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统计现场检查细则供检查参考 非现场监管报表部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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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说明;
7.其他检查进场前需准备和分析的资料。
(二)进场后资料
包括准备金计提标准,准备金及计提准备对应的资产明细表等。
三、检查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1.熟练掌握银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04年有关统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04〕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资本充足率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4〕18号)、《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银监办发〔2004〕3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5年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5〕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小企业授信情况统计表的通知》(银监发〔2005〕22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5〕249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6年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发〔2006〕2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2007年正式运行的通知》(银监发〔2006〕75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银监发〔2006〕8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计算资本充足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07〕82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08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7〕84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73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小企业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8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做好非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通〔2008〕1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09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8〕85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9〕3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0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09〕114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2011年非现场管理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0〕112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资本充足率报表中融资平台贷款填报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号)、《中国银监会关于2012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1]99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巴塞尔委员会定量测算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7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定量测算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9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报送新资本充足率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2]53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2013年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银监发[2012]58号),熟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股东关联交易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现场检查规程(暂行)》。
2.分析被检查机构历史报表资料,总结被检查机构在报表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并掌握机构的业务特点和数据重点。
准备被检查机构至少近两期的非现场监管基础报表。
3.审阅和分析被检查机构自评估报告。
4.分析进场前银行提供的资料,并结合对检查机构数据的分析,初步确定检查的重点。
(二)进场会谈和询问
通过会谈和询问,主要了解被查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的制度性要求、部门分工、人员职责和数据收集操作流程的各个细节,从中可能发现造成数据不全、不准的根源或者隐患,为下一步检查做准备。
检查中可根据需要随时询问相关人员。
(三)现场检查
1.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工作
(1)非现场监管报表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与组织保障情况。
具体包括被检查行是否制定了部门间职责分工的相关规定、是否明确了清晰的岗位工作职责、牵头部门职责以及组织保障机制。
询问被检查行统计数据的来源和信息系统保障情况,并提出获得查询被检查机构相关业务系统授权的要求,在被检查机构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查询有关业务数据;
(2)非现场监管报表内部控制及数据质量保障情况。
