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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死鱼的数量、计价标准1、2007年6月25日,高山县汉水镇川清村委会与高山县汉水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证明李勇所养鱼类在1995年6月25日、1996年9月14日发生死亡属实。

2、高山县汉水镇水产员张三在1995年和1996年分别两次对御江高山县汉水镇河段网箱养鱼死亡情况进行统计,载明:

1995年6月25日至7月5日,李勇养殖鱼类死亡情况为鲤鱼300斤、草鱼296斤、草鱼苗种55斤;

1996年9月14日李勇养殖鱼类死亡情况为鲤鱼1800斤、草鱼1250斤。

高山县汉水镇川清村村民李四在2006年8月23日对高山县汉水镇河段网箱养鱼死亡情况进行统计,载明:

2006年7月23日至8月22日李勇死鱼情况为叉尾鮰2850斤、清波3650斤、草鱼2200斤。

3、2002年11月30日,高山县渔政管理站出具关于1995年-1996年6月-9月份水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记载了Word文档.当时水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鲤鱼12元/公斤,草鱼13元/公斤,南方大口鲶65元/公斤,花白鲢11元/公斤,武昌鱼35元/公斤。

2007年8月10日,高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关于2006年7-8月份水产品市场价格情况,记载了当时水产品市场价格情况:

草鱼13元/公斤,叉尾鮰13元/公斤,清波50元/公斤。

4、农业部渔发199614号“水域污染事故渔业损失计算方法”规定,水产品损失额=当地市场价格*损失费。

养殖种类亲本和原种的死亡损失价格,计算时根据其重要程度按高于一般商品价格的50-500%计算,具体价格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确定。

(二)关于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污水,造成污染的有关证据5、地图6、2002年5月29日,村民王五在御江汉水镇河段自采水样送W市农业环境保护检测站检验,该站的化验报告载明:

其硫化物分别为0.32、0.33。

7、村名王五、马六的证言,证明1996年-2006年期间,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向御江汉水镇河段排放污水。

8、2005年10月27日具有资质的H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Word文档.9、县环境监测站执法检查记录:

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排污口现场检查发现有大量废水排放两江,大量废渣堆放江边向江里渗透。

10、县环保局、县政府对李勇等人复函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李勇等人投诉龙翔公司在江边堆放废渣污染环境,县环保局责令公司整改及罚款。

11、2006年,有关政府部门对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治理。

因该公司未能按期完成整改,2007年高山县政府对其生产线实施了关闭。

12、2006年11月,W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向W市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调查笔录,主要内容是:

李勇等养殖的网箱鱼在短时间爆发性死亡,天然鱼类也出现大量死亡的情况属实,对龙翔公司排污口现场检查发现大量污水排放江中,大量废渣堆放江边向江里渗透的情况属实。

13、1995年6月25日高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析报告复印件:

“吴新强船边硫为1.2毫克。

”其他内容与龙翔公司提供的报告原件一致。

14、1997年11月18日,农业部渔业环境监察中心X监测站依据网箱养殖户李勇等人提供的1995年6月25日、1995年6月27日、1995年6月30日、1996年9月15日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分析报告复印件、高山县渔政管理站1995Word文档.年7月16日组织有关部门领导科技人员分析论证结果的补充汇报材料、A电站1995年6月17日-30日运行情况等材料复印件、死鱼情况录像资料,作出“我站关于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大量死亡的分析意见。

”该意见载明:

我站认为高山县汉水镇部分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引发因素,可以排除养殖方式、鱼病、泛塘等,死鱼性质属急性中毒死鱼,此与水质污染有关。

龙翔公司应对该江段污染负主要责任,不能排除龙翔公司污水排放等造成机型中毒死鱼的可能性。

(A电站1995年6月17日-30均正常发电)15、2002年8月27日,W市水产学会依据李勇提供的X监测站的分析意见材料作出关于1995年和1997年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事件的认定:

