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结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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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针对一些领域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混乱的状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决策。
为此,201X年,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成立了包括国务院部门、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及武警总部等单位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
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顿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和建筑市场,强化税收监管,整顿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等专项整治;
着力加强了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开展了财经秩序、价格秩序、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整治。
同时,党中央、国务院还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将工商、质检和新闻出版部门升格为正部级,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推行政府采购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
总体上看,整规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明显。
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本届政府由吴仪副总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增加了成员单位,设立了办公室。
200
3、201X连续两年将整规工作列入国务院工作要点,召开了全国整规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对继续深入推进整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各地区也相应调整了领导小组,许多地区设立了常设的工作机构。
两年来,整规工作继续坚持“两手抓”:
一手抓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手抓治本之策,深化各项改革,加强法制、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几年来的大力整治,整规工作成效显著,并开始从临时性、突击性向制度化、法制化转变,全社会防范和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一、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本届政府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权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一)狠抓了食品安全。
食品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始终是整规工作的重中之重。
去年,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今年4月,针对安徽阜阳发生的劣质奶粉事件,国务院及时部署在全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和卫生、农业、商务等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突出抓了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个重点品种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四个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
在种植养殖环节,把解决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作为重点,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
制定、修订农业行业标准1681项,其中国际标准采标率达20%以上;
建成国家级和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28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9923个,认定产地8778个,创建了200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86个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和100个标准化示范农场,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X年7月对37个大中城市51种蔬菜、3988个样品的抽检结果显示,农药残留不合格率为9.2%,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
在食品加工环节,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QS认证)。
已向全国25716家米、面、油、酱油、醋生产企业颁发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的产量占全国95%以上。
201X年对10%的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1.4%,比201X年提高了31.5个百分点。
截至今年10月底,向生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的1842家企业颁发了许可证,挂面、糖果、果脯蜜饯等其余13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也已启动。
强化生猪定点屠宰,201X年定点屠宰率达到89.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一些地区对牛、羊也实行了定点屠宰。
在食品流通、消费环节,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
据对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的企业26.6万家,其中新增4万多家。
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
依法查处食品安全案件,今年上半年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8万多家,取缔无证照企业18万余家,查处违法行为13万多起。
(二)基本消除了“毒鼠强”的危害。
“毒鼠强”是一种不易降解、对人畜危害极大的剧毒鼠药。
为了彻底消除“毒鼠强”的危害,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积极行动,去年印发了118万份通告,张贴到全国每个村庄,使之家喻户晓,并逐户动员,清缴换购。
在专项整治中,各地共检查各类市场12万个,吊销证照6110个,取缔摊点4.5万个,收缴“毒鼠强”200余吨,查清了3个主要生产技术扩散源头,端掉了41个生产窝点,切断了以安徽利辛、湖北仙桃、河南长葛为中心的销售网络。
从201X年9月1日开始,统一杀鼠剂标签标识,核准杀鼠剂经营点4.1万个,合法杀鼠剂逐步普及。
201X年第三季度“毒鼠强”中毒事故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80%、96.6%和74.2%。
目前,正在大力清收换购散落在广大农民手中的“毒鼠强”。
(三)整治了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秩序。
为了阻断经采供血环节传播艾滋病和其他疾病的途径,今年开展了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对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冒名顶替献血、频采超采跨区采行为,打击组织或暴力胁迫他人卖血(浆)的“血头”、“血霸”,推进无偿献血,规范采供血机构、血液制品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管理。
通过整治,本文来自.gongwen123.推进了无偿献血,提高了临床用血安全水平,无偿献血占临床献血比例从1998年的22%上升到目前的88%,河南省率先实现了100%无偿献血。
(四)加大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今年在全国整规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设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吴仪副总理任组长。
国务院于8月2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行动,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和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比较集中及国际影响较大的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重点地区,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还就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办公软件问题两次发文提出要求,今年底,省级人民政府基本实现使用正版软件。
截至今年10月上旬,工商系统在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4.8万人次,检查经营户88.3万户,检查商品交易市场2.77万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49个,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772件,没收侵权商标标识近650万件(套),没收、销毁侵权商品205万余件。
201X年至201X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45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870名。
201X-201X年,版权和文化行政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复制品近5亿件,知识产权部门累计调处结案专利纠纷案件3422件,查处冒充专利案件3965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案件358件。
截至目前,共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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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厉打击了走私、传销、偷逃骗税、洗钱和制售假劣农资、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国务院还直接部署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网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关部门开展了建材市场、电信市场、价格秩序、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汽车市场等专项整治。
行政执法部门和公检法机关是各专项整治的主要力量。
201X年4月以来,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706万余件,案值942亿余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625件。
质检系统共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11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3万个,立案查处案件60余万件,移送司法机关952件。
公安机关共破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近22.1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1万余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5亿多元。
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7721件、73902人。
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近45000件,判处犯罪分子近6万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超过20%。
二、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几年来,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不断探索治本之策,加强法制建设、制度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争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
(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执法体制。
201X年以来,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freekan.在经济管理领域,制定和修订了《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许可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
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修订了《种子法》、《药品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法》等;
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修订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
为加强安全生产,制定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些法律,相继制定了一些实施细则。
同时,国务院还出台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一系列行政法规。
据统计,201X年以来,共制定和修订了与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法律16部、行政法规45个。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实施了《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问题的通知》、《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8件司法解释。
各地区也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两种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国务院专门制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确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本框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了《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四川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具体的工作制度,纠正以罚代刑、应移送不移送等行为。
为解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交叉、权力分散、执法效率低和力度不够等问题,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的路子。
