持股公司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及控制或掌握一个或多个银行的25%以上的投票股权以任何方式控制一个或多个银行大多数董事或受托管理人的选举以及对银行的管理或政策形成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7、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持有的股权虽然低于25%,但能对银行实施有效控制,这种公司也可以被称为银行持股公司.银行持股公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多银行控股公司(MBHC),一种是单一银行持股公司(()BHC)
8、银行持股公司制是指由某一集团成立一持股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股票,又称“集团银行制”。
大银行通过持股公司可以把许多小银行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银行持股公司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单—银行持股公司,即持股公司控制—家商业银行的股权。
这种形式便于设立各种附属机构,开展多种非银行的金融业务,一般以大银行为主。
另一种是多家持股公司,即持股公司控制两家以上商业银行的股权。
这种形式便于银行扩展和进行隐蔽的合并,多以中小银行为主。
银行持股公司的优点:
母公司可以通观全局,统一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持股公司可以控制大量的非银行企业,为它控制的银行提纲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客户来源.
集团可以经营非银行业务,增加盈利。
商业银行
在给商业银行这个概念下定义问题上,中西方提法不尽相同。
我们认为商业银行的定义应包括以下要点,第一,商业银行是一个信用授受的中介机构;
第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企业;
第三,商业银行是唯一能提供“银行货币”(活期存款)的金融组织。
综合来说,对商业银行这一概念可理解为: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
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货币经营企业。
这个定义方法实际上是把中西方学者对商业银行所下定义做了一个概括。
商业银行(CommercialBank)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形成的一种金融组织。
商业银行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演变,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资金集散机构,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力居于各国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首。
商业银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能向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特殊的金融企业。
盈利是商业银行产生和经营的基本前提,也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动力。
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银行是由货币经营业演变而来的,而历史上的货币经营又是在货币兑换业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可以说,货币经营业是银行的先驱。
货币经营业与银行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无信用活动,银行是专门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的产生有三种途径,一是从旧式的高利贷银行转变过来;
二是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起来;
三是由国家作为主要出资者组建。
意大利是银行最早产生的发源地,我国早在十一世纪就出现了“银行”一词,从17世纪开始,银行这一新型行业的金融机构开始由意大利传播到欧洲其它国家,在英国出现了由金匠业等演变为银行业的过程,英格兰银行是历史上第一家股份制银行,它的成立也是现代银行业产生的标志。
尽管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其商业银行产生与发展的条件不同,但商业银行的发展基本上是遵循两种传统。
一是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传统。
英美等国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至今仍以短期自偿性商业贷款为主。
这种传统的优点是能够较好地保持银行的安全性和清偿力;
缺点是银行业务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二是德国式综合银行传统。
这一传统的主要特点是:
商业银行不仅提供短期商业性贷款,而且提供长期贷款,甚至可以投资于企业股票与债券,参与企业的决策与发展,为企业的兼并与重组提供财务咨询、财务支持等投资银行服务。
至今,不仅德国、瑞士、奥地利等少数欧洲国家坚持这一传统,而且美国、日本等国的商业银行也有向综合银行发展的趋势。
这种传统的优点是利于银行开展全面的业务经营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缺点是会加大银行的经营风险,因而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商业银行的性质
∙具有一般企业的特征:
利润最大化目标、自负盈亏、自求发展
∙具有一般金融机构特征:
经营货币资金、充当金融媒介
∙不同于一般金融机构:
是综合型、全能型的金融机构;
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的基础和途径
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金融服务、信用创造和调节经济等职能,并通过这些职能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全社会的货币供给有重要影响,并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基础。
1)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充当将经济活动中的赤字单位盈余单位联系起来的中介人的角色。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多层次的调节作用:
将闲散货币转化为资本;
使闲置资本得到充分利用;
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
2)支付中介
支付中介是指商业银行借助支票这种信用流通工具,通过客户活期存款帐户的资金转移为客户办理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存款转移等业务活动。
商业银行发挥支付中介功能主要有两个作用:
节约了流通费用;
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
3)信用创造
信用创造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吸收活期存款、发放贷款,从而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
商业银行发挥信用创造功能的作用主要在于通过创造存款货币等等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既可以节省现金使用,减少社会流通费用,又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所需要。
4)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在国民经济中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等的特殊地位和优势,利用其在发挥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功能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借助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和工具,为客户提供财务咨询、融资代理、信托租赁、代收代付等各种金融服务。
通过金融服务功能,商业银行既提高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加强了银行与社会联系,扩大了银行的市场份额;
同时也获得了不少费用收入,提高了银行的盈利水平。
商业银行的外部组织形式
受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世界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单一银行制、分支银行制和集团银行制。
1)单一银行制
单一银行制是指不设立分行,全部业务由各个相对独立的商业银行独自进行的一种银行组织形式,这一体制主要集中在美国。
单一银行制度有以下优点:
∙首先,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和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
∙其次,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此外,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和自主性,内部层次较少,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单一银行制的缺点也很明显:
∙首先,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经营成本较高,难以取得规模效益;
∙其次,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削弱了行的竞争力;
∙再次,单一制银行的业务相对集中,风险较大。
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的普及,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2)分支银行制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
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和总管理处制。
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和管理分支行处以外,本身也对外营业;
而在总管理处制下,总行只负责管理和控制分支行除,本身不对外营业,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或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分支银行制有很多优点:
∙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降低经营风险;
∙在总行与分行之间,可以实行专业化分工,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也十分方便;
∙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广泛开展金融服务,取得规模效益。
分支银行制度也有一些缺点:
∙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
∙实行这一制度的银行规模大,内部层次多,从而增加了银行管理的难度。
但就总体而言,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3)集团银行制
集团制银行又称为持股公司制银行,是指由少数大企业或大财团设立控股公司,再由控股公司控制或收购若干家商业银行。
银行控股公司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非银行性控股公司,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的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该种类型的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的股票。
二是银行性控股公司,是指大银行直接控制一个控股公司,并持有若干小银行的股份。
目前,集团制银行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集团银行制的优点是能够有效地扩大资本总量,增强银行实力,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弥补单一银行制的不足;
缺点是容易引起金融权力过度集中,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活力。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按《公司法》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