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终极版小抄一张A过自考系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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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终极版小抄一张A过自考系列.doc

总论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自1986《民法通则》颁布后,正式通行之前“智力成果权”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狭义:

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文学/工业2.知识产权的性质:

本体的私权性、客体非物质性

3.客体非物质性: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效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知识产权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4.知识产权专有性的表现: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属性的存在5.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1709英《安娜法令》

6.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

7.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著作权概述

1.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2.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著作权客体的无形性、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著作权具有人身性

3.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不同:

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方式;保护条件不同发明要求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有独创性;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专利权国家行政授权,著作权自动保护;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

1.原始主体:

作品完成创作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雇主、委托出资人等

2.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3.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的区别:

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继受主体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而形成;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和全部的人身权,继受主体只能取得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获得人身权

4.外国著作在我国受保护的情况:

外国主体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或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际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参加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或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

5.作者具备的条件:

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的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6.我国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使用规定:

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要征得全体著作人的同意;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分割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作品可单独享有著作权,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使用,合作作者不能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7.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所创作的作品,我国的规定:

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完成两年内,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可以给作者奖励。

主要有:

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的客体

1.作品,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的种类:

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特点:

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

4.计算机软件获得保护的条件:

原创性、固定性

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适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的方式适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3.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美术品归原件所有人)、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为50年,其他不受限制

邻接权

1.邻接权,与著作有关的权利,及作品传播者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广播组织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于联系:

1.共同点都与作品相联系2、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3、都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区别1.主体不同2、客体不同2、权利内容不同4、保护期限不同

3.表演者权:

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许可他人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的权利/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复制发型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网络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的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媒体发表的关于时事性文章,作者声明的除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等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的除外/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适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适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未向公众收费和表演者支付/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等/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法定许可使用,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意外,其他报刊都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适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许可,但应付酬;著作权人声明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出版的录音制品/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除外,应支付报酬3.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异同:

相同点:

1.使用者的目的均侧重于社会公共利益2.作品均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使用他人作品无须经得权利人许可;区别:

1.法定许可的适用这只能是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和报刊等,而合理使用无主题范围的限制2.法定许可需向权利人支付报酬,而合理使用不需;3.适用法定许可时,若权利人声明不许时不能适用,合理无

4.强制许可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区别:

法定许可使用不需经过著作权人同意,但是要向其支付报酬,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准使用的不得使用/强制许可需要在向著作权人申请许可未成功时向主管部门申请授权,通过强制许可证的形式获得适用权,同时支付报酬

著作权的利用

1.著作权转让的特征:

转让对象是财产权/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2.许可使用与转让的区别:

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取得的只是使用权,而受让人取得的是著作权/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的方式、地域、期限内适用作品,不能将所获得使用权再让渡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而受让人不仅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将获得的权利再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有处分权/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可能因专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只有专有使用的被许可人才能因专有使用权收到侵害而提起诉讼。

而受让人则可因任何侵犯其财产权利的行为提起诉讼。

2.著作权的质押合同需要向有关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人身权不能作为质押标的

著作权的管理

1.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经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邻接权的制度。

民事权利管理制度、信托的一种形式,源于法国。

:

1.协调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2.保证著作权人权利的实现3.减少和避免纠纷

职能:

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4、进行涉及著作权及有关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著作权的保护

1.侵权行为的种类:

1.擅自发表他人作品2.歪曲、篡改他人作品3.侵占他人作品4.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5.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6.拒付报酬7.剽窃他人的作品8.侵犯专有出版权和办事设计权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10.侵犯邻接权11.其他侵权行为

2.侵权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实际损失及制止开支,不能确定的50万以下赔偿/行政责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及没收主要用于制作的工具,材料,设备得。

非法经营额2倍以下或10万以下罚款/刑事责任故意,违法数额较大,具有其他严重情节3.调解、仲裁、诉讼时效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专利权

1.专利的特征:

专利是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是符合专利条件或者具有专利性的发明/发明创造是否有专利性,需要经有关部门依法定程序确定2.专利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特征:

就独占性而言,同一法域内,相同主体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就时间性而言,保护期较短3.专利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社会关系4.专利制度的特征:

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包括产品发明(新产品、材料、物质的技术方案)和方法发明(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适用的心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在工业上应用/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使人产生美]4.不授予专利的情况: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俗的发明创造:

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善良风俗的发明创造/违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其完成的发明创造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动植物新品种/用原子核裂变的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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