养殖鱼类为急性中毒死亡,应为硫超标所致,超标率为6倍;

X监测站提供的“关于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分析意见”具有法定效力,具有科学依据。

16、马鹏、马强等渔民签名的材料,证明1995年6月25日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当众公布“吴新强船边硫化物是2毫克,并非0.2毫克。

”17、依据有关对渔业水质标准的规定,养鱼用水硫化物含硫应小于0.2毫克。

(三)关于江水回流的证据Word文档.18、国家电力公司某勘测设计研究院分析意见载明:

W市御江汉水镇河段网箱养鱼场地点在回水淹没区内。

19、W市某工程师2001年出具书面证明:

御江属龙江支流,御江干流水位高于龙江水位时将产生倒灌。

20、EMS详情单:

1997年至2005年,原告多次向中央有关部门邮寄过信件。

(该EMS详单上只有寄件人姓名,收件人姓名,无信件具体内容)被告证据:

1、W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由W市环境保护局于1995年3月11日向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颁发,证明1996-2006年期间被告公司所排污水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人畜饮用水标准,符合种、养殖业的用水标准。

2、1995年6月25日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分析报告。

该监测站对御江汉水镇河段砖厂马鹏、马钰船边、吴新强船边、码头两江交汇处河水是否含硫进行水质监测,报告结论为:

“吴新强船边硫为0.2毫克,其余各处水质含硫为0”;

1995年6月27日,该环境监测站分析报告,对马鹏、马钰养鱼附近、吴新强船附近、龙翔公司排污口、吴新强网箱中等8处进行取水监测,其结论为“龙翔公司排污口硫为9毫克,其余各处为0”;

1995年6月30日该环境监测站分析报告,对御江高山县汉水镇河段下游200米、龙翔公司排污口下游50Word文档.米、300米取水监测,结论为:

“御江汉水镇河段下游200米硫为0,龙翔公司排污口下游50米、300米硫各为0.1毫克。

”高山县环境监测站(97-79)环境监测报告,于1996年9月14日在李勇、马强等网箱内、外、御江汉水镇河段下游500米等七处取水监测,出具的分析报告载明:

均未检测出水质含硫。

1995年6月25日-30日两电站均正常发电。

3、高山县卫生防疫站1996年7月5日对御江汉水镇河段上中下游河水检验(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检验报告书结论为均未检出硫化物。

4、1996年10月27日至31日,W市环境监测中心连续五天对御江汉水镇河段地表水、地面水、该河段养鱼网箱内外、龙翔公司排污口、汉水镇生活污染源等处进行取水监测,其硫化物均在0.2毫克以下。

5、高山县渔政管理站1995年7月10日“关于汉水镇船体网箱养鱼发生死鱼”的情况调查汇报及补充调查汇报未发现造成鱼类死亡的有毒污染物质。

由于气温高,河水剧降,水量枯竭,夜间溶氧降低等是造成鱼类不适应而死亡的重要原因。

6、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W市回顾性报告书”关于渔业影响分析的结论为:

龙翔公司废水达标排放,且因江水不能倒流,不会对汉水镇网箱养鱼区造成危害。

Word文档.7、1998年高山县环境保护局给W市环保局“关于汉水镇李勇等人反映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问题情况报告”、2000年W市环境保护局及高山县人民政府给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山县李勇等人反映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染问题情况报告”均载明:

关于死鱼的原因,县渔政部门已做过调查并作出结论,主要由于持续高温、久旱不雨、河床水位降低,加之网箱分布密度过大,鱼类排泄物及残余饲料腐烂分解大量耗氧等诸多原因,导致鱼类缺氧死亡,与龙翔公司排污没有因果关系。

8、高山县城乡规划设计室关于龙翔公司排污口至网箱养鱼、水利发电站出水口距离的说明,受龙翔公司委托,用J2电子测速仪进行了距离测量,结果为:

龙翔公司排污口至网箱养鱼处距离为561.742米;

