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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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不断提升项目质量水平,推动企业良好持续发展,特制定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考核办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第一章质量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程质量的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方针,认真执行质量手册及质量程序文件,努力创建优质工程,本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如下:
⑴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优良率90%以上,合格率100%。
⑵项目交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评分达到95分以上。
⑶竣工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
⑷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图
2、成立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和副经理任副组长,质检工程师和相关部门组成: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3、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公司和指挥部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人员。
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满足数量及资质要求。
钢筋焊接、预应力张拉等关键工种,起重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根据本标段范围工程需要,组建满足本标段工程检测需要的中心实验室、工地实验室,检测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标定,检测人员数量及资质符合要求。
(4)、配置满足质量控制需要、测量精度要求的检测工具,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5)、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6)、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是本经理部生产、经营的主要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经理部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其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0]27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施工质量的规章制度。
负责建立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体系,审定和发布本单位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把质量管理纳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注重深入了解经理部施工质量情况,定期主持经理部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管理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质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3)、加强对质量监督部门的领导,设置专职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按规定要求配齐有较强工作能力和有技术业务知识、责任心强的质量监督人员,并做到相对稳定。
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支持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权。
(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经理部的施工质量大检查,在建工程检查覆盖率100%。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问题。
(5)、组织开展优质工程建设活动,把创建优质工程纳入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奖励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支持职工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建议和技术改进。
(6)、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组织开展经理部安全质量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7)、积极推行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组织制定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完备内业资料,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8)、组织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主持讨论、审批质量问题调查报告,上报下达,予以结案。
项目副经理的质量责任
(1)、要以开展“优质工程”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质量检验、申报、签认制,交接班、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成品保护、质量信息管理、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等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施工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及必须的资金投入。
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危险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及吊装、机电作业、季节性施工、交叉、多层、高空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都应制定专项的技术措施报上级批准实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4)、组织每月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验收人及时解决。
(5)、按规定配齐质量检查人员,充分发挥质检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察监督权,不得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使质量监察的职能。
(6)、配合项目经理,参与经理部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7)、协助并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意见。
项目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在本项目中行使技术管理职权。
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技术职责,领导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业务工作。
(2)、负责审批本项目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时,遵守和执行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职业健康、质量保证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3)、负责项目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
检查、安排技术业务部门和下属各分经理部做好施工技术调查、场地安排、征迁、“三通一平”及施工复测,审查设计文件,办理优化设计、施工工艺方案的制定和设计等一系列工作。
(4)、组织研究落实工程项目的重大技术方案和措施,按权限审批或签报。
(5)、组织经理部的定期工程质量大检查,制定和实施重大隐患整改计划。
(6)、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整改措施。
安质部部长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业主等相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法令、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上述法令、指示、制度和规程、规范、标准,对施工技术准备、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材料试验、施工操作和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有质量否决权。
(2)、根据国家、二广公司等质量管理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制订有关质量监察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等,对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经常向职工进行做好工程质量的宣传教育,提高质量意识,使职工牢固地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和全面质量管理的观点,指导和协助施工部门和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工作。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等有关质量的审查鉴定工作、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实施。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质量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质量情况的统计报告。
(6)、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定期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程进行动态控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7)、督促检查各工区在创优工程中的质量工作,组织并参加优质工程的评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报优质工程的推荐工作,迅速正确反馈质量信息,以利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8)、准确掌握本项目工程质量的好坏、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先进经验,提出奖惩意见,报单位领导。
(9)、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意见。
质检工程师的质量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法令、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
经常深入现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动态控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2)、施工过程中,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参加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做好质量评定台帐。
