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0158624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20 大小:29.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docx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北京市能源与节能工作现状

(一)能源基本状况。

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

2005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从2001年的4230万吨标煤增加到5521.9万吨标煤,增长了30.5%。

以实物量计,煤炭3069万吨,成品油(汽、煤、柴)565.5万吨,天然气32亿立方米,电力567亿度。

2006年一至三季度,全市能源消费量为4314.8万吨标煤,比上年同期增长4.5%。

其中,第一产业能源消费量为69.0万吨标煤,增长1.0%;第二产业能源消费量为2060.9万吨标煤,增长2.1%;第三产业能源消费量为1548.9万吨标煤,增长7.7%;全市居民生活能源消费量为636.0万吨标煤,增长5.4%。

单位能耗呈下降趋势。

“十五”期间,我市实现了以年均5.9%的较低能耗增长,支撑12%的经济较快发展。

2005年,万元GDP能耗为0.80吨标煤,比2000年的1.31吨标煤下降38.9%,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平均能耗下降5.4%。

能耗水平为全国平均的65.6%,位居全国各省市的第二位(广东省0.79吨标煤)。

2006年一至三季度,能源弹性系数(能源消耗增长与GDP增长之比)为0.37,比“十五”期间的0.5又有了新的降低,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向集约式发展方向迈进。

能源自给率较低。

我市能源资源有限,能源自给率仅为10%,地区能源消费中有94%的煤炭,100%的天然气,100%的原油,70%的成品油,63%的电量依靠外埠调入。

2005年,北京地区外购调入电量357.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随着北京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加,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和能源使用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将更加突出,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能源问题将成为制约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是缓解我市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的根本出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经济安全、建设和谐新北京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战略任务。

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节能工作基础。

近年来,尤其是1999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颁布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以规划引领全局,大力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坚决调整退出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全市产业发展高端化趋势明显。

同时加强了节能管理,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力度,促进了我市节能降耗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有力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十五”期间,我市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2.5:

32.7:

64.8调整为2005年的1.4:

29.5:

69.1。

2006年一至三季度服务业比重提高到70.4%,成为带动全市综合能耗下降的主要力量。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增长较快,带动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3.8%。

高端产业功能区集聚效应明显,成为节能降耗的示范区。

完成搬迁调整造纸、纺织、化工、印染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144家;合成氨、电石、硫酸、油制气等27种传统工业产品退出生产;进一步降低了工业能耗总量,整体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

2.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有力保障节能工作开展。

我市把节能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分别纳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发布了《北京市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一五”能源发展与节能规划》等节能相关规划,发布并实施了《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以及2005年和2006年《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行动计划》,正在编制《北京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初步建立了GDP能耗公报制度,明确了工业开发区项目准入的能耗标准。

发布了《关于北京工业开发区(基地)建设项目节约土地和资源的意见》、《北京市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率先对新建大型公建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探索能源计量收费制度。

3.重点领域节能初见成效,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政府机构节能率先垂范,到2005年底,54家政府机构比上年平均节能11%,超过了8%的年初预期节能目标。

强化建筑节能,编制出台了《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节能65%)、《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及我国首个地方性《北京市绿色建筑标准》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评审标准》。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到2005年底,累计建成节能住宅20544万平方米,为全部建筑总量的40.1%。

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业产品能耗明显下降。

吨钢综合能耗由2000年的926.8千克标准煤降至2004年的760.8千克标准煤,年均下降4.8%。

开辟大容量快速公交线路,推进交通节能。

加强电力削峰填谷力度。

投入资金近一亿元,用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4.宣传广度深度逐步加大,社会节能意识明显提高。

举办“2006北京节能环保展览会”,共接待观众7万多人次,举办了四个高层论坛,各类媒体报道650多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开展“节能医生进家庭”大型公益活动,聘请节能专家走进普通市民家庭,对市民的节能行为、节能方法进行指导,达到“以点带面、全民参与”的效果。

在电视台、城市管理广播电台、报纸等大众媒体上,开展形式活泼的多科目、多专题的节能宣传活动,组织“节能教育进学校”活动,形成了“政府推动、专家指导、群众互动”的良好社会节能氛围。

(三)节能面临问题。

我市能源节约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节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全社会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不强;二是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仍未扭转,对建筑、交通、生活、农村等领域的节能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亟待加强;三是节能法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法主体不明确,惩戒乏力;四是节能投入不足,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五是缺乏有效的政策激励,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还没有形成;六是节能管理队伍建设、统计和计量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

二、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优化用能结构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调整产业结构和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为着力点,以制度创新、法治建设、行政监管和宣传教育为保障,强化政府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节能的积极性,逐步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快节约型城市的建设步伐,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把节约能源资源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之一,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引导为辅”,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坚持“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六项节能工作原则,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市完成各项规划的节能降耗目标。

(三)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实现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完成分年度、分区县、分行业、分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目标分解。

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十一五”期间年均能耗下降4.4%,2006年下降4%,2007年下降5%,2008年下降5%,2009年下降4%,2010年下降4%。

