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律师法律业务基本技能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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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收购方瞄准业务作用目标的时候,收购是既有股权的表现,也会有资产的表现。
资产和企业重组,主要是反映在特殊经济条件下,或者特殊收购条件要具备的情况下才表现出来,比如大型企业为了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出现企业内部的重组,但并不影响整个业务的变化,实现的方法会表现为资产转让、股权转让、转股的行为。
产权更多是跟国营企业相关。
二、并购类型的选择
什么样的项目适合资产收购、什么样的项目适合股权收购?
前提条件是什么?
应该有一个对比。
我可以给大家提几点供大家参考。
对于一般收购方来讲,更多要收购资产,尤其是业务来源是基于资产所产生,重资产的行业比如制造企业,注重资产收购。
轻资产的行业注重股权收购,它的核心是智力、网络、人员,如果不能把公司买过来,并不能把业务收入带进来。
当然收购方还会从交易成本去考虑,像税收问题,资产交易是必然产生税赋。
资产交易必须货币对价进行支付,支付是基于资产本身价值,并没有考虑总资产和负资产、净资产的概念。
股权收购要考虑的问题:
第一,如果我的收购股权本身可以用最小代价获取最大目标利益,就会考虑。
第二,牵涉到税赋的问题,从2009年开始有了相关文件规定以后,对于股权收购方的税赋有了相应的标准,税收也就体现出来了。
当然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适应的税种不一样,资产收购涉及到增值税,股权收购更多流通环节的税或者所得税。
涉及到有牌照、资质的企业,收购的时候是采用股权收购,不改变目标主体的形态,从而保持牌照的存续性。
比如说房地产、矿产资源、互联网企业、电信企业,都有牌照,重新申办要花费更多成本去完成,一般以收购公司股权为主。
为什么有人喜欢收购资产?
主要考虑风险控制问题。
资产收购,更多侧重于技术层面。
股权收购,就是对公司全部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出让方还要完全配合对公司法律情况、技术情况、设施设备等等的问题进行披露,才能够办法,或者能够让收购方充分了解购买新目标公司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技术风险,相对而言,收购一个公司的股权,相对于收购公司所持有的资产,收购成本就要高很多,相应风险也很高。
因为我相信收购方,或者律师给客户提供建议和咨询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收购,这是一些线索或者要考虑的因素,这还要针对不同的行业、企业以及不同条件和环境去考虑。
包括以股权收购做纵向来看,也是有风险控制的曲线图,它的时间越长,风险越高,企业经营范围越多、越广,风险也就越大。
企业越大,风险也就越大,这都是从股权收购的角度考虑的问题。
资产收购更多要考虑资产本身的状态,从它的取得是否合法、本身是否有抵押、留置以及资产在使用过程当中是否有技术瑕疵、风险,还有对环保的影响、资产本身是否有对人身的损害、资产是否是企业唯一资产,最高法院有解释,资产走了之后,并不能解脱资产原来所有者的责任,可能会被追诉,这是考虑资产和股权收购的一些因素。
在单向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之上,比较复杂的就是重组的情况。
重组是系列、连环资产收购,或者企业股权的变化,尤见于拟上市公司的重组过程和企业破产重组,以及行业调整。
一个大的企业集团完成上市之前,大概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完成这些相关重组工作,这里涉及的问题,应该要关注到。
第一,不管资产收购还是股权收购,如何确定目标价值。
评估是必然有的,最基础的东西就是审计,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一般企业都应该有年度审计,财务数据是通过审计报告体现。
评估是建立审计基础之上,最后要跟审计对帐。
审计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财务方法进行审计,评估是四种方法,一个企业只应该有一个财务数据,但是一个企业的价值是多少,至少有四个数。
在交易当中,可以没有评估报告,但是必须有审计报告,在项目要做之前,最先进厂是会计师,要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充分的摸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很清楚,就是当时注册资本是多少?
总资产是多少?
总负债是多少?
净资产是多少?
所有者权益是多少?
一年销售收入是多少?
税收多少?
成本多少?
利润多少?
这是最基础的数据。
评估是依据法定要求或者当事双方或者一方的约定做出来的,比如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必须经过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比如矿产资源就要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矿产资源作出价值评估。
评估的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重置法,根据不同行业有不同的评估方法。
评估值是作为双方最后进行交易基础性的数据,包括国有资产转让,评估值也可以有上下幅度的,价值确定,大家一定要有最基本的概念,一开始必须要审计。
现在我们考虑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反映国有经济还是占主导地位,大家做业务过程当中,大量涉及国有资产转让。
国资委引进了一个概念,叫产权的概念。
产权在所学法律当中,是找不到定义或者专业术语。
但在经济生活当中被大量提出来,在非法律界的人士当中用的最多。
产权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财产所有权还是财产使用权?
