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金属漆).doc
《招标文件(金属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文件(金属漆).doc(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温岭市公共卫生中心外墙金属漆供货及施工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JTZ-HW2009033
建设单位:
温岭市卫生局
采购单位:
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 4
1适用范围 4
2定义 4
3合格投标人 4
4投标费用 4
5投标报价 4
6投标文件有效期 5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
8投标文件的组成 5
9投标文件签署、份数和封装 6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1投标及开标 7
12评标定标 7
13授予合同 8
第三部分采购清单、技术及商务要求 8
第四部分供货合同 10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2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就总承包范围中的暂定价外墙金属漆的供货、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现邀请你单位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前来竞标。
2、招标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三部分;
3、投标人具备条件与要求
3.1、通过资格预审(带相关证书原件核审);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3.4、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供货及施工能力(具备施工资质);
3.5、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6、已接收投标邀请。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日8:
30(北京时间)
5、投标和开标地点:
温岭市卫生局会议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
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民泰商业银行大厦1902室
代理单位: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邵先生
电话:
0576-86109580
传真:
0576-86127620
邮编:
317500
温岭市卫生局
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一月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温岭市公共卫生中心外墙金属漆供货及施工采购
2
招标编号
JJTZ—HW2009033
3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4
采购内容
温岭市公共卫生中心油性外墙氟碳金属漆(双组份)、弹性拉毛供货、施工及其他售后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见第三部分。
5
建设单位
温岭市卫生局
采购人
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
6
代理机构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现金
8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存入采购人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账户)
9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10
投标文件递交至
温岭市卫生局会议室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日北京时间8:
30整
12
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日北京时间8:
30整
13
开标地点
温岭市卫生局会议室
14
投标文件组成
1、商务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资信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5
评标定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浙江新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温岭市卫生局。
2.2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是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采购的产品。
2.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供货、施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其他义务。
3、合格投标人:
3.1、通过资格预审(带相关证书原件核审);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3.3、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3.4、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供货及施工能力(具备施工资质);
3.5、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6、已接收投标邀请。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若在资格预审的基础上有变化,应在投标文件中更新,但不得修改资格预审时的实质性文件。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2标书售价:
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3中标单位需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价少于100万人民币时,按中标价的1%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中标价超过100万人民币的,按中标价的0.8%收取。
由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清单”的格式作表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采购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完成施工、安装应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其应包括人工费、设备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税金、质保期内维修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5.2每项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可能导致报价不被接受。
5.3如果所报总价不完整,只是部分报价,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评定。
5.4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须向另外未中标单位支付金属漆样板费,每家800元,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5.5本采购项目设有报价上限,报价上限为120元/平方米。
投标报价高于报价上限的为无效投标。
5.6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投标文件有效期
6.1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当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时间不超过30天,并及时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否则,采购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3当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是,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采购人不能因此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形式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7.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不足部分另外提交。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5天内无息退还。
7.4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货物全部交货施工完成且买方无异议的情况下返还(不计息)。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报价部分及技术资信部分:
8.1技术资信部分包括(带原件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
3)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证书、著名商标等产品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4)拟投金属漆品牌、弹性拉毛品牌、产品性能说明、施工工艺及工序说明等详细阐述;
5)相关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资质资格的机构出具);
6)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方案;
7)工期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方案;
8)建筑登高设高空操作人员配备说明;
9)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五)
10)投标人近三年在本地区的类似业绩一览表(附件四)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少于三家);
11)在工地现场制作的金属漆实物样板(不小于1平方米)。
8.2商务报价部分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3)投标报价单价分析表(附件三)
9、投标文件签署、份数和封装
※9.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
9.2资信部分装订成册(原件除外),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入一个密封袋里,密封袋面上写明“资信部分”字样、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商务报价提供一式三份,另外单独密封,密封袋面上写明“商务报价”字样、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0.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采购人,修改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投标及开标
※1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9年12月日北京时间8:
30
※1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温岭市卫生局会议室
11.3采购人将按照上述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采购人对所有收到且未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1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11.5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11.6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人之间串通作弊、哄抬标价,采购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
12、评标
12.1评标纪律
开标后至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投标人及与本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保密。
投标人不应对评标小组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12.2评标定标办法
此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3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a、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b、投标函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c、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d、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的;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f、其它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
13、授予合同
13.1中标通知
(1)评标结果将按规定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2)对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人可以不解释落标原因,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2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采购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3)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采购清单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清单及施工要求:
1、采购项目:
温岭市公共卫生中心外墙金属漆供货及施工采购;
2、外墙金属漆的产品要求:
油性外墙氟碳金属漆(双组份);
3、工程量:
11000平方米,结算时按实;
4、施工工序:
按有关规范;
5、工程质量:
合格且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