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信府发36号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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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主要任务。
以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满足群众需求、强化社区服务为重点,加大政府投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提高社区工作保障水平,健全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四)推进社区就业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实现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与市、区、街的网络联通,实现劳动保障信息共享。
重点对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
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
结合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等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提高就业稳定性。
探索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
引导和帮助社区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
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五)推进社区社会保障困难救助服务。
要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和帮助救助服务网体系,要依托社区组织落实政府直接提供的社区服务项目,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为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按政策落实待遇,为社会孤老和残疾人提供福利。
要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完善社区救助制度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
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扶救助活动,健全扶贫帮困长效机制。
为社区困难家庭、困难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村落社区要协助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积极开展以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生活扶助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六)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
大力培养社区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对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实施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
力争到2009年,在全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
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实现社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积极推进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在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需求。
建立民主监督制度,把社区居民满意程度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七)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组织城市社区居民广泛开展楼院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和节庆文化活动。
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好文化站和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广场、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的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等活动。
要加强对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调动社区资源和力量支持和保障社区内中小学校开展素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认真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不断提高居民科学素质,开展创建科普示范社区活动。
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教育机构和市民学校的作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
完善社区体育服务功能,兴建方便群众的健身活动场地,配置相应的健身器材,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积极开展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居民体质。
村落社区要通过开办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学习园地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努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
(八)推进社区环境服务。
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建立社区环保监督机制。
组织开展卫生楼院创建活动,有效治理街巷路面和居民庭院的脏、乱、差现象,规范社区内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教育培养广大居民群众和辖区内单位树立良好的卫生环境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大力抓好村落社区卫生,教育村民树立卫生环境意识,培养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以村庄整治建设为主要切入点,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通过实施以三清、三通、三改、三规范(清垃圾、清水面、清路障,通道路、通水、通沼气,改厕、改栏、改生态环境,规范建房、规范管理、规范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改善村落居住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村庄,逐步实现让农民走上平坦路,让农民喝上干净水,让农民用上卫生厕,让农民洗上热水澡,让农民用上洁净灶,规范建房、节约用地的“五让一规范”新农村建设阶段性目标。
(九)推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服务。
推进社区警务室和驻村警务室建设,落实城乡社区民警工作责任制,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
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社区安保和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构建治保、消防、巡逻、普法、调解、帮教为一体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争取到2010年,全区平安社区和无毒社区达到95%以上。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咨询服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建立健全收集、反馈社情民意的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制度,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
加强社区消防工作,深入开展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等工作。
进一步完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发挥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作用,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落;
协助村级组织做好治安联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违法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稳定。
(十)推进社区便民利用服务。
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站)的作用,整合资源健全网络,为居民提供各种有计划性的社区服务,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继续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设施的建设,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更好的条件,对空巢老年,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顾和家政服务,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之间互动服务;
大力倡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
通过社区志愿者,使社区居民能够方便及时地受到关爱和帮助。
(十一)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
区里将通过国家资金支持,社会捐助,财政划拨等途径,力争2008年建立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区社区服务中心和不少于600平方米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区、街社区服务中心要整合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统一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逐步实行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办公模式,方便社区群众。
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要不断完善功能,逐步承担起从政府、企事业单位分离出来的职能。
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对由社区组织实施效率更高的行政性工作,可依法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服务站和其他社区组织承担。
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三、充分发挥居(村)委会在城乡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十二)支持居(村)委会协助城乡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
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在了解城乡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积极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定期听取城乡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意见,并积极向政府反映,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十三)支持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
鼓励并支持城乡社区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
倡导城乡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对社区困难群体实行扶助性生活救助。
管理利用好城乡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方便社区成员生活。
(十四)指导居(村)委会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
鼓励并指导居(村)委会组织居民参与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法律、安全等进社区活动。
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闲置设施、房屋等资源兴办购物、餐饮、就业、医疗、废旧物资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网点,维护其合法权益。
引导和管理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有序开展城乡社区服务。
正确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支持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
四、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参与社区服务
(十五)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
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
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有关单位开展社区服务,既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与社区组织联营共建。
(十六)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工作。
鼓励相关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提供购物、餐饮、家政服务、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社区服务。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配送平台帮助社区内中小企业,实现服务模式创新,推动社区商业体系建设。
对开办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的,有关部门要依法简化审批手续,维护其合法权益。
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办或合伙兴办社区服务组织,或通过小时工、非全日制工和阶段性就业等灵活方式参与社区服务。
(十七)大力培育社区生活服务类民间组织。
支持和鼓励城乡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残疾人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科普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使其在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有序开展服务。
(十八)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
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青少年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优化志愿人员结构,壮大志愿人员力量。
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按照社区志愿者的特长组建多种类型、多个层次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功能齐全、方便快捷的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
指导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使志愿者本人需要帮助时,能够及时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壮大志愿者队伍,使其人数达到社区居民人数的10%以上。
五、加强社区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社区服务保障水平
(十九)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区建设的意见》(饶发[2005]21号)精神,主动与市规划、市房管、市建设等部门联系,积极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解决社区服务场所,通过几年的努力,到2010年力争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服务用房不少于220平方米。
在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政府加大投入、涉农部门资金倾斜、挂钩单位帮扶、城乡结对扶助、村级集体资金统筹安排、群众自愿筹资筹劳等多种途径,为村落社区建设积累和筹集更多的发展资金,加快村落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生活条件和生产发展服务。
(二十)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06年我区对51个社区和5个街道配备了电脑,要加快硬件设施以及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化建设,力争07年做到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网,并通过培训,使每个社区至少有1—2名懂电脑技术、会操作的工作人员,以保证社区信息化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促进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需求与社会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水平。
同时,要梳理、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呼叫热线,逐步建立网上求助与服务系统,达到通过网络实现社区服务资源和社区信息共享的目标。
六、加强领导和政策指导,强化社区服务监管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搞好城乡社区服务的重要性,把社区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务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体育等部门,要按照社区服务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发改委、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积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慈善等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推动社区服务发展的合力。
(二十二)设立社区服务扶持资金。
区政府设立社区工作发展专项基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扶持公益性、福利性社区服务的发展。
(二十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着力配强社区党组织一把手,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加强对居民选举产生社区干部的管理、考核和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服务居民、管理社区的能力。
积极探索实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步伐。
建立社区经费递增制度,妥善解决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和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的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问题,并使其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增长。
(二十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
各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级制订城乡社区服务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城乡社区各项工作的落实。
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新建和改造,完善社区各类服务设施,健全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功能。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帮助城乡社区落实开展公共服务的资金、场所和人员,对社区组织开展的互助性服务、志愿服务和社区力量兴办的微利型商业服务给与政策和资金扶持;
对社区营利型商业服务要积极引导向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充分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市场机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积极推进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区服务实体的股份制改造;
鼓励大型服务企业兼并、控股国有或集体所有的社区服务单位,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参股或兴办社区服务企业。
(二十五)加强对城乡社区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城乡社区服务。
推动制定各类社区服务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建立健全反映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管理、居民需求及满意程度等有关信息的采集及工作评估体系。
严格财务和审计制度,严禁将救助、福利、公益款物等挪作他用。
认真解决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纪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证城乡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加强改进城乡社区服务工作意见
抄报:
市政府
抄送:
区委、人大、政协、纪委、人武部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