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涵工程监理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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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钢筋砼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③《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④《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⑤本工程设计图及相关资料
⑥本工程监理规划
⑦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特点:
(1)河流容易涨水;
(2)村民唯一出入通道,有一定的交通压力;
(3)施工现场狭窄。
4、监理控制要点:
(1)箱涵放线定位;
(2)原材料进场报验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3)基坑开挖、排水;
(4)钢筋、壁板模板制作与安装;
(5)砼浇筑;
(6)箱涵回填与压实;
(7)工程进度计划与节点控制;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监理方法:
(1)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以及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
(2)施工过程中实行巡视检查;
(3)对原材料实行见证取样;
(4)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
(5)监理依据委托监理合同进行监督;
(6)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执行严格监理,热情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6、达到的目标值:
(1)报验及时,程序规范,资料真实、标准、齐全;
(2)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3)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验收规程要求。
二.施工准备
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认真研究核对,如发现有错误和矛盾用联系单的形式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业主,请设计部门补充、更正。
2、开工前必须首先了解、探明工程地质情况,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
3、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箱涵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定签认后实施。
箱涵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箱涵工程概况;
(2)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流程(特别注意分段施工顺序、基坑开挖及支护桩上部临时支撑方法);
(4)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人员组织;
(5)机械、设备、劳动力配置及材料的供应;
(6)测量放样成果表;
(7)工程进度计划及控制节点;
(8)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保证措施。
4、原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及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试验报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该原材料方可投入使用。
5、箱涵使用的砼配合比应报送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和投入使用。
如使用商品砼,应按《商品混凝土监理细则》执行。
6、箱涵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如水电、排水、通迅等必须在开工前准备就绪。
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处理,以保证施工能正常进行。
7、箱涵支护桩的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测并报测量专业工程师复核签认后妥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复核。
三.箱涵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流程图见附表七)
1、箱(管)涵放线定位
(1)首先对箱(管)涵的轴线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核;
(2)各控制桩都应编号、编制汇总表,标注坐标数据,桩上应分别涂上各色油漆,做到醒目、牢固,并应定期进行复核。
2、基坑开挖
施工中应注意:
(1)基坑可以使用机械和人工配套整修。
基底高程严格按箱(管)涵设计标高控制,均应避免超挖,已超挖或松动部位,应将松动部分清除。
挖出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边沿,应堆放在距地面坑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超过1.5米。
机械挖土时保留200~300mm土厚用人工开挖,以防止基坑扰动。
(2)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加强排水,不能受水浸泡。
(3)基坑开挖并处理完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复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基坑开挖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3、钢筋成型与安装
(1)钢筋应具有质保书及出厂检验资料,材料到达现场后,应按规定批量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钢筋必须按不同规格、等级、牌号、钢种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立牌以资识别。
钢筋宜堆置在仓库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3)钢筋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污垢、鳞锈等清除干净;
钢筋下料、弯制应进行调直;
采用冷拉法调直时,Ⅰ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大于2%、Ⅱ、Ⅲ级钢筋不宜大于1%。
(4)钢筋的弯制和未端的弯钩应附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用Ⅰ级钢筋制作的箍筋,其末端必须做弯钩,弯钩的弯曲内直径应大于受力主钢筋直径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
弯钩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3倍。
(6)钢筋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见附表二)
(7)钢筋焊接之前必须清除焊接部位的铁锈、水锈和油污等;
钢筋端部的扭曲、弯折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8)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于Ⅰ、Ⅱ、Ⅲ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
对于Ⅳ级钢筋不得有烧伤。
闪光对焊接头机械性能与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见附表三)
