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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发行债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D)。
A.企业债券融资是一种直接融资
B.发行债券的企业必须实力很强,资信良好,或有很强的第三方担保
C.发行债券通常需要取得债券资信等级的评级,债券评级等级较高的,可以以较低的利率发行
D.债券只能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
债券发行与股票发行相似,可以在公开的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也可以以私募方式发行。
故D错误。
9、融资租赁不可称为(A)。
A.经营性租赁B.金融租赁C、财务租赁D.以上都不对
融资租赁有别于经营性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为金融租赁、财务租赁。
10、商业性的担保人主要有(A、B、C、D)。
A.专业的担保公司B.银行C.非银行金融机构D.保险公司E.控股母公司
商业性的担保人主要有:
专业的担保公司、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E.控股母公司可作为担保人,但不是商业性的
11、根据相关规定,担保业务受理条件:
单个企业累计的保额原则上不超过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D);
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被担保企业有效净资产的(E)。
A.20%B.15%C.50%D.10%E.100%
12、担保的方式有: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D)。
A、风险准备金
B、违约金
C、保证金
D、定金
13、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未能偿还债务。
问:
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B)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4、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0000元。
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0000元贩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C)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
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卖抵押财产。
15、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
“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
”孙同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D)。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权设立
电脑被租用者刘某占有,孙某作为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方式为间接占有。
此情况下,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的时候质权设立。
16、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经乙同意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汽车提供质押,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但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由甲代为占有。
1年后,甲无力还债,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B)
A、抵押权、质权均已设立
B、抵押权、质权均未设立
C、抵押权已设立、质权未设立
D、抵押权未设立、质权已设立
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房屋抵押权未设立。
质押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因此小汽车的质权未设立。
17、2008年10月2日,张某向刘某借款2008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由张某于2008年10月5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刘某。
同年11月8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只。
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C、D)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2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2008年10月5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刘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质押合同生效不以质押物交付为生效要件。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
18、同一抵押财产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的,下列关于拍卖、变卖抵押物所有的价款的清偿程序,不正确是(A)。
A.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
B.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且登记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C.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D.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有的登记,有的未登记的,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19、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的生效时间为(
B)。
A
抵押交付之日
B登记之日
C签订之日
D当事人协商之日
20、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A)
A、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B、平等、公平、合法、诚实守法
C、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
D、公平、合法、平等、诚实守法
21、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向丙借款,又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
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A.乙的抵押权优于丙的质权受偿
B.丙的质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受偿
C.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按比例同时受偿
D.乙的抵押权与丙的质权谁先受偿应由他们抓阄决定
22、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
23、根据《担保法》规定,可以质押的有(ABC):
A.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
B.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股东的共益权和自益权
24、关于留置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D)。
A.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B.留置物可以的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C.债权人留置财产后,未与债务人约定履行债务的期限的,债权人应当确定1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
D.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25、若担保合同中出现以下条款,该条款可能有效的是:
(ABC)
A.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购买一设备,双方在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未来1
年内利用该设备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作为借款的担保
B.甲向乙借款100
万元,甲以其价值50
万元的房屋为该借款设定担保,乙表示同意
C.甲和乙的抵押合同中约定:
抵押人甲必须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否则抵押权人乙即可
实现抵押权
D.甲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向乙借款,双方约定:
甲到期不还款,该房屋即归乙所有
26、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ABD)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
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27、1998年3月10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600万元,应于同年9月10日向银行还款,乙公司以公司财产为该贷款提供了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贷款到期后,甲公司只偿还了300万元。
银行考虑到甲公司经营不善,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催要欠款。
2002年1月20日,银行要求甲公司还款,甲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款,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按《物权法》规定,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CD)
A.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所以,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B.银行对甲公司的诉讼时效已过,但仍有权行使担保物权
C.银行在2002年1月20日提出还款请求,故在此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D.银行在2000年9月10日之后的2年内可以向乙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
28、质押担保的范围(ABCD)
A、主债权及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D、实现债权的费用
29、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
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ABCD)
A、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B、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
C、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抵利率以及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的
D、违反规定的其他贷款。
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已登记生效的,下列哪种清偿顺序不正确的是?