还是物权?
表达是什么样的内涵和外延?
在实践当中,普遍把产权翻译成为财产权益性的权利。
国有资产所有权不是某一个企业的,也不是某一个人的,所有权是全民所有的,国资委也是代表国务院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不是真正享有这些财产所有权。
但是它有财产使用权、收益权、一定程度的处置权,大的产权离不开所有权四个特征,具体表现为哪一种权利的时候,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国有企业分为有处置权利的企业和没有处置权利的企业,只是经营和管理,这一点,大家在工作当中要有区分。
也不是所有央企都要代行出资人权利的权利,只有部分是有的,有这种权利的企业,处置本身资产的时候,也需要报国资委批准,它的资企业和孙子企业的资产处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三、国有产权并购的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2003年12月31日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2004年8月25日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2006年12月31日
四、国有资产处置转让流程
(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
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
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三)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四)转让方应当将产权转让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五)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大家在工作当中,收购方已经瞄准目标的时候,要注意交易方式,这种公开进厂的交易方式是强制性的要求。
所有国有产权交易一定要进产权交易所,不进产权交易所是例外情况或者除外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要求涉及到产权交易,权益性的,都要进交易所。
这就引出一个话题,资产的所有权是否进交易所?
带来很多实际问题。
我们实际当中的经验是这样,资产、物的交易是不用进交易所,但有一些物是需要的,比如房子、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股权,权益性的交易要进交易所。
这就给律师留下很大空间,帮助客户设计交易结构,要考虑交易成本和交易时候,就要考虑哪些东西进交易所,哪些东西可以不进交易所。
这里头还有一个问题,国有企业的股权,你代表投资方想获得国有企业30%、40%的股权,通过转让方式进交易所,进了交易所能否保证拿到?
对于增资的问题有很大争议。
增资就不是股权转让吗?
增资可能不是以股权转让形式来体现的结果,但是它跟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它都是要经过国有资产审计评估得来的,一个是通过转让,一个通过增资控股进来的。
为什么要进产权交易所?
进产权交易所的目的是什么?
公平竞争,让国有资产获得最大量化的体现。
实践中各地执行不同,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可以不必进产权交易所,即便不进产权交易所,也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之后才可以,这才叫国有资产转让手续的完备。
(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应当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八)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成交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应当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五、国产产权并购关注点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所出资企业决定其子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
其中,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三)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或者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应当同时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四)对于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就是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转让和资产重组过程中可以不进厂,是经过国资委批准之后按照协议之后。
这是大量体现在做上市项目过程当中,尤其现在证监会要求,或者国资委普遍提倡整体上市的时候,涉及到企业集团内部大量二三级公司的重组,这个过程中企业资产转让是通过协议转让,不需要进行市场交易。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划拨,国有产权,100%国有子公司是可以划拨的,这里大家还要明确一个概念,我国还有全民所有制企业,体现在产权上来,这些企业没有股权,所以它的全民所有制是叫产权,所以全民所有制有很多改制过程当中,有很多二三级企业不是公司制法人,是企业法人的时候,可以通过划拨形式进行转让。
包括石油行业、电力行业改制过程当中,大量通过划拨行为把资产划到相关企业名下,这是另外特殊表现形式,而不是通过市场行为表现出来的。
但是它引出来一个法律问题,就是当公司当中有国有产权和国有股权的时候,这些股权通过划拨进行划拨的时候,其他股东方有没优先权的问题,这也是有不同的实践,这也是需要讨论的法律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探讨再作出规范。
(五)在所出资企业内部的资产重组中,拟直接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国有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为所出资企业或其全资、绝对控股企业;