包括牵头部门向内部相关部门收集数据情况、分支机构数据的上报与管理、统计数据与会计科目的归属关系等。
要求被检查机构介绍其统计数据质量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对部分数据计算工作量大的报表是否存在系统支持,如果没有,应重点了解其手工报表的质量保证措施。
如果有,应重点检查系统的操作使用。
2.统计方法及归属关系
(1)统计方法的准确性。
例如《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中不良贷款重组上调的情况与报表数据的一致性,其中应关注“重组上调”部分是否有充足的政策依据,“非重组上调”部分是否参考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好转等因素;
《G14授信集中情况表》第一部分集团客户的概念是否属实;
《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中对活期贷款中较为稳定部分是否是根据过去12个月的最低存款额填报等。
(2)统计项目与会计科目归属关系是否一致。
是否制定了统计项目与会计科目的归属关系,归属关系是否符合银监会法人非现场监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是否存在归属关系错误影响报表计算结果的情况。
3.检查重点及方法
(1)检查的手段
一是进场前先熟悉非现场报表过去五期的数据,先横向对比,找出数据变动大的部分,再纵向同业比较,找出数据的疑点。
二是让银行提供每张1104报表是由那些部门负责的,用的是那个系统(包括系统的名称,系统的负责部门),以便进场检查核对。
三是比较年报披露的信息。
(2)独立的、比较专业性的报表
检查重点:
这类报表比较专业,一般由业务部门来负责,统计部门很少对数据本身进行审核,并且这类报表和其他报表没有表间校验关系,容易产生漏报或者数据异常的差错。
因此在检查时一是通过时间序列进行分析,看是否存在数据异常变动;
二是通过业务系统与生成数据进行比对,看是否存在漏报的情况;
三是对于类似睡眠卡的数据银行是如何得出的。
具体报表:
G06《个人理财业务统计表》、G17《银行业业务情况表》、S55《境外证券投资情况表》等
(3)2010年之后制度内容有变化的报表及新增报表
检查银行是否按照调整后的要求进行填报,例如《G14授信集中情况表》这张表因为法规文件有调整,将商业银行持有的企业集团发行的债券资产和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暴露也纳入到授信的统计范围中。
新增报表:
G01_IX《存贷款月日均情况表》、G44《杠杆率情况表》、G25《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以及国别风险的报表、S63、S64《大中小为企业贷款报表》、QIS测试报表、G-SIFI报表。
(4)以往检查不是重点,但这些报表又非常基础和重要
表外业务、衍生产品以及流动性的报表以往的检查可能涉及的比较少。
例如对于表外业务报表,衍生产品报表,这些项目一是在非现场监管多张报表中都涉及到,但概念是否统一,数据是否一致。
再如,对于流动性的报表月度最低流动性比例是如何得出的,活期存款的沉淀率是如何得到的,在期限缺口表上,银行的填报是否符合我们的规定,剩余期限是如何细分的;
日均存贷款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G01附注一《表外业务情况表》、G02《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情况表》、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G18《债券发行和持有情况表》等。
(5)以往检查的重点报表的新切入点
资本充足率报表、行业投向的报表在以前的现场检查中几乎都是必查的报表。
但在本次的检查中如何查出新意,可以结合监管关注点来考虑。
例如对于资本充足率报表,以前是从法人的角度,本次可从并表的角度,又如,看银行是否按照银监会的规定,对于地方融资平台的风险权重是否按照新的要求来填报;
再如,对于信用卡的未使用额度,是否是按信用卡的管理办法规定来处理。
是否按要求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行业的报表可以结合2011年新增的按大类分类的报表,检查银行分类的合理性等。
资本充足率报表G41-G43,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等
4.整理工作底稿
核实一个项目,填写一份工作底稿。
证明存在问题所需的资料复印后作为工作底稿的附件,若是复印件需加盖被检查机构公章。
工作底稿交主查人留存。
5.填写事实确认书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事实确认书,一个问题对应一份事实确认书。
事实确认书中只写明发现问题的事实,不做定性评价。
事实确认书一式两份,检查组、被检查机构各留存一份。
6.注意事项
(1)应严格掌握检查进度,进场前要求被检查机构准备调阅清单所列资料,保证进场后立即开展工作。
防止被检查机构借口整理资料拖延现场检查时间。
(2)工作底稿、事实确认书是最终的形成事实与评价和现场检查报告的重要依据,所以要整理得尽量详细,将能说明问题的资料都复印作为附件,并注明每个附件所能证明的问题。
(3)由于被检查行确认签字需一定时间,所以事实确认书应根据已确认问题随时送交被检查行,并对反馈事实确认书的最后时间做出要求。
(4)由于非现场监管报表统计涉及业务面广、数据信息量大,统计现场检查时间又紧,所以要尽量避免将时间与精力耗费在大量的具体数据核对方面。
要重点关注其统计制度与操作流程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请报表填报人员先介绍,再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作为工作底稿附件。
(5)如被检查机构业务量小,可提出由检查人与报表填报人共同做一期资本充足率表,统计报表的具体操作以被检查机构人员为主,这样能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发现存在问题。
第二部分报表检查细则
一、G01附注—《表外业务情况表》
---承兑汇票、保函、跟单信用证、承诺、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销售与购买协议以及衍生产品的数据与G43、G02的核对,归属和数据源,是否存在漏报、错报。
---不可无条件撤销的承诺是如何定义的,与杠杆率报表中无条件可撤销承诺的区别。
---G01表外业务与G21表外收入项的一致性。
二、G01_IX《存贷款月日均情况表》
---月日均存款和月日均贷款是如何得出的。
---月日均存款和月日均贷款的口径是否和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的口径一致。
三、G02《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情况表》
检查内容包括:
①数据与G43的数据核对。
②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确定,规则是否统一。
四、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
G11_III部分分大类的贷款投向数据是如何得出的,与第一部分的数据是否一致。
五、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
总体而言,本表具有数据量大,填报复杂(需要根据逐笔贷款明细情况分项填制),结构复杂(仅此一张报表就可以分解出四大部分的内容,而且各个部分之间互有联系),表内、表间校验关系众多的特点,所以不能排除被检查机构借助人为调整表内科目数据的方法调平报表籍此通过校验的可能。
