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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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⑺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
①勘察技术与工程;
②土木工程;
③水利水电工程;
④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⑵相近专业:
①地质勘探;
②环境工程;
③工程力学。
⑶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
》(注工﹝2018﹞1号)规定执行。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
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五.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六.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七.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业年限
本
专
业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学硕士、工程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2017年
工业与民用建筑
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专科毕业
1年
2016年
相
近
土木工程(非建筑工程方向)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其它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九、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4年
2014年
6年
1991年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5年
2013年
8年
1989年
2012年
9年
1988年
土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