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流程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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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烂、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等;
有害人体健康、有毒的食品,拒收,并上报,追究责任;
3.重量与实际食品不符合的、价格与斤两不符合的、对食品价格明显有疑问的一律拒收;
荤菜初加工责任人:
许海红
1.去清淋巴结血水、毛发等;
2.切配条块均匀,大小一致;
3.操作应在荤菜台上进行;
4.发现变质、变色、有异味食品应立即停止加工,并报告饮事班长。
蔬菜初加工责任人:
谢艳艳
1.去掉烂叶、黄叶、已被蛀空的径、叶等;
2.发现蔬菜不清洁、不新鲜、有味或异样,应停止加工并报告饮事班长;
3.加工应在蔬菜台上进行。
清洗荤蔬菜责任人:
1.应在专用的荤菜池、蔬菜池中清洗;
2.漂、洗、浸,确认洗净后进筐,上搁架,离地放置;
3.在清洗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变质、变色、有异味时应停止清洗,报告饮事班长。
烹饪责任人:
张党纯
1.在灶台、锅铲、勺整洁的条件下;
水、电、煤气正常情况进行加工;
2.在确认食品正常、干净的条件下实施加工,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
发现变变质、变色、有异味食品应停止加工,报告饮事班长;
3.烹饪前应检查调味品是否变质、变色、有味;
4.隔夜食品进行加工时首先应检查食品是否变质、有疑问,即停止加工。
盛放责任人:
许海红、谢艳艳、张党纯。
1.首先在确认餐具已经消毒的条件下进盛放,并放置在餐车架上;
2.如发现加工后的熟制品仍有异品味,应停止停放,报告饮事班长;
3.进入密封间的工作人员,手必须经流动水清洗、消毒;
同时穿白衣服、带白口罩、白帽子;
4.食品出售前必须经食品管理员作最后一次检查,发现变质、变色、有异味食品禁止出售,并立即报告饮事班长;
5.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以上岗位工作、食品加工操作原则必须严格执行,严格管理。
学校防疫工作预警、应急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校长为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防病教育等工作。
二、学校建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疫及公共卫生工作。
三、学校自觉接受区防疫部门的指导,认真做好季节性常见传染病的预报和预防工作。
四、学校各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范围,从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方面,认真做好综合性预防措施。
五、学校爱卫会应根据传染病流行情况,依据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制定好各类疾病流行时的防范预案,并认真实施。
六、政教处、班主任、医务室应加强学生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个人卫生习惯、卫生防病、自我保健等养成教育的系列活动,促进师生的防疫能力。
七、医务室应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监测好师生的健康,把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监督关,认真及时做好疫情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调查及学生的预防性接种、服药等工作。
八、学校一旦发现下列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内用书面形式向区教体局报告,报告责任人为校长。
同时启动应急措施。
1.出现个别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
2.出现一定数量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
3.其它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九、应急措施: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下列措施。
1.班主任或有关教师立即报告校长室,同时送学生到医务室检查;
2.校医进行初步诊断,如疑似症状
(1)通知家长。
(2)学校派专人(2人)根据属地化原则送就近医院就诊;
3.其它学生等候诊断结果;
4.学校向市教体局报告;
5.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的,学校依据区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十、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制度,增强卫生习惯,提高人员素质,并将品行及心理健康状况列入从业人员考核内容。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具备“二证”(健康体检证,卫生培训合格证),“三白”(白衣服,白口罩,白帽子)的情况下方可上岗操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随地吐痰、乱抛弃废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一旦发现,一次处罚伍拾元。
五、必须做好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六、分餐教师每年须体检一次,操作时必须带好口罩和手套。
学校食品采购贮藏制度
严格食品采购。
食堂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一、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严禁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四、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订购隔餐的剩余食品,不得订购冷菜凉菜食品。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品。
六、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七、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学校学生餐厅用膳制度
一、在学校食堂就餐,必须遵守学校制度。
二、按时就餐,学生应在规定的作息时间到食堂就餐,不争先恐后,自觉排好队,不插队,不代买,维护好公共秩序。
三、保持餐厅内清洁卫生,爱护公物,不浪费饭菜,吃剩饭菜必须倒在泔脚桶内,不随地乱丢,保持餐桌清洁。
四、寄宿生不准把饭菜带回宿舍用膳,学生用膳必须在餐厅进行。
五、学生应尊重饮事人员,对伙食、工作人员有意见,应向总务处、食管会反映,共同搞好食堂管理工作。
六、饭菜不能撒落地面和餐桌,小心地面打滑摔跤,请安全用餐。
七、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者,以校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