——本表的数据,尤其是迁徙矩阵部分是通过系统还是工作计算,如果通过系统,检查系统标识是否正确;
如果通过手工,检查如何确保手工报表的准确性。
——检查迁徙矩阵中年初存量各类贷款在一年中未发生迁徙的部分(表内科目:
[3.C]、[4.D]、[5.E]、[6.F]、[7.G]),与信贷台帐记录情况是否一致。
——检查年初存量不良贷款向上迁徙幅跨度、金额较大的科目(表内科目:
[5.C]、[6.C]、[7.C]、[6.D]、[7.D]),与信贷台帐记录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翔实的材料依据。
——查阅被检查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情况报告或记录,与不良贷款处置([10.2.B])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差异。
—检查“非重组上调”([7.K])科目是否有借款人、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好转等因素支持。
—检查“以物抵债”([11.B])科目是否有明细卷宗支持,金额是否一致。
六、G14《授信集中情况表》
总体而言本表反映集中度风险情况,其所涉及的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指标是评级和风险监测的重要指标。
——本表各部分的前十大户是否为该行系统中相应的前十大户,防止银行为避免集中度指标超标而漏报重要客户数据。
将单一客户在全国各一级分行授信额度合并计算结果,与被检查行当期报表数据进行比对,是否一致。
——检查客户基本信息记录中的客户代码信息,重点检查客户代码是否为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中心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银行填报的集团客户是否符合非现场监管统计制度的规定,当集团客户没有贷款,而其子公司在银行有贷款时,本表如何填报。
——银行是否购买了排名前十大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如果是该集团下多个集团成员发行了债券应将这些债券合并填报。
核对购买的最大10-20家企业的债券投资情况。
G14_II持有的同业债券情况。
——对于衍生产品产生的信用风险暴露,核对对于前十大企业是否有衍生产品交易情况。
——保证金、银行存单和国债作为扣减项,这三个数的取数来源。
七、G15《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总体而言对本表的检查主要是合规性检查。
——检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文件,核实报表填列关联方是否遗漏;
——检查关联方的名称和客户代码。
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称应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全称,与关联方公章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一致,自然人名称是否为合法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客户代码是否填写,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
——报告期内最高风险金额的统计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如最高风险金额与表内外授信总额相同,应检查半年内客户的信贷明细账;
——通过关联方名称大致判断关联方类型的填报是否正确;
——询问并核实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核查大股东在被查银行的信贷台帐。
八、G18《债券发行和持有情况表》
---发行和持有的数据是否完整,与银行系统比较。
---减值准备是否分项计提。
---估值损益的数据如何得出。
---四分类债券的数据与会计数据是否一致等。
九、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G22《流动性比例监测表》
总体而言G21表的填报难度比较大,涉及到期限认定。
——根据需要,可请被查机构演示其流动性报表的编制过程,熟悉其涉及到的统计系统和对应支持系统,了解数据来源。
——检查流动性报表与其他报表表间是否一致。
核对“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各项贷款”、“拆放同业”、“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同业拆入”、“发行债券”和“各项存款”等项目合计与《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的一致性。
主要是和G22核对,如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余额等。
——流动性报表中存在由下级行填报汇总的项目,应重点检查手工统计可能产生的错误。
——检查各类流动性资产、负债的对应台帐、明细表,因数据量较大,可抽查部分项目按期限分类数据的一致性。
——核实各项贷款“次日”数据,与G11_I第Ⅰ部分按行业分的贷款按贷款投向表“信用卡”项核对,应大于“信用卡”数据。
——活期存款的检查。
活期存款中的较为稳定的部分根据过去12个月最低存款额填报,其余部分平均列入一年以内的各剩余期限内(以各时间段期限占比进行分配)。
检查时一是比较合计数与G01第Ⅳ部分存贷款明细报表中活期存款,流动性报表中活期存款扣除了财政性存款,应小于存贷款明细表中数据;
二是核对活期存款项下“次日”、“2日至7日”、“8日至30日”、“31日至90日”、“91日至1年”数据是否满足1:
6:
23:
60:
275(或276)的比例关系;
三是“1年以上”应小于过去12个月信贷报表中活期存款项目最小值。
——流动性比例的检查。
核对报告期“流动性比例”、“本月流动性比例”和“月底最低流动性比例”的关系。
十、G25《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表》
对照填报说明,重点是检查银行在资金分类上是如何区分的。
——机构在进行资金分类、业务确认时是否符合填报说明的要求。
因系统不支持等原因无法直接填报而需估计的数值,是否具有一定的原则。
——小企业划分标准。
是否同时满足四部委小企业划型标准、吸收资金不超过1500万人民币的要求。
——对于可能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LCR:
零售和小企业客户30日以上到期的部分,按75%的比例30日内到期的相应项目,剩余25%不填报;
其他存款根据存款合约(是否允许可提前支取)判断是否计入。
NSFR:
判断标准同LCR。
1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可提前支取部分填入“到期日小于1年”列,剩余没有提前支取的部分仍填在“大于等于1年”列内。
——各项目在LCR中(30天内到期)应小于等于相同项目在NSFR(3个月内到期)的数值。
例如,零售和小企业存款、大中型公司存款等。
G25_I流动性覆盖率LCR
——“现金”不含经费现金,只包括库存现金和运送中的现金。
——“压力情况下可动用的存款准备金”既包括现有超额准备金,也包括流出资金所计缴的准备金。
——如何区分对公存款和同业存放是否具有业务关系?
