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0116397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31.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注册新生入学与.docx

注册新生入学与

目录

一、新生入学与注册4

新生报到5

学籍表和学籍卡6

学生证办理7

自费生、进修生学籍9

新生电子注册10

二、学年电子注册12

三、学籍异动14

转专业的办理15

休(复)学的办理18

退学的办理21

转学的办理24

专升本的办理26

四、毕业注册与毕业证书发放...29

毕业图像信息采集30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填表写说明32

毕业图像信息校对说明34

毕业电子注册36

毕业证书的发放38

毕业证书的上网与查询39

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41

教师资格证书填表说明44

五、学籍管理规定48

入学与注册规定49

办理学生证规定51

休学与复学规定53

转学与转专业规定56

退学规定60

留级及取消学籍规定62

毕业证管理和发放规定65

毕业生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办理规定67

学号统一管理规定68

六、附录69

 

新生入学与注册

 

新生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延期。

延期到校报到时,须先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核对录取档案是否已经退档,如未退档,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如录取电子档案已被退档,学生本人(学院不负责)应通过内蒙古招办联系恢复电子档案,恢复后方可办理入学。

录取电子档案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有学籍,关系到毕业证的发放,如无录取电子档案,毕业时毕业证书将无法上网,无法正常毕业。

 

学籍表和学籍卡

学生入学后,须填写学籍表和学籍卡。

教务处学籍科将为新生发放学籍表和学籍卡,对新生进行基本信息采集。

学生在领到学籍表和学籍卡后,应按表格内容认真填写相关内容,贴上照片。

以班为单位收齐,将学籍表交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然后由二级学院教务科将学籍卡交教务处学籍科。

所有学生(包括自费生、进修生、成人插班生)都必须填写学籍表和学籍卡。

学籍表和学籍卡将在学生毕业后转交学院档案室,做为重要档案资料保存。

学籍表中“学籍异动登记”一栏,在学生发生学籍异动时,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科负责填写。

各学期成绩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科每学期期末填写。

学生证办理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的重要身份证明,所有学生包括自费生、进修生和成人插班生都必须办理。

一、办理程序:

1、学生报到后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在背面写清姓名、专业、班级信息;

2、由班长收齐所有学生照片,并按学籍表顺序排列好交二级学院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再交教务处学籍科;

3、各二级学院交照片两周后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学生证;

二、补办程序:

学生证不得私自涂改和转借他人,如丢失,必须补办,具体补办手续如下: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写清补办理由和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班级、学号);

2、由班主任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并签字;

3、由学生本人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4、每周星期五下午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补办学生证;

 

自费生、进修生学籍

自费生、进修生是指未经国家高考录取,而自愿自费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此类学生无国家正式学籍,无国家教育网电子注册学籍,只发放学院结业证书。

所有自费生、进修生必须办理自费手续。

如不办理自费手续,则无我院学籍,无法获得我院结业证书。

只有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签署自费协议,办理自费手续后方可取得我院内部学籍,才能在达到毕业条件时获得我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提示:

所有自费生、进修生如在入学后再次参加高考并被我院录取,则必须到教务处学籍科登记。

学籍科进行注册后取得国家正式学籍。

如未到教务处学籍科登记,造成未注册学籍,无法毕业,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新生电子注册

按教育部规定,每年10月份教务处学籍科将对新入学学生进行电子注册,新生电子注册是对已被录取并已报到学生进行统计和学籍注册。

未进行新生电子注册的学生将无法毕业,故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准确统计新生报到人数,并作好政策宣传和督促学生核对工作。

为确保注册工作准确无误,在进行新生电子注册前,教务处学籍科会将《二○**年信息核对表》下发给各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本人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字,再由班主任、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回教务处学籍科,学籍科将按核对表信息进行电子注册。

在进行电子注册后,学生可在12月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查询系统”中查询个人学籍是否已经注册。

如查询不到个人信息,立即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学年电子注册

学年电子注册

学年电子注册是指教务处学籍科每年10月份对在校的二、三年级学生进行的学年电子注册。

是对学生信息和学生学籍异动,包括休(复)学、转学、退学、当兵、开除、学籍注销等信息的核实与确认。

各二级学院应督促学籍异动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各种学籍异动手续办理程序祥见后附说明),并将学籍异动学生名单在每年10月1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

学年电子注册直接关系到毕业证的发放。

如未及时上报学生异动信息,在学年电子注册时未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则毕业时将无法注册,无法毕业。

 

学籍异动

 

