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房屋修缮定额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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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房屋修缮定额计算规则
房屋修缮工程计价程序
(一)土建、二次装修工程
序
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一
直接费
(一)+
(二)
(一)直接工程费
∑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1.01+(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
其中:
省价人工费R1
∑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省综合工日单价
(二)措施费
1+2+3
1、按定额项目计算
∑措施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1.01+(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
2、按费率计算
R1×相应费率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
其中:
省价人工费R2
∑措施费中的省价人工费
二
企业管理费
(R1+R2)×企业管理费费率
三
利润
(R1+R2)×利润率
四
规费
(一+二+三)×规费费率
五
税金
(一+二+三+四)×税率
六
修缮工程费用合计
一+二+三+四+五
(二)安装工程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一
直接费
(一)+
(二)
(一)直接工程费
∑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
其中:
省价人工费R1
∑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省综合工日单价
(二)措施费
1+2+3
1、按定额项目计算
∑措施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单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数量×机械台班单价)]
2、按费率计算
R1×相应费率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取
其中:
省价人工费R2
∑措施费中的省价人工费
二
企业管理费
(R1+R2)×企业管理费费率
三
利润
(R1+R2)×利润率
四
规费
(一+二+三)×规费费率
五
税金
(一+二+三+四)×税率
六
修缮工程费用合计
一+二+三+四+五
说明:
(1)“按定额项目计算的措施费”是指按《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中列有相应子目或规定有计算方法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费、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构件运输及安装费等。
(注:
本类中的措施费有些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计算)。
(2)“按费率计算的措施费”是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状况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等测算发布了参考费率的措施项目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以及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按费率计取的措施费中人工费含量为:
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及二次搬运费为20%,其余按10%。
(3)“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的措施费”是指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用。
例如: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费用等。
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房屋修缮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房屋修缮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
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
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
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4、夜间施工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5、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8、脚手架费:
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费:
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保温、防护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12、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费:
指工程施工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和建筑物高度超过20米时,人工、机械降效等所增加的费用。
13、构件运输及安装费:
指混凝土、金属构件、门窗等自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吊装点的运输费用;以及混凝土、金属构件的吊装费用。
14、设备、管道施工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为保证设备、管道施工质量、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5、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费:
为保证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安装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16、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按规定洁净度要求高的管道,在使用前实施充气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17、总承包服务费:
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二、企业管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
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
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
1、工程排污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
是指按规定缴纳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障金:
是指企业按省财政厅、省建设厅鲁财综[2003]25号文件的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障金。
(2)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安全施工费:
是指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必需的各项费用。
五、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房屋修缮工程费率(仿古工程费率)
1、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
工程名称及类别
费用名称
土建工程
二次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I
II
III
I
II
III
I
II
III
企业管理费
54
43
31
107
85
51
62
51
32
利润
46
26
19
36
23
17
52
34
22
税金
市区
3.44
县城
或镇
3.38
市县或镇以外
3.25
2、措施费、规费费率表单位:
%
工程名称
费用
土建及二次
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2.2
2.2
文明施工费
4.5
4.5
临时设施费
12
12
夜间施工费
4.5
2.5
二次搬运费
4.0
2.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0
2.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3
1.3
总承包服务费
3
规费
工程排污费
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工程定额测定费
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
社会保障费
按修缮工程工作量2.6%计算
住房公积金
按有关规定计算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按实际工程投保金额计算
安全施工费
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
一、土建分册分上、下两册,包括拆除工程,土石方、灰土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及模板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构架及屋面木基层工程,屋面、保温及防水工程,白铁及庭院工程,脚手架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门窗工程,顶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
二、本分册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修缮工程中的旧房拆除、修缮改建、抗震加固、二次装修工程。
传统古建筑修缮工程,如遇按现代作法施工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分册相应定额。
三、本分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搭拆操作高度在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的费用。
发生时按第九章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额中板枋木材的形状名称系依据国家标准GB4822?
1的规定:
木材宽度尺寸是厚度尺寸的2倍以上者为板材,宽度尺寸小于厚度2倍者为枋材。
板材规格按国家标准GB153?