是否满足托管、清算和现金管理的业务关系,因而具有较低的流失率。
——是否根据衍生品业务实际情况填报与衍生品业务相关的资金流出,包括衍生品应付净额、因信用评级下调导致的抵押品增加、由于抵押品估值变化引起的流动性补充需求、由于交易头寸实质变化导致的流动性需求增加。
——“已承诺未提取的信用便利和流动性便利”项目中包括哪些内容?
(银行承兑、贷款承诺、信用卡未使用额度等)
G25_II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
——是否将所有的负债和权益(包括资本净额)、所有的资产填入相应项目内。
——票据贴现的填报是否符合要求?
(商业票据直贴计入对公司客户的贷款,除商票直贴以外的票据贴现/转贴现计入同业)
——可用的稳定资金“9.担保借款和负债”填报以银行特定资产为担保的资金融入,包括回购交易。
——“金融机构贷款”主要包括:
存放同业款项、同业借款、扣除商票直贴的贴现贷款(转贴现)、拆放同业。
十一、G31《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
总体而言本表反映机构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特别是有市价债权的市场风险情况。
核心是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划分及各类证券及投资的的市场价值的确认。
——检查报表内容的完整性。
一是对于有市价的投资,若“账面价值”有数据,所对应的“市场价值”也应有数据,若空缺未填,可初步判断漏报;
二是若划分为交易账户的没有市价的投资项目应重点关注;
三是检查各类投资项目有无漏报,具体做法可总体看一下该表中的债券、股票及其他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与报送的G01表及被查机构《资产负债表》中的各类投资的大数是否相符,如有差额问明具体原因,是否为漏报项目还是其他原因。
——检查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的划分。
重点检查被查机构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是如何划分的?
是否制定了账户划分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程序对各类投资进行正确归类?
对于未划分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是否建立了投资的账户归属与投资按有关会计制度分类的对应关系。
上述内容主要通过询问报表填报人员及调阅被查机构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分析判断。
——检查各类投资市场价值的确认。
重点检查被查机构是否制定了投资的估价政策、程序和方法,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程序合理确定投资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参照以下原则判断:
一是对于有市价的证券或投资,若活跃市场上有现行报价的,应采用现行报价确定其市场价值;
二是若活跃市场上没有现行报价,而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其市场价值;
三是若活跃市场上没有现行报价,且最近交易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证券或投资的现行价格,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其市场价值;
四是对于没有市价的证券或投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作为确定其市场价值的基础。
具体检查时,可用几期报表进行对比,比较一下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变化,如账面价值和市场价值前后期都未变化,则可初步判定未按报告期的市场价值填报,然后再选取一种投资项目结合该类投资的明细表或交易台账进行计算核实。
——检查各类投资账面价值的填报。
查看有价证券或投资的账面价值中是否扣除了各类减值准备,正确做法应是账面价值不扣除减值准备。
具体可与被查机构资产负债表上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等各类投资的余额进行核对。
——对报表合理性的逻辑判断。
一是[1.3有市价的上市股票投资]、[1.4没有市价的上市股票投资]的交易账户、银行账户的账面价值应不大于《G01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12.2股票]项目余额;
二是市场价值背离账面价值的幅度过大或与市场行情明显不符的项目,应要求被查机构提供账面价值确认的证明资料。
十二、G32《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
总体而言本表反映各币种的外汇风险敞口情况,对照年报分析是否各币种所有外汇业务敞口都包括,此外结构性资产负债在该银行到底包括什么内容。
一是看行项目中各币种有无空缺项目,可让被查机构提供分币种资产负债表进行核实,查看是漏填还是无此币种;
二是看列项目中指标内容有无空缺,可让被查机构外汇业务部门介绍外汇业务种类、让风险控制部门提供外汇头寸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等,核实机构有无从事远期外汇交易、期权交易等业务,若“内部敞口额度”未填报,要向填报机构了解情况,没有采取限额管理还是漏报数据。
——检查“即期资产、负债”数据的准确性。
目前外汇即期交易和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即期的定义不同,根据国际市场惯例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规则》,外汇即期交易的交割日通常为交易日后第2个工作日(T+2)。
我国相关会计制度要求以交割日为基础,此表执行我国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因此即期资产和负债不包括交易后但未到交割日的交易(放在远期中填报),包括已到交割日但未能成功交收的交易。
具体检查方法是抽选检查时点前后2个工作日的即期交易进行查证,核实即期资产和负债填报是否准确。
——检查“远期买入和远期卖出”的填报准确性。
一是看贷款承诺是否计入敞口?
贷款承诺等或有项目原则上不应计入敞口,除非该或有项目涉及外汇买卖或者极有可能成为坏帐,需提取专项准备,从而形成敞口的可计入。
二是看外汇买卖是否包含了所有应收或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