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0228767 上传时间:2023-01-2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文档格式.docx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第三部分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科技合作

哈尔滨工业大学以研究院为载体,依托国家重点学科与鞍山市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相关技术领域合作研发和创新,接受鞍山市有关部门委托,就鞍山市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的技术需求,组织专家学者及研究人员进行联合生产和科研攻关,实现人才与项目对接,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以企业为主导,促进鞍山市重点企业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建立国家、省工程技术中心,研发机构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共同申报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

(二)成果转化

研究院将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和系统集成;

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其技术产品和装备。

(三)智力引进

研究院充分利用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教育资源,与鞍山市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工程等多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与辽宁科技大学联合培养激光相关专业人才。

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院士、专家学者到鞍山讲学,进行高层次的学术交流。

哈尔滨工业大学有针对性地开办各类高级研修班,加强对鞍山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

(四)人才培养

(五)社会服务

研究院充分利用省、市政府提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设国内一流的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激光传感与探测技术实验室、激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内企业客户提供研究、开发、演示和验证等技术手段支撑,帮助客户解决实际测试难题,加快产品投向市场时间,全面提升和拓展鞍山激光产业园在激光技术应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部分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91.8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91.85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1.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4.94万元,主要是由于政策原因当年暂未实施项目及项目已完成未及时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支出总计1,166.7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99.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7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3万元。

2.项目支出866.94万元,主要是研究院2017年进行了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是为培养研究院后备人才提供科研、生活上的帮助,此项目支出为74.94万元;

进行的科学技术研发项目支出79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6.7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99.85万元,项目支出为866.9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6.7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6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56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281.5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866.94万元,包括: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866.94万元,主要是高端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发等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8.2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29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3万元,比2016年减少12.55万元,降低53%,主要原因是单位隶属关系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

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无全市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

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