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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来原民主德国地区政治转型概要文档格式.docx

也就是说,从这年的11月起,在政治取向上,民主德国已放弃共产党即德国统一社会党长期对国家事务的绝对领导,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

在经济体制方面,通过国营经济(重新)私有化,以公有制和私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取代单一的公有制形式;

宣布建立和发展民主德国与联邦德国(全称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两德间的“契约共同体”。

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以恢复5个联邦州建制的形式整体“加入”联邦德国并因此而不复存在,德国实现统一。

德国统一后,原民主德国地区(德国东部或“五个新联邦州”)全面采用联邦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并加快其政治经济制度转轨进程。

  十多年过去了,德国〖LL〗东部新旧政治经济体制“转换”早已结束,德国东部从宪法和法律上已完全实行联邦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但是,要在德国东部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治经济制度并使之完全符合联邦德国模式,则仍需一个过程。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德国东部政治经济制度转型尚未完全结束。

德国现任总理施罗德说,“路仅仅走完一半”。

人们通常也说,德国统一十多年了,钢筋水泥筑造的“柏林墙”早已被推倒,而一堵无形的“墙”依然顽固地遗留在许多东德人的头脑中,即“新”的政治经济制度尚未被他们完全接受,尤其是地区差异给他们带来的心理差异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调整和磨合。

本文仅试图探讨一下十多年来原民主德国地区政治制度转型进展、“新”政治体制的运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政治制度转型的几个不同阶段  

  十多年来,原民主德国地区政治制度转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多党制建立阶段(1989年11月~1990年6月)。

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允许多种类型的政党存在并实行多党制。

众所周知,在1989年之前,像其他东欧国家一样,民主德国除了存在共产党即德国统一社会党之外,还存在一些“民主党派”。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民主德国存在各种类型的政党,至少不能说民主德国实行的是多党制。

所以,像其他东欧国家一样,民主德国政治体制转轨也是从允许建立多种类型的政党并实行多党制(“政治多元化”)开始的。

  民主德国是1989年东欧政局发生重大变化的第三个国家。

自这年的年初起,面对高高的“柏林墙”,许多民主德国居民都选择了“出逃”之路。

截止10月7日,约有10多万民主德国公民或经西方国家驻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使馆或经匈牙利与奥地利的开放边界前往联邦德国等西方国家,从而形成了民主德国历史上的第三次居民出逃大浪潮。

在政治方面,特别是在经济方面,民主德国一直是东欧国家中的佼佼者。

民主德国最高领导人昂纳克曾引以自豪。

即便民主德国经济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出现滞胀,昂纳克也从不提“改革”二字。

  1989年10月7日,民主德国迎来了国庆40周年。

然而,就在昂纳克于这天在(东)柏林民主德国成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大谈民主德国取得的伟大成就的同时,民主德国的一些地方城市爆发了规模不等的群众示威游行,要求发扬民主,实行改革,改善供应和服务,放宽对出国旅行和新闻媒介的限制等。

当天晚上,正当(东)柏林共和宫举行民主德国成立40周年招待会的时候,(东)柏林一批青年人也在离会场不远的地方举行示威游行,一路上加入的群众达六、七千人之多。

当局出动了警察。

警察与示威者发生了冲突,数以千计的游行者被捕,游行队伍亦被驱散。

从10月8日起,(东)柏林、莱比锡、德累斯顿、波茨坦、马格德堡、耶拿等许多大城市再次相继爆发了群众性的抗议示威活动,其人数之多为民主德国历史上所罕见。

  事态在不断地扩大、蔓延,口号也从要求“改革”、“旅行自由”、“新闻自由”迅速转变为要求反对派组织合法化、实行真正的多党制、举行“自由选举”等。

这期间,民主德国政治反对派组织也应运而生,其中于9月19日宣告成立的(第一个)反对派组织“新论坛”(该组织成立后随即被取缔,但它仍在公开活动)迅速壮大。

  10月18日,担任党的最高职务长达20年之久的昂纳克被迫辞职。

新任党总书记埃贡·

克伦茨上台后立即宣布实行“彻底改革”,严厉批评前领导的严重错误,宣布赦免所有非法外逃和非法游行的人。

然而,抗议活动并未因此中止。

次日,各地群众继续举行示威游行。

人们呼喊“我们是人民”口号,要求出版自由、旅行自由,实行自由选举,结束共产党一党“独裁”。

29日,民主德国撤销对“新论坛”的起诉(这项起诉指控“新论坛”为国家的敌人)。

  11月4日,东柏林50多万人大游行;

