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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资本论》和《路易·
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等著作为标志,马克思把意识形态概念重新阐释并使之产生了广泛影响。
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使用并非一以贯之,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是虚假的,依附于阶级关系并且以幻想的形式代表阶级关系,这种幻想的表达有时承载着过去的美好形象,以独立的姿态出现并成为阻碍人们正确认识自身社会生活地位的蒙蔽性面纱。
这是对否定性意识形态概念的集中表达,同时也使意识形态虚假性这一观念在后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
之后的很多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则在不同程度上对意识形态做了肯定或中性化的发展,列宁则是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列宁看来,“或者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或者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这里中间的东西是没有的。
”[1]因此,意识形态本身并不必然是虚假的或非科学的,而是取决于其可能服务的阶级。
不管意识形态被赋予否定或肯定的内涵,意识形态概念本身传递了一些被人们普遍接受的理论观点。
第一,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观念体系,它表达并代表着统治阶级的阶级利益,是维护统治地位和统治利益的观念上层建筑;
第二,意识形态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它引导人们积极接受统治阶级宣传、倡导的价值观念,在显性层面作为社会大众的集体粘合剂而形成社会核心价值观;
第三,意识形态是一种隐性层面的社会传统意识,“由于文化传统、民族感情、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一些意识形态的因子积淀为民族社会的深层思想感情,并逐渐转化为大众的无意识。
”[2]
(2)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涵义
马克思在自己的著作中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理论、共产主义或无产阶级意识称为“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这一说法的产生源于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对意识形态概念中性化的发展,在《怎么办》这本小册子中,列宁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划分,并且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的意识形态,因为它与客观现实相符合。
尽管学界未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这一术语做出明确的概念界定,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这一观念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并有其特定的理论内涵。
同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其内涵具有特定的层次性,不同层面的理论内涵与大众的生活空间具有特定的张力,这也是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起点和切入点,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深入日常生活的基础。
第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的理论学说,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一种科学的思想理论体系,然后才能成为科学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作为特定的思想体系或者维护和完善现实社会,或者在批判的立场上重构未来社会。
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理论家或政治领袖以其特定的利益背景出发阐释的维护其阶级地位和阶级利益的思想体系,是在系统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规划和理想憧憬,该学说作为对实践活动的深刻洞察和人民利益的深切关注,是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宏伟的社会革命理论和主张。
马克思主义基于对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正确把握而建立起的科学体系是无产阶级奋斗的目标,理论学说作为社会精神生活领域的产物是社会集体共同的目标描述和集体性表达,是个体生活空间之上的独立存在形态,这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层面,是理论的支撑性空间。
第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包含无产阶级的最高价值理想,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建立“自由人联合体”,人类社会从“必然王国”发展到“自由王国”等价值理想,具有最高性和终极性,这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理想要素,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本质性规定。
马克思主义在社会发展初期以其强大的价值感召力凝聚社会力量,进行了深刻的革命性社会变革。
这种社会理想价值观是特定时代理论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准确反映下形成的符合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价值理想,其作用的有效发挥取决于理论对人们当时生存、发展、情感和价值等基本利益和基本需求的合理满足。
马克思主义建立的宏伟价值理想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特定主体的追求和信仰,是社会集体高度一致性的利益表达,是支撑人的生活空间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发挥的效用之大则是特定社会价值观的理想性、超越性与现实性的有机而合理的结合。
这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内核层面,是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作用于社会和个体的价值内容和本质规定。
第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无产阶级治国理政的政策主张,这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主导意识形态发挥其效用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途径。
政策主张是理论学说和价值理想现实化的载体,是无产阶级阶级利益的实践化反映,取得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只有将自己的理论学说和价值理想转化为现实的政策才能发挥其维护统治利益的功能。
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学说和价值理想转化为政策主张是马克思主义作为执政党指导思想的最直接体现,这是理论包含的本质内涵和价值主张的实现结果和现实化层面,是理论对主体发挥作用的外围空间和直接现实性领域。
具体的政策主张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对人们会产生直接的效应,而政策主张是否顺民心、得民意将会及时得到反馈,进而影响人们对执政党的评价甚至是执政合法性的信仰。
因此,政策主张是代表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合法性的显性层面和理论的保护带,是增强理论生命力和影响力的直接环节。