1-84规定(毛料):
厚度在12~21mm为薄板;
厚度在25~30mm为中板;
厚度在40~60mm为厚板。
五、定额中生石灰的块末比是以5:
5考虑的,粉化灰每立方米按生石灰434kg计算。
在编制各地区单位估价表时,应按当地规定的生石灰质量调整定额的生石灰用量。
粉化灰与生石灰数量换算如下:
项目单位生石灰成分(块末比)
8:
27:
36:
45:
54:
63:
72:
81:
90:
10
每立方米粉化灰生石灰数量kg383399417434456476502526558
每1000千克生石灰粉化后体积m32.612.512.402.302.202.101.991.901.79
不同块末比生石灰换算系数0.880.920.961.001.051.101.161.211.29
六、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以手工或配合中小型机械操作方式编制。
七、本定额中各项目工作内容均包括全部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工料消耗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1、本定额所列的综合工日,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现场100m以内)、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所列的材料用量,只列出了主要材料消耗量,其他材料费按主要材料总价的1%计取,计入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中。
八、本定额除个别子目外,均未考虑使用大型机械的情况。
凡需使用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甲、乙双方的签证办理工程结算,计入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一)中。
九、本定额的施工操作高度按建筑物自然层6层或高度20m以内编制。
建筑物自然层超过6层或高度大于20m时,按下表计算超高增加费。
单位:
%
序号项目取费基础费率
17-10层
定额人工费
100
27-16层120
37-20层130
47-40层160
57-60层210
十、定额中用土均按就地取土考虑,定额基价中不含黄土价格,如需外购土,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定额中周转性的模板、脚手工具是按租赁价格编制的。
十二、本分册定额内不包括超过现场范围(100m)内所产生的材料二次倒运,以及材料检查、试验、超高所应增加的垂直运输增加费、水压增加费、人工降效费等,上述费用均在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单独计算。
十三、定额中凡价格为“-”者,为未计入基价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价格,需补充价格后使用。
定额中凡材料用量带“()”者,本定额基价中为包括该材料价格,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选用相应材料,并换算价格。
第01章拆除工程
第一节人工拆除
说明
本节包括平房全房拆除、屋面拆除、墙体拆除、楼地面拆除、门窗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拆除、金属构件拆除、装饰工程拆除以及其他拆除项目。
一、平房全房拆除的工作内容包括毗邻房屋的保护、搭拆临时用脚手架、拆除室内地坪以上的全部建筑物、并将可用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渣土原地清扫归堆。
二、各分项拆除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的支顶加固、现场监护,拆下的可用材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渣土清扫归堆。
三、檐高在5m以内的平房全房拆除执行平房全房拆除项目;檐高在5m以上的全房拆除执行分项拆除项目。
凡符合全房拆除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分项拆除定额。
四、全房拆除及分项拆除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如发生时,另执行相应定额。
单项拆除不包括对水电线路及设备部位的保护;如发生时,另行处理。
五、人字屋架、钢屋架、钢梁等构件拆除,定额已包括简易吊装机械的安拆及移位。
六、铲除屋面防水层不包括找平层的拆除;各类地面面层拆除不包括地面垫层的铲除。
七、四面亮天窗的拆除,以天窗洞口的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5m2为准,超过5m2时,执行分项拆除定额。
八、本章定额仅包括渣土的清扫归堆,不包括渣土装车外运。
垃圾外运另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房全房拆除的工程量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
二、屋面的拆除按屋面的实拆面积以"m2"计算。
三、屋架拆除按跨度不同以"榀"计算。
四、屋面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以"m2"计算。
五、檩椽的拆除按实拆的"根"数计算。
六、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0.03m3以内的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
七、地面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踢脚板的拆除并入地面面积内计算。
八、木门窗、钢门窗、院墙厂房钢大门的拆除以"樘"计算;天窗的拆除以"座"计算,四面亮天窗拆除以洞口面积5m2以内为准,老虎窗天窗拆除以洞口面积2m2以内为准。
九、铝合金门窗拆除按门窗洞口面积以"m2"计算。
十、地面垫层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m3"计算。
十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体积以"m3"计算。
十二、钢屋架、钢梁、钢檩的拆除按拆除重量以"t"计算。