6日,莱比锡也有50多万人大游行。

在强大的压力下,民主德国不得不加大变革力度。

11月7日,民主德国政府宣布集体辞职。

8日,德国统一社会党召开十一届十中全会,政治局宣布集体辞职,同时选出以埃贡·

克伦茨为首的新政治局。

党总书记克伦茨在此次中央全会上再次向全党全国人民承诺,民主德国要在世界开放的形势下革新社会主义,进行彻底改革。

  11月9日,民主德国宣布从即日起公民无需申报特殊理由即可获准办理出国旅游或移居国外的护照。

这意味着推倒柏林墙,开放边界。

  随着柏林墙被推倒和边界彻底开放,民主德国政治多元化被提上议事日程。

11月13日,民主德国民主党派“德国民主农民党”主席京特·

马洛伊达在民主德国人民议院九届十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人民议院主席,这是民主德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一种现象。

11月17日,以积极主张改革的德国统一社会党新任政治局委员、原德累斯顿专区党委第一书记汉斯·

莫德罗为首的联合政府宣告成立,此届政府由原来的44人减至26人,其中15人为德国统一社会党成员,11人为其他4个民主党派的成员,而这种力量对比在民主德国历史上也属罕见。

  这一天,莫德罗政府提出建立和发展两德间的“契约共同体”构想(11月28日,联邦德国总理科尔提出统一德国的“十点计划”)。

12月1日,民主德国人民议院通过修改宪法第一条的提案,删去了关于民主德国受“工人阶级及其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领导”的内容。

6日,克伦茨下台。

7日,民主德国14个党派、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代表在柏林举行“圆桌会议”。

这不仅是民主德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全国政治力量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而且表明德国统一社会党正式承认政治反对派组织的合法地位并准备实行多党制。

  12月8日、9日、16日、17日,德国统一社会党举行特别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以41岁的律师格·

居西为首的新的中央领导班子,并正式确定:

将党的名称更改为“民主社会主义党”,实行多党制,建设民主社会主义。

  1990年3月18日,民主德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议会“自由选举”提前(原定于5月6日)举行,共有24个政党和政治组织参加了竞选,93.22%的选民参加了投票。

经选举,民主德国基民盟以40.82%的选票获胜(在人民议院400个议席中占163席,成为第一大党并获得组阁权),而由德国统一社会党改名而来(实际上已“改名易帜”)的民主社会主义党仅获得16.40%的选票(在人民议院400个议席中占66席,成为第三大党)。

4月12日,以民主德国基民盟为主体的德国联盟(在人民议院400个议席中共占192席)与民主德国社民党等达成协议并组成新的大联合政府,民主社会主义党由此而失去执政地位并成为在野党。

5月6日,民主德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地方议会“自由选举”正式举行。

在这次地方议会选举中,民主社会主义党再次失利,总共仅获得14.59%的选票。

由于以积极主张德国统一的民主德国基民盟为主体的德国联盟在民主德国执掌大权,德国统一进程加快,民主德国政治体制转型也随之加速。

  2.彻底变革和转换阶段(1990年7月~1996年)。

自1990年4月起,有关两德统一问题的艰难谈判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5月18日,两德正式签署有关两德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第一个“国家条约”。

7月1日,该条约生效,东马克退出流通领域,西马克进入民主德国并作为其惟一合法的支付手段。

这意味着两德走向经济统一,民主德国开始接受联邦德国的经济模式——社会市场经济。

  7月6日,两德又开始就政治统一的第二个“国家条约”进行谈判。

第二个“国家条约”包括规定两德统一的原则、方式和时间,确定两德统一后的政治制度等。

经过讨价还价,8月23日,民主德国终于作出决定,即民主德国将恢复1952年行政区划改革前的五个州建制,并于10月3日按联邦德国宪法即基本法第23条集体“加入”联邦德国。

很显然,民主德国“加入”联邦德国,就意味着德国统一后的政治制度为联邦德国以“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的多党议会“民主”政治制度。

  从国名上就可以看出德国(联邦德国,全称仍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联邦制结构。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由16个联邦州组成。

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决定联邦制国家,则意味着不仅有中央国家联邦,而且还有16个具有国家性质的联邦州,即联邦州不是省份,而是具有国家权力的政体。

各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

各州在制定其宪法方面享有广泛的自由,它们各有自己的、限制在一定领域里并由自己的立法、行政及司法机构行使的领土权。

但各州宪法必须与基本法确定的共和制、民主制和福利制的法治国家的原则相符合。

在国家任务和管辖权分配给联邦和各州之后,立法的重点事实上在中央国家联邦,而各州主要是负责行政、执行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等。