转专业的办理

经学院核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方可申请转专业。

一、原则要求

1、不得跨学科类别转专业。

文科与理科之间不得互转。

2、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不得互转。

按教育厅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艺术类之间不得互转。

由于术科加试科目不同艺术类专业各专业间亦不可转专业;

4、职业高中学生不得转专业。

从职业高中考入的学生按教育厅规定不得转专业;

5、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录取分数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

6、确因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要办理相应的转专业手续。

必须征得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和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处、学院分管院长的同意;

二、办理转专业时间

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在新入学10月30日前办理完手续;

三、办理转专业程序

1、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由个人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并签署保证书;

2、转出专业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4、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5、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6、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新生报道卡,按转入专业交费、报道;

未按时或未按以上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均视为转专业无效。

 

休(复)学的办理

在校学生因特殊原因须休学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一、休学手续办理:

1、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填写相关内容并附相关材料,其中:

因病休学的学生须开具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的病历证明;

应征入伍休学的学生须出示入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因家庭或个人特殊情况休学的学生,须附家长书面说明;

3、由班主任核对情况是否属实、签字,并通知所在学院教务科和学生科;

4、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

5、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6、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7、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休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科保存一份,另一份个人保留;

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年,最少为半年,如需继续休学,须在休学期满一年后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续休手续。

休学期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二、复学手续办理:

1、持个人留存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休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复学申请表》并办理复学手续,其中:

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康复证明;

应征入伍休学的须持退伍证明;

2、所属二级学院指定复学班级并院长签字、盖章。

3、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4、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5、将审批后的《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复学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科保存一份,个人保留一份。

提示:

1、复学学生应转入下一年级相同专业继续学习,如无相同专业则经教务处同意后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复学学生学费按转入年级和专业缴纳。

2、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休学学生必须跟随本年级进行高考报名,再由学籍科电子注册时进行休学异动。

如休学期间错过高考报名,则须通过所在学院和招生就业处跟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报名。

退学的办理

退学包括:

自愿退学和自动退学两种情况。

自愿退学指学生自愿放弃正式学籍;自动退学指按学籍管理规定旷课达到一定课时数视其自动放弃学籍。

两种情况手续办理如下:

一、自愿退学

1、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退学申请表》;

2、由学生和学生家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3、班主任核实情况并签字,并通知所在学院教务科和学生科;

4、所属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5、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6、学生处处长审核、签字;

7、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8、教务处学籍科审核、签字,并交回学生证;

9、到教务处教材科核对教材费;

10、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退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退学申请表》教务处

学籍科和计划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二、自动退学

1、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统计学生旷课时数。

当学生旷课时数达到《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规定的自动退学课时数时,由所属二级学院教务科提出自动退学处理意见;

2、所属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

3、教务处处长审核、签字;

4、分管院长审核、签字;

5、报教务处学籍科;

提示:

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上一学期自动退学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凡未办理退学手续或二级学院并未作出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学籍科将视其在校,保留其学籍。

转学的办理

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的,可以在得到转出、转入学校,转出、转入学校所属省教育厅同意后办理转学。

办理转学手续如下:

1、到转出学校所属省(区)教育厅领取《**省高等学校转学申请表》(一式五份);

2、到转出学校教务处、分管院长处审核、签字;复印录取底册(加盖学院公章)和开具在校成绩单;

3、到转入学校教务处、分管院长处审核、签字;

4、到转出学校所属省(区)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签字;

5、到转入学校所属省(区)教育厅高教处审核、签字;

如转入、转出学校属同一省(区),则由所属省(区)教育厅签字确认。

6、将已批准的转学申请其中一份交转出学校教务处,并由转出学校教务处在网上办理电子学籍转出异动;

7、将转学申请表交转出学校所属省(区)教育厅并由其批准转出异动申请;

8、将转学申请表交转入学校所属省(区)教育厅并由其批准转入异动申请;

9、将转学申请表、录取底册复印件和成绩单交转入学校教务处,并由转入学校教务处网上办理电子学籍转入异动;

只有按以上程序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取得学籍,否则将视为自费学生,无法获得国家正式毕业证。

提示:

办理转学手续时间为:

学生入学当年第二学期开学即每年2月份、8月份进行办理,其他时间一概不予受理。

专升本的办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每年4月至6月进行专升本工作。

工作流程如下;

1、按教育厅当年相关通知做好专升本准备工作;

2、与招收专升本学生的本科院校联系,确定专升本意向,签署专升本协议。

3、按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科院校是否招收专升本学生、招生专业、招生名额、报名条件、录取分数等均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由专科院校负责组织工作。