A、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B、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按照起诉时间先后清偿。
D、按债权比例清偿。
31、非法集资有那些特点:
A、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B、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C、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D、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二、判断题:
(在正确论述的小题前打“√”;
错误论述的打“×
”)
1、担保是经营高风险的行业,原则是“安全第一、效益第二”。
风险无所不在,关键是如何把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必须回答三个问题:
①风险在哪里?
②风险可不可控?
③反担保措施是否有可操作性?
(√)
2、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
)
3、《现金流量表》中,计算经营现金流入,其中: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本年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其它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期初数(√))
4、什么是钩稽关系?
钩稽就是“查实、考验、审核”的意思,如做账“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如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又如三栏账中的存货“期末数=期初数+本期购入—本期销售”(√)。
5、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6、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是:
净利润÷
总资产平均数×
100%(×
7、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借贷案件意见》中明确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倍,对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8、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9、我国《担保法》第5条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中规定: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10、在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免除保证责任。
1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
(×
1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保证人。
1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14、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
(√
15、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百分之三十。
16、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7、根据贷款通则,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
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18、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19、保证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20、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
)
21、判决或调解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而且申请执行的时效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三、简答题
1、简述现金流对信用能力价值的作用。
答:
信用能力的量化,在财务状态上表示为偿债时前期的现金净流量。
净流入量是即期偿还债务的现金能力,偿债退出企业的现金流不影响企业的经营运行;
净现金为零或负值,是即期难以偿还债务的表示,为偿债而退出一部分现金,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运行。
因此现金流是衡量信用能力价值的基本尺度。
现金流量是偿还即期债务的真实能力。
总之,只有企业产生必需的现金流才能保证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因此,评价信用能力的基础在于现金流量。
2、简述担保流程与操作
1、申请担保:
(1)借款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向银行申请贷款。
不符合条件,银行推荐借款人向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2)、借款人直接向担保人申请担保。
2、担保机构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资料审查和项目正式评审。
4、根据项目评审结果,按决策程序进行决策。
5、对于决定承保的项目落实反担保措施。
6、收取担保费。
7、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保证合同及相关协议。
8、对在报项目进行跟踪监管。
9、解除担保责任。
3、申请担保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依法登记注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的经济实体;
2、企业会计核算规范,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具有符合法定要求的注册资本金和必要的营运资金、经营场所及设施。
3、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企业应拥有良好的产品销售网络或经营服务渠道,具有与融资规模相匹配的销售和营业规模,拥有稳定的客户群和现金流;
5、企业连续经营1年以上;
6、企业融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能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
7、企业能够提供提供担保机构认可的担保措施。
4、你认为担保机构在风险控制和管理上应采取哪些措施或办法?
(一)提高担保项目的决策水平;
(二)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程序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
1、实行“审保分离”,强化项目决策的约束机制
2、严格授权管理,强化决策程序的制约作用
3、规范评审委员会审议规则和决策人员的审批行为
4、建立项目责任制度,严格责任监督和责任追究
5、提高担保业务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对在保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
1、在保项目动态管理
2、在保项目反担保物的监管
(四)加强对代偿项目的管理和追偿
(五)坚持稳健经营,提高担保机构自身抗风险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评价和预警制度
5、2005年11月1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彩电一批,总价款300万元,甲公司当即付款30万元,所欠货款由甲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欠条上载明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70万元,保证在一个月内付清,与甲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丙公司以保证人身份在欠条上签字盖章。
后甲公司未按约付款。
2006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司以资金困难为由未付。
2006年6月14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立即付清所欠货款,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为什么?