  8月31日,两德正式签署了实现两德统一的第二个“国家条约”。

自此,民主德国便按照第二个“国家条约”和联邦德国基本法的规定着手彻底变革和转换其政治体制,如恢复五个州建制,“调整”议会机构(名义上将一院制议会变为两院制议会并分配即将进入联邦德国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的席位),“调整”政府机构(主要实行政府部门大裁员),向联邦德国驻外机构移交民主德国驻外机构等。

10月2日,民主德国政府及其机构正式停止运转。

同日下午,民主德国人民议院举行最后一次会议,人民议院主席波尔女士宣布它“圆满地完成了以自由方式实现德国统一的任务”。

晚上23点50分左右,民主德国带有国徽(由代表工、农、知识分子的锤子、麦穗、圆规组成)的黑红黄三色国旗从勃兰登堡大门和所有政府机关建筑物上降落,由联邦德国的黑红黄三色国旗取而代之。

  1990年10月3日零时,德国统一大庆典在柏林正式举行。

从此,世界上只有一个德国即联邦德国,而原民主德国则已变成联邦德国的五个“新联邦州”,它们分别是:

勃兰登堡州、梅克伦堡前波莫瑞州、萨克森州、萨克森安哈特州、图林根州,东柏林与西柏林合并成为现在的柏林州(市州)。

  也是从这时起,五个“新联邦州”开始按德国联邦制结构模式“重建”州及其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机制与结构,“重新制定”包括整个地方政策在内的地方行政管理法规乃至各州宪法等。

像建立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一样,德国东部建立完全符合联邦德国模式的“民主”政治制度,这本身也是一项艰难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

  到1993年,使各州及其地方行政管理结构及其整个地方政策在法律上适合于联邦德国模式的重建工作基本完成。

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的任务:

一是打破原中央直至地方的国家行政机构及政党和组织机构,从所谓的西部伙伴基层行政区“进口”人员、行政管理结构和行政管理方法(原民主德国的政党和组织或已与联邦德国相应的政党和组织合并或已实行重组);

二是促使各级地方行政曾在以前变革时期采用并被称为民主德国“特色”的民主管理结构和方法,如“圆桌会议”、“公民请愿”、“公民提议”和“公民决定”等直接民主管理结构和方法(略别于联邦德国)的形成,以使它们顺理成章地进入五个新联邦州宪法。

  1991~1996年,“重建”(自然是以“进口”为主)各新联邦州及其地方行政民主管理机制、重新确立民主政治形式、“重新制定”(也是以“进口”为主)并通过包括整个地方政策在内的州及其地方行政管理法规乃至各州宪法等任务亦已完成。

例如,各新联邦州自1991年起先后开始讨论新的州宪法,到1994年各新联邦州新宪法均已获得通过。

特别是,1994年,各新联邦州已成功地实行“管理现代化辩论”(“Verwaltungsmodernisierungsdebatte”)机制。

重建或彻底变革地方行政管理机制和重新确立民主政治形式,具体表现为:

实行了一种新的地方自治管理形式,如乡镇须对政治领域和社会(福利)机构负责;

“重建”行政管理机构(一开始就以政党或政治联盟的政治利益并通过“妥协”来确定行政管理机构的构成);

在各级基层行政区实行“精英交流”,如民主德国时代的主要领导干部(主要为国家安全机构的合作者)已为“政治上无负担的人”所取代,新的地方“政治精英”大多是来自某个经济企业、教育或科研机构的专门人才或受过技术——自然科学高等教育的人员;

大量裁减地方行政人员,1991~1995年已由66.2万减至43.8万人;

在新联邦州的乡镇进行所谓的“新控制模式”试验;

实行能使更多公民直接参与的新的民主政治形式;

建立健全并巩固各级地方法规和享有同等地位的政治与行政机构,改善妇女参与政治活动和施加影响的先决条件;

等等[1]。

  3.日趋接受和适应阶段(1997年以来)。

推倒“柏林墙”与随之实行的政治经济体制“变革”乃至走西方式的道路是民主德国人民的选择。

而实现两德统一,更是民主德国人民,至少是大多数民主德国人民所渴望和支持的。

  正因为如此,在德国统一后的最初时期,德国东部政治制度转型进行得既快又较为顺利,东德人通常也积极评价并承认刚刚建立起来的许多行政管理机构和社会机构及其积极有效的工作。

但随着“变革”的深入,尤其是当原民主德国时代的人员被西德人“取代”,“一夜之间”必须接受数以万部新法律、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出现的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面临失业(因原来“隐形”失业变成为公开失业和许多企业被迫关门所造成的新的失业),一些东德人除了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即认为原民主德国公民为“二等公民”之外,还对政治制度转型有了更多的困惑乃至抵触情绪。