(六)所出资企业协议转让事项的批准权限,按照转让方的隶属关系,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地方企业由省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七)中央企业在本企业内部实施资产重组,符合相关规定的境内企业协议转让事项,由中央企业负责批准或依法决定,同时抄报国务院国资委。
其中涉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国有产权是我们在做大量并购业务所涉及到非常重要而且是不可回避的关键点,希望大家在做通常业务情况下,必须花一定时间和精力研究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
六、上市公司并购关键点
上市公司并购应该有专章去讲,我也不能全面讲,我要提几个关键点,大家要注意到。
上市公司并购一定要关注程序问题,记住几个数字就可以了,一个是5%。
5%可能是很小的股份,但是如果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份,你就至少是重要关联方,所谓重要关联方,就意味你跟你上市公司进行任何交易的时候,都是有关联交易,这是需要披露的,你也就是关联人士。
因此就有规定,任何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达到5%以后,就要按照证监会要求提出收购报告,这个我就不具体说了,而且它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在审核期间不可以再进行收购交易。
另一个就是30%,如果投资人持有上市公司30%以上的股份,他对这个公司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是拥有了控制权,如果达到33.33%以后,他就拥有了相对控股权,大部分情况下是绝对控股权。
证券法上规定30%,从收购角度来讲,任何投资人一次性或者多次收购上市公司的股权可能超过30%的时候,就先不能做了,必须提出全民要约,就是对所谓投资人、股东方就交易时间、交易对价发出全面的要约,如果大家都同意,你就把公司全买了,按照同样的情况,当然这个公司就退市了,所以就要发出全民要约。
全民要约就引出另外一个话题,就是一般投资人收购企业30%的股权,一种通过收购,一种通过增发行为实现这样的目的。
目的就是控股上市公司,使得上市公司原有控制人转让收购方的名下,因此才有全民要约的需要。
但是任何投资者也不希望自己收购上市公司之后最后变成退市,而且被收购的公司,一定要相当一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进行大宗股权交易,被收购的公司可能就进入财务困难、或者经营不善的情况下,有价值的就是上市公司的壳体,可能通过新的投资人、并购方的进入,带来资金、技术、新的业务,从而让上市公司起死回生。
全民要约是法律的规定,但是要约豁免,必须要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约豁免的申请。
那么这些条件要满足什么呢?
我再跟大家强调一下。
第一个点,收购人与出让人可以向证监会提出证明,虽然我收购超过30%,但是没有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豁免全民要约。
第二点,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挽救上市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且收购人承诺三年之后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的权益,这是可以豁免要约的。
第三点,经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的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股份超过了已发行股份30%的时候,收购人三年内不转让其拥有的权益股份,而且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予发出要约。
第四点是证监会其他兜底条款,这更多是对于濒临退市或者ST的这种企业,可能会导致其他众多投资者的损失,会有其他重组安排,经证监会一事一议的特别批准程序,豁免要约。
七、新兴并购业务及其特点
投资并购,一些常态的公司经营性行为,对于一些新兴市场和业务,大家要有了解和掌握,也便于律师能够有针对性做市场开发和服务客户的跟进。
那么在目前的市场上,投资主体已经从行业投资者的市场转向为以行业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资本投资的新兴投资人的市场并存的情况。
行业投资我就不多讲了,近些年资本投资在市场进入,给市场带来变动。
新兴并购业务主体变化,也能表现一个形势,从过往大家做企业,通过不断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劳动生产率获得更多利润,不断的循环往复投入、生产、再投入再生产的过程,引入了另外一个概念,就是资本。
在表现里头,资本性投资者表现为三类,按照进入时期的不同,分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
天使投资是相对比较早的投资行为,是在一个创业前期介入投资过程,风险投资是在企业成长期进入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在企业成长期后期或者比较成熟的时候,在即将进入资本市场之前的一种投资行为。
这三类投资者不同在于风险,天使投资风险最大,私募股权投资者风险比较小,因为它投入企业已经进入成熟期,风险投资者介乎两者之间。
同时他们的体量就不一样,天使投资量比较小,PE投资者动辄就是几亿,最少也是五千万以上,获得股权并不是很多。
这一类投资者有几类特点,相对于行业投资者而言,财务性投资者或者资本性投资者的特点,第一是它的非控制性,表现就是可能出到相当一笔钱,但是这笔钱并没有按照简单数字价值体现它的股权比例。
但是财务投资者一般都会要求在他所投资企业当中占有董事席位,如果企业够大的时候,一方可能会有几个基金都在里面,会有牵头方利益是一致的,董事的目的和作用是在于充分了解公司日常运作、经营管理,但不会对公司经营品头论足、指手划脚。
更多是对公司了解,同时在某些方面是要拥有一票否决权,主要表现在财务方面,当财务数据恶化的时候,或者公司决策行为可能会影响到财务投资者利益的时候,或者当公司决策或者长远战略影响到财务投资者进入时的目的和方向的时候,这个董事就会拥有一票否决权,作用使得董事会的决策不能形成,也是为了财务投资者合法的权益。
第二个特点,就是财务投资,是纯融资性的行为,只不过表现为一种股权性的融资,而非债权性的融资,跟性质的内涵来讲跟银行、金融机构差不多,私募、PE、VC的投资和在资本市场企业的IPO或者上市融资都被称为一种公司融资,只不过是债权性和股权性的区别。
第三个特点,是引导性。
他们的钱是有成本的,要比银行利率要高,所以他拿到这些钱投企业的时候,一定希望所投资的企业今后产生的回报要远远高于银行融资成本。
什么情况下能高于融资成本?
