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管理制度及廉政建设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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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集体资金应详细记载并纳入帐内核算,由出纳员保管或委托金融机构代管,其它人员不得存放。
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体所有资金为个人或外单位担保、抵押。
5、非财会人员需要取现金和票据外出办公,必须向会计办理预支或领票手续,业务完毕后,5天以内向会计报帐并办理注销手续,如领用期超过1个月的,会计审查,确实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记录其往来帐户,待款收回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6、库存现金实行限额制,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信用社,库存现金发生事故由出纳员负责。
三、财务计划管理
1、各村根据生产基本建设的安排,制定本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村两委会议通过和民主理财小组审定后,报镇农经站一份存档,预算外开支首先经两委会通过,然后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2村集体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资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并报镇、县减负办批准后,向村民发放“一事一议”监督卡,严禁强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钱物。
3财务计划包括:
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四、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管理
1、村集体所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属固定资产,由村会计登记,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集体资产安全完整,涉及产权变更及时办理手续。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登记、保管、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凡不符合出入库手续的,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
3、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农用固定资产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的办法,所提折旧费应保证对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
4、村集体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定期盘点清查制度,确保帐实相符。
经查出属于正常报废的资产,经村民主理财小组鉴定后,报镇农经站审查,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进行帐务处理。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占集体资产,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价款。
5、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的变卖、转让、抵押以及投资入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由村集体提出意见,经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五、村集体资产管理
1、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其方案(承包经营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确定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采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经营者。
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
2、村集体资产实行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价值超过1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必须委托县级以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并报镇备案。
3、村集体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对集体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价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额及缴纳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定时(每季)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六、帐薄设置与管理
1、村集体设总分类帐,现金日记帐、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帐、明细分类帐、产品物质帐,出纳日记帐。
2、村建帐完毕后,交镇农经站审核,经审核后财务运作规范的村,才可归还村保管,不规范的村,及时进行改正。
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1、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产生3—7人组成,设组长一名。
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主要负责人(书记、主任)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对村内所有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定期(每月报帐前)逐笔逐项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并否决不合理开支,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收支单据一律不得入帐。
3、村集体财务公开是村务民主监督的关键,主要包括十八个方面,其中财务收支要逐笔逐项公开,并注明日期和经手人。
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盖章后方可公开,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八、财务审批制度及公章管理
1、村集体要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全面实施“三审一把关”财务制度,村财务开支要由村书记审查、包村干部把关、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主任审批,同时财务票据上要有经手人签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都视为手续不完备,严禁入帐。
2、村集体要定期召开理财工作会(每月一次),由村两委、会计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
一是对前期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
二是对下期财务收支进行讨论。
对计划外大型开支(生产性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一次在2000元以上的),村干部和理财小组研究通过后,还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实行,未按程序批准的开支,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3、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文书保管(书记、主任不得管理村公章)。
公章的使用必须慎重,一旦出现不良后果由文书本人自负。
当前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问题。
一是认为村官“权小位卑”,出不了大问题;
二是认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干部没有什么可贪,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意义不大;
三是村级党组织忽视村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积极,或根本就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四是部分村干部理论水平低、法纪意识淡薄、自律意识不强,有的甚至为维护自身或群体私利,置党纪国法于不顾。
2、制度问题。
一是制度执行不力。
如财务管理虽有制度,但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不执行、不落实。
部分财务审批手续不全,有的长期不做帐,有的有帐无物,有的白条入账,有的一支笔权力过大、无约束。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已推行多年,但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流于形式。
原因是主动权不在群众掌握中,公开什么、公开多少、什么时候公开、对多少人公开都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小组起不到真正的理财和监督作用。
有些党员、群众怕惹事,对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
有的地方家族势力大,斗恶斗狠,群众怕遭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
3、待遇问题。
农村干部保障机制不健全,村干部台上是干部,台下是群众;
工作时是干部,回家是农民;
既要工作,又要生产,无职、无级、无编;
三年一次的村“两委”换届,周期短,“村官”变动频繁,一些村干部描述自己是经济上没干头,保障上没靠头。
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村干部的工作情绪和精力的投入。
针对当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部门必须从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拓展领域、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开展。
就目前而言,要真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是基础性环节,积极实施“三将三促主题教育活动”,树起“三道防线”,开展责任制业务培训在当前显得尤为紧迫。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起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加强预警教育,树起警示训诫防线,使领导干部保持警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是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树起党纪国法防线,使大家增强政策法规意识,规范从政行为。
(二)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日常机制,落实日常管理工作。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利益矛盾的突显,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已成为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倍加重视。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对执行责任的认识,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积极建立健全责任制日常工作机制,将责任制工作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反腐倡廉工作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和日常工作与年中检查、年末考核相融合的管理模式,使得责任制工作成为干部奖惩、提拔任用、记功评先进的重要依据,以此促使责任制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狠抓责任追究,以纪律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责任追究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责任制是否有权威性的重要体现。
当前的责任追究难,一直是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等认识问题,也与相关制度不健全、不配套有一定的关系。
因此,必须狠抓责任追究,以纪律保证责任制的落实。
首先,界定责任。
要根据情节轻重、处理权限,界定集体责任、个人责任,间接责任、直接责任。
要根据情节轻重、处理权限,界定集体责任、个人责任,间接责任、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
其次,明确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
要抓住本部门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明确。
最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一要明确追究主体,既由谁提出、决定、操办责任追究;
二要明确责任界限认定办法,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责任内容,考察是否存在失管、失教、失察、失监等行为,需要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力争做到不枉不纵;
三要细化、量化责任追究标准。
根据责任制的内容,适当增加责任追究的形式,如告诫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
这样就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情况和情节做出恰如其分的追究,做到合法又合理,从而更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
四要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使其规范化。
对责任追究问题的提出、受理、调查了解、初审意见、追究决定、追究执行等环节做出明确的规定,以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执行。
以此,形成责任追究动真格的态势,使责任单位和个人认真落实责任制。
四、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1、强化对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作用和乡镇纪委的协调作用,努力构建“责任主体、责任分工、责任考核”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驻村工作组干部同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二责任人”。
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乡镇纪委抓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职能,督促和落实村主要领导具体抓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考核,把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作为评定、奖励、提拔乡镇纪委干部、驻村工作组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
乡镇党委、纪委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平时要多提醒、多敲警钟,有效防止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现象;
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同时,对违纪违法的村干部要严肃查处,增强震慑力。
2、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在教育内容上,要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基础内容,突出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农村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
在教育方式上,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当地农村工作中的为民、廉洁、勤政的典型人物和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
要结合农村的特点和实际,充分利用廉政影视片、廉政标语、廉政宣传画、廉政宣传栏等平台,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在教育措施上,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村入户工作,使反腐倡廉教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村民用法纪的眼光来监督村干部的各项工作。
3.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农村财务管理,要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农村干部作风建设和预防自身腐败的重要环节抓好抓实。
二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党务、村务、村民组事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促使村干部规范办事行为,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
强化乡镇对村干部的监督,将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任期经济审计、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组织延伸。
四是建立农村干部保障体系。
探索建立合理的村干部个人收入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激励机制,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村干部。
4、强化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认真落实驻村工作组干部、村主要领导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着力解决农村干部不严格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
二是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宅基地、邻里纠纷、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村干部与民争利等问题。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对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责任追究范围延伸到行政村,对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乡镇有关人员、村主要领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