目前主要有四种具体做法:
一是联合执法;
二是城管、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三是农业、卫生、交通等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和队伍的归并;
四是委托执法。
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精简了执法机构和人员,减少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转变了职能,减少了腐败,加大了打击力度,对克服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弊端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并指出这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在201X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规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是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信用等级标准,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
二是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展开,人民银行开展信贷征信工作,建立了全国联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各商业银行利用该系统,有效识别了多起改名套贷、隐瞒负债、联保互保、重复抵押等蓄意骗贷行为,减少了信贷风险。
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在建立中。
证监会建立了证券期货行业诚信数据库、证券期货行业高管人员数据库和保荐信用监管等系统。
外汇局建立了数据库,对不同经济主体实施分类监管。
三是财政、司法、旅游等部门,对财会、评估、律师、导游等重点群体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行为信用档案,实施违规公示。
四是一些经济管理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诚信建设,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百城万店价格诚信活动”,商务部对进出口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工程和劳务承包企业进行信用管理,建设部对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估价、经纪执业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对严重违规者采取公示警告、取消资质等措施。
五是各地开展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江苏、山东、吉林、重庆及青岛等省市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上海、深圳等城市制定了专门的政府规章,颁布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估管理办法。
滤布北京、天津、浙江等省市还形成了汇集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多个部门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许多地方进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
诚信宣传教育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201X年9月,全国整规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全国整规办还与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并与“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四五”普法相结合,普及信用知识,增强诚信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转变监管方式,加强市场监管。
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各行政管理部门努力转变管理职能和监管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审批,注重日常监管。
工商部门实行了“经济户口”制度,质检部门实行辖区打假责任制。
各部门都实行了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致使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受损的,严肃追究责任。
在今年查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工作中,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97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投入,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建设“金关”、“金税”、“金卡”、“金盾”、“金质”等信息系统,显著提高了监管效率,严密了监管网络。
今后相互联网,将使我国市场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四)发展现代流通组织形式,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
整规工作的实践证明,相对于传统经营的小企业和集贸市场来说,实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的大中型企业,经销的商品质量较有保证,群众比较放心,也便于监管。
几年来,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途径,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有了长足发展。
现代流通组织形式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
为打破地区封锁,201X年国务院制定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
今年,商务部等7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制定的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给予特殊保护的文件,进行认真清理,纠正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
近期,7部门组织了联合督查组,对清理地区封锁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整规工作的一些成功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通过几年的艰苦努力,整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蔓延的势头,市场经济秩序有所好转。
各地区、各部门在整规工作中也探索并形成了一些成功做法。
第一,以人为本,始终把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权益的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联合打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农资打假、消除“毒鼠强”危害、打击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强化安全生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都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
第二,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全国整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整规工作,地方政府层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国务院各部门对主管领域的整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机关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密切配合,加强协调。
正是有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的步调一致、协同动作,才使整规工作形成了合力。
第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
将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通过专项整治形成声势和威慑力,解决突出问题,迅速扭转局面,同时,不断探索长效机制,在治标过程中寻求治本之策,力求做到整治一个领域,巩固一片阵地。
第四,充分发动群众,发挥新闻宣传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群众是整规工作的基本力量,提高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压滤机滤布整规工作才会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各地区、各部门十分注意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出台奖励措施,北京市制定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可奖励人民币1万元。
每举报一条非法光盘复制生产线,奖励30万元。
近几年,人民群众自觉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逐渐增强,整规工作“人民战争”的氛围日益浓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逐步退缩。
新闻媒体是惩恶扬善的重要力量,广西南丹重大矿难案、安徽阜阳劣质奶粉等事件的揭露,新闻媒体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对优良品牌、优质产品、优秀企业的宣传,也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第五,注意处理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良好的秩序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必须坚决消除重发展、轻规范,甚至把整规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和做法。
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虽然一时或局部得利,从长远和全局看,经济发展必然是短期的、低质量的、不能持续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整规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决不能估计过高。
一是市场经济秩序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非法传销、各种形式的商业欺诈屡禁不止,涉税犯罪、洗钱、证券等金融领域犯罪、侵权盗版行为较为猖獗,团伙作案、跨地区作案、跨国作案、内外勾结作案、专业化作案、智能化作案突出,作案方式也越来越隐蔽,某些地区、某些领域还很严重。
二是市场机制尚不健全,法制和监管体制还不完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普通群众特别是农民、低收入群众等群体由于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很容易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
三是整规工作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个别地方领导存在松懈厌战和畏难情绪,有些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仍比较严重,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滞后,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等。
整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整规工作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推动整规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不断把整规工作引向深入。
第一,继续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切身权益,影响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重大问题,组织集中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重点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走私、偷逃骗税、传销和洗钱及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
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
加快与整规工作有关的立法进程,弥补法律空白,降低刑事追诉标准。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增强执法能力,创新监管手段;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部门的监管职能,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自律作用。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
第三,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责任。
把市场经济秩序状况列入政绩考核指标,坚决纠正地方保护主义的错误做法。
加强基层工作,将执法资源向基层和薄弱环节倾斜,加强对秩序混乱多发的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的监管,加强在8小时以外、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监管,加强对小型、分散的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者和城市低收入阶层等群体的保护。
第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全社会的诚信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全社会信用意识,逐步形成诚信为本、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风尚。
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推动部门间信用监管信息共享;
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第五,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报道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普及生产、投资、消费等方面的科学常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树立维权意识,提高识假能力,鼓励自主维权,增强广大群众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愿和能力,为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六,加强各项整规基础工作。
认真研究整规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预警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保持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整规工作深入开展。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