至B电站出水口距离为1007.091米。

9、A、B电站发电记录:

1995年6月25日、1996年9月14日两电站正常发电运行。

10、农业部渔业环境监测中心X监测站2001年4月10日给龙翔公司的复函称:

1997年11月18日我站“关于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大量死亡的分析意见”是在依据委托人李勇提供的有关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做出的,供处理事件各方参考的分析意见,我站对死鱼事件未做鉴定结论。

Word文档.证据详情原告证据1、证明兹有高山县汉水镇川清村村民李勇1995年6月25日、1996年9月14日在两江交汇处网箱鱼发生全部死亡,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高山县汉水镇川清村村委会(公章)Word文档.高山县汉水镇人民政府(公章)2007年6月25日2、高山县汉水镇人民政府汉水镇御江网箱养鱼发生死亡情况统计表时间:

1995年6月25日至7月5日单位:

斤草鱼鲤鱼花白草鱼大口大口合计鲢鱼苗种鲶鲶苗*Word文档.*李勇29630055651*合计1443315868207531081161296834778052466经办人:

张三(注:

“*”表示其他村民死鱼情况,不详细列明)高山县汉水镇人民政府汉水镇御江网箱养鱼发生死亡情况统计表时间:

1996年9月14日单位:

斤草鱼鲤鱼花白草鱼大口大口合计鲢鱼苗种鲶鲶苗*Word文档.*李勇125018003050*合计149632586850756109316559636778034256经办人:

“*”表示其他村民死鱼情况,不详细列明)李勇死鱼情况统计2006年7月23日至8月22日期间,李勇网箱养鱼死亡合计为:

叉尾鮰250斤、清波350斤、草鱼200斤。

统计人:

李四李勇Word文档.见证人:

村民张某村民李某村民罗某村民谢某2006年8月23日3、高山县渔政管理站关于1995年-1996年6月-9月份水产品市场价格情Word文档.况序号品种规格(克)价格(元/备注公斤)1鲤鱼100012成品2草鱼100013成品3南方大口1000-20065成品鲶04花白鲢1500-20011成品05武昌鱼500-100035成品6南方大口5000-80080亲鱼种鲶07南方大口0.831200寸片苗种鲶8草鱼50-10024苗种9鲤鱼5013苗种高山县渔政管理站(公章)2002年11月30日Word文档.高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关于2006年7-8月份水产品市场价格情况序号品种规格(克)价格(元/备注公斤)1草鱼100013成品鱼2叉尾鮰100013成品鱼3草鱼200-30020鱼种4叉尾鮰100-20018鱼种5清波500-60050成品鱼高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02年11月30日Word文档.5、高山县汉水镇两江交汇处地图Word文档.6、W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检验报告产品名称渔业水型号-规格-送检单位王五检验类别委托检验生产单位-样品等级-抽样地点汉水镇御送样日期2002年5江、龙江两月23日江交汇处送样数量250毫升送样者王五抽样基数-检验依据GB11607-8检验项目硫化物9所用主要721分光光实验环境21摄氏度仪器度计条件(温度)检验结论该水样中硫化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环境监测站公章)备注2002年5月29日Word文档.检验结果报告书样品编WT056样品名渔业水号称送检日2002年5月23日检验日2002年5月29日期期检验结项目名单位实测数标准值备注果称据硫化物Mg/L0.33小于0.2检验依GB11607-89据(公章)Word文档.W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检验报告产品名称渔业水型号-规格-送检单位王五检验类别委托检验生产单位-样品等级-抽样地点汉水镇龙江送样日期2002年5合口渡船码月23日头送样数量250毫升送样者王五抽样基数-检验依据GB11607-8检验项目硫化物9所用主要721分光光实验环境21摄氏度仪器度计条件(温度)检验结论该水样中硫化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Word文档.准(GB11607-89)(环境监测站公章)备注2002年5月29日检验结果报告书样品编WT056样品名渔业水号称送检日2002年5月23日检验日2002年5月29日期期检验结项目名单位实测数标准值备注果称据硫化物Mg/L0.32小于0.2检验依GB11607-89据Word文档.7、证人证言1996年-2006年期间,龙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向御江汉水镇河段排放污水,1995年至今已造成三次网箱养殖鱼类大面积死亡,情况属实,汉水镇村民均可作证。