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理论学说、价值理想和政策主张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构成了理论的完整形态。
但是,这三个层面之间并不总是直接有效地结合为一体,有时则会出现三者的不一致甚至冲突,其外在表现或者是政策主张不符合价值理想、不符合人民利益这一内在规定性,或者是理论宣扬的社会价值理想不符合特定时代环境及理论学说的某些观点、主张已经过时。
因此,只有当马克思主义的三个层面能有效衔接,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才能真正成为科学的价值指导,成为人们认同和接受的精神动力乃至社会信仰。
2、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界定
(1)日常生活的涵义
按照阿格妮丝•赫勒的观点,日常生活可以界定为“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3],其理论逻辑是一个社会的存在和持续发展需要社会不断进行再生产,而社会进行再生产则需要个体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个体再生产的各种条件和要素的集合则构成了人们的日常生活。
这一领域是个体自我生活空间生成的领域,是自在的类本质的对象化领域,与科学、艺术和哲学等人类精神把握世界的活动和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的一般社会活动等非日常生活共同构成人的全部存在领域。
与以社会总体或类的再生产为宗旨的非日常生活领域相区别,日常生活领域以个体的生存和再生产为宗旨,是个体日常的认识活动、交往活动和其他各种以个人的直接环境(家庭和天然共同体)为载体的活动场域,个人在其中以传统、习惯和情感为基础自发地、自然地进行活动,因此,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也成为占据日常生活支配地位的思维及行为方式。
日常生活作为个体再生产的领域,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基本领域或第一领域,这是其他社会领域产生的基础和条件。
这一基本领域是整个社会结构的自在的类本质的对象化空间,而科学、艺术和哲学等人类精神把握世界的活动形成自为的类本质对象化领域构成了社会结构的最高领域,介于基本领域和最高领域之间的社会——经济——政治诸制度则形成了自在自为的对象化领域,这三大领域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但也有较为清晰的区分界限,阿格妮丝•赫勒对日常生活给予了高度重视,认为日常生活是“人类文化的起点,是所有‘自为的’对象化领域的基础和前提条件”[4],日常生活作为人类社会的原生态,为个体生存提供了归属感和安全感,是个体自我存在的重要生活空间。
但是,日常生活领域的自在性决定其活动领域的狭窄性和有限性,其自发和自然性质也决定了生活于其中的个体在其本然性上缺乏与现代工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理性意识、科学精神和开放态度等现代价值理念,更多的则是传统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封闭、保守和带有惰性的生活观念。
日常生活领域带有的两面性特征是由其自身性质决定的,这也是对日常生活进行批判、对日常生活领域给予理论指导和支持,以克服其自发自然惰性和保守性的现实需求。
因此,处于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中的当下中国社会,传统的日常生活结构需要现代性因素的改造和提升,以克服传统日常生活的缺陷,实现日常生活与现代精神和现代社会的有效融合,促进个体日常生活自由而自主发展。
(2)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涵义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是作为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下中国传播和发展的重要理论维度,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与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的理论关注点和生长点。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描述的是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之下的微观社会维度的理论发展和人们的实践活动,意指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价值理想面向现时代中国大众的现实生活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其宏观背景是中国社会的现实实践即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其时代特征是中国社会当下各领域逐步分离的社会环境而非过去的诸领域合一的时代背景,其主体是从事社会实践的现实的社会大众即现实生活过程中的现实的主体,理论的着眼点则不仅是宏观社会背景下的社会共同体的集体性和共性,而且尤其需要关注诸领域分离状态下个体的生存状况和生存环境,即关注个体日常生活,这即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发展的日常生活维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下发展的社会需求。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是一个理论发展和生成过程,既是理论发展的结果,也是达到结果的必然途径。
第一,日常生活是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环境。
唯物主义强调理论的形成是对现实的反映,意识形态源于理论家们对社会历史现实状况即人们的生活状况或真实或虚假的把握,其宗旨在于作为特定阶级的理论体系和价值理想代表和维护其阶级地位和阶级利益。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对无产阶级生活状况的深切关注和准确把握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论形态,理论的发展则需其对大众生活的不断深入把握和持续关注,需要对不断变化着的生活环境作出及时的理论和现实应对,日常生活为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传播提供了微观空间依托,是理论发展的现实环境。
第二,日常生活是检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生命力的环境。
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对社会现实的效用,这种效用的发挥最终是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现实生活中的个人。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现实生活中个体影响力的强度以及个体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信任程度是衡量理论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现实的重要尺度,只有符合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真正需求,才能产生持续的影响力,增强理论的生命力。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只有在日常生活的检验中才能保证其正确发展方向。
第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对日常生活进行合理批判和改造的理性精神。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是非日常生活与日常生活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是非日常生活领域与日常生活领域在相互独立基础上的有机协调,从而促使非日常生活的自觉理性的活动图式与日常生活的自发经验的活动图式在个体自身达到平衡,即非日常生活既不过分压制和排挤日常生活,以致使个体失去归属感和安全感,同时也防止日常生活全面占据个体的局面出现,以致使个体失去现代精神和意识。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是在培育适合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需要的具有主体意识、批判意识、理性精神的自由自觉的和富有创造性的个体基础上增强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与生命力。