大家知道银行贷款利率,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的经营手段,这种经营模式下,它的回报就是贷款利率的表现。
社会当中每一个行业,股东方投资进去,利润率有多高,也是企业投资回报的表现,我们看到的行业,比如制造业利润率10%左右,建筑物、餐饮业还有服务业,每一个行业不同,所以它如果变成行业投资者,赚取的利润和银行相比差不多,所以何时企业价值放大性的体现,只能进入资本市场的时候,企业的价值放大。
为什么能放大?
这是经济学的问题和市场的问题,从实践当中一个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时候,它的效益会被放得很多,财务投资者投资哪一类企业就不言而喻了,自然而然他是资本逐利性表现出来,一定投哪些有可能它的价值会被放大的企业,它的引导性表现出来,它虽然占了很小的股份,但是它一定会引导企业走向资本市场。
而且它的投资者,一定会在企业当中发挥这样的作用,引导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和资本市场接轨,形成一种比较能够为资本市场所接受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管制结构和所有的公司运营的表现情况,包括管理层。
第四是跟随性,对于财务投资者,在管理当中没有太多发言需要,他主要是伴随公司增长在看公司的前进,适当的时候退出。
还有一种表现,我跟其他投资人一起进去,是一种伴随性的投资。
从这几个角度来讲,财务投资者所关注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财务状况,第二,财务依据业务,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是什么样的产业,是夕阳、朝阳、低风险、高风险、是有发展前景还是将要被淘汰?
这要看业务情况。
第三企业在行业里的地位。
第四企业管理团队是否有远见、有执行力、遵守交易规则和商业市场准则和规律的团队,这是投资人做收购的几个前提条件。
表现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做股权转让,因为投资人很明白,拿钱出来给企业,能够让企业有更多资金扩大再生产,而不是拿钱给原有股东把值钱的变现,拿钱买车买房子过好日子,所以更多是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体现出来。
八、私募投资的产业政策
内资私募投资(创业投资)涉及的产业政策: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年)》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外商投资的私募投资(创业投资)对外投资涉及的产业政策:
(2)《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
九、投资基金的有关问题
对于投资基金的问题,我给大家做一些介绍。
我们可以把投资基金分了PE、天使基金等,这是一种划分,按照投资的资金性质、投入时间以及投资人的地位,做了这样的划分。
还有另外的区分,作为普遍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中国独有的,我的基金设立和投向是针对某一个行业,而不是像一般投资基金,看某些行业,做这些有行业性的。
产业投资基金是专注于某一个产业,比如说山西的能源基金、天津的传播基金,还有航天航空基金、广东核电产业基金,还有中新高科产业基金等等。
到2009年6月份,国家一共批准了十只产业性的基金。
产业基金要求体量比较大,一般情况下是由地方或者某一个行业部门主导,或者行业龙头的企业主导,不低于50亿人民币,因为投资行业都是属于大投资,资产规模很大的行业,需要基金的扶持和支持。
股权投资基金,尤其是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有爆炸式的增长,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出台的相关股权投资管理基金的备案办法,一般超过5个亿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需要在发改委进行备案。
以前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好处在于,如果基金在发改委进行备案了,社保基金是可以作为投资人在基金里头,法国备案的,社保是不会出钱到这样的基金里头。
我们现在一般股权基金主要是在三个地方设立的,北京、天津和上海。
但是最近新疆出台了新的政策,尤其中央扶持新疆建设。
2008年一年有108支人民币基金完成募集,募集资金总额达到2千亿人民币的水平,2010年募集资金水平是2千亿的水平。
这就说明现在缺好项目不缺钱,中国现在有大量的资金,包括外面来了热钱,包括内部的钱,这些都形成财务投资者很大的基础,一方面也是好事情,对于企业、行业、经济的发展好事情。
另外一方面,热钱太多,也会抬高物价,CPI每个月都增长,都是跟流动性相关的,我国另外一方面也在收紧银根,提高银行的准备金率,包括提高贷款利率,都是要控制流动性。
基金表现形式:
第一,以公司制形式表现,比较多的存在于产业基金当中,通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将出资人的钱放在公司里头,也就是日常见到的投资公司,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