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桥颐景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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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桥颐景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丁桥颐景园小区前期物业管理
招标编号:
01201120100407131
招
标
文
件
杭州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0年月
丁桥颐景园概况及招标情况说明
第一章总则
丁桥颐景园为小高层项目,由杭州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座落于杭州市江干区东至蕙兰雅路。
本项目建设用地3757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0905.47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积82500.82平方米、地下面积18404.65平方米。
项目主体为10幢小高层住宅、1幢商铺。
预计项目总户数为848户。
项目交付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注:
如果分期开发需分别说明)。
本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管理公司。
一、“丁桥颐景园”小区规划建设基本情况(注:
如果分期开发需分别说明。
)
(一)总占地面积:
37575m2。
(二)总建筑面积:
100905.47m2。
地上建筑总面积82500.82m2。
其中小高层建筑面积76620.24m2、商铺建筑面积4914.57m2,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68.07m2,物业经营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84.72m2。
地下建筑总面积18404.65m2。
其中车库及其它12928.16m2(包括人防建筑面积4997m2),自行车库面积5476.49m2。
(四)车位情况:
车位数447个。
其中地上车位56个,地下车位354个,商业及配套共建地面停车位数37个。
(五)公共设施及公用设备:
1、绿地率:
30%
2、容积率:
2.2
3、建筑密度:
22%
4、总配体量:
住宅总户数848户
5、建筑层数:
9幢16或15+1层,1幢12+1层;
6、主要设施及设备情况:
(1)生活给水系统
是否市政直供水1-3层由市政管道直供,3层以上变频恒压供水,是否有水泵房有变频水泵二次加压供水,是否分高、中、低区/有4台变频泵,功率分别是11KW;
生活水箱数量2,有效容量90m³。
(2)生活污水、废水系统、雨水系统
生活污水与废水是否分流采用污废分流,生活废水、污水单独立管排放;住宅厨房排水设置情况单独设置立管排放,排水泵有/个?
功率/。
是否有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共1只。
(3)管材
生活给水管:
地下室采用钢塑复合管,管径DN≤80采用丝扣连接,DN>80采用沟槽连接,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6Mpa;主楼生活给水管采用PP-R塑料给水管,热熔连接,公称压为P≥1.0Mpa。
生活污废水及雨水管:
材质排水管采用普通型内螺旋排水管(v-pvc),管道、管件及阀门的工作压力为1.0MPa。
地下室内给水管采用钢型复合管,压力p≥1.6Mpa.雨水管v–pvc专用雨水管。
(4)供配电系统
电源等级:
电梯、应急照明,汽车库中的消防泵、喷淋泵、排烟风机、应急照明以及小区通讯机房,消防控制室等用电为2级负荷;其余设备用电为3级负荷。
配电房是专变还是公变公变,拟设/kV开关站1座,/kV电业变电站/座。
(5)照明系统
路灯是由物业公司(市政路灯管理所/物业公司)管理维护;
路灯/只,功率/;地下车库灯/只,功率/;楼道灯是触摸延时(声控/光控/开关),共/只,功率/。
(6)防雷接地系统:
有
(7)消防电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在地下室、主楼公共部位位置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火宅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室设于3#-F位置。
灭火联动控制系统:
联动
(8)弱电系统
电话通信:
住宅(大厦)电话按1门/户考虑,小区系统容量按1000门考虑;小区数据网可与INTERNET网等信息网联网。
通过电信总机房内的网络管理设备,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可为用户提供社会、经济等多媒体信息。
每套住宅内设1个信息点。
小区共计需安装约1个信息点。
有线电视系统:
每套配设1只电视用户终端,共计电视终端约1只。
保安监控系统:
是否与消控室在同一位置是,是否有可视对讲系统黑白可视。
是否有家庭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有,功率待定;是否有电视监视系统有,功率待定;是否有背景音乐广播系统有,功率待定;是否有周界红外报警系统有,功率待定;是否有电子巡更系统有,功率待定。
(9)电梯:
29台,功率/。
(10)主入口1个,次入口1个,是否全部设置可关闭的大门否,是否必须全部24小时打开可由物业公司根据情况设定打开时间。
(11)水景系统:
水景的数量待定,容量待定,功率待定。
(12)是否精装修房屋否。
(13)是否有会所否,设置内容/,
经营方式/。
(14)其他情况/。
二、“丁桥颐景园”小区的物业配套设施设备保修期限
物业保修期限:
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电梯:
12个月
2、主体土建:
(按设计年限)个月
3、主体水电:
24个月
4、供水系统:
24个月
5、监控系统:
24个月
6、消防系统:
24个月
7、绿化:
12个月
8、配套市政:
12个月
保修期时间计算:
自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安装设备进行外观、调试、运行等方面的检测,在取得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四方认同签章之日起即为保修期的起始日期。
三、物业管理内容
1、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屋顶设备、电梯、设备机房等。
2、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层专用变电所、水泵、风机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定期维护管理各项弱电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设备(家居安防、周界防范、闭路电视、背景音乐、道闸系统、消防报警设备等)。
4、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绿化、泵房、自行车、汽车库等。
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6、小区内景观、水系统的清洁和养护维护。
7、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8、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大厦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水箱的保洁、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9、交通和车辆的停放秩序的管理。
10、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秩序维护工作。
11、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12、提供业主全方位的其他特约服务
四、物业管理资金来源和物业管理用房
(一)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将按足额上缴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二)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经营用房:
招标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待楼盘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建设单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缴交比例配置物管用房移交给中标单位。
(三)小高层物业管理费暂定每平方米1.4元/月,商铺2.8元/月,地下车位使用管理费50元/个·月,车库使用管理费/元/个·月,上述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5%。
地面停车费用按照《杭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
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现定的暂定收费标准转为基准收费标准,并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对收费标准进行重新协商制定。
已竣工交付但尚未出售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管理费100%的标准交纳。
物业买受人未入住使用的空置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主按照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标准交纳。
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按实用摊。
(四)本物业项目采取以下第2种物业经营模式(二选一):
1、酬金制:
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每月管理酬金人民币元。
2、包干制: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五)其它有偿服务项目:
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而提供的代办性服务、特约性服务,需要收费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按有关规定并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五、管理投标企业资质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
六、奖惩措施
(一)“丁桥颐景园”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计分内容与标准》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有关指标和内容超出上述标准或另有规定的,以投标书为准;
(二)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中标单位未按《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计分内容与标准》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或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计分内容与标准》进行服务,经考核该项目管理处扣分至0分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视公安机关或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最终裁定),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终止委托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并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
七、有关说明
(一)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与开发建设单位(杭州颐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丁桥颐景园小区”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制作标书时,统一按2012年12月31日为物业管理公司交付时间;
(三)物业前期介入顾问服务费用及项目进驻开办费用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测定,并在投标书中明确表示。