总之,职业理论家或政治领袖们独立进行的精神领域的活动作为非日常生活领域的组成部分与日常生活领域处于社会结构的不同层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即是将作为维护社会再生产的精神产品服务和作用于日常生活中的个体,使非日常生活在合理限度内融入日常生活,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传播寻求重要的理论视角和实践场域,一方面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和生命力,另一方面用科学、理性的马克思主义引导和改造日常生活,在实现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有机协调和统一的基础上,为个体健康生活及良好发展提供适宜空间。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必要性
1、理论诉求
(1)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是其日常生活化的逻辑必然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是其理论品质最重要的体现,实践性表征的是理论源于对社会实践的敏锐洞察和深刻把握,同时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随着社会实践的变化而变化,社会实践活动是检验理论生命力的试金石。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5]增强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则必须关注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实践,并从中捕捉时代发展的动向,以此作为理论解释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依据。
就个人而言,其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是参与公共领域的事务,在非日常生活中为集体再生产创造空间和条件,另一方面则是在公共领域之外的日常生活中为个体再生产积累各种要素。
个体活动空间的双重性决定了理论的发展必须对此给予全面关注,并且要对被忽视和遮蔽的日常生活领域进行深度的挖掘,只有这样,才能对社会生活实践有较为全面和准确的把握,理论的发展才得以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才能准确反映制约社会发展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增强理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
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6]理论的彻底性则源于对社会生活实践的正确反映和科学判断,其中必然包括对日常生活领域的关注。
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理论要想能说服人则必须全面把握社会生活,关注被遗忘的日常生活空间,这是其作为意识形态要实现日常生活化的必然逻辑要求。
(2)马克思主义的大众性是其日常生活化的理论旨归
马克思主义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显著标志是其谋求人类解放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鲜明的价值取向和政治立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7]马克思主义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以实现其解放和全面发展为己任。
马克思主义的大众性是其理论的主体支持,马克思主义与旧哲学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其重视作为历史创造者的普通人,关注大众的主体地位、创造能力和利益诉求。
马克思主义关注大众的生活空间,对人们现实的生活世界给予理论热情,而非抛弃生活本身追求生活之外的所谓思辨性的高深莫测的领域。
对于非日常生活空间而言,由于其自身的公共性和集体组织性,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体系易于融入并整体性地对其发挥作用,而对于日常生活而言,由于个体特性差异的存在,理论如果缺乏直接现实性则很难深入其中。
一般而言,在相对开放和日益现代化的社会发展环境中,个体的日常生活在人的生活和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因此,关注大众生活空间则需要对个体日常生活领域给予理论和现实的关怀,从日常生活中把握个体最迫切的需求,真正使理论建设服务于现实的人和人的现实生活,这也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宗旨所在。
(3)马克思主义的生活性是其日常生活化的本质体现
马克思主义的生活性即建立在实践活动基础上的人的现实的社会生活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基础和源泉,正是对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世界的深切关注和重视,马克思主义得以建立起深厚的生活底蕴和坚实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曾明确指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
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
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8]物质生活的基础地位使得马克思主义要想获得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则必须关注人的生活,意识形态等精神领域的活动只有以现实的生活为依托才能确保思想本身的科学性。
日常生活领域作为人的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原生态空间,是个体在公共空间活动之外的重要的存在场所,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要想真正成为大众的思想指导,则不仅需要关注大众的非日常生活领域,关注集体性的存在,更需要在非日常生活之外寻求个体自愿接受的空间,即在个体自发存在的日常生活空间能积极接受和认同非日常生活领域中的价值引导,个体在完整的生活世界中保持价值和理念的平衡和协调。
因此,马克思主义的生活性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本质体现和理论源泉。
2、现实需要
(1)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分离和相关理论的缺失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国社会的融合首先是从非日常生活领域开始的,并且“相对集中、单一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环境,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政治价值生态,为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和纯洁性,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和栖身环境。
”[9]而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日常生活逐渐脱离非日常生活而成为个体生存和发展的相对独立领域,个体的生活空间因此得到较大程度地拓展,日常生活也不再是屈从于非日常生活的可有可无的空间存在,个体生活重新被重视和尊重。
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分离状态为个体发展提供了宽松、自由和更具个性化的空间,个体不再仅仅作为集体中没有个性的部分而存在,个体的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目标而非手段,个体的生活状况与需求已经处于社会的显性层面,成为理论发展不得不关注的重要现实基础。
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领域分化状态的出现也使得相对集中和单一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环境被打破,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赖以存在的单一的制度条件和环境被消解,日常生活领域的环境状况已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分离使日常生活需要独立价值观的引导,以促使个体在日常生活空间的健康发展。
