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补充协议范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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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业务联系人证明
7、身份证(个体经营户提供)8、阳光公约承诺函
若乙方为印刷企业,需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如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国税颁发的、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
若乙方为代理公司,需取得被代理单位的委托授权书;
若乙方为空飘施放单位,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
(二)乙方(事业单位)提供资质的约定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广告经营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4、组织机构代码
5、开户许可证或供应商银行信息确认函
6、发票领购手册(需有税务机关盖章,能显示开票类型)或盖了财务专用章的发票票样7、业务联系人证明8、阳光公约承诺函。
(三)乙方提供资质需满足的条件
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需有清晰的年检记录,若签订合同日期在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前年的年检记录;
若签订合同日期在7月1日-12月31日的,乙方提供的上述资质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确认函、业务联系人证明、阳光公约承诺函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票领购手册、广告经营许可证、印刷经营许可证、身份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关于乙方提供结算资料的要求
为保证甲方广告发布效果及乙方结款的及时性,在广告制作并发布后,乙方需按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乙方需提供的结算资料有:
(一)平面类需提供的结算资料
1、报样原件,对于免费赠送的版面乙方同样需提供报样原件。
2、广告发布订单:
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约定的有效红章印的广告发布订单原件;
(二)结算资料提供时间的约定
1、平面日常提供结算资料的时间约定为按周提交:
2、节假日(五一、十一、新开业、重装等)提供结算资料的时点:
平面类在次月的8日前提交完毕,但不包括元旦期间,元旦期间因涉及跨年费用,要求次月的5日前提供;
(三)无法提供结算资料的约定
每月12号,甲方会将截止到上月底操作、乙方仍未提供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汇总,写明已提供及仍然缺少的结算资料明细,以“通知函”形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函或应当收到通知函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回复并提供符合甲方标准的结算资料,逾期则甲方视同乙方认可收到。
若乙方在7日内无法提供、但未超过14天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在原订单金额90%基础上进行结算;
若收到通知或应当收到本通知15天内或发布次月末仍未提供齐全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资料的,甲方将视同乙方未为甲方合作该项目,不予结算。
为保证乙方及时收到款项,乙方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否则由于乙方结算资料不能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按合同结算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三、发票提供约定
乙方实际提供的发票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甲方系统收货税率选择错误的,乙方除承担甲方税费损失外,甲方将根据发生的次数和笔数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
第一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300元/笔罚款。
第二次出现此种情况的,对乙方处以500元/笔罚款,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四、广告费款项支付的约定甲方目前为总部系统资金平台支付,各项手续齐全,完全按帐期支付(不包括系统不可抗拒故障。
)乙方务必确保银行信息的准确性,其中银行信息的开户行名称需为全称,当银行信息发生变更时,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做系统修改,若因乙方银行信息提供错误,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乙方除需承担相应的退票手续费(20元/笔)外,还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发生第一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0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两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150元/笔罚款;
发生第三次付款错误的,对乙方处200元/笔罚款;
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付款错误的,甲方除对乙方罚款外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五、广告费对帐约定
广告费对帐是双方结款的前提,也是规范双方合作,保证双方权益的前提;
甲乙双方必须建立完整的对帐机制,甲方于次月初8日前对截止到上月末的双方未清账款从系统里导出数据交于乙方进行核对。
双方盖章确认核对结果,并及时调整和解决差异款项。
乙方在甲方提供对帐数据的一周内必须将完整的、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对帐调节表交给甲方,如乙方延迟或未提供相关对帐资料而导致的结款延迟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乙方须指定财务对接人员和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乙方财务对接人员相关信息如有变化,乙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有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XX年1月1日
合同补充协议范本【2】 出租方:
_________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_________型号车辆_________辆,颜色为_____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厂牌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_。
租金:
_________个月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押金:
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即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北京市户口本和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6、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9、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
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自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
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租赁期限截止时止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
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两年。
八、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对承租方的每次租赁均负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担保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出租方:
地址:
_________地址:
电话:
_________电话:
经办人: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