钢梯拆除按钢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十三、天棚的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室内柱子所占的面积。
十四、隔墙、隔断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隔墙双面拆除按单面面积计算。
十五、墙面抹灰层、各种块料面层、石材、涂料、壁纸、壁布的铲除,按实际铲除面积以"m2"计算。
十六、木楼梯拆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包括休息平台、踏步、踏板;木扶手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十七、木墙裙、筒子板的拆除按实拆面积以"m2"计算;窗台板、窗帘盒、各种装饰线条的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
十八、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m"计算。
十九、白铁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水斗、下水口拆除按实拆个数计算。
二十、凿除混凝土保护层和混凝土及砂浆面凿毛,均按实做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第二节机械拆除
说明
本节包括整体房屋及基础拆除、单体混凝土及砌体拆除。
一、执行人工拆除或机械拆除,由双方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决定。
凡使用机械拆除的工程,均执行本节定额项目,不再套用人工拆除项目。
二、机械拆除项目已综合考虑了人工配合的内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均不得调整。
三、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整体拆除时,室内地坪以上部分套用整体拆除项目,以下部分套用基础拆除项目。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室及人防建筑物、构筑物的机械拆除工程,均套用本节单项拆除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房屋拆除按房屋的建筑面积以"m2"计算。
单位建筑层数不同时,应分别执行相应子目。
二、整体拆除单层建筑物,层高以3.6m为一层,3.6m以外部分超过2m时,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不足2m时不计算建筑面积。
三、拆除整体基础,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围首层面积以"m2"计算。
四、单项拆除均按拆除项目的体积以"m3"计算。
五、水泥面层及块料面层所占的厚度,并入所拆除项目的工程量内计算。
六、地下室凸出地面部分由室外地坪至首层楼板底,高度超过1.4m时,首层面积乘1.21系数。
七、半地下室地面距室外地坪高度超过0.8m,可按地下室执行;高度小于0.8m时,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节爆破拆除
说明
本节包括基础爆破拆除、路面、地坪爆破拆除、墙体爆破拆除、梁柱爆破拆除、构筑物爆破拆除、预裂切割爆破、破碎剂胀裂拆除及破岩、石方控制爆破八个部分。
一、本节适用于在城市、乡镇、厂矿或其他居民稠密地区进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爆破工程及石方浅孔控制爆破工程;孤立的桥梁、碉堡、水池拆除爆破工程,也可参照本定额执行。
深孔爆破不执行本定额。
二、本节定额未包括爆破拆除前的人工预拆除工程,发生时,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三、本节定额是按城镇控制爆破B级编制的,如工程项目属于A级或C级时,应分别乘以系数1.1和0.9;如工程项目需要特殊爆破,则应根据爆区具体情况另行处理。
城镇控制爆破分级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
A级
1、拆除物周边环境十分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一、二级文物保护对象、极重要设施、极精密仪器和重要建筑物(构筑物);
2、拆除楼房的高度10层以上,拆除烟囱(或塔)的高度80m以上;
3、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200kg以上;
4、地方法规规定的A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
B级
1、拆除物周边环境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三级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对象、居民楼房和厂房的安全;
2、拆除楼房的高度10层以下,5层以上,拆除烟囱(或塔)的高度80m以下,50m以上;
3、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200kg以下,50kg以上;
4、地方法规规定的B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
C级
1、拆除物周边环境不复杂,爆破不会危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
2、拆除楼房的高度5层以下,拆除烟囱(或塔)的高度50m以下;
3、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50kg以下
注:
工业厂房,每层4-5m计。
四、本节的工作内容说明:
(一)火工品的二次加工,包括加工起爆药包、改装药包、作防潮处理;
(二)搭拆钻孔台架,布孔、钻孔、验孔,考虑了加密孔网、控制单孔药量和单响药量等因素;
(三)装药、堵塞、联线,一般网路形式为每孔1发导爆管雷管,每10发导爆管雷管用1发电雷管起爆;
(四)覆盖及防护所用材料为草袋、竹芭、编织袋、金属网、铁板、人工覆盖防护;
(五)撤离、警戒、起爆,只考虑了撤离、站岗的警力,对撤离人员的误工费用另计;
(六)爆破效果检查、盲炮处理,不另计取费用;
(七)二次破碎,破碎到机械清渣所需的块度,如有特殊要求,费用应另计。
五、爆破拆除物的特征尺寸(厚度或断面),泛指该尺寸以内的被拆除物。
六、本节导爆管雷管每个配2m导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