三、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积极促进结构布局优化。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工作目标:

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吻合、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节能型高端产业格局。

主要内容:

1)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文化创意、金融保险等产业,积极培育发展空间较大的旅游会展、现代物流、商贸等潜力产业,贯彻《国务院关于对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各项鼓励政策,推进服务业向高端化发展。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局)

2)加快发展软件、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京东方显示产业园等相关重大项目,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组织单位:

中关村管委会、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委)

3)积极推进汽车、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整合资源,加快北京第一机床厂重型机床制造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利用、燕化1000万吨炼油改造的项目建设,加强系统技术集成,提高现代制造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组织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

4)重点抓好首钢总公司、北京焦化厂、北京有机化工厂、北京化工二厂的搬迁调整工作,以及门头沟区、房山区小煤矿关闭后的发展替代产业工作。

(组织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

5)制定产业退出(禁止、淘汰)目录,采取关停并转等多种手段继续推进高能耗、高物耗、低附加值的产业退出,加快企业淘汰能效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

(组织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

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各相关区县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

2.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工作目标:

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降低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系统能耗。

主要内容:

1)加强城市布局管理,把节约能源做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因素,合理安排城市建设规模和时序。

(组织单位:

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

2)大力推进社会公共服务的网格化管理;通过城市用地功能调整,完善优化中心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地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

(组织单位:

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农委、市农业局)

3)加快新城设施建设,重点建设连接新城的快速交通联络线,加快建设新城电、气、热等综合市政基础设施,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逐步完善新城功能,引导城市总体格局的调整和优化。

(组织单位:

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4)高起点建设新城社会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启动通州、亦庄、顺义三个重点新城,提高新城对城市功能疏解、疏散和人口迁移的承载力,引导中心城区大型公共设施向新城疏散。

(组织单位:

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

市教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计生委、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3.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工作目标: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主要内容:

1)着力打造中关村科教创新功能区、CBD现代商务中心功能区、奥运体育文化旅游功能区、金融街金融产业功能区、亦庄高新技术制造业功能区和天竺临空经济功能区等六大高端功能区及若干特色专业集聚区。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中关村管委会)

2)促进工业开发区由单纯的开发建设向提供设施管理服务转变,逐步实现园区内基础设施共享和能源梯级利用;以石化新材料基地、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等园区为试点建设生态产业园,将项目万元增加值能耗作为入园项目的必要审核条件,严格把关;在亦庄、雁栖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热电联产和冷热电联供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组织单位:

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怀柔区)

参与单位:

市市政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4.大力调整能源结构。

工作目标:

逐步优化能源结构,2010年,优质能源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可再生能源力争达到260万吨标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

主要内容:

1)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建设太阳宫、郑常庄等天然气热电厂,新增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建设延庆1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2)积极支持奥运场馆利用太阳能,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光热利用工程。

(组织单位:

2008奥运工程建设办公室)

3)在延庆、昌平、怀柔、密云等郊区县推广固化成型、秸秆气化、沼气利用、焚烧发电等生物质能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清洁煤或生物质型煤的集中供热和联片供热等;在有条件的区县实施生物质压缩颗粒燃料示范项目。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农业局、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4)鼓励发展热泵技术,支持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项目和工业厂房,优先使用地热能。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

市教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业促进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北京供电公司、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5.优化能源输配网络。

工作目标:

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布科学的能源输配网络。

主要内容:

1)科学规划建设多元化的能源供给体系,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供热管网、成品油储运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内能源接收体系;做好能源输配路线设计和关键结点布局,完善由500KV环网为基础架构的本地电网。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2)对热、气、油等能源管网实施定期检查,加快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油品输送管道等现有设施改造。

(组织单位:

市市政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

参与单位:

北京供电公司、市热力集团及大型供热单位、市燃气集团、中石化北京分公司、中石油北京分公司等。

(二)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1.深化政府机构节能。

工作目标:

到2010年,力争完成市、区政府机关的节能诊断改造,市级和区(县)政府机关,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

主要内容:

1)做好中央在京机构的节能服务工作。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2)编制政府机构节能改造五年计划,分市、区县两级逐年分步实施。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3)全面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节能诊断及1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试点改造,研究制订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加强定额考核管理,抓好能源审计与节能优化。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统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开展办公楼空调、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办公区域全面推行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单位、典型建筑和关键用能设备进行节能试点。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推行公务用车改革,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政府机构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

(组织单位: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

6)开展政府机构节约能源宣传教育和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

(组织单位:

市国家机关工委)

参与单位:

市、区(县)各级政府机构等。

2.抓好工业企业节能。

工作目标:

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到2010年,工业领域万元增加值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30%。

主要内容:

1)以钢铁、电力、石化、建材等耗能多的行业和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66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建立并启动“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全面推行高耗能企业在线监测,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

(组织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2)组织编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节能方案;实现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中高费改造项目的突破,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完成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促进局、市环保局)

3)在《北京工业能效水效指南》的基础上,构建约束指标体系,实施最严格的能源效率准入标准,建立高消耗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的强制性淘汰制度。

