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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docx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深圳XXX科技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发行/修改记录

序号

版本

修改明细

修改日期

修改人

1

A/0

第一次发行

2014-01-02

2

3

4

5

6

7

8

9

10

文件发行部门(在接受部门前的打“√”,并在其后面的[]填上份数)

总经理[]总经办[]管理者代表[]技术总监[]

营销一部[]营销二部[]营运部[]市场开发部[]总务部[]财务部[]品质组[]生产组[]

工程组[]市场开发组[]采购组[]物控组[]

人资组[]

文控组[]

保管部门

制作/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3定义: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

4.2、安全主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

4.3、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

4.4、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4.5、人资组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

4.6、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人资组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

5作业程序

5.1工伤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5.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5.2.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2.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5.2.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2.4患职业病的;

5.2.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2.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5.3.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5.3.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5.4.1故意犯罪;

5.4.2醉酒或者吸毒;

5.4.3自残或者自杀;

5.4.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

5.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5工伤事故处理

5.5.1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安全主任、人资负责人及部门领导,由人资组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视工伤严重性而定,一般工伤送至竹村社康中心,较严重工伤送至观澜人民医院);

5.5.2人资组负责人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5.5.3人资组人员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

注意字迹工整、清晰,事故发生经过的叙述要准确、简洁、明晰,备注一栏中要填好3名以上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5.5.4人资组行政助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三天内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事故登记手续。

(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2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5.5.5人资组行政助理根据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员工受伤之日起30天内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认定(重大事故3天内填写上报)。

5.5.6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人资组负责,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5.5.7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进行治疗。

如未到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地点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5.8员工因工致伤无残的,在“医疗终结”后第一时间将医疗证明材料和费用单据即时上报人资组(以便到财务部报销);致残的在“医疗鉴定”一个月后到人资组询问结果。

并配合人资组办理所有工伤结案手续。

5.6工伤认定材料

5.6.1事故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

5.6.2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

5.6.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5.6.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

5.6.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5.6.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

5.7停工留薪期: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医疗期)。

5.7.1受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由各地政府劳动保障人资组依据当地的停工留薪分类规定与医疗机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

5.7.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提报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5.7.3停工留薪期满须进行伤残鉴定者,不论伤残鉴定结果有无报告,应恢复上岗工作。

5.8工伤事故分类:

5.8.1轻伤事故:

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的事故。

5.8.2重伤事故:

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符合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

5.8.3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下的事故。

5.8.4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的事故。

5.9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为:

5.9.1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工伤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发放工资标准为其发生工伤之前12月的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

公司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5.9.2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T)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

T≤3天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100%的按标准工资

3天<T≤7天

100%的按标准工资

7天<T≤30天

100%的按标准工资

T>30天

100%的按标准工资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月≤T≤2月

100%的按标准工资

2月≤T≤6月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T>6月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5.9.3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鉴定为工伤的:

类别

伤情程度

医疗期

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

工资及待遇

轻伤

一般为皮外伤

T≤3天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3天<T≤7天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7天<T≤30天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T>30天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重伤

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月≤T≤2月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2月≤T≤6月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T>6月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死亡

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按国家工伤相关规定执行

注: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鉴定评定工伤伤残等级者,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规范之相关规定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领取。

3、死亡者依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办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亡工补助金的领取,

上述补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直系亲属。

4、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5、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按瑞安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6、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或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对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9.4不能鉴定为工伤的,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用及工资待遇,公司按雇主责任险可以为其代办理赔业务,理疗费及误工费由保险公司理赔

5.9.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工伤保险赔付以外的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公司保留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的权利。

5.10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5.10.1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5.10.2过失所致公司损失超过5千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董事长/总经理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5.10.3部门各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所属员工凡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按后“工伤奖惩规定”处理。

5.10.4工伤员工复查、换药、出院等情况不单独派车接送,公司可承担其发生的交通费用,凭发票据实报销。

行政助理处理工伤事故过程中及其他陪送工伤员工去医院的人员所发生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凭发票据实报销。

5.11安全生产责任制

5.11.1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5.11.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生产副总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11.3车间负责人安全职责:

车间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入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5.11.4班组长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5.11.4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

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求领导处理。

●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5.11.5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同一切违章作业现象作斗争。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已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负责人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5.11.6公司专职安全员(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副总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5.12工伤奖惩办法:

5.12.1现场管理人员督导不力而导致事故将根据员工受伤不同程度对管理人员进行记警告、小过、大过、降职等处理。

5.12.2对未经任何上级指令私自操作机械设备或进行其它作业导致工伤的,公司将如实向社保部门填报受伤经过及原因,由社保部门对整个事件进行处理,公司将不作任何补偿。

5.12.3对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的员工扣罚当月奖金(计件人员奖金数额另定)。

5.12.4安全奖(当月责任单位/区域无安全事故发生可享有)每月由安全员根据当月工伤报告进行奖惩,并做成报表交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算入责任人当月绩效奖金中。

职务名称

安全奖

违规操作

(次/元)

有伤无残

(次/元)

伤残十级

(次/元)

伤残九级

(次/元)

伤残八级以下(次/元)

安全员

30

60

100

主管副总

10

30

60

100

部长/副部长

10

30

60

100

主任/副主任

30

10

30

60

100

100

班(组)长

30

10

30

60

100

160

当事人

20

治疗额20%

理赔总额5%

理赔总额5%

理赔总额5%

5.12.5发生工伤事故,人员工伤治疗金额在300元以内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不予处罚;治疗金额超过300元的,相应管理人员将尊照上表对应处罚。

5.12.6巡查员由生产副总、安全员及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进行日常不定期巡查,如发现违章现象,开具处罚单。

则部门部长及其以下各管理人员均按章扣除相应绩效奖金;如部门部长发现违章现象,开出处罚单,扣除相应绩效奖金,以此类推。

5.12.7本方案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解释权在人资组,由总经理批准通过后颁布执行,修改时亦同。

6参考文件 

《工伤管理规定》

7表单

见附件

 

附件一: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填表日期:

_____年____月___日

部门

岗位

姓名

性别

进厂日期

身份证号码

事故日期

、时间

事故地点

现场

主管

见证人

 

伤害原因:

口机械伤害口物品伤害口刑事伤害口交通事故口其他_______

伤害部位:

口肢体口头颈口胸部口腹部口五官口肌肤口其他_______

工伤详细经过

事故责任类别:

口意外事故口违规操作口个人疏忽口他人造成口机械故障口其他_______

相关责任人:

部门准许工伤假_____天;(具体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

部门检讨·改善方案

部门主管:

区域安全负责人:

人资组处理意见栏

伤害状况:

口 划伤 口 烫伤 口 扭伤 口 压伤 口 骨折 口 断指 口 死亡 

口 其他_______ 

伤害程度:

 口轻微口 轻口 重首次医疗费用:

1、是否有参加社会保险?

口工伤口医疗口其他_________

2、是否按工伤处理?

口是口否

3、是否住院或门诊?

口住院口门诊

4、依据《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第条、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医嘱意见,

准许工伤医疗期:

___天,准工伤假天。

(具体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安全责任人处罚:

审核批示栏

核准:

备注:

1、发生工伤事故部门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提交工伤事故报告单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报告单交人资组;

2、工伤事故部门填写部分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3、工伤事故报告单签核后,由人资组原件存档,工伤事故部门复印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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