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理厂申请维修一级资质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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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
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出厂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
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
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返工返修制度
1.维修顾问接到顾客对修理质量的投诉时,首先要认真倾听顾客诉说,做好安抚工作。
同时要准备维修资料。
维修顾问先进行判定,如鉴定不了,请质量鉴定员进行鉴定。
2.质量鉴定由车间主管及技术主管判定。
接待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有权请上述任何人员进行鉴定。
上述人员接到投诉时,要第一时间展开鉴定工作,明确为返修后请维修顾问填写返修工作卡。
3.返修车辆用工作卡用加盖有返修字样的红色印章加以识别。
4.车间接到返修车辆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返修工作,车间主管对返修车辆的维修和进度负责,各部门人员要主动配合。
5.返修结束后,由技术经理收集资料填写返修工作记录卡,分析造成返修的原因,责任的划分,交维修部经理。
6.由维修部经理跟据返修的责任划分和返修发生的费用,确定处理方案,并将处理的结果告知主修人员、上报财务部。
7.返修分析出的原因,由技术经理负责在10日内形成案例,进行培训。
8.返修车辆出厂2天内由维修顾问负责回访。
配件、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
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计量管理制度
1、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
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常用汽车修理标准
(一)机修维修标准
(1)更换润滑油及润滑油滤清器(除车主有声明不换或车型特殊无货不换)。
(2)检查燃油系统是否紧固,可靠,无渗油现象等。
燃油滤清器按实际情况更换。
(3)检查、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芯,其部件必须按规定紧固。
(4)检查点火系统。
检修或更换白金、火花塞等,调整点火正时(高级车型,如无触点点火及ECU调节正时,不用更换或调整)。
(5)检查水泵,水管是否松动,渗漏,水温在标准值内。
(6)检查进气门间隙,有异响时调整(用液压挺杆气门不用调整)。
(7)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程度及张紧力,调整压轮等。
(8)检查、调整加速踏板自由行程,调整怠速使其符合厂方标准。
(9)检查发动机渗漏润滑油情况(严重者加做单项维修)。
(10)检查及调整,制动踏板和方向机的自由行程。
(11)检查离合器作用是否分离完全,结合是否平稳,有无异响,离合总泵和分泵是否有渗漏现象,工作液是否变质等。
(12)检查变速箱,分动器,差速器等,视油质情况补充或更换齿轮油。
(13)检查传动轴或横轴,前后悬挂,方向机构等部件是否变形或连接是否紧固,可靠,并加以润滑(特殊车型无加油嘴除外)。
(14)检查减震器是否有效工作,并紧固,检查有无渗油现象。
(15)检查动力辅助方向机构的工作液油质是否有渗漏油,工作有无异响。
(16)检查制动系统:
包括总分泵是否有渗漏油,分泵是否活动灵活,驻车制动工作是否正常(无卡死)。
制动碟/鼓平滑无裂纹不超限,制动皮应无油污及有一定的厚度。
各部件应紧固可靠,路试时,制动无偏刹,制动距离应符合国标(以检测线为准)。
(17)轮胎气压应符合厂方标准,并根据轮胎磨损情况适当调整位置,车轮螺栓必定按厂方标准扭力拧紧。
(18)路试时,方向盘应正中对称,行驶不跑偏,左右转弯半径一致。
(19)前后车轮轴承应检查油质,必要时清洗和更换润滑油(特殊车型除外)。
(二)电器维护技术标准
(20)灯光齐全,开关正常灵敏,各总成必须紧固防水等。
(21)雨刮及清洗器开关正常灵敏。
雨刮停放位置、活动幅度、清洁状况等,必须符合原厂标准。
清洁器喷射强度及喷射位置应符合标准。
(22)检查各传动皮带磨损程度,张紧度应符合原厂标准。
(23)喇叭按钮应灵敏,声音符合国标,应没有其它振动声。
(24)蓄电池必须紧固,电极无氧化层,导电良好。
电解液应在标准值内(上、下限之间),通风口不得堵塞。
(25)车速表,水温表和燃油表等仪表指示正常。
(26)检查电动窗,电动椅,电动后视镜的操作情况是否良好。
(三)车身技术标准
1.小修作业
用最有效工序,令金属变形小,耐用为原则,使修理部位达到标准的85%以上,修理部位不得有渗水或行车发响现象。
2.大修作业
(1)不论车架式或整体车身的几何尺寸,必须符合修理规定尺寸的90%以上(确保前后轮定位参数值在标准范围内,发动机及变速箱总成部件能按正常安装,不能有互相干扰)。
(2)车身轮廓线条必须平直,左右两侧对称。
(3)各部位接合间隙必须平行和符合要求,如各车门与车厢,发动机前盖与车身,车灯与前档,前后护杠均能较好的配合。
(4)各活动部件铰接锁扣,必须紧固,可靠灵活,操作无异响(如各车门,头、尾盖,车窗等的铰接和锁扣)。
(5)前照灯、后视镜、座椅必须紧固,并能在一定范围内调节。
(6)仪表台架与仪表台和车厢内各饰板要求紧固,帖服和干净。
(7)离合踏板、制动踏板、油门踏板和其支承架,不论强度及几何尺寸,都要符合原厂规定。
(8)车厢内部必须防止雨水渗入或漏水(如:
车头、尾档风玻璃、天窗及各车窗和车门等)。
(9)排气管必须紧固,无穿孔,噪音不超过国家标准。
(10)道路行车试验时,保证无异响。
(11)以上内容,如车主要求不换或声明不做时,可不按此标准执行。
(四)喷漆技术标准
3.局部喷漆
经补漆处理无论颜色、光泽及砂板,都力求和原厂基本一样,难以分辨补漆部分。
具体要求如下:
(1)颜色、光泽和砂板应和相应的砂板同色,对称。
(2)无起纹或起绉、走珠和沙粒等现象。
(3)新、旧油漆接合处应平滑无级。
(4)保持全车清洁干净,无油渍和灰浆等。
4.全车翻新
令人看上去和刚去腊的新车一样,具体要求如下:
(1)全车线条骨位平直,有棱有角。
(2)砂板平顺无凹痕或无起泡。
(3)全车油漆应似原厂车具有高光泽,不应该有起纹、起绉或走珠现象。
(4)车底喷防锈沥青,排气管、变速箱和散热网等部件不能有沥青。
(5)汽车钢圈和轮胎应翻新和清洁干净。
(6)汽车内部清洁、吸尘,仪表板、内饰面等要清洁,并喷表板水。
(7)全车配件如:
玻璃、灯和电线不得有油渍。
汽车维护技术规范
1点火系检查、调整正常工作
2发动机空气滤清器、空压机空气滤清器、曲轴箱通风系空气滤清器、机油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清洁或更换备滤芯应清洁无破损,上下衬垫无残缺,密封良好;
滤清器应清洁,安装牢固
3曲轴箱油面、化油器油面、冷却液液面、制度液液面高度检查符合规定
4曲轴箱通风装置、三效催化转化装置外观检查齐全、无损坏
