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968016 上传时间:2023-01-13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81.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防治水机构职责及制度 3Word文档格式.docx

8、机电科防治水责任制12页

9、采、掘队防治水责任制12页

四、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2页

1、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页

2、总工程师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页

3、安全、生产、机电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页

4、防治水副总工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4页

5、生产技术科科长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4页

6、地质测、量工程师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5页

7、探水工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15页

五、水害防治的规章制度15页

1、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5页

2、探放水管理制度16页

3、探放水培训制度17页

4、探放水工作要求17页

5、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7页

6、水文预测预报制度18页

7、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8页

8、矿井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工作制度19页

9、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19页

10、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20页

11、水文地质工作制度20页

12、测量工作制度21页

13、探放水及注浆加固管理工作制度21页

14、探放水工程设计的编制內容及审批制度22页

15、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22页

16、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23页

17、探放水奖惩制度23页

18、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23页

19、水害防治应急预案24页

20、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25页

21、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制度25页

22、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5页

23、地质资料技术报吿整理、审批制度26页

24、雨季防洪防讯隐患排查制度26页

25、防讯物资储备制度27页

2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7页

27、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9页

28、水害防治管理制度35页

29、业务保安联系制度36页

30、水情水害排查制度和预报制度36页

31、探水工操作规程36页

六、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37页

1、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37页

2、矿井防治水措施40页

3、防治水监控防治措施41页

4、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42页

5、承圧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43页

6、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47页

7、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48页

8、井下涌水动态观测措施49页

9、疏放水安全措施50页

10、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50页

11、地表水防范安全措施51页

12、矿井透水事故处理计划52页

一、金西煤矿防治水机构设置图表

组长:

徐永忠(矿长)

副组长:

曾高平(总工程师)

尤俊(安全矿长)

地质测绘科科长彭建南

防治水副总工

调度主任冯忠众

防治水办公室主任

井下防治水

地面防治水

井下探水组

生产技术科

综合办主任

通风科长

探放水队

总工办

二、水害防治管理规定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新玉煤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领导,通风科和各采掘队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实施工作,探放水队长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第3章岗位职责

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副总工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三条安监科长和副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第十六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

第十七条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安装、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物资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器材采购、管理、发放和保障工作。

第十九条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工作。

第二十条安监科负责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采掘队长对所在工作地点水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二条跟班矿长、队长对各自职能范围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三条矿井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

第4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四条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分管副总工、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为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依据。

(3)加强对煤层底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水害隐患。

(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水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5)参与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

(6)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水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

(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总工和技术矿长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水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水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水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2)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

(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

(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

第二十六条机电矿长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矿长及时安排做出可靠保证。

因此,机电矿长负有矿井防治水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

(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水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给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落实。

(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落实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

(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队无法正常处理时,由机电矿长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

(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正确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使区队解决日常排水工作。

第二十七条供应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

(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优质、可靠、完好。

(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专帐管理。

(3)保证采掘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

(4)夏季防洪物资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

第二十八条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

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

(1)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

(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

(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

(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

(6)负责雨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

第二十九条安监科对全矿防治水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

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

(1)参加各类防治水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

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

(4)负责对水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通防科和探水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1)通风科和生产科要及时沟通、协商配合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钢管、套管或引水管等。

(2)凡采掘队无法完成的探放水任务,由通风科负责施工,开工前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并报矿技术部门、安教科等单位负责人会审审批。

(3)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

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

(4)协助相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

第三十一条机电科担负着矿井防治水设备安装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设备安装全过程负直接责任。

(1)负责各排水站、点的排水管路、水泵等设施的安装。

(2)各类排水设施的安装必须按要求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协助其他相关业务单位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

(4)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转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5)每年雨季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一次主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确保各井筒安全度汛。

第三十三条各采掘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贯彻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1)必须贯彻有关防治水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水工作同时进行。

(2)采掘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水害的可靠办法;

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水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

(3)建议相关单位制订防治水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

(4)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

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

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防治水任务。

(6)做好施工地点的各项防排水日常工作。

第5章责任追究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遵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

(1)凡未按规定执行、影响生产危及安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2)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按危害程度追究责任。

(3)凡在防治水工作中表现突出,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各职能部门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防治水机构防治水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2.煤矿矿长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落实重大水害防治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总工程师是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水害防治相关技术工作的日常管理。

4.矿井要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业技术负责人,配备专职水害防治人员。

5.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分析影响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因素,提出预测预报和防治措施。

6.搞好采掘工作面的水文探测工作,做好井上下对照测量,合理留设保安煤柱。

7.做好井下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8.建立健全相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档案。

9.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并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

10.在汛期,根据不同的涌水量和排水期间、地点,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杜绝事故的发生。

11.参与井下重大事故的处理与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图件。

(二)地质测量科防治水责任制

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组长和副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不能实现自流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

3、负责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

4、开采浅部受水害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负责编制专项报告,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方可开采。

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各采掘开一线生产单位及矿领导。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

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采前防治水安全评价》,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0、负责及时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2、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13、与调度室配合做好地面防治水工作,每年雨季前联合机电科进行1次联合排水实验。

(三)生产技术科防治水责任制

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

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

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措施并组织落实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及井下水沟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8、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四)生产调度室防治水责任制

1、负责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

2、负责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

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地面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5、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五)安全监察科防治水责任制

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安全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相关部门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

2、负责对防治水工程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通风科防治水责任制

1、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

2、负责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

3、负责封闭墙的施工及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

(七)探放水队防治水责任制

1、负责编写探、疏放水工程施工措施。

2、负责探、疏放水工程中钻探工程的具体施工及管理工作。

3、负责钻探工程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治水知识及水灾避灾知识培训工作。

(八)机电科防治水责任制

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

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

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

3、负责对临时水仓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

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联合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

(九)采、掘队防治水责任制

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

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

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4、负责编制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

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

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7、下山掘进巷道的供水管必须有应急控水阀门,以便管路出现开裂、断裂时及时关闭。

控水阀门的安设密度为大于15°

下山巷道,每隔100m安装一组,小于15°

的下山巷道每隔100m安装一组。

8、预计最大涌水量大于20m3/h,长度大于200m的下山必须安装固定排水管路,固定排水管路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固定管路至迎头备有与固定管路管径一致的软管。

工作面必须备有与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备用水泵,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1.2倍,排水设备挂牌管理,明确管理维护责任。

9、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水仓并按要求安装排水设备,在水仓巷道内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

巷道顶、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一定的防水措施,将涌水倒入水沟。

10、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

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

11、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四、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水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人,组织落实重大水害防治和安全技术措施。

2、组长应当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检查、部署防治水工作;

3、组长必须落实防治水所需的资金,保证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组长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防治水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防治水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

5、负责建立满足防治水工作需的队伍并配齐防治水所需要的设备;

6、及时解决处理各方面汇报的防治水工作问题。

7、领导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二)总工程师防治水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工程师对本矿的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报企业负责人(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下同)审批;

3、编制防治水工作措施计划和人员计划、材料设备计划、资金保障计划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

4、副组长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组长报告;

5、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资料并建档管理;

6、对技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总结,提岀整改措施;

7、及时解决各部门汇报的防治水工作技术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态背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