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芜湖研究院项目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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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成熟时,可成立项目公司以实现企业化运行。
〔五〕芜湖研究院是负责上海交大与芜湖及安徽全省联系和交流的重要窗口,将协调上海交大与安徽省各地相关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产学研合作事务,各中心对接上海交大相关的院系、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继续教育基地。
芜湖研究院将发挥校地双方的优势,并密切联系安徽本地、全国以及全球企业,发挥他们的智力和财力优势,努力为上海交大教学和科研,为芜湖及安徽省的科教文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奉献。
〔六〕芜湖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芜湖研究院行政负责人、代表人,代表芜湖研究院对外开展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芜湖研究院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职责在协议签订后由双方确定。
〔七〕芜湖研究院的组织构架如图1:
图1芜湖研究院的组织构架
三、运营模式
芜湖研究院采取委托运营模式,即在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之后,整体委托上海交通大学产研院运营。
就项目产业化而言,其运营模式如图2:
图2芜湖研究院的产业化运营模式
芜湖研究院开始运营之后,在成果转化方面,项目来源有两个。
其一为交大各院系可实现公司化的科技项目、针对安徽省产业对接而产生的研发项目。
其二为认可芜湖研究院理念,并愿意入驻芜湖研究院的研发及成熟项目。
在科技项目入驻之后,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育和孵化,对于可以实现成果转化或产业化的项目可以经过论证,并择机进入芜湖研究院科技公司进行商业化操作。
在这个阶段,可吸引风险投资、战略投资、社会资金、科技创业投资基金进行投资,设立公司,从而实现产业化。
对于已经成熟的交大及社会项目,可以直接成立公司实现产业化。
四、宗旨、愿景、使命和业务范围
为引领科技创新,以科技产业提高地区整体竞争力,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芜湖研究院将以发展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
电线电缆、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发展方向,构建具有战略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的创新型校企〔地〕合作模式,促进上海交大的新兴产业科研成果向产业转移,在新兴产业技术发展和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骨干作用。
通过创新型产品、技术和企业及新兴产业集群的培育,促进安徽省的经济发展。
芜湖研究院的宗旨是:
围绕安徽省及中部崛起的功能定位,建设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和战略性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平台,在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探索产学研合作模式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骨干作用。
芜湖研究院的愿景是:
成为以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新材料等的国内知名的综合性研究智库、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基地。
芜湖研究院的使命是:
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新材料等方面的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高端人才培养。
芜湖研究院的业务范围包括:
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电线电缆、新材料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核心与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孵化,以及相关应用开发、系统集成、信息咨询、相关产业投资、人才培养等。
五、任务和目标
芜湖研究院的五年〔2013年至2018年〕规划发展目标为:
1、建设10个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或实验室;
2、对接安徽省的人才政策,争取引进4个以上国家千人计划人才;
3、争取申请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项,其他项目30项;
4、申请专利160项以上,申请软件著作权80项以上;
5、引入、孵化企业40个;
6、争取三年内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基地3-6个;
7、三年内孵化、培育、引入销售收入过千万元企业20个,过五千万元企业10个,争取过亿元企业5个;
8、争取引入或新申请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家;
9、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争取引入、培育10个经营业绩到达上市要求的企业〔包括新三板、股权交易所〕。
【注:
上述指标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如土地、资金等进行修改】上述目标和任务结合芜湖市土地、政策、资金等支持到位的情况下,进行综合考评。
其具体目标包含交大自行建设、交大与企业共建、或入驻的项目、企业等情况。
六、芜湖研究院建设
上海交大可单独设立单体研发中心,亦可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
〔一〕交大自行设立的研发中心
交大首期将自行建设X个以上的单体研发中心,以起到在相关产业研发方面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
〔二〕企业共建研发中心
芜湖研究院成立后将分别与引入的企业、社会企业合作共建研发中心。
研发中心成立后,将分别与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落实企业合作研发中心。
七、资金来源、安排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及安排