但是,当前社会状态下日常生活环境中相关理论缺失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提供了可能性空间和前提。
(2)日常生活领域需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阐释和引导
非日常生活对日常生活的压制阶段使得个体日常生活状态中的诉求难以得到充分显现,日常生活也作为非日常生活的附属品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生长提供着稳固的环境支持。
但是,随着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分离,日常生活领域的独立存在也使其遵循的自然发展逻辑成为生活于其中的个体的基本活动准则和方式,重复性的思维和实践方式代替了非日常生活领域的理性、科学及规则等意识。
这种结构图式在为个体提供安逸和舒适的同时,也造成了日常生活领域个体发展的滞缓,被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传统覆盖着的日常生活因缺乏相应理论的支持和引导而成为个体走向现代化的障碍。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日常生活的空间被扩展,人的物质性欲望被不断满足的同时,精神世界却变得愈加空寂荒芜,个体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不平衡状态使得个体发展受到阻碍,个体处于矛盾的生活状态。
同时,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随着社会的开放性发展,个体之间在生存环境和质量间存在巨大差距,弱势群体利益诉求还未得到主导意识形态的充分重视和关注。
关切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种种问题的存在成为日常生活现代化的瓶颈,也是生活于其中的个体获得进一步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日常生活及其个体发展迫切需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日常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理论的阐释和现实的解决,需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对现时代人的日常生存境遇、日常精神状况进行有效引导,需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适应环境做出可能性改变。
因此,日常生活已不能继续延续其自然的发展传统和逻辑,其自身发展和现代化个体的生成都需要理性精神的价值引导,需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融入,以便为个体发展提供动力。
(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的意义
1、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合法性和生命力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在于对客观现实的准确把握,其理论产生于并展现的是活生生的现实,只有立足这一现实,立足人的现实的生活才能确保理论发展的正确方向。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置于客观全面的社会现实中,为理论发展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
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于人们的集体性生存状态下,这就决定了其理论宏观层面的关注点。
但是,社会大众当下的生活环境已经由集体性的宏观存在状态转变为个性化的微观生活领域和层面。
相应地,理论科学性的获取视角也需发生相应的改变。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是与社会结构的环境变化相适应的,日常生活领域为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现实空间,即为理论提供了新的生长点,并且这一维度的生成是社会生活发展的必然要求。
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促使理论走出非日常生活对个体的全面占据,促使理论深入日常生活中现实的社会实践,从而把握客观全面的物质存在,确保理论的客观真理性即科学性。
“所谓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制度是该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10]合法性是在科学性基础之上产生的理论的第二层面的本质规定,合法性是从性质上来界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科学性和统治地位,是从静态上对该意识形态存在可能性的描述。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只有深刻融入日常生活,才能由传统的自发性地从非日常生活领域获得存在合法性的视角转变为自觉地寻求合法性依据的发展逻辑,从而促进社会大众对其阐发的理论学说的广泛认同、对其制定的政策主张的一致接受及对其宣扬的价值理想树立起普遍的信念乃至社会信仰,从理性和价值两个角度增强社会大众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可。
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获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理论长久发展的重要方式,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检验自身存在能力的重要机制。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是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能够以其代表的价值理想引导个人和社会的作用力和影响力,用以衡量意识形态维护阶级利益的效用发挥的程度。
相对于合法性而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则是从其发展程度上动态地衡量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的吻合度。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是在科学性和合法性之上的第三层面的理论本质,是理论进入社会实践并发挥效用的更高程度的要求。
作为个体在现代社会中表达个性、保持个性发展以及为个体提供精神家园的重要寓所,日常生活领域中的状况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得以发展的重要依据。
马克思主义只有关注人的全面的生活空间,注重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状况和利益诉求,关注不断变化的个体生活环境,才能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经济及文化环境作出适时的变化和调整,真正做到理论的与时俱进,使理论的科学性与合法性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
只有这样,理论才能成为社会变革的先导力量,成为社会发展的指导。
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化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提供了可持续性的发展途径和空间,为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奠定了现实基础。
2、推动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在现代中国传播和发展的重要理论命题和实践探索,其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总体目标和要求,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体现了中国化的发生和发展背景,要求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符合不断变化着的中国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