(四)招标单位经过综合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移交给中标单位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业主大会成立,并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业主大会将依照《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
业主大会成立后视中标单位工作服务业绩状况决定续聘或改聘;
(五)除由开发建设单位投资配套的设施外,在投标书中提出的需要增设的其余设施,被视为投标物业公司承担费用,如中标,须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实施;
(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及在投标过程中违法违纪,或以其他方式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一经查实,由杭州市物业管理招标领导小组按规定给予处罚,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终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依据
(一)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评选标准;
(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丁桥颐景园”小区规划方案。
二、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中所有的内容、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规划建设基本情况和图纸,以及投标依据,认真研究,实实在在做好投标书。
三、招标文件解释及答疑
(一)为便于投标单位获取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和提出问题并得到解决,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参加现场答疑会,并对小区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现场答疑会及勘察现场的时间另定。
(二)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意见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通过投标答疑会予以解答,会议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和解答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补充报市物业管理招标办核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
(三)不论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发送任何资料文件,还是向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回复,均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或承诺一律无效。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综合说明书(企业概况、管理经验、成果和企业发展方向等);
(四)接管“丁桥颐景园”小区的主要物业管理人员名单、简介及职称、职务、专业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及附拟派管理处主任相关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管理方案及内容:
1、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小区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
2、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
3、根据“丁桥颐景园”小区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4、根据“丁桥颐景园”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的具体措施,发挥高科技在管理中的作用,智能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及维护方案,主要包括:
房屋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管理、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治安管理、入住管理、业户服务、档案管理等);
5、制定争创“杭州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
各项指标包括:
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治安、消防事故发生率、保洁率、绿化完好率、住户投诉率及物业管理公司满意率等等;
6、注重社区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风尚,提出社区文化活动计划及制度建设;
7、以“丁桥颐景园”小区为依托,列便民服务项目,进行经费收支,制定增收节支措施,注重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体现以业养业的发展后劲;
8、有类似“丁桥颐景园”小区管理经验,案例介绍。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内容的报价,必须用人民币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含下列内容:
A.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的费用
B.报价均包含所有的税费和利润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书写
(一)投标文件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须统一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各投标单位应提供6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亲自署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三)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或者是招标单位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加盖印章;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四)投标文件叙述应简洁明了。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
(一)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张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法人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三)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投标单位。
二、投标截止期
投标单位应于2年月日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四楼)。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交纳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时间2年月日点前,地点:
杭州市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620室(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1202021509922226215工行开元支行);
2、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将视为不符合投标要求而予以拒绝。
3、投标企业未中标的,由招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天内退还保证金(无息);
4、中标企业按要求签署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招标单位将退还投保证金(无息);
5、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者,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弃权的;
2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的。
四、投标文件处理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成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但不予支付标书制作所需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评标、决标
一、评标组织
由招标单位代表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和开发建设单位代表组成评标小组,负责评标。
二、评标原则
本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由评委对投标单位的标书、企业综合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论证,并实行计分制,获得最高分的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中标单位。
三、评标程序
(一)于2年月日分在杭州市物业监管处监督下进行开标,在保证不泄露的情况下,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审核论证。
根据标书分高低确定入围企业参加答辩;
(二)招标单位于2年月日分举行答辩会,每个投标单位限3人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管理处主任必须参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应经市物业管理招标办认可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投标单位及招标单位未能准时参加或未参加答辩会的,将视做放弃此次招投标资格。
(三)答辩会在杭州市物业监管处监督下,由市物业管理招标办主持。
以抽签方式确定答辩顺序,评标小组对参加投标单位就标书及“丁桥颐景园”小区的管理事项进行提问。
(四)根据物业企业日常考核得分(20%),标书评审(60%),现场答辩(20%)三项评审内容的行分和投标企业附加分得分(满分3分)累计,总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企业。
其中附加分部分为投标企业在上二个年度内,在杭州(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六个城区内)管理的物业项目获得“国家示范”、“省级示范”、“市优”的荣誉,以及在上二年度内获得“杭州市十佳物业服务企业”荣誉称号的,投标企业应随带相关证明材料或编制在投标书中。
四、评标内容的保密
(一)在宣布中标以前,有关招标的资料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密。
(二)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和评标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第六章合同签订
一、招标单位根据杭州市招标办核准的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若中标单位借故拖延或拒签合同,招标单位报经市物业管理招标办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另选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未经市物业招标办许可无故拖延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给予赔偿,并由市物业管理招标办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二、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文本为准。
投标文件中的指标要求及中标单位的标书和答辩过程中承诺将成为合同内容.。
四、中标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须分别向市物价局、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房管)局物业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