1、根据共建合作协议,3年内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安排用于芜湖研究院的专项资助资金,3年内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
1、芜湖研究院运行经费4000万元,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分年度向芜湖研究院拨付。
3年的数额分别为1500万元、1300万元、1200万元,其中第一年经费在本协议签订前支付给上海交通大学,由上海交通大学在芜湖研究院成立后向芜湖研究院拨付,第二、三年经费在综合考虑上一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资金拨付、场地及资源支持等情况的基础上直接向芜湖研究院拨付。
〔2〕研发项目发现及研究经费5000万元〔3年的数额分别为2000万元、1800万元、1200万元〕,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分年度直接拨付上海交大。
其中第一年经费在本协议签订前拨付,第二、三年经费拨付时间为第一年拨付时间的对应日期,由上海交大产研院用于项目发现、筛选、培育、研发以及芜湖上海交大联络处〔“芜湖智园”〕建设等。
〔3〕入驻研发中心、实验室、项目公司培育经费6000万元〔三年的数额分别为25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按年度并结合
在项目入驻芜湖研究院的入驻时间顺序,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向芜湖研究院拨付,并由芜湖研究院在审核后向入驻项目拨付。
〔4〕科技产业化基金5000万元,在择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时由芜湖市人民政府拨付。
2、上海交大三年内以技术投入折算或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芜湖研究院上海交大渠道申请获得的项目资金、引入资本投入研究院孵化培育企业的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上述资金需要结合指标任务等进行修改】
〔二〕资金使用方法
芜湖研究院的专项资金管理由院长班子制订《上海交通大学芜湖研究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并报理事会通过。
八、场地及土地使用
〔一〕办公场地
芜湖研究院在成立之后三年内,由芜湖市人民政府协调安排,并在芜湖市市区范围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试验、小试等场地不低于20000平方米、中间实验〔批量生产〕场地30000平方米。
芜湖研究院基地建设完成后进行整体搬迁。
〔二〕用地规划
芜湖研究院整体规划不低于1200亩的土地面积,供芜湖研究院、落地项目〔单体研发中心、企业办公、生产、职工宿舍〕等使用。
芜湖研究院规划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并进行商业和居住用地配套,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具体配套比例为60%:
20%:
20%。
〔三〕土地出让
1、芜湖研究院首期使用的土地面积不低于500亩,芜湖市人民政府以财政资金全额补贴出让金的方式,由实体公司作为土地受让方办理出让手续,并由实体公司自行筹建芜湖研究院本部大楼。
2、芜湖研究院项目公司用地不低于700亩,以芜湖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部分补贴出让金的方式,直接向实体公司出让土地,由实体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
〔四〕建设周期
芜湖研究院本部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在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后,尽快启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工作,争取在第一年完成立项审批工作,在三年内建成并完成搬迁。
项目公司的立项、规划、审批及建设工作,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适时推进。
九、推动计划
本方案经各方认可后,按照具体时间表推动芜湖研究院设立的各项工作,详见表一:
表一芜湖研究院推进时间表
十、其他
〔一〕人力资源管理
芜湖研究院的院长、副院长等高层管理人员,由上海交大委派,如政府在批准设立事业单位时设置有事业编制且芜湖研究院有需求的,由芜湖研究院按照芜湖市事业编制的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二〕人才引进措施
芜湖市政府为引进人才出台专门政策〔或享受已有政策〕,为芜湖研究院及研发中心、企业所引进人才提供住宅、户口、子女上学、薪酬等方面的支持。
〔三〕政策优惠;
1、芜湖市人民政府对芜湖研究院和入驻项目提供税收;
2、芜湖市政府对芜湖研究院及落地项目的建设用地在;
〔四〕后续运营资金;
芜湖研究院运行满三年之后,根据运行情况、芜湖研究;
〔六〕本方案效力;
本方案经由上海交通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共同起草,;
上海交通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月日二〇一三;
〔三〕政策优惠
1、芜湖市人民政府对芜湖研究院和入驻项目提供税收〔所得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对芜湖研究院及入住项目的税收市级、区级留成部分三年内100%补贴返还,之后两年50%补贴返还。
2、芜湖市政府对芜湖研究院及落地项目的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建设政府配套费等提供免费支持。
〔四〕后续运营资金
芜湖研究院运行满三年之后,根据运行情况、芜湖研究院本部及项目建设情况,由上海交大与芜湖市人民政府另行协商运行资金的支持和安排。
〔六〕本方案效力
本方案经由上海交通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共同起草,是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上海交通大学芜湖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月日二〇一三年月日
广州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和运营策划方案〔征求意见稿〕
本文策划组建“广州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简称产研院〕,它参考包括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在内的国家级创新组织机构对产业发展的推动模式和成功经验,在组织结构、科研管理、研发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建设支撑数字家庭建设的科研开发和公共服务平台等。