2007年1月5日王五马六Word文档.8、H司法鉴定所高山县汉水镇船体网箱养殖鱼类死亡原因鉴定意见书委托人:

李勇委托鉴定事项:

1995年6-7月和1996年9月李勇所在村镇居民船体网箱养殖鱼类死亡原因是否为水体缺氧。

受理日期:

2005年10月1日鉴定意见:

1995年6-7月和1996年9月,李勇等在高山县汉水镇御江红石沟河段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原因不是水体缺氧。

Word文档.H司法鉴定所(公章)2005年10月27日13、W市高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析报告御江船体养鱼污染成份监测项目单位取样点含量硫DOPH毫克毫克马鹏船边0.05.87.72吴新强船边1.26.48.05马钰船边0.03.58.09码头两江交0.06.18.12汇处河水Word文档.硫化物测量碘量法方法1995年6月25日(注:

此证据系复印件)14、关于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分析意见、1997年11月17日我站接待了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户李勇等四人,听取了关于1995年、1996年两江交汇处汉水镇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情况介绍,并认真审阅了李勇等四人提供的相关监测报告等,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得出以下几点初步意见,共处理有关事宜的部门参考:

初步意见为:

1996年在相同水域发生的死鱼情况与1995年相似,均发生在御江水回流后,依据高山县环境监测Word文档.站1995年6月水质监测报告,局部江段水域溶氧下降,造成溶氧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可能是龙翔公司工厂排放污染废水所致。

我站认为高山县汉水镇部分网箱养殖大量死鱼的引发因素,可以排除养殖方式、鱼病、泛塘等,死鱼性质属急性中毒死鱼,此与水质污染有关。

龙翔公司应对该江段的污染负主要责任。

不能排除龙翔公司工厂的污水排放等造成急性中毒死鱼的可能性。

农业部渔业环境监测中心X环境监测站(公章)1997年11月18日15、关于1995年和1996年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事件的认定W市水产学会受李勇的委托,就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鱼大量死亡的原因和网箱缺氧死鱼等问题组织了权威专家进行了专项会议,形成以下认定:

1、根据提供的1995年6月25日和1995年6月27日由高山县环境监测站作出的水质分析报告,在6月25日和27日养殖网箱水域溶解氧(DO)为3.5-6.4mg/L;

PH值Word文档.7.72-8.12;

硫(二价硫)在6月25日吴新强船边为1.2mg/L、在27日御江龙翔公司排污口外4米处为9.0mg/L,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只有硫(二价硫)超标,超标率为6倍“1.2比0.2=6”。

专家们一致认为出现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原因不是水体缺氧造成(四大家鱼、鲤鱼出现窒息死亡的溶氧量在0.7mg/L以下),就提供的水质检测指标来看,养殖鱼类为急性中毒死亡,应为硫(二价硫)超标所致。

2、由“农业部渔业环境监测站”提供的“关于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分析意见”具有法定效力,分析意见具有科学依据,专家们一致同意该意见。

W市水产学会2002年8月27日16、证人证言1995年6月25日,经现场监测后,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当众龚虎“吴新强船边硫化物是2毫克”,而不是0.2毫克。

特此证明!