答案:
丙公司不承担保证责任。
因为,丙公司虽然以保证人身份在欠条上签字盖章,保证担保的法律关系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上述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该案例中,2005年11月12日出具欠条之日起主债务成立,2005年12月11日主债务履行期满,2006年6月11日保证期届满,2006年6月14日,乙方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已过,丙公司有权拒绝。
6、甲公司对外负债110万元,其中欠乙公司60万,欠丙公司50万元。
为更新产品,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20万元,银行要其提供担保。
甲公司遂以自己的两台挖掘机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向有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取得了贷款。
新产品投产后,销路不佳,甲公司用来抵押的一台挖掘机在运输过程中坠下山崖,获得80万元赔偿。
这时贷款的偿还期限已到,乙公司和丙公司也前来讨要欠款。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和丙公司的的的欠款在先,银行的贷款在后,就将80万元赔偿金中的60万元给了乙公司,将尚存的另一台已作了抵押的挖掘机给了丙公司,以此偿还欠款。
银行闻讯后,持抵押合同要求乙公司退还欠款,要求丙公司退还挖掘机,乙公司和丙公司认为大家都是债权人,有平等的受偿权,因此不肯退还款项和汽车。
乙公司和丙公司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
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乙公司和丙公司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物的担保,因此其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银行作为债权人设立了抵押担保,有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在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优先受偿。
7、林某准备外出做生意,急需现金,便向宋某借款20万元,宋某提出要提供担保,林某遂以自己的一辆别克轿车(价值30万元)质押给宋某,双方签订了质押借款合同。
宋某认为车放在他家不安全,决定仍由林某保管。
借款合同到期后,林某因生意亏损,无力还债,宋某找到林某要求处分别克轿车还债时,得知林某因欠他人的钱不还,已被他人起诉,车已被法院查封。
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清偿债务,及以其别克轿车抵债以实现质权。
宋某能否实现对林某的别克轿车的质权?
不能。
质押财产未交付,质权未设立。
8、丁某为了装饰新房,便向刘某借款15000元并答应以自己的价值20000元的唐三彩作为质押。
刘某把钱借给丁某时,丁某也将唐三彩交给刘某。
一年后,丁某将15000元及利息还给刘某并索回唐三彩,但丁某发现唐三彩缺了一块。
丁某要求刘某赔偿,刘某承认是其儿子用玩具砸坏的,但拒不赔偿。
刘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应当赔偿。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9、某土产公司委托龙马快运公司运输一批“雪峰蜜桔”至广州,准备出口到东南亚及非洲国家,双方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快运公司负责在一个月内将土产公司的260吨蜜桔运至广州交给丙公司,运费15万元整,由土产公司先行支付,如快运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将蜜桔运至广州交给丙公司,则快运公司赔偿8万元给土产公司。
合同签订后,快运公司如期将这批蜜桔运至广州,但在丙公司提货时,快运公司却拒绝交付这批货物,声称已将蜜桔留置,因为土产公司没有履行过去欠下快运公司的一笔巨额债务。
同时,快运公司书面通知土产公司在3个月内偿还所欠债务,否则要依法拍卖这批蜜桔。
快运公司能否留置返批蜜桔?
可以留置。
一般而言,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应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不能因为双方发生在以往的其他债务而留置。
但是物权法规定,企业之间例外。
10、2008年1月8日,某市光明百货公司与富华家俱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由富华家俱厂在同年10月1日前供应光明百货公司家俱经营部豪华沙发500套,货款总计40万元,并规定了沙发的样式和质量标准。
合同中还规定了定金条款,由光明百货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合同订立后,光明百货公司支付5万元作为定金,富华家俱厂当即表示异议,拒绝接受。
后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已过,不见富华家俱厂交货。
原来富华家俱厂因人员有限且又忙于履行与另外几家商场订立的家俱购销合同,所以才没有交货。
光明百货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
(1)如果富华家俱厂在答辩中称光明百货公司没有按约定交足定金,购销合同因此没有成立,因此谈不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你认为富华家俱厂的辩称成立吗?
(2)如果富华家俱厂接受了光明百货公司交付的5万元定金,光明百货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富华家俱厂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可以,那么富华家俱厂应返还的定金数额是多少?
(1)答案:
辩称不成立。
定金未交付,则定金合同未生效。
但购销合同已成立,主合同仍涉及违约和履行的问题。
(2)答案:
交付后定金担保成立,可以要求双倍返还10万元。
11、某装潢公司委托某木材加工厂加工木材,双方签订了加工合同。
合同约定,由木材加工厂为装潢公司按统一规格加工木材100立方米,每立方米加工费为150元,总计15000元;
装潢公司应于一个月后提货支付加工费。
一个月后,加工厂如期按质完成加工任务并通知装潢公司前来提货。
但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