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验收规范相关条文解读与学习最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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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样数量的规定是最低要求,为了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在抽取样品时应首先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也可以由双方商定增加抽样数量。
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大量的木质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种各样的人造木板这些材料不经防火处理往往达不到防火要求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防火规范主要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也有相关规定设计人员按上述规范给出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处理方法后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选材和处理不得调换材料或减少处理步骤
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
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3.3.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8一般来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效果很难用语言准确完整的表述出来有时某些施工质量问题也需要有一个更直观的评判依据,因此在施工前通常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制作样板间样板件或封存材料样板样板间。
适用于宾馆、客房、住宅、写字楼、办公室等工程。
样板件适用于外墙饰面或室内公共活动场所,主要材料样板是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采用的壁纸、涂料、石材等涉及颜色光泽图案花纹等评判指标的材料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由建设方施工方供货方等有关各方确认。
3.3.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
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3.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抹灰工程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4.1.12经调研发现混凝土(包括预制混凝土)顶棚基体抹灰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抹灰层脱落的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如北京市为解决混凝土顶棚基体表面抹灰层脱落的质量问题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在混凝土顶棚基体表面抹灰用腻子找平即可5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2.3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3材料质量是保证抹灰工程质量的基础。
因此抹灰工程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石膏有机聚合物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材料。
进场时应进行现场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抹灰工程上。
对影响抹灰工程质量与安全的主要材料的某些性能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现场抽样复验。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
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4抹灰厚度过大时容易产生起鼓、脱落等质量问题。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由于吸水和收缩性不一致接缝处表面的抹灰层容易开裂,上述情况均应采取加强措施以切实保证抹灰工程的质量。
门窗工程
5.1.2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许可文件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5.1.3门窗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几乎所有的含木构件的产品都要做,比如:
木门,木龙骨,木地板,橱柜等木制品)
2、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5.1.10当金属窗或塑料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5.1.11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5.1.11门窗安装是否牢固既影响使用功能又影响安全,其重要性尤其以外墙门窗更为显著。
故本条规定,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固定,建筑外墙门窗均必须确保安装牢固,并将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内墙门窗安装也必须牢固,本规范将内墙门窗安装牢固的要求列入主控项目而非强制性条文,考虑到砌体中砖砌块以及灰缝的强度较低受冲击容易破碎,故规定在砌体上安装门窗时严禁用射钉固定。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5.2.2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材质等级时,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5.2.3木门窗应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应符合建筑木门木窗(JG/T122)的规定。
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4木门窗的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2.17木门窗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7的规定。
5.2.17表中允许偏差栏中所列数值凡注明正负号的表示本规范对此偏差的不同方向有不同要求应严格遵守凡没有注明正负号的即使其偏差可能具有方向性。
但本规范并未对这类偏差的方向性作出规定,故检查时对这些偏差可以不考虑方向性要求,本条说明也适用本规范其他表格中的类似情况。
5.2.18木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18的规定
5.3.2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3.4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3.4推拉门窗扇意外脱落容易造成安全方面的伤害对高层建筑情况更为严重故规定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3.11钢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1的规定
5.3.12铝合金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2的规定
5.3.13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3.13的规定
5.4.2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4.10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门窗扇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观察用弹簧秤检查。
5.4.13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4.13的规定
特种门安装工程
5.5.1本节适用于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特种门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5.5.1特种门种类繁多功能各异,而且其品种功能还在不断增加。
故在规范中
不能一一列出。
本规范从安装质量验收角度就其共性做出了原则规定,本规范未
列明的其他特种门也可参照本章的规定验收。
5.5.2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5.5.6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6.9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5.6.9为防止门窗的框、扇型材胀缩、变形时导致玻璃破碎,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
为保护镀膜玻璃上的镀膜层及发挥镀膜层的作用,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应朝向室内,双层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吊顶工程
6.1.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6.1.3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6.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6.1.8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6.1.8由于发生火灾时,火焰和热空气迅速向上蔓延,防火问题对吊顶工程是至关重要的,使用木质材料装饰装修顶棚时应慎重。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规定顶棚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必须达到A级或B1级未经防火处理的木质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这个要求.
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强条)
6.1.12龙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固定饰面材料,一些轻型设备如小型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篦子等也可以固定在饰面材料上。
但如果把电扇和大型吊灯固定在龙骨上,可能会造成脱落伤人事故。
为了保证吊顶工程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条并作为强制性条文。
轻质隔墙内容较多,建议单独结合装配式相关规范一起学习。
饰面板(砖)工程
8.1.2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8.1.3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面砖的抗冻性
8.1.3本条仅规定对人身健康和结构安全有密切关系的材料指标进行复验。
天然石材中花岗石的放射性超标的情况较多,故规定对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进行检测。
8.1.4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8.1.7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在相同基层上做样板件并对样板件的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其检验方法和结果判定应符合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8.1.7《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1262000)中6.0.6条第3款规定:
外墙饰面砖工程,应进行粘结强度检验。
其取样数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的规定。
由于该方法为破坏性检验,破损饰面砖不易复原且检验操作有一定难度,在实际验收中较少采用,故本条规定在外墙饰面砖粘贴前和施工过程中均应制作样板件并做粘结强度试验。
8.1.8饰面板(砖)工程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等部位的处理应保证缝的使用功能和饰面的完整性。
8.2.1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8.2.4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强条)
8.2.7采用湿作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饰面板与基体之间的灌注材料应饱满密实。
8.2.7采用传统的湿作业法安装天然石材时,由于水泥砂浆在水化时析出大量的氢氧化钙泛到石材表面,产生不规则的花斑俗称泛碱现象,严重影响建筑物室内外石材饰面的装饰效果,因此在天然石材安装前应对石材饰面采用防碱背涂剂进行背涂处理。
8.2.9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9的规定
饰面砖粘贴工程
8.3.1本节适用于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质量验收。
8.3.4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强条)。
检查样板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8.3.11饰面砖粘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1的规定
涂饰面工程(国有项目一律使用水溶性涂料)。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
12.5.2护栏和扶手安全性十分重要故每个检验批的护栏和扶手全部检查。
12.5.3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数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12.5.6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3.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13.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划分。
13.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的格式记录:
13.0.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附录D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13.0.5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规范的规定。
13.0.6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13.0.6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3.0.7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本规范第13.0.6条1至3款的规定进行核查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