4、教务处学籍科通过二级学院组织报名工作,将报名学生基本信息、报名材料、录取底册等汇总后,上报各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

5、资格审查通过后,教务处学籍科将为报考学生发放准考证、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招生院校考试时间组织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

6、各招生院校录取结束后,教务处学籍科将把录取学生信息进行公示,并为专升本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写实性学习证明;

7、学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按指定时间到招生院校报名;

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已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不颁发专科毕(结)业证书。

学生在专科阶段的学习经历可由原学校发写实性的学习证明。

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由升入本科学校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制填写本专业本科学制。

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2、由于专升本名额有限,为避免名额浪费,我院原则上不允许一名考生同时报考多个本科院校。

3、已被本科院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如要放弃专升本学习,必须在正式录取一周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学籍科,再由教务处学籍科与本科院校联系取消专升本资格后补办毕业证书。

 

毕业注册与毕业证书发放

 

毕业图像信息采集

毕业图像信息采集是指毕业生毕业证书照片和网上毕业证书信息图像的拍摄采集。

由教育部指定的单位负责采集。

毕业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以及网上毕业证书信息的正确与否,所以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严格按要求按时间做好采集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各二级学院首先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详见《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和姓氏代码本;

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按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填写说明填写图像信息采集卡并按学号排列后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同时领取照相时间安排表;

3、以班为单位组织本院学生按学籍科安排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严格按要求进行图像采集;

4、图像采集40天后到指定网站查询、核对个人图像信息。

如发现有错误须进行相应登记和修改。

(详见《毕业图像信息校对说明》)。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填表写说明

一、所在院校名称: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为:

12670

三、院代码表:

(不用填写)

四、姓名及区位码:

1、名字超过四个字,从第四个汉字开始将其余汉字全部填写在第四个格内,所有数字代码均不用填涂。

2、在代码表中找不到名字的,须在此汉字右侧边上标注拼音并在数字代码部分涂0000。

五、学号按学生证学号填写(如有问题直接与学籍科联系);

六、学历类别:

普通专科;

七、所在校别:

普通高校;

八、性别:

(必填项)

九、身份证号码:

(务必准确,各班班长要统一核对)

十、拍摄序号和地区码:

(不填写)

十一、各班班长回交信息采集卡时,务必对信息采集卡上信息进行核对,并按学号顺序排列。

十二、自费(进修)、成人生必须单独标出。

1、成人生到继续教育学院填表、照相。

2、自费生办理结业证必须填表、图像采集。

同时自费生必须将联系方式(家庭电话和手机)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3、自费生通过高考取得我院正式学籍,必须在录取后到学籍科登记。

提示:

毕业图像信息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信息的准确,希望同学认真准确填写。

如出现填涂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毕业图像信息校对说明

毕业生在图像信息采集40天后即可到指定网站查询毕业图像信息,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一、输入查询地址:

1、输入网址后点击页面左侧“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

2、进入校对页面后,输入个人“姓名”或“学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个人图像信息。

二、个人信息输入正确后即会进入核对页面。

学生本人核对照片、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院校名称、毕业年份等信息是否正确。

1、如信息无误,则点击“信息无误”按钮;

2、如信息有误,则点击“信息有误”按钮,然后在弹出对话框中的错误信息项后点击“错误”,并将正确信息填写在指定位置上。

例:

身份证号错误,则在“身份证号”项后面点击“错误”并在“正确身份证号”单元格中输入正确身份证号,最后点击“提交校对结论”按钮完成修改。

三、网上查询不到图像信息,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进行图像采集。

属于此种情况,且未到学籍科登记的,速到学籍科登记;已登记的,等待学籍科统一安排补照;

2、输入方式有误,身份证号在输入时必须是“半角”状态,全角状态输入将查询不到。

3、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

此种情况须到教务处学籍科查看图像采集时填涂信息,按错误信息登陆网站查询,再修改错误信息。

提示:

如图像信息有误,必须到教务处学籍科登记,其他项信息错误直接修改提交即可,无需到学籍科登记。

毕业电子注册

毕业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且德、智、体审核合格,可准予毕业,进行电子注册,发放毕业证书。

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毕业当年不予电子注册和发放毕业证书。

1、毕业时有不及格课程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院记过或记过以上纪律处分尚未撤销者;

3、毕业当年6月1日前恶意拖欠学费者;

毕业电子注册在每年6月底和10月15日前两次进行。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将在下一次注册时间进行注册。