(3)、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返工,对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报告。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和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质量问题引起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验证。
(5)、负责收集和整理产品检验、试验、验收的原始资料,作好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6)、协助部门及领导做好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及资格考核工作。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止重复事故措施和意见。
工程部长的质量责任
(1)、工程部长对工程质量负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
(2)、及时认真进行设计图纸的审查,透彻了解设计意图,细部结构,各部尺寸及技术要求等,对于原设计图的错误要在施工前审查出来,并与设计单位协商认可进行改正。
(3)、重点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的标准绘制施工布置图,并督促检查落实,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工地
(4)、技术复杂的工程或工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操作细则和施工措施,并根据生产情况,随时加以修订
(5)、凡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深坑作业、吊装、有毒材料施工,以及交叉、高空、多层作业和重点、复杂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门施工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6)、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
(7)、参加质量事故调查的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项目部物资、机械部长的质量责任
(1)、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2)、对工程所需物资采购、验收、发放、标识、评审、搬运、贮存等有关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保证全部资料的可追溯性,并建立物资采购价格、数量信息控制台帐。
选择合格的物资供方,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确认,确保进场物资符合规定,提高质量保证能力。
(3)、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搞好物资仓库、易燃、易爆品仓库位置的选点和建筑,负责组织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用品检验,未经验及检验不合格的物品,不得发往现场使用。
(4)、负责经理部物资、机械设备调配及管理,制定经理部系统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5)、编制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和修理计划。
(6)、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项目部财务部长的质量责任
(1)、保证经理部用于工程管理所需资金,负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付工作。
(2)、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经济责任,负责统一发放、扣收对各工区(厂)的各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奖励、罚款。
(3)、正确处理工程质量与工程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过于追求质量而忽视效益或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质量。
(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活动和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影响经济效益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项目部实验室主任的质量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部位颁布的标准、规范,了解其有效期和更替动态,在本系统内及时宣贯和配置,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准确及时。
(2)、执行国家《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计量体系,对中心实验室及各工区实验室的计量设备,进行计划、配置、年检、自校的实施和督促。
(3)、负责编制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制度,编制实验室、混凝土拌和站、混凝土梁预制场等验收和生产许可证制度。
(4)、配合施工技术人员,做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推广工作。
(5)、检查、督促和指导各作业队试验检测工作。
对各作业队试验检测人员实施培训、考核。
(6)、参与经理部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意见。
质检员质量责任
(1)、质检员应掌握本工程项目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规定、质量标准、验标及施工技术措施等,在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特别是关键工序认真检查和贯彻。
(2)、负责隐蔽工程检查报验工作,经认定符合《验标》要求后,报请主管技术员检查认可。
(3)、当班时,应认真检查各班组按图纸和技术要求施工的情况,检查交接班记录,并在原材料和施工质量上把关,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和个人有权制止,责令其返工或停工。
(4)、指导、组织工班落实岗位责任制,辅导班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并参加QC小组活动,提高质量意识。
(5)、经常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掌握工程的全部质量状况,参与定期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
队长和主管工程师质量责任
(1)队长和主管工程师是施工操作的组织者,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2)、领导班组人员严格按技术交底的图纸、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以《验标》规定进行检查,对无技术交底的工程或上级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施工,对技术人员、领工员的技术交底,未及时向本班组其他人员交待清楚,造成返工浪费,负有直接责任。
(3)、做好文明施工,保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努力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帮助班组成员练好基本功,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实现“一专多能”。
(4)、把好材料使用质量关,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使用;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属上道工序的不接,属本工序的不交,在工程施工中,坚持计量标准。
(5)、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对质量上存在的问题研究改正措施,对本班组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合格产品,应主动组织返修,直到合格为止,及时消除质量事故隐患。
(6)、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检查,根据班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对策计划。
(7)严格执行对各工序的质量验收制度。
操作工人质量责任
(1)、努力学习技术,做到“三懂四会”,即懂设备性能、懂质量标准、懂操作规程、会看图、会维修、会检测、争取达到一专多能。
(2)、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技术复杂和特殊工种操作前,应经过专门培训,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能上岗操作。
(3)、严格把住质量关,坚持按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序不交接,不合格工程和产品不交工,要爱护国家财产,爱护材料及半成品、做到精心维护,精心施工。
(4)、凡属不按操作规程、不按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以及不按应知应会操作,造成返工或质量事故者,要负直接责任,并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一、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交底在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过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
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基层管理人员、领工员、班组长、工人)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按交底的几何尺寸将工程付诸实施,完成工程从图纸向实体的逐步转化。
2、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各队技术主管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对施工调查和设计文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设计单位解决。
3、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向其他生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作业层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本工程综合性技术交底。
交底前应作充分准备,以会议宣讲和书面形式交清设计意图和主要标准、施工安排、技术措施、工程的特点和特殊要求。
4、工程部负责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技术组负责分项工程和各项临时工程的技术交底。
5、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大量、长期反复进行交底工作,在其工作量中占有很大比例的份额,是技术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技术交底的偶然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技术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仔细核对交底内容,技术交底执行技术复核制。
6、技术交底要求:
(1)、重点工程,必要时由上一级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共同参加。
(2)、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应组织对作业层进行综合性技术交底。
综合性技术交底的内容:
工程主要技术条件、设计标准;工程部位及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骤,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准备工作;使用的机具设备;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劳力组织;创优计划、主要质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科研项目和实施计划;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