马鹏马强2007年1月5日Word文档.18、关于“B电站水库区以上河段是否产生水流回流和污染物扩散问题”的分析意见受李勇委托,我院对W市高山县汉水镇B电站水库区以上河段是否会产生水流回流和污染物扩散问题进行了定性分析,其分析意见如下:

1、水流回流的问题Word文档.B电站的蓄水回水淹没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已经有相应文件和处理措施,可按照有关文件对照查证。

按照李勇提供的资料,W市高山县汉水镇网箱养鱼场地点在回水淹没区内。

2、污染物扩散问题W市龙翔公司排出的污染物对B电站水库有污染。

国家电力公司某勘测设计研究院(公章)1999年8月21日19、B电站库区淹没范围说明B电站设计工作由我院承担,1991年建成。

汉水镇建坝前枯水位为260米,属于B电站回水永久淹没范围。

另外,龙江属御将支流,御江干流水位高于龙江水位时,将产生倒灌(回流)。

B电站水位低于270米发电时,龙江水Word文档.位下降,如果发电量减少,水位逐渐回升,产生倒灌。

某工程师2001年8月16日W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公章)被告证据2、W市高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析报告Word文档.御江船体养鱼污染成份监测项目单位取样点含量硫DOPH毫克毫克马鹏船边0.05.87.72吴新强船边0.26.48.05马钰船边0.03.58.09码头两江交0.06.18.12汇处河水硫化物测量碘量法容量法方法1995年6月25日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公章)W市高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测报告受检单位:

御江船体养鱼污染调查监测时间:

1995年6月27日Word文档.项目单位硫DO取样点含量毫克/L毫克/L1#龙江双流丝厂0.08.8取水点2#马鹏养鱼附近0.04.53#马钰养鱼附近0.03.64#龙江吴新强船0.03.6附近5#龙、御江合口处0.05.16#御江龙翔公司9.00.0排污口7#电站闸门下500.05.9米处8#吴新强网箱中0.02.0水样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公章)Word文档.Word文档.W市高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析报告御江船体养鱼污染成份监测项目单位硫DO取样点含量毫克毫克两江汇合处0.06.9原5#两江汇合口0.06.3下游200米龙翔公司排0.15.5污口下游50米龙翔公司排0.15.5污口下游300米硫化物测量碘量法容量法方法1995年6月30日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公章)Word文档.W市高山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分析结果项目单位硫取样点含量毫克吴新强网箱未检出内吴新强船体未检出外马强网箱内未检出马强船体外未检出马钰网箱内未检出两江汇合处未检出下500米评价标准大于5DO毫克1.72.21.71.83.52.6小于0.2评价依据GB3838-88GB11607-891996年9月15日高山县环境监测站(公章)Word文档.5、高山县渔政管理站文件高山县渔政管理站关于汉水镇船体网箱养鱼发生死鱼的情况调查汇报县政府:

高山县汉水镇御将河口至红石沟河段,现有网箱养鱼渔农49户,面积3526平方米,预年产鱼800吨。

今年6月25日后一周内,网箱内养殖的草鱼、鲤鱼和南方大口鲶陆续发生死亡,损失较为惨重。

此情况反映到县里后,县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临时指派县政府办、县农办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县卫生防疫站和县渔政管理站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于1995年6月25日、6月27日、6月30日对河水取样监测。

根据测得的结果,经过组织分析,现将综合论证情况汇总于后:

一、根据县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的数据分析,在养殖区域,尚未发现造成鱼类死亡的有毒污染物质。

二、根据现场调查和环保、防疫部门对河水取样监测的Word文档.结果,表明龙江河口以下低溶氧区域的河水倒流至网箱养鱼河段后,造成该养鱼区溶氧降低,在不能保证养殖鱼正常耗氧量需求的同时,即可造成鱼类死亡。

三、从龙江河口至马钰网箱船下游这段河间,由于船网设置密度偏大,如果在正常水交换的情况下,养殖鱼类尚能正常摄食生长,但在河水倒回(基本平缓)河水不能正常交换时,可能引起养殖区域内污水不能及时排开,与倒回的低溶氧水混合,导致鱼类短时缺氧(或不适)而死亡。

四、今后若河水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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