为保证毕业电子注册信息无误,教务处学籍科将在学生二年级第二学期时(由于学生三年级实习或顶岗等实际情况,故提前到二年级)下发《二○**级毕业生信息核对表》,由学生本人核对签字、班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审核后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学籍科以此次核对信息为准,进行电子注册,。

提示:

毕业电子注册数据上报教育部后,教育部将对上报数据与学生高考录取数据进行核对,如与高考录取数据不符,则不予进行毕业电子注册。

故学生在核对数据时应以高考录取时个人信息为准。

 

毕业证书的发放

毕业电子注册完成后,教务处学籍科制作并发放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由学籍科统一发到各二级学院,再由各二级学院发给学生。

教务处学籍科每年5月份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离校单》发到各二级学院,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指定部门办理相应毕业手续。

离校单所要求的各部门签字、盖章后,由各班统一收齐离校单和学生证,交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再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科指派专人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书,学生到各二级学院领取毕业证书。

提示:

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需个人保留好离校单。

在达到毕业条件后,教务处学籍科方进行电子注册、制作毕业证书。

学生凭离校单和学生证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的上网与查询

所有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均可在教育部指定网站上查询。

一、毕业证书上网时间

毕业证书上网时间为每年8月至9月和10月底。

具体网上查询时间由教育厅上报教育部和教育部上传上网时间决定。

二、查询方法

1、登陆指定网站,点击页面左侧的“学历网上查询(教育部唯一指定)”进入查询页面;

2、输入“证书编号”、“姓名”、“校验码”和“查询码”再点击“查询”按钮查询证书。

其中:

应届毕业生只需点击右侧“查20**届学历”复选框,即可无需输入查询码;往届毕业生则需点击“获取查询码”,按显示提示框方法发短信获得查询码,再输入指定查询码进行查询。

 

教师资格证书的办理

我院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教育局每年为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统一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具体办理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师范类专业学生;

2、当年如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条件审核由各二级学院进行);

3、按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和图像采集;

二、办理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统计符合条件自愿办理教师资格证学生名单;

2、将统计名单及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合格证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和报名费交教务处学籍科。

要求:

复印件必须用A4纸单独复印,并按学号排列;

3、各二级学院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教

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按《教师资格证填表说明》填写表格;

4、将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以及两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交回教务处学籍科;

5、教务处学籍科按教育局要求,统一组织报名学生进行图像采集和体检。

其中如有学生没有按照安排按时参加图像采集和体检而造成教师资格证未能办理,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教师资格证办理完成后,教务处学籍科按报名名单将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各二级学院教务科,由各二级学院教务科负责通知学生领取并发放;

提示:

1、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准备办理教师资格证者,应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在考试通过后,持教育学、心理学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及二级学院开具的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到教务处学籍科进行报名。

经呼和浩特市所在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组织试讲考核后,进行图像采集和体检,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2、往届毕业生可到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教育局自行申请办理。

3、教师资格证书的办证和发证机关为呼和浩特市所在区教育局。

其中:

报名条件、要求、图像采集和体检时间安排、证书办理和发放时间均由所在区教育局决定。

 

教师资格证填表说明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工作单位: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户籍所在地:

呼和浩特市

3、申请资格种类:

初等教育类专业:

小学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类专业:

幼儿园教师资格

其他专业统一为: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填写日期:

20**年*月**日

5、姓名、身份证个人信息应按高考录取时信息填写(注意核对身份证号必须与出生年月相同)。

6、最高学历:

大学专科

7、最高学位:

8、现从事职业:

学生

9、专业技术职务:

10、通讯地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邮编:

010051联系电话:

6585317

11、电子邮箱地址:

(不用填写)

12、申请任教学科:

不得跨专业填报,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

其中:

学前教育类填写“幼儿园”

初等教育类填写:

小学+相关专业

其他:

初级中学+相关专业;

13、本人简历:

自小学开始填写

14-18项由班长统一填写

14、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合格

15、身体和健康状况:

合格

16、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免试

17、普通话水平:

(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1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

面试:

合格;试讲:

合格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以高考录取信息为准)

2、工作单位: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3、常住地址: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邮编:

010051电话:

6585317

4-13项由班长统一填写

4、工作、政治思想表现:

良好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积极

6、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良好

7、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8、有无犯罪记录: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0、鉴定单位: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11、鉴定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58号

电话:

6585317邮编:

010051

12、填写人: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教务处

13、填写日期:

20**年*月**日

提示:

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组织学生统一填写,以免填写错误。

 

学籍管理规定

 

入学与注册规定

一、新生入学须持我院高考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向所在院以及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学院允许逾期未报到者(因不可抗力除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体检标准及其他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方能取得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学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