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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姓名:

XXX

部门:

XXX

日期:

XXX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电气安全运行,确保生产装置安全供电,加强电气系统技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合苍溪县大通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液化厂电气管理。

3.

管理原则---“三三二五”管理3.1“三三二五”管理指“三票、三图、三定;五记录、五规程”。

“三票”是指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图”是指一次系统图或模拟图、二次接线图、电缆走向图。

“三定”是指电气设备的定期试验、定期清扫紧固、定期检修。

“五记录”是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五规程”是指检修规程、试验规程、运行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3.1.1“三票”管理电气作业一律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临时用电票按公司相关电气管理制度执行。

电气工程师每月对“三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保存期为三个月。

3.1.2“三图”管理电气资料室应有各变电所详细的高压系统图、低压系统图、高压电缆走向图、二次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书。

各高压室墙上应有相应的高压系统图或模拟图,各变电所或低压室墙上应有相应的一次系统图,各班值班岗位应有维护区域的变电所二次接线图及特殊设备电气原理图或使用说明书。

图纸、实物、编号应“三对口”。

主要生产设备控制柜应贴有相应的二次接线图。

每年电气工程师应对各变电所或维护区的三图进行一次查核,对变更部分进行修改或重新绘制。

3.1.3.“三定”管理月度、年度的试验及检修(中修)计划由电气主管根据设备实际状况,结合试验、检修周期统筹安排,联系专业维修人员按月实施检修或试验工作。

严格按计划进行设备定期检修(小修)。

高压设备进行小修时,该回路的二次线必须同步进行清扫、紧固、维护。

高低压电机进行检修时,该回路的按钮、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及真空开关(油开关)必须同步进行维护检修。

该回路的二次线必须同步进行清扫紧固,该回路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必须同步进行绝缘检查,电缆的线鼻子、终端电缆头、电机接线盒同步进行检查,一套任务一次完成。

对所辖的设备应做好定期清扫紧固工作,坚持好周检,并与日常维护相结合。

每月由电气工程师对各班“三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如因定期检修及定期试验不认真造成质量事故者按经济责任制考核。

3.1.4“五记录”管理班组必须具备以下记录:

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及设备缺陷记录(保护拒动、误动及巡检中发现的缺陷等)。

凡有特级护理设备的班组还应有特护记录。

大修后必须做好以下记录:

检修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设备缺陷记录(如有遗留问题)。

记录内容应真实,填写及时,字迹工整,不缺页。

运行记录(交接班日志)每年年底交公司资料室统一归档。

试验记录一式二份,一份由电气工程师归档妥善保管,另一份应在当月归入相应设备档案,大检修期间则在检修后一月内上交。

试验中出现异常,则应随时报告。

试验报告经审核签字后交资料室存档。

3.1.5 “五规程”管理检修规程:

采用中石化制订的《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试验规程:

采用1996年9月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安全规程:

采用1991年3月能源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事故处理规程:

采用《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运行规程:

采用《电气运行规程》

4.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4.1     

电气生产人员应加强设备检查维护,及时发现与处理设备异常和设备缺陷,为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2     

当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视设备,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通过耳听、手摸、鼻闻等判断设备运行情况,对设备异常状态做到:

及早发现、及时汇报、正确判断、冷静分析、果断处理,认真记录。

4.3     

巡查人员必须是独立的或监护当班的运行人员,检查人员应佩带必须的工具,如手电、听针、测温仪等及其他防护用品和工具。

4.4     

巡视应该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

每到一个岗位要与岗位工联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特别要对岗位工反应有问题的设备重点检查。

巡检路线如下:

4.5     

从310配电所----601维修间动力柜---215空压机房/218PSA制氮系统/222脱盐水站电气设备404循环水电气设备----锅炉房及其配电室电机电器、消防循环水房电机电气、冷却塔消防泵房及其配电室电机电气----PSA制氮室电机电气----BOG压缩机室电机电气----压缩机工艺区配电室电器-----工艺装置区电机----压缩机房一层电机电器----压缩机房二层电机电器----装车区电器----闸门间电器----办公楼电机电器----高压变电站电缆夹层电器----高压变压器室电器----高压变电站6KV室电器----高压变电站35KV电器----微机综保二次间电器-----电气当班室电器。

4.6     

在检查中要注意带电和转动设备,不得随意越过围栏或带电区域进行,检查时要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中发生其他事故应立即回到岗位参加事故处理。

4.7     

当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及时做好巡视记录。

并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班长应每班一次不定期去现场抽查当班员的检查情况。

4.8     

每班对现场设备巡检至少两次,遇以下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

4.9     

设备过负荷,或者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4.10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4.11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和扩大趋势时。

4.12

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有可疑现象时。

4.13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生产安排时。

4.14

单人巡视,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佩带好劳保防护和工具,利用对讲机随时保持联系。

5.