(9)钢筋电弧焊接头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较大的凹陷、焊瘤;
接头处不得有裂纹;
接头处用小锤敲击时,应发出与原钢筋同样的清脆声。
其机械性能、缺陷及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见附表四)
(10)钢筋焊长度控制:
单面焊为10d,双面焊为5d,并送市政质量检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
焊工必须有考试合格证。
(11)结构钢筋的位置必须准确,并满足保护层的要求,钢筋接头应按规范要求错开配置。
(12)钢筋绑扎应符合要求,钢筋骨架应在不同高度处绑扎适量的垫块,以保证钢筋在模板中保护层的厚度。
(13)钢筋成型与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见附表五)
4、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成型应保证结构设计尺寸,并保证钢筋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
(2)模板及支撑系统应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以承受浇筑砼时的重量、侧压力和其它施工荷载,并保证受力后不变形,不位移。
(3)模板接缝应紧密不漏浆,内侧平整光滑,并涂刷脱模剂(禁用废机油),以保证清水构件外观质量。
(4)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见附表六)
(5)模板安装完成后,自检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砼浇筑:
(1)砼浇筑前,应对支撑、模板、钢筋和预埋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模内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垢应清理干净,模板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侧应涂刷脱模剂。
经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砼浇筑。
(2)砼配合比应提前7天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生产和投入使用。
(3)自高处向模内倾卸砼,其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宜超过2M,以免发生离析。
(4)砼浇筑应分层进行,分层厚度应按规范要求执行。
下层砼应在初凝或重塑前被新砼复盖。
(5)砼的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必须间断时,其间断时间应小于下层砼初凝或重塑前被新砼复盖的时间。
(6)插入式振动器移动间距不应超过振动器作用半径的1.5倍;
应与侧模保持5~10CM的距离;
插入下层砼深度5~10CM;
每次振动应快速插入缓慢提出,振动时间以不再冒气泡、表面呈现平坦、泛浆、无明显下沉为标准。
(7)砼浇筑工程,应随时观察所设置的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是否移动,若发生移动应及时进行样正。
(8)在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注意钢筋、模板、支撑等位移情况,设专人进行检查,以便做应急处理。
(9)结构砼浇筑完成后,对砼水平裸露面应及时进行修整、抹平,等定浆后再抹第二遍,以减少收缩裂纹。
(10)应认真填写砼浇筑记录,按规定做好试块见证取样,每个批次应不少于二组试块。
(11)定人、定责做好砼养护工作。
(12)如使用商品砼,应按《商品混凝土监理细则》执行。
6、回填
(1)箱(管)涵完成后,箱(管)涵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方可进行回填土。
(2)回填土材料为二灰砂,其配比度符合设计要求,分层填筑和夯实,密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施工单位应对每层回填土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有完整的自检资料,自检合格后方可继续回填,监理工程师应对回填压实度进行抽检。
四.质量控制标准和检验要求
1、本工程属箱涵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标准应按设计图要求和相关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缺项可参照市政工程及相关《规范》办理。
2、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应与施工工序同步完成。
报验单和质量检验评定用表,按统一规定的表格执行。
3、质量检验允许偏差
(1)基坑开挖允许偏差(见附表一);
(2)钢筋加工允许偏差(见附表二);
(3)闪光对焊接头机械性能与允许偏差(附表三);
(4)钢筋电弧焊接头的机械性能、缺陷和尺寸允许偏差(附表四);
(5)钢筋成型与安装允许偏差(附表五);
(6)整体式模板允许偏差(附表六);
4、施工中应具备的原始资料
(1)测量放样记录及成果汇总表;
(2)砼设计配合比报告单;
(3)各种原材料质保书、出厂检验资料及现场见证取样试验单;
(4)特种材料及构件质保书、出厂检验资料及现场抽样检验结果;
(5)砼浇筑记录;
(6)砼强度试验汇总表、评定记录;
(7)按工序、部位填报的质量评定表及报验单。
5、分项、分部检验评定
(1)本工程由于工期紧、任务重,为加快工程资料的整理、汇总,实行按单元、分部工程进行检验评定的办法。
承包人对已完工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及时整理,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及时整改质量缺陷。
(2)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分项工序,承包人应向工程监理部报送整改书面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3)返工重做的工序,可重新进行质量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严格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到位,保证安全施工。
1、现场平面布局必须简洁、明朗,符合“标化”现场要求。
2、应进行挂牌施工,内容为:
建设主体、施工平面、安全规程等。
3、施工现场交通疏导措施得力,标志明显。
4、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配戴上岗证、安全帽。
5、供电电源线路,应按有关规定有秩序架空布设。
6、现场机械、设备均应有防护措施,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
7、高空作业人员,应配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8、现场应按部位、分片布设消防设施。
9、现场材料应按规格、分类,分别整齐有序堆放。
10、工程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现场清”。
六、工程变更监理实施细则
1、依据
为规范监理工作,明确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为有利于工程全过程的控制,依据比选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工程设计文件、监理合同以及《混凝土施工规程》编制本细则。
2、使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
武隆县新建赵家下坝箱涵、绿井塘箱涵工程变更监理工作。
3、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变更审查,签署合同文件授权范围内的一切工程变更指令。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完成工程变更监理具体工作。