(组织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

各相关企业、相关区县政府等。

3.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工作目标:

2010年,全市建筑的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降低17%,供热系统能耗降低为10%。

其中住宅建筑采暖平均能耗降低23%,公共建筑采暖能耗降低14.5%。

完成25%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主要内容:

1)从2006年起每年组织二次以上全市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新建居住建筑严格实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执行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提高建筑物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供热采暖、制冷、通风系统效率,完善用能调控与计量功能。

(组织单位:

市建委、市规划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以宾馆、饭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加快既有建筑节能设施改造步伐,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2010年以前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占既有非节能建筑的25%)改造任务,包括政府办公建筑13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1000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250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400万平方米。

(组织单位:

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发展改革委)

3)广泛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蓄冰制冷、变频调速等新技术,加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组织单位:

市建委、市科委)

参与单位:

市教委、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4.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逐步扩大节能、环保型车辆的应用比例。

主要内容:

1)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适度推进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构建市域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城市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

(组织单位: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

2)建设有利于节能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科学规划公共交通行使路线,建立交通与旅行基础信息系统、城市交通综合管理系统、GIS辅助驾驶系统等基础平台。

(组织单位:

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3)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

(组织单位: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环保局)

4)推广应用各种燃油节约和替代技术,积极推广混合动力、清洁能源汽车技术应用于公共交通。

(组织单位:

市交通委)

参与单位:

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科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5.引导商用民用节能。

工作目标:

到2010年,在北京市公共设施、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基本实现绿色照明。

主要内容:

1)研究并超前实施家电高能效标准,提高家电等耗能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居民优先购买使用能效标识等级较高产品。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2)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学校、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的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绿色照明产品等,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委)

3)所有大型公共建筑内,包括各级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4)建立绿色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证、评审、推广体系,研究并建立废旧照明产品回收体系。

(组织单位: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

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工业促进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相关单位。

6.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工作目标:

改善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水平。

主要内容:

1)在延庆、怀柔、房山等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重点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秸秆等生物质能,改造完善农村电网设施,进一步优化农村用能结构。

(组织单位:

市农委、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2)重点推进现有农村住宅的建筑节能技术改造,推广“节能庭院”等建筑模式,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宅和农村公共建筑,降低农村建筑能耗水平。

(组织单位:

市农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

3)逐步更新高耗能的落后农机设备,大力推进农业设施节能。

(组织单位:

市农委、市农业局)

4)全面推广节能炉灶和采暖设备。

(组织单位:

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市农业局)

参与单位:

市市政管委、各相关区县政府、行业协会等。

(三)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1.加强节能科技攻关。

工作目标:

强化节能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主要内容:

1)加大节能科技投入,把节能共性技术、通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技术的自主研发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在科技项目中优先安排。

(组织单位:

市科委、市财政局)

2)积极研究如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材料和分布能源技术、梯级利用系统等一批节能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重点发展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等领域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

(组织单位:

市科委)

3)建立面向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建立节能共性技术和通用设备科研基地(平台),鼓励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通过研发联盟、技术并购、标准联盟等方式联合攻关,优先支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示范项目。

(组织单位:

市科委)

参与单位:

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工业促进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农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局、2008奥运工程建设办公室、各区县政府等。

2.推广节能成熟技术和解决方案。

工作目标:

把重大工程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市场需求对节能技术的拉动作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主要内容:

1)结合奥运场馆建设,进行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在森林公园开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示范,在运动员村进行零能耗建筑展示,在水立方游泳馆进行LED照明示范等。

(组织单位:

市科委)

2)依托北京水泥厂、琉璃河水泥厂余热余压利用等重大工程和昌平、房山等远郊新城区域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工程,集中推广应用一批已经成熟的共性节能技术和解决方案。

(组织单位:

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市市政管委、市建委、2008奥运工程建设办公室、各相关区县政府、各相关企业等。

3.引进节能先进技术和服务模式。

工作目标:

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节能技术水平提升。

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节能领域的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

(组织单位:

市科委、市商务局)

2)做好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工作。

(组织单位:

市科委、市工业促进局)

3)完善能源与节能研究平台,为产学研各界提供信息、决策咨询服务。

(组织单位:

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管委)

参与单位:

市教委、中关村管委会、各相关区县政府等。

(四)制订政策深化改革。

1.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工作目标:

逐步理顺不同能源品种的价格,形成有利于节能、提高能效的价格激励机制。

主要内容:

1)积极研究并建立能够反映首都能源供求状况和体现能源稀缺程度、促进节能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类产品价格联动和传导机制。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2)加强和改进电价管理,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3)对首都重点耗能行业制定万元增加值(产值)能耗标准,超过限额标准的耗能,实施累进加价。

(组织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参与单位:

市工业促进局、北京电力公司等。

2.落实能源税收政策。

工作目标:

发挥财税手段和政府采购引导作用,促进节能消费和投入。

主要内容:

1)对生产和使用列入《节能产品目录》的产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制订地方资金补助、价格补贴、节能奖励等优惠政策。

(组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唐诗宋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