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智能化综合布线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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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子母时钟系统
上述7个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以及维修保养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支持和培训。
2、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施工、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半成品保护、包专项验收、包定工程量、包定总价,即为单价确认、总价包干的方式(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之外);
乙方保证本项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并且一次性验收通过。
3、合同报价包含图纸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包含的深化设计费、设备材料费、施工安装费、调试开通费、材料的运输费、运输装卸费、运输保险费、垂直运输费、设备材料仓储费、维修保护费、管理费、施工水电费、特殊工具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测试调试费、检测验收费、物管人员培训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工程合同价款:
1、系统分项价款列表:
(详见附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序号
系统分类
系统价格
主要设备品牌
1
综合布线系统
罗格朗
2
网络设备系统
H3C
3
安全防范系统
大华、联想
4
一卡通管理系统
平治、大华、联想
5
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
神州视翰、洲明
6
有线电视交互服务系统
神州视翰
7
子母时钟系统
创想
优惠后合同总价:
元整(¥
:
元)
2、本合同工程所涉及到的弱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优化设计免费提供。
3、总包配合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协商解决。
。
3、合同价格及工程量按甲方在招标时提供的专项设计图纸中确定的方案包干。
4、合同履行过程中除由于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或材料变更外,合同总价不变。
相关变更引起的费用则按联系单签证,有招标口径与合同条款的根据合同条款和招标口径在结算时进行调整,没有的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乙方在投标报价前已自行勘察施工现场及复核图纸,因乙方不能正确理解有关内容或对工程现场现状及周边环境理解有误等所引起的后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为天,乙方根据甲方总体工程进度确保在项目交房前一个月内完成合同承建范围内的所有弱电工程的安装、调试、验收。
2、自甲方发出书面进场施工通知书起,乙方必须在七天内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合理的抢工要求并积极配合装饰装修工程进度施工。
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工期经签证相应顺延。
四、付款与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①综合布线基本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②主要设备器材全部进场,付至合同总价的%。
③合同全部弱电系统的设备及管线安装完毕,付至合同总价的%。
④系统调试完毕,由甲方组织监理及相关方通过验收,付至合同总价的%。
⑤竣工资料提供齐全,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年月日前付至%。
⑥余结算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两年,从工程验收合格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算起。
⑦提供甲方认可的有效票据。
2、结算方式:
①本合同工程结算采取单价确认、总价包干的方式;
合同期内不论材料涨跌,合同单价均不再变动。
②凡因投标漏项、误报等导致的工程费用差异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此部分合同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
③因甲方提出的重大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更或单价调整,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联系单签证形式由甲方确认;
涉及调整的子目或单价的调整,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对应的子目单价参照执行;
无相对应的子目的,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该子目单价。
④本工程验收通过后28天内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交甲方审核。
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要求按甲方规定并完整、齐全、有效,含一式3份的书面资料及一份电子资料;
书面资料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咨询单位)收到乙方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规定的书面资料后56天内提出初审意见交乙方。
双方同意后确认工程结算价款。
⑤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如实绘制竣工图并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费用的审定价与送审价相比,核减5%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费由乙方承担。
⑥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方结算。
⑦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联系单签证费用均在合同结算后办理。
五、工程变更约定:
1、除以下因素可调整本合同工程承包总价外,不得以其它理由调整或变更:
①因建筑结构调整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竣工图为准),可按联系单签证进行调整,计算方式为:
合同中有相同子目的,设备价、安装调试费等按合同中单价执行,合同中无相同子目的,设备单价及安装调试费由甲方签证认可,取费标准及优惠幅度同比例。
②若日后甲方对相关系统设备,材料改为甲供,该部分设备或材料的价格从总价中相应扣除,其安装、调试费按合同单价,优惠幅度同比例。
③若甲方对部分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厂家进行调整,被调整地材料、设备从总价中扣出,设备、材料单价由甲方签证认可。
④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单位、甲方、监理方同意,以联系单签证调整,计算方法同上一条。
⑤属乙方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设计变更,其增加的费用一概不予调整,由乙方自负。
⑥所有价格的核定与调整由甲方签证认可后方为有效。
2、乙方在实施中如发现施工图纸上的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或为施工方便而提出的设计变更、优化施工图设计的方案均需由设计单位确认、甲方认可,经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意后才能实施,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
3、甲方和设计单位通过现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设计变更联系单,同样属于合同文件,乙方必须实施。
六、设备材料供应:
1、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材料暂定由乙方负责采购,但甲方有权根据使用方的的要求对各系统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或改为甲定乙供,或改为甲供。
2、乙方所有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须有合格证、质保书或试验的报告等技术资料(进口设备、材料交货时,乙方必须提交原产地证明及相应的通关证明)。
如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3、所购材料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价格在采购前必须经过甲方的确认,货到场后,需向监理办理报验手续,报验时需附材料质保书、检测证明,如果不符合要求,甲方将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设备款,所需设备、材料改为甲方提供,甚至责令停工、返工,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
无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否发现或制止,由于承包单位使用劣质材料设备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负责。
4、合同期内,合同清单中的材料设备如遇停产、更新换代,乙方保证使用不低于同样性能的同品牌产品替代,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5、所有设备、材料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同乙方向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项目接洽。
协调乙方必要的施工条件,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需说明有关设施的使用注意事项
2、监督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安全、质量等工作;
3、拟派甲方现场负责人,协助现场相关工作;
4、向乙方提出技术要求,作好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做法的部位界面和范围;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协助乙方组织该合同工程的专项竣工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设计图纸、依据国家、行业、地区现行施工规程、规范组织工程施工。
2、乙方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用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区现行的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等资料;
保证工程质量;
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承担由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系统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4、施工前应提供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并提供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工人上岗证、特种作业上岗证,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资料。
5、委派乙方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
6、服从甲方安排,严格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用电安全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
7、认真阅读并保证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保证遵守甲方、监理单位在各种会议上提出的制度和规定,如有违反,同意按甲方制度的要求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8、听候甲方通知,及时组织材料进场、施工,提交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材料备案登记证,包括根据国家规定、地方规定及地方部门要求的专项验收,产生费用乙方自理。