电气设备定期检修5.1为保证电气设备长期可靠地安全运行,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保证可靠的电气性能,延长使用寿命,确保全厂有充足、完好、随时可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坚持运行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和试验。

5.2对于重要设备系统的检修、试验前应通知生产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到场,进行操作监护。

5.3为保持一次设备可靠的电气性能,必须按照预试规程进行高压试验。

5.4定期测电动机绝缘5.4.1时间:

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参加人员:

具有电气操作权、监护权的值班员。

5.4.2要求5.4.2.1定期测绝缘的当时备用的所有高低压电机均应测定绝缘数值并记入设备绝缘登记本。

5.4.2.2测电机绝缘方法和数值应满足电动机检修规程。

5.4.2.3测绝缘时应做好安全措施并通知设备操作工。

5.5.10KVI、II段备自投装置切换试验5.5.1时间:

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15日9:

30—10:

00。

5.5.2参加人员:

电气主管、电气工程师、具有电气操作权、监护权的值班员。

5.5.3要求5.5.3.1试验前应与生产部门取得联系,在得到许可后再进行;5.5.3.2试验前检查备自投装置及监控后台上无异常信号;5.5.3.3开关在每次跳、合后应检查控制回路完好。

5.5.4 随大修进行的试验项目

设备名称大修周期小修周期试验周期校验周期发电机组五年一年一年一年10KV开关三年一年一年一年变压器五年一年一年二年高压电动机三年六个月随生产检修随生产检修低压电动机三年六个月随生产检修随生产检修接地网  半年半年

6.

电气设备定期清理6.1. 电气主管是电气文明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区域内设备的运行、检修文明生产,环境卫生负全面责任,班长是文明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班组文明生产的管理和考核。

6.2. 各班组应对文明生产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有检查、有考核。

6.3. 文明生产应作为班组交接班条件之一,接班人员提出岗位卫生不合格,该岗位人员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卫生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接工作。

6.4. 检修工作结束前必须按照“安规”及文明生产标准进行卫生检查验收,卫生不合格时不得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否则结票的班组除按要求进行卫生清扫外,对该班组将进行考核。

6.5. 检修工作结束后,应恢复设备状态,否则不得办理工作票结束。

6.6 生产场所文明生产标准:

6.6.1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无蛛网,门窗完整无积尘,通道畅通,栏杆完好,盖板齐全完整,照明良好。

6.6.2生产场所无垃圾、杂物。

6.6.3生产场所相关设备及电源箱、控制箱、各管道,各类屏、柜、盘、消防器材等表面见本色,无积灰、积油。

6.6.4控制室、交接班室的设备、工器具、台帐、清扫工具等定置管理,所有设备、工器具、窗台、盘柜、标示牌表面无积灰,盖板齐全,柜门关闭。

6.6.5现场设备所有标示牌、名称等完整、准确、齐全,无积灰。

6.7.八小时卫生区范围:

八小时清扫一次卫生区包括区域为:

高压变电站值班室,值班室内的全部电脑设备、盘(台)、桌椅、柜子(含公用工器具柜内)、窗台、地面、墙上悬挂物品等。

6.8. 二十四小时卫生区范围:

35KV配电室、6KV配电室、高压变电站会议室、资料室、综保二次间、室外走廊。

6.9.每周定期清扫卫生区范围:

分变电站配电室、循环冷水冷却塔配电室、锅炉配电室、压缩机辅机配电室、办公楼配电室闸门间配电室、高压变电站电缆夹层及软启动室。

6.10.清扫频次:

八小时卫生区范围每班清扫,清扫合格交班。

二十四小时卫生区范围每天夜班清扫,清扫合格交班。

每周清扫卫生区范围每周一次,并保证随时符合卫生考核要求。

达不到卫生要求的,随时安排清扫。

设备、标示牌根据情况随时清扫。

7.