5散热器、油底壳、发动机前后支垫、水泵、空压机、进排气歧管、化油器、输油泵、喷油泵连接螺栓检查校紧各连接部位螺栓、螺母应紧固,锁销、垫圈及胶垫应完好有效
6空压机、发电机、空调机皮带检查皮带磨损、老化程度,调整皮带松紧度符合规定
7转向器检查转向器液面及密封状况,润滑万向节十字轴、横直拉杆、球头销、转向节等部位符合规定
8离合器检查调整离合器操纵机构应灵敏可靠;
踏板自由行程应符合规定
9变速器、差速器检查变速器、差速器液面及密封状况,润滑传动轴万向节十字轴、中间承,校紧各部连接螺栓,清洁各通气塞符合规定
10制动系检查紧固各制动管路、检查调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制动管路接头应不漏气,支架螺栓紧固可靠。
制动联动机构应灵敏可靠,储气筒无积水、制动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
11车架、车身及各附件检查、紧固各部螺栓及拖钩、挂钩应紧固可靠,无裂损,无窜动,齐全有效
12轮胎检查轮辋及压条挡圈;
检查轮胎气压(包括备胎),并检情况补气;
检查轮毂轴承间隙轮辋及压条挡圈应无裂损、变形;
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气门嘴帽齐全;
轮轴承间隙无明显松旷
13悬架机构检查无损坏、连接可靠
14蓄电池检查电解液液面高度应符合规定,通气孔畅通,电桩夹头清洁、牢固
15灯光、仪表、信号装置检查齐全有效,安装牢固
16全车润滑点润滑各润滑安装正确,齐全有效
17全车检查全车不漏油、不露水、不漏气、不漏电、不漏尘,各种防尘罩齐全有效
常用汽车修理技术资料
(1)装配的零件、部件、总成和附件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条件。
允许在汽车大修中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改变某些零件、部件的设计,但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2)主要结构参数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由于经修理而增加的自重,不得超过原设计自重的3%。
(3)驾驶室、客车厢、货箱及翼子板左右对称。
各对称部位离地面高度差:
驾驶室、翼板/客车厢不大于10mm,货箱不大于20mm。
(4)座椅颜色的形状、尺寸、座间距及调节装置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5)门窗启闭灵活,关闭严密,锁卡可靠,合缝匀称,不松旷。
挡风玻璃透明,不眩目。
(6)转向机机构各连接部位不松旷,锁卡可靠。
方向盘自由行程(代转向助力器的除外),总重不小于4.5t的汽车不大于30º
,总重小于4.5t汽车不大于15º
。
(7)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和驻车制动的有效行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8)仪表、灯光、信号和标志齐全,工作正常。
(9)轮胎充气气压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0)限速装置应铅封。
(11)各部润滑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12)各部件运行温度正常,各处无漏油、漏水和漏电现象。
机具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车辆维护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安全操作规程及防护设施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
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
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
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7、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
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公司)工会或其它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企业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
3、企业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汲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5、鼓励职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明码标价规定
1、凡涉及到与客户有关的收费服务项目及价格,必须以显示板或公告形式,设置与张贴在客户易于看到位置;
2、必须将经过行管部门、工商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公示于客户;
3、其内容包括:
工时费、材料费、加价率及其他服务费;
4、严格执行行业工商管理部门制定的价格体系,不准擅自提价、降价;
5、认真执行规定,不得暗箱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公示收费标准;
6、价格体系如有变动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执行;
7、杜绝欺诈行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以诚待客,诚信经营。
机动车维修服务承诺
1、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作为服务口号,全心全意忠诚为用户服务,并认真执行上级对机动车维修管理的各项规定,价廉质优。
2、对用户维修的车辆,认真检查并做好项目记录,听取用户提出故障问题,填写好维修项目,作出估价单,用户签名认可。
3、在维修过程中,发现须增加维修项目,及时与用户联系,说明情况,取得用户的答复再施工,对用户有不明之处给予热情耐心解释。
4、对维修的车辆,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树立急用户所急,实施24小时服务,为用户排优解难,配备有出外救济和拯救车辆的人员。
5、对出厂维修车辆实行跟踪服务,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按项目保质期保修。
6、对需要购件进行维修的车辆,保证能主动向车主就价格、配件厂产地、质量等作详细解答,征得车主意见再作处理。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
一、礼貌周到 服务公开
1、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四、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作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