产研院作为一个在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指导和管理下的正处级事业法人单位,围绕中国数字家庭模式,以市场和互动服务为导向,统筹、规划和组织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系统和服务研发,建设相关研发、测试、实验等公共环境,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形成统一技术体系和成熟的整体解决方案,保障数字家庭试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部省市数字家庭产业创新及应用示范基地等项目的建设。
一、现状
广州创造的岭南数字家庭模式纷纷受到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肯定和支持,其中科技部立项在广州开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数字家庭与数字电视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持“部省市共建数字家庭产业创新及应用示范基地”;
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将数字家庭平台列入推动我省重大产业发展项目的支撑和应用平台,推定平板显示产业、现代信息服务产业项目发展,促进信息产品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
广州市政府将“数字家庭”列为广州市校区战略合作的重点之一;
地方政府也积极加入数字家庭试点,将数字家庭建设融入当地产业规划和发展之中,抢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和服务产业的制高点;
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也不断通
过产业联盟、产学研联盟、招标专项、产学研孵化基地等途径参与试点工作,目前,直接参与数字家庭相关研究项目和产品研发的国内外知名企业超过60多家。
企业纷纷提出各种技术、服务、系统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相关标准组织也不断加入试点建设行列。
至此,广州数字家庭建设初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内到国外、从产品到服务、从具体技术到共性标准等全面发展的大好局面,广州数字家庭试点工作的意义和影响不但只限于广州市和广东省,更加具有全国普遍意义。
但是,在行动计划和市校区战略合作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及时解决以保障数字家庭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在产品研发方面,由于缺乏对数字家庭关键和共性产品研发项目的功能、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开发企业之间缺乏整合与协调,导致政府投资的科研成果产业转化率低,企业研发重复率高,产品之间耦合程度低,许多产品难以互通互联;
在系统开发方面,由于缺乏公共开发、测试和应用模拟环境,缺乏整体解决方案的中试场所,难以支持企业进行产品、系统和服务产品的互通互联开发、试验和测试,致使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技术体系、跨地区互通互联、支撑规模化应用的整体解决方案,直接影响试点工作。
二、思路
数字家庭是一个系统、网络、终端、服务和运营模式相互之间关联度很高的产业,通过产研院的建设,构建科技创新公共条件平台,以市场化的方式将分散、独立、多头的研发力量组织成为系统和紧密型的产学研合作体,协调研发数字家庭关键与共性产品、服务和系统,形成产业化标准和标准,支持数字家庭试点工作。
同时,协助政府创新在科技项目上的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资金对科技项目投资的效率和对产业发展的作用。
主要承担工作:
1.运作结构创新。
针对传统科技创新体制系统缺失的弱点,建立一个以政府主导、产学研相结合方式、能够按照市场规律和机制系统配臵包括项目和投资等在内的基础资源的新型运作机构----产研院,从结构上奠定科技创新改革的基础;
2.广域资源整合。
通过产研院的系统性协调能力,最大范围地整合各种相关产学研资源,激发创新行为主体自身的活力,协调推进关键领域科技创新,形成新型、高效的国家级创新体系;
3.研发环境建设。
配合省市平板显示和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协助政府建立应用开发、测试与示范环境,为企业和社会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提供平台式支持。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协调政府和行政资源、提供优惠和激励政策与条件,协调建设产业孵化和规模化发展基础设施,整合科研、人员、信息等产业环境资源,促进高技术产业化的实现。
以产业研究院的方式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产业快速发展,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例如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在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发展、集中突破重大核心与共性技术,带动产业整体提升方面发挥了卓有成效的作用。
产研院地处广州、根植大学城,有利于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实现中心城市要逐步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强化集聚和辐射功能”的号召,能够以广州市为基地,广泛聚集国内外各大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创新数字家庭新媒体、新服务和新产业,形成广州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产业形态,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
三、定位
1.性质定位:
产研院作为产业技术应用研究机构,重点研究开发产业技术和产品,向企业进行技术转移。
产研院是一个由官产学研单位共同组建、企业化运作、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社会非盈利组织性质的应用技术公共研究、管理与服务机构,类似德国弗朗霍夫应用技术研究协会、澳大利亚联邦工业与研究组织、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韩国产业技术研究院、荷兰应用技术研究院、丹麦技术科学院、台湾工业研究院等。
从而防止由盈利性私营部门担任可能产生的"
市场失效"
和由政府部门实施而可能出现的"
政府失效"
的状况。
2.功能定位:
在研究方面,产研院的工作重点是实用技术,而不是基础研究。