用西德人的话说,在德国东部按联邦德国模式建立民主机制和结构的过程中,部分东德人有了一种明显的矛盾心理(甚至表现出“某种的不耐烦”)。

一方面,他们仍保持着转变初期表现出来的很高期望;

另一方面,他们以批评的眼光看待形势和业已感受到的民主与参与机会的发展。

  迄今还有许多东德人保持着这种心态。

不过,据一些德国研究人员称,自1997年起,标志着东德人普遍“顺从”(“Resignation”,笔者在与德国人讨论时发现“Resignation”应为“顺应”,诸如因曾有过信仰和追求被证明不现实而不得不“顺应”形势或时代潮流的意思)的一种进程已经开始。

但也有德国研究人员认为,这一进程在最近两年内还没有得以确认,相反却可以发现东德人日益自信的迹象,且东德人已开始独自判断,觉得需要承认现实并对德国现行政治制度日趋“认同”。

  2000年和2001年,即在德国实现统一十周年和德国东部实行政治经济转型十余年之际,许多德国研究人员对德国东部政治经济的变化及其发展作了总结,其中就东德人对现今德国“政治气候”的“感受”,如分别对联邦德国内的民主及其发展的满意程度和不满意程度作了调查,并以图表的形式或以数据将此调查与以往每次(每年)的调查加以比较。

图表的形式很多,各种数据也略有不同。

但大多数图表中的“指示线”和大部分数据基本上都表明,东德人对现今德国内的民主及其发展的满意程度和很满意程度呈现出一种“V”型发展趋势。

也就是说,从总体上讲,东德人对德国内的民主及其发展的满意程度和很满意程度在1990~1991年为最高,在1993年前后为最低,1997年前后开始重呈上升趋势。

东德人对联邦德国国内的民主及其发展感到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程度呈现出一种“h”型发展趋势,即在1994年之前为最高,1994~1995年为最低,1996年呈上升趋势,而从1997年起又呈下降趋势。

  就对现今德国东部的“政治气候”的评价,1997年东德人认为“很好”、“比较好”、“很不好”、不知道的分别占2%、26%、48%和8%,而1999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为1%、36%、42%和11%。

就统一后的德国东部的“政治气候”与原民主德国时期的“政治气候”相比较,1997年东德人认为前者好于后者、两者一样好、两者同样不好、不知道的分别占21%、18%、25%和6%,而1999年的这一比例分别为22%、22%、21%和12%。

  1990年以来的各项调查表明,联邦德国的民主模式已为绝大多数东部居民所接受,如自由和秘密选举、法制国家、自由工会、反对党的存在、新闻自由、自由结社、独立的监督机构和旅行自由等已被至少90%以上的东德人视为民主的组成部分(形式与内容)。

此外,对德国两部分的比较调查也证实,东德人与西德人在支持和赞同民主基本价值(像“社会安全”、“在民主社会中生活”、“在多党制社会中生活”和“与各种不同的人达成意见一致”——包括承诺和妥协能力等)方面立场日趋一致。

  根据福尔萨民意测验机构在德国统一十周年时所作的调查,绝大多数东德人并不愿意回到过去,其中仅有14%希望重新建立“柏林墙”(而西德人中有20%希望重建“柏林墙”)。

  很显然,大多数东德人正在逐步接受和适应联邦德国的政治模式。

但东德人完全接受和适应这一“新”的政治模式尚需时日。

  二 “新”政治体制的运作

  前面已经提到,原民主德国在1989年柏林墙倒塌之后便开始实行政治体制上的某种“变革”,建立多党制,并实行多党议会民主制。

在1990年3月18日和5月6日民主德国分别成功地举行了第一次议会“自由选举”和第一次地方议会“自由选举”之后,民主德国很快产生了多党制议会。

不到一个月,在选举中获胜的以民主德国基民盟为主体的德国联盟就与民主德国社民党等达成协议并组成新的大联合政府。

民主德国地方议会及其政府同样也很快产生。

由于两德很快实行统一,民主德国经“自由选举”产生的第一届也是最后一届议会及其政府(包括各级地方议会及其政府)是短命的。

尽管如此,我们可以说,直到10月3日德国实现统一为止,民主德国实行的新的政治体制运作是基本正常的。

  德国统一后,原民主德国地区即五个新联邦州全面采用(“进口”)联邦德国的政治制度。

由于现成的基本法(两德重新统一时曾略作修改)、法律法规和体制结构等,加上大量西德人的指挥、参与和帮助,德国东部新旧政治体制“转换”既快又不乱。

德国东部一下子被视为“激进式”制度转轨的特例。

  1990年10月14日,五个新联邦州举行德国统一后的首次州议会选举。

尽管德国实现统一刚十天,但由于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五个新联邦州的议会选举进行得很顺利(不管怎么说,这已是原民主德国地区公民和政党第三次直接参加投票的“自由选举”)。