4、工程变更条件与内容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是指因设计条件、施工现场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项目法人与监理部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标而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变更与修改。
1)监理部仅接受下列工程变更指示、通知和建议
执行项目法人发出的工程变更指示:
(1)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变化所提出的工程变更建议或设计修改通知。
(2)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施工方案或施工状态发生变化,依照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提出的施工变更建议。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使施工单位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
没有监理工程师指示时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所包括的工作的数量;
(2)省略合同工作或工程项目;
(3)改变任何合同工程或工作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部分工程的高程、基线、位置和尺寸;
(5)进行工程完工所必要的附加工作;
(6)改变部分工程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5、工程变更处理程序与要求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监理部在接受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通知或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建议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对变更项目设计的可行性与可靠性进行技术审查;
(2)对变更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对变更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对合同工期的影响进行审查;
3)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根据项目法人授权,批准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包括:
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变更费用和工期、设计变更文件和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4)监理部对工程变更的通知、要求或建议审查时遵循的基本原则。
(1)变更后不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影响工程完建后的运行与管理。
(2)工程变更设计技术可靠,安全可靠。
(3)工程变更有利于施工实施,不至于因施工工艺或方案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4)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经济合理,不至于导致合同价格的大幅度增加。
(5)工程变更尽可能不对后续施工产生不良影响,不至于因此导致合同控制性工期目标的延迟。
5)施工单位接受监理部的工程变更指令后,应考虑下列两种情况:
(1)如果这种变更不符合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项目或工作项目范围,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签订补充协议与合理补偿、或提出拒绝执行的要求。
(2)如果这种变更超出施工单位所具备的施工手段与能力,或将导致施工单位造成额外费用与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以提出理由,申报项目法人或监理部重新审议,或在执行期间提出施工索赔申报。
6)工程变更的申报、联系、要求、审查、批准、发出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文件。
监理部对工程变更的审查、批准权限及审批程序,还应同时受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规定和项目法人授权的约束.并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7)只要工程变更指令是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发出的,则这类变更不解除或减轻合同双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与责任。
6、工程变更的申报内容与要求
1)施工单位向监理部提交的施工变更建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
工程量或工作量、引用单价、变更后合同价格及其引起的施工项目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总额。
(4)变更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
施工方案、施工进度以及对合同控制。
(5)为对工程变更建议进行有效审查与批准而向监理部与项目法人必须提交的图纸与资料。
2)设计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的内容与要求,项目法人或勘察设计合同未另行规定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3)工程变更指令、通知与建议,均应在可能实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并考虑留有为项目法人与监理部能对变更要求进行有效审查、批准以及施工单位进行必须施工准备的合同时间。
(1)设计修改通知应在施工实施前10天提出。
(2)在出现危及生命与工程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程序与时间的限制.但施工单位或变更发布单位仍应及时补办有关申请和批准手续。
7、工程变更的合同支付
1)工程变更支付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除非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否则按下列要求执行:
(1)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单中的价格执行。
(2)合同报价单中没有适用单价或价格的,引用合同报价中类似的单价或价格修正调整后执行。
(3)合同报价单中单价或价格明显不合理或不适用的,经协商确定;
或由施工单位依照合同报价的原则和编制依据,重新编制后报送审核与批准。
(4)经协商仍长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监理部有权独立的决定他认为合适的暂定单价或价格,并通知施工单位和项目法人后执行。
2)如果工程的支付方式与价格确定后,随工程变更实施列入月工程款支付。
3)如果工程变更的发生,是由于施工单位的合同责任与风险所导致,则为执行工程变更所发生的与工期延误的合同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
5)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索赔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七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为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使用于:
武隆县新建赵家下坝箱涵、绿井塘箱涵工程所有建设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支付申请;
监理员负责预审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量和协助相关项目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计量复核。