主要围绕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化进行应用性研究开发,向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和各项工业技术服务;
在组织管理方面,它以大学城数字家庭和数字电视产学研孵化基地为依托,组织和协调企业参与数字家庭试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部省市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创新和共建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在公共支撑体系建设方面,协助政府搭建数字家庭试点和产业发展相关的研发、测试、实验等公共环境,建设、管理和运作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体系。
3.运营定位:
一是加强前瞻性技术研发。
加强前瞻性及创新性技术研发,提供领导型技术;
二是强化产业服务。
通过知识产权授权、技术转让、各项工业技术服务、开放实验室、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中心〕;
三是推动国际化。
开展国际合作、进行前瞻技术信息交流、引进科技专业人才、拓展国际合作研究开发领域、举办科技展览,吸引国际创业投资等。
四、组织结构
按照以政府主导、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要求,联合相关技术和资源性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组成“广州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
设立院长、执行院长等负责产业研究院的运营管理工作。
产研院的固定人员编制计划在20-30人左右。
以下是组织架构及拟定的管理人选。
首批股东和理事会成员有:
广东广联电子科技、中山大学、广东星海数字家庭产业技术研究院、华为技术、TCL集团股份〔广东易家通数字家庭技术发展〕、广州市亿新传播媒介技术研究院、深圳创维-RGB电子、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所〕、广州市聚晖电子科技。
五、职能任务
产研院主要承担四大职能任务:
1、研发
研发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网络平台、业务系统、应用服务。
研究院的研发机构将先以内部部门的形式设立,冠以委员会、研究所、研发中心等名称。
待管理成熟、运营机制完善和能力成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再逐渐形成独立运作的法人机构;
2、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1〕标准标准;
〔2〕专利池建设管理、〔3〕测试认证、〔4〕人才;
3、项目管理;
〔1〕规划引导;
〔2〕组织实施;
〔3〕评估监督;
管理和监督,提高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4、行政内务管理;
行政内务管理主要是针对产研院内部的行政、人事、场;
六、运作及资金管理模式;
以试点地区产学研孵化基地后,再逐渐形成独立运作的法人机构。
2、公共服务
〔1〕标准标准的制修订、〔2〕专利池建设管理、〔3〕测试认证、〔4〕人才培训、〔5〕试点及技术推进等内容。
建设统一的测试认证平台,促进形成统一的技术体系和互通互联。
3、项目管理
〔1〕规划引导。
根据市场需要,协助政府对相关产业领域的项目及技术发展、总体架构等作统筹规划和研究,引导产业的推动发展方向。
〔2〕组织实施。
专业研究机构是研究院的科研主体,协助政府加强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管理,促进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研发项目之间的协调性、研发成果的市场转化效率。
同时,牵头设立研发项目,将按照行动计划关于统一技术体系的要求,围绕数字家庭试点的技术、产品和服务需求,将分散、独立、多头研发力量组织成为关联和紧密型的产学研合作体,开发能够互通互联的产品、系统和服务,支持形成数字家庭规模化应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应用于数字家庭试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应用与示范项目。
研发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企业、社会和投资机构等共同投入。
研发团队主要由产研院、企业、高校等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在产研院可管理的场所〔例如大学城数字家庭和数字电视产学研孵化基地〕开展项目开发。
项目研发成果以多种方式转让给企业投入生产,并另行组成技术服务团队提供后续技术支持。
〔3〕评估监督。
建立标准的项目研发评估监督机制,形成科技统计、技术预测、第三方独立评估、信用管理等制度,协助政府加强对研发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绩效评估。
整体提高政府对研发项目的组织、6管理和监督,提高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4、行政内务管理
行政内务管理主要是针对产研院内部的行政、人事、场所等管理。
产研院的职能任务示意图如下:
六、运作及资金管理模式
以试点地区产学研孵化基地为依托,建立数字家庭关键与共性技术研发环境,协助构建数字家庭产业创新及应用示范基地,组织企业协同建设数字家庭、液晶平板高清互动、现代信息服务业的产品研发、系统测试和应用示范公共环境,为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成果转化提供平台性支持条件,促进产品、服务和运营模式的快速成熟,形成数字家庭消费新热点。
在初始启动阶段,产研院的运作主要依靠政府支持投入,逐渐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模式。
外界投入资金将主要来自:
政府投入公共研发和应用环境、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政府以招标或专项等方式支持关键领域重点攻关、产学研方面的研发资金,企业配套政府研发项目资金,企业参与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资金,国内外的风险投资。
产研院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追求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循环,其后续收入来源主要有技术成果转化费用和公共服务收入费用两种。
产研院参与的科研和产业化项目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只按照市场规则收取合7
理的技术成果转化费用,但整个过程不以盈利为目的。
科研项目所取得的成果转化分成费用、开展公共服务获取的收入费用,均作为产研院的日常运作和公共服务费用补贴、以及科研项目的再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