经选举,德国基民盟(原民主德国基民盟已与德国基民盟合并)在五个新联邦州中的四个州中均作为实力最强大的政党,获得推选州总理和组阁权(在萨克森州,因获得绝对多数甚至可单独组阁)。

德国社民党(原民主德国社民党已与德国社民党合并)仅在勃兰登堡州作为第一大党,获得推选州总理和组阁权。

民主社会主义党再次失利,自此已成为德国较小的在野党。

  1990年12月2日,德国举行统一后的首次全国大选,德国东部五个新联邦州即原民主德国公民和各党派都参加了选举。

在这次选举中,德国基民盟和德国基社盟“姊妹党”(“联盟党”)获胜。

仅靠对新联邦州政党的一项特殊规定,即在5%选票限制条款问题上对新老联邦州要有所区别,民主社会主义党和90联盟/绿党(该党由原民主德国90联盟与德国绿党合并而成)一样,才进入了联邦德国联邦议院(1994年联邦议院选举时,民主社会主义党因在柏林的四个直接席位而得以进入联邦德国联邦议院;

1998年终因获得的选票越过5%而具备了议会党团身份)。

  同一天,柏林市议会也举行东、西柏林统一后的首次选举,原民主德国首都东柏林地区公民及其政党也都参加了选举。

在这次选举中,德国基民盟获胜,德国社民党为第二大党,90联盟/绿党为第三大党,民主社会主义党为第四大党。

  可以说,自1990年12月2日德国统一后的首次全国大选起,德国东部的“新”政治体制已完全随着联邦德国的整个政治体制运作而运作,其运作基本正常。

  比如,在这十多年里,按有关法律规定,联邦德国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包括联邦德国联邦政府等)、16个联邦州议会及其各级地方议会(包括联邦州政府及其各级地方政府等)一般都进行过至少两次正常的换届选举,像联邦德国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分别在1994年和1998年举行过换届选举;

因为各州宪法和相关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16个联邦州议会及其各级地方议会的换届选举时间前后不一,其中有的到目前为止已进行过三次正常的换届选举。

而无论是全国大选还是州及其各级地方选举,从展开竞选演说到正式投票选举,德国东部的一切活动基本上都是在新政治体制框架内,按新的议会游戏规则和基本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没有出现“舞弊”等现象(剧变前民主德国的地方选举曾出现过“舞弊”现象),其结果也都为选民和各政党所承认和接受。

  联邦德国实行“内阁制”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原则,五个新联邦州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能以此各司其职。

  在多党体制下,政党依法自由建立并自由活动。

应该说,十年来,德国东部的政党政治已初步形成,多党体制运行亦基本正常。

如前所述,在实行政治多元化之初,因为最初还属于“仿制”西方式的多党议会民主制,所以民主德国建立多党制和实行“自由选举”的过程显得有些混乱,如一下子涌现出具有各种政治色彩的政党或政治组织几十个,党派构成亦错综复杂。

但德国统一后,这种状况已逐步得以改变。

除了上述的政党合并,包括民主社会主义党在内的其他政党和政治组织不断分化和重新组合,一些有名无实、影响较小或根本没有什么影响的小党和小型政治组织已被淘汰或自行退出政治舞台。

目前,在德国东部,最有影响力的政党和政治组织依次排名大体上为:

德国社民党、德国基民盟、民主社会主义党、90联盟/绿党、德国自民党。

不过,民主社会主义党的党员人数已从1989年之前的240万剧减到2001年的8万,其中6万为原德国统一社会党党员(2001年7月20日接受德国《世界报》采访的民主社会主义党主席GabiZimmer女士如是说);

它迄今也很难走出德国东部;

在德国东部,它仅是在最近一次的勃兰登堡州议会选举中曾以21.2%的选票领先于德国基民盟而跃居第二大党的地位,而在最近一次(2001年10月)的柏林市州议会选举中仍处于第三大党的地位并好不容易才有机会与获胜的德国社民党组成“红-红”联合政府。

  像德国西部一样,德国东部时不时有个别反对党及其支持者或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走上街头并举行示威游行和抗议活动(包括罢工、罢课),但这些行动总的来说都是在基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在西方世界属正常现象),最终也没有超出通过政治解决纷争的限度。

  自德国统一以来,除出现一些新纳粹分子活动之外,东部未发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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