(3)、工程部长组织对技术人员进行单项技术交底。
7、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资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复核、接收人签字,并标注日期。
8、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复核制。
(1)、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部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总工程师签发。
(2)、作业层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编制,工程部长复核。
(3)、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9、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施组文件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出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
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要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10、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11、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一式三份。
交底人和接收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认,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一份留质检部备案。
12、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管段工程范围内技术交底台帐。
二、过程“三检”制度
项目部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即:
施工班组、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均设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加强现场监控能力。
1、开工前检查内容及要求
开工前由项目队施工技术部门将施工技术交底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报项目质检部备案。
2、施工中检查内容及要求
①施工测量及放线报项目质检部汇同测量监理工程师复验;
②桩基工程、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基坑验槽、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工程、防水工程、连续梁各工序及隐蔽工程均需执行“三检”制。
3、隐蔽工程的检查
隐蔽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按要求检查设计和规范规定的所有质量指标项目,先由工班自检合格后,报主管工程师验收,并作如实、详细的记录。
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质量专检,合格后签发自检合格意见向监理部报验。
隐蔽工程的检查结果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及资料应及时办理不得补办。
4、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大检查
项目部建立施工质量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部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和专职质检员参加。
检查后应及时提出总结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隐蔽工程全过程现场旁站监控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检查验收是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各主管工程师应做好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试验室完成规定试验项目取样和试验检测。
4、隐蔽工程的检验应在工程隐蔽前进行。
5、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
6、主管工程师和质检工程师加强对隐蔽工程的巡回检查和监督,对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的行为及时纠正。
7、隐蔽工程报验程序:
由负责该项隐蔽工程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检查,由质检工程师在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合格签字后,该项工程方可进行隐蔽,进入下道工序。
8、关键部位验收程序:
由负责该项关健部位的主管工程师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部技术负责人,由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质检部和安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自验合格后由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监理见证
四、半成品、成品保护制度
1、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目的
通过编制本制度,达到确保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的目的。
施工现场随着施工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是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检验批、分项、分部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坏,将会增加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同时对半成品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存放、保护,根据成品、半成品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保护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
2、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范围
采购的物资及设备、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砼预制构件,以加工的钢筋等。
3、成品、半成品保护职责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由队长和主管工程师进行监督管理。
各作业队必须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各对要把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现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施工现场中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工序不允许其动工作业。
(3)各作业队要加强职工及劳务工的法制、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教育。
教育本单位职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保护已完和部分完工的工程项目,增强本部职工及劳务工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
(4)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各工区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5)各作业队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由现场施工员、主管工程师负责指导、督促劳务队实施;工程部、安全部、质检部、物资部和设备部要经常对各作业队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质检部负责汇总各队、各部门检查存在的问题,即时通知作业队进行整改,在每月的生产会上通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各班组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规定,禁止在本责任区域或其他责任区域内违章乱踩、盗窃等行为,造成成品、半成品、受损或污染。
4、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
1、施工阶段成品、半成品保护
(1)根据作业指导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对工程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统一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标志。
(2)各作业队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防护教育,并严格按防护措施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由工程部在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的质量措施中明确防护项目及防护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
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4)施工中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对成品、半成品有特殊要求时,需在技术交底中明确防护项目和防护措施,实施情况应在施工日志中做好记录。
(5)科学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特别是交叉作业安排要合理。
2、已完工程保护
(1)对工程中已完成的部位(成品)应进行防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坏和污染。
(2)成品、半成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如遇外界因素或客观条件影响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妥当的保护措施。
3、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
(1)对竣工交付前的产品进行标识防护,并根据工程合同或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特殊防护。
(2)竣工交验时提供正确使用和保护的说明,做好回访保修工作。
五、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实际要求,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质量事故。
1、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规定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停止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对事故部位或工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2)、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小时内向监理、业主、设计等驻现场有关人员书面汇报,内容包括:
A、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B、发生的简要经历、损失情况
C、发生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