电气缺陷管理7.1. 运行中设备发生异常威胁人员及设备安全,影响经济运行或有害于设备清洁和环境卫生时,需要检修人员检修消除的,均为缺陷。

7.2. 设备缺陷分为三类:

一类缺陷是指可不停主要设备就可消除的;二类缺陷是指需停止主要设备才能消除的;三类缺陷是指要结合大修,要较长时间才能消除的。

7.3. 运行人员发现缺陷后应填写设备缺陷单,并向班长汇报,及时联系检修有关人员,检修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

如果检修人员未能及时赶到现场,应将到达时间写在运行日志上,并通知其部门值班人员。

7.4. 填写缺陷单时,应写清缺陷内容、发现日期、发现人、联系日期、联系人。

7.5.填写前,应经检修确认;所联系的检修人员姓名也应询问清楚。

否则,对因此造成的缺陷漏消、延消,将根据缺陷管理制度处理。

7.6.缺陷消除后,运行人员应现场验收,并填写出验收评价、验收人、验收日期。

在验收说明中,运行人员应如实填写缺陷的消除情况和消除时间,不得弄虚作假。

现场卫生不合格,不予验收。

7.7.如检修已填写缺陷消除,而运行人员认为有争议的情况下,可暂不验收,但最迟不能超过当天24点)。

运行人员应继续联系检修消缺,并写明记录(运行日志);如检修拒绝,则应视为消缺不通过,并将情况向班长说明,移交处理。

7.8.设备缺陷在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缺陷扩大。

对于较大缺陷应做好事故预想,除通知检修人员外,还要向领导汇报。

检修如不能马上消除,应将原因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7.9. 在检修人员联系消除缺陷时,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做好安全措施。

7.10.如消除缺陷对出力有影响,需停运机组或降负荷,应由工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方可进行。

8.

电气交接班8.1所有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岗位,检查设备、表报、工作票、工具、图纸、材料、仪表、通讯工具等,将查出的问题汇报值班长,听取值班长的工作布置安排。

值班长发布接班令后,提前5分钟到岗,查看运行日志,听取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双方无疑问后正点交接班,并且一律按控制室监控后台时钟为准。

8.2.交班人员应在交班前30分钟完成所管理设备的全面检查,整理清点记录、表报、资料、图纸、公用工具、对讲机、仪表、钥匙、标志牌、微机及办公桌椅等,为交接班创造条件。

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后会,总结本值工作并做好记录。

8.3. 交班前30分钟,接班后1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操作,不受理检修工作票。

接班后,值班长在10分钟内向班长汇报接班情况以及本班运行方式,设备状况等,同时召开班前会,布置本值任务,传达领导的指示和上级的要求。

8.4. 交接班内容:

设备运行方式,设备检修的变更情况,电气设备接地线,拆装情况和位置。

工作票办理和措施执行落实情况。

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本班联系处理及消除结果和所采取的措施,及提请接班人员注意的事项。

设备系统故障现象及处理方法。

设备定期维护工作执行情况。

各种工具、图纸、资料、仪表、用具、钥匙、表报、记录存放、微机通讯使用情况。

上级领导指示、布置的任务及执行落实情况以及与其它部门的联系事项。

8.5. 交接班手续办理及责任:

8.5.1交接班时双方人员必须在场,接班人员签字后由交班人员签字,交接班方正式结束。

接班人员如果不签字视为拒绝接班,此时间内交班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8.5.2如接班人员未到来,交班人员必须留在岗位,直到接班人员到来办理正式交接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8.5.3交班者未做交待或交待不清、且未做记录,发生问题由交班者负责;若交班者已交待清楚,并写明记录,而接班者未引起重视或方式不清而发生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8.5.4交班时发生事故或进行重大操作,应停止交接班,在双方签字以前,由交班值班长指挥进行事故处理或继续进行操作。

接班者应在交班值班长的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或操作。

8.6. 下列情况可不进行交接班:

电气倒闸操作未告一段落,事故处理或重大操作未告一段落;设备维护和定期工作没有特殊理由未进行或有计划的工作无正当理由未按计划执行;记录不齐全,工具、图纸、资料、仪表、地线、钥匙、微机、标志牌等去向不明或损坏,并且没有记录说明;接班人员精神恍惚、酗酒;岗位卫生未按规定做好;设备系统存有重大缺陷,无记录又无联系及填缺陷单、汇报和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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