4、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项目监理部签发的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项目法人或项目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度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5)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量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计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才能列入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
6)工程质量的认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技术规范、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和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进行。
5、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
投标书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合同支付结算的工程量.施工单位申报支付结算的工程量,应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支付计量要求的已完工程量,按合同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分类进行量测与度量。
施工单位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量量测时,应在量测前向项目监理部递交验收量测方法和实施措施,经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即可进行工程量量测工作。
项目监理部届时将派出监理量测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
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测量成果资料。
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合同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单位在量测成果后3天内,向项目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监理工程师接受。
土石方开挖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对该区域的地形进行复测。
监理部将派出监理量测或计量工程师参加和监督量测工作的进行,测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将测量成果及时报项目监理部,以便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
土石方开挖的合同支付工程量,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调整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坡面线),以自然方量(m3)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
土石方填筑支付工程量,应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着进度根据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不同高程、不同部位、不同土料的填筑面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及自然沉陷后的压实方进行量测.记录和绘制草图计算,并将测量成果报项目监理部核备,并以土方填筑完成后的测量计算方量(按设计的建筑物轮廓线尺寸)为准。
所有为合同支付所进行的量测与度量(包括计算书、测图等)成果,都必须事先报经项目监理部认可。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支付计量以有效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已完工工程项目的构筑物边线,按净值计量与度量。
计量精度:
所有计量的数据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合同支付申报控制
1)项目监理部只承认工程施工中的合格工程量,并据此以合同工程量报价单分类、分项进行支付计量结算。
2)施工单位应与当月25日前,向监理部递交合同支付结算申请报告(或报表)。
3)项目监理部只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量合同支付申报。
(1)当月完成,或当月以前完成尚未进行结算的。
(2)属于监理范围,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进行支付结算的。
(3)有相应的开工令、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名称(工序)质量评定表(属于某分部或单位工程最后一个单元工程者,尚必须同时具备该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认证文件的。
(4)由监理确认签证的合同索赔支付。
4)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递交合同支付申报(或报表),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支付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名称及其编码。
(2)施工作业时段及设计文件文图号。
(3)申请支付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停(返)工或违规警告记录,以及施工过程说明。
(4)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工程量确认签证。
(5)必须进行施工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提供地质测绘(或编录)工作已经完成的认证记录。
5)如果因为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引起合同支付审签的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6)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递交的合同申请的签证意见,包括下述3种:
(1)全部申报工程量准予结算;
(2)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暂缓结算;
(3)全部或部分申报工程量不予结算;
7)对于暂缓结算或不予结算的工程量,在接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后的7天内,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可书面提请总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也可在下次支付申报中再次申报。
八.附表
基坑开挖允许偏差附表一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坑底高程
土方
±
30
每
座
5
用水准仪测量
石方
100
2
轴线位移
50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向各计1点
3
基坑尺寸
不小于规定
4
用尺量,每边各计1点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附表二
序
号
检验方法
冷拉率
不大于设计规定
每根(每一类型抽查10%,且不少于5件)
用尺量
受力钢筋成型长度
+5
-10
弯起
钢筋
弯起点位置
20
弯起高度
箍筋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