9、按照甲方、监理要求及时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工完场清,完工后七天内施工队伍及施工机械设备全部撤离。
10、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11、乙方应严格教育施工工人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负责施工区域的卫生工作。
12、本工程纳入总包管理范围,乙方应协调好与总包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关系并听从现场总包单位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
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
在未办理正式交付手续前,负责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工程总包单位也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文明的行为进行罚款,乙方必须就事实接受处罚;
13、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等保险,由于乙方原因及其施工工人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甲方受到的名誉损失。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负责自身施工人员的安全。
承担其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后的伤、残、亡等损失,并承担由此而给甲、乙两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被处罚的损失。
14、乙方负责本合同工程在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15、乙方保证本合同工程按工程进度要求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
16、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
17、合同履行期间施工现场不得住人、烧饭,施工人员食宿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若发现将处以2000元/次处罚。
八、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标准向甲方提供完全符合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同标的物。
乙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控制质量管理为甲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在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包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确保材料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若因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及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及产生的相关纠纷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确保合同弱电系统工程的运行稳定性与使用可靠性,因乙方提供设备的质量问题导致的系统运行故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合同工程维保期:
从乙方施工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的交房之日起算,维保期为两年。
系统通过甲方接收后,乙方需协助使用方建立起维保和维修制度,制定系统备份方案和安全保障预案。
6、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在保修期内系统发生故障时,若乙方不响应,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维修故障,所需费用(另加10%的管理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九、系统培训要求:
1、乙方确保使用方对弱电系统能够有效使用和正确操作、维护;
乙方有责任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方式包括办公室培训和现场培训。
2、乙方进场后应提出有关培训的安排,包括培训地点、时间、人数,全部培训费用均以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培训开始之前,应提出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由甲方专业工程师确认后实施培训。
4、乙方应负责使接受培训的人员达到熟练操作和维护的上岗资格。
5、培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①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包含系统的构成和功能;
系统操作常见故障的排除;
系统运行数据的维护;
现场操作的实习。
②对系统运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和系统维护培训:
包含系统概述,系统原理;
系统各部件的检查,系统得调整和维护;
系统合部件的故障排除。
6、乙方保证免费为使用方每个系统培训2~5名系统维护人员。
十、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后,乙方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考核标准为:
①工期保证金: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天5000元的罚款,逾期超过5天则全额扣除,超过15天则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
②质量保证金: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性验收通过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设备规格、数量、材质等不相符,则全额扣除。
④人员到位保证金:
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间不按甲方要求参加各种会议的,每次扣款1000元;
主要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到位率低于90%的,则全额扣除。
⑤交钥匙及按时退场保证金:
若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及时退场,则全额扣除。
⑥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对合同相应条款执行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满足条件并交付使用方(免费培训结束)三个月后,视合同履行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2、乙方提供的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必须是在合同报价资料中规定品牌的正宗产品,如被发现乙方使用冒牌产品或擅自更换品牌,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合同价5%的违约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如期完工移交工程的,由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每延迟1天,乙方须按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延期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工期顺延。
4、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的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事件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处罚金叁万元。
若上述事件发生被相关媒体作有损发包人的报道,出现第一次,由乙方承担处罚金1万元,出现二次及以上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失壹拾万元,同时甲方可从剩余款项中单独支出并在结算时2倍扣回。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约定,导致停工、给甲方及总包方带来不良行为后果的,每发生一次(停工不超过三天为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罚金,并追究工期延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负责清理和外运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设计修改、增加工程产生的垃圾,工程竣工前负责完成场地清理并外运垃圾;
完工后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前完成场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乙方不执行或延迟执行工程师发出的合理指令的,乙方每拒绝执行一次,或每延迟执行一天,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前述违约金在工程师将乙方拒绝或延迟执行指令之事实通报甲方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由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结算款时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规范,认真依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一切事故隐患。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监理工程师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予以落实。
乙方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整改而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且此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从乙方接收现场直至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期间现场内所发生的使工程本身及现场内外的相邻工程、材料、设备、人员等遭受损失或伤亡的各类事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修复与赔偿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4、在施工准备、施工及维修质量缺陷的全过程中,乙方应:
(1)全面负责现场人员的安全,并使现场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对人身造成危害。
(2)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和方便,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施工安全需要,布置维修所用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和守卫设施。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
一、乙方必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诉讼裁定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诉讼费应由裁定的责任方承担。
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明细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以上合同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质保期期满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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