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管理试行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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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管理试行办法文档格式.docx

具体职责如下:

(一)导师培养制:

培育室领衔人为其他成员的导师,领衔人根据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培育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基础培养目标是培育室成员力争取得市教坛新秀以上专业称号,或在优秀教师成长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

(二)项目领衔制:

培育室以领衔人为核心,以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以共同成长发展为目标,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或专项研究,工作周期内有相关工作过程及成果显现。

(三)成果辐射制:

工作周期内,培育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应以论文、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介绍、推广。

基本要求为:

培育室运行期间,需以培育室为单位,主持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0篇,开设区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至少20节;

每年培育室领衔人开一节区以上公开课或作区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区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一次,听本培育室成员课不少于15节。

(四)建立培育室网页:

培育室建立特色网站。

网站应成为培育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各培育室网站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培育室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产生运行

第五条培育室领衔人及其成员的条件和产生程序

(一)领衔人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

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或产学研开发能力,具有一定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区有较高知名度;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及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

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等。

2.具有常州市骨干教师及其以上专业称号的教师。

(二)成员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肯吃苦,善钻研,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青年教师;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领衔人的产生程序

培育室领衔人原则上每三年评选一次,领衔人的产生程序为:

个人申报——行政审核——公布结果。

(四)成员的产生程序

培育室成员的产生:

一是在培育室成立之时招聘产生;

二是淘汰性补充,即在培育室运行过程中,因部分成员未通过过程性考核导致该培育室成员缺额而补充进入。

成员的产生程序为:

个人报名——学校审核——招聘考核——签订协议——行政备案。

第六条培育室的运行方式

(一)培育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周期内依据局审核通过的“培育室工作方案”、“培育室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培育室领衔人、培育室成员签订的《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进行运作,完成相关职责。

(二)《培育室质量管理手册》的运用

各培育室建立“工作质量管理个人手册”,手册以《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中所规定的培育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及标准为框架,以活页管理方式,将培育室运行的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不断充实进手册,作为接受评估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局负责核拨培育室经费。

培育室经费由工作经费及领衔人个人津贴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工作经费用途:

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培育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如培育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

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

聘请专家的授课费;

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

第九条经费下拨及使用:

(一)培育室工作经费由局每年核拨到领衔人所在学校,建立专用帐户,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领衔人津贴每年度由区直接发放给领衔人个人。

(二)各培育室工作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总量不得突破。

领衔人所在学校要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定期进行收支核算统计。

培育室一个工作周期结束后领衔人所在学校要报送经费使用结果清单,由主管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第五章有关活动管理

第十条培育室成员上的研究课,如满足以下条件,则可视作为区级公开课。

1.有外校不少于20名同学科的教师听课;

2.区教研室安排的其他研讨课等。

第十一条培育室成员作的专题讲座,有外校不少于40人的同学科的教师听讲,可作为区级专题讲座。

第六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培育室的领导机构为“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负责培育室的成立、运行、考核、保障等管理工作。

区教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育室运行情况的评估考核等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培育室领衔人及其成员所在的学校对培育室活动的正常开展负有协管和督促的职责。

要高度重视培育室的工作,为培育室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关注培育室全体人员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提升情况,特别是领衔人所在的学校要经常了解领衔人的工作情况,督促领衔人保持较高的热情并在其过程中成就自我。

第十四条区教研室对培育室的教学研究负有引领、扶持的职责。

要关注培育室的活动情况,给领衔人及其成员展示自我的机会,促其不断进步。

第七章考核评估

第十五条评估依据:

以《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考核评估细则》(附件二)和《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中所规定内容为评估依据,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六条评估形式:

(一)过程性评估:

在培育室运行期内每学期考核一次,主要方式为依据培育室目标任务进行自评和汇报;

在培育室运行一年半后举行中期评估,促进培育室目标达成。

(二)周期性评估:

在培育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

第十七条评估方式:

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

调查访谈;

成果检验。

第十八条在过程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中,对培育室优质的成果予以推广,对成绩突出的培育室及其领衔人给予奖励,受到奖励的培育室领衔人在下一轮申请时予以优先考虑。

对培育室运行不力、成果不显著的培育室及其领衔人,酌情处理。

第八章其它

组建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培育室和中小学优秀校长培育室参照本办法实施。

附件:

一、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导小组

二、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考核评估细则

主题词:

优秀教师培育室管理办法印发通知

抄送: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0年1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一:

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领导小组

组长:

卞优文

副组长:

恽志群

成员:

管中文臧亚东万荣庆魏少澄何耀平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管中文(兼)

附件二:

新北区优秀教师培育室考核评估细则

评估项目

评估指标

评估办法

标准

自评分

评分

1.培育室方案

(计划)

10分

1.1培育室定位及目标(包括阶段目标)清晰合理、有意义、有层次。

查阅资料

个别访谈

2

1.2培育室成员培养目标在其原有程度上有合理的提高梯度,培训目标体现个性化特点。

3

1.3培养措施有针对性、实效性。

1.4培育室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预期成果显著,成果的呈现(辐射)方式多,受益面大。

1

1.5培育室有完善的运作、考核、管理制度。

1.6方案(计划)能根据运行情况作动态调整,上报及时。

2.培养过程

40分

2.1在培养内容上系统明确,重点突出,能凸现培育室的定位。

注重教育教学前沿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形成教育思想;

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研究、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形成鲜明教学风格;

拓宽科学文化视野、构建合理知识结构;

提高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

运用科学测评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评价能力等方面,根据领衔人的特长和兴趣及成员特点,选择某一方面作系统培训。

过程跟踪

访谈调研

8

2.2在培养形式上注重培训模式的开发,培训形式实效性强,能充分激发成员主动发展的积极性。

做到提高理论水平的素养性研修、提高教学实践能力的操作性研修、提高校本课程开发能力、课题研究能力的开发性研修、注重个性发展的互动性研修有机结合。

10

2.3在培养实施上,职责明确,落实到位,注重反思,及时改进。

2.4在培养评价上,对成员的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手段多样,评价结果客观有激励性。

过程性评价、终极性评价及延迟性评价等评价类型在成员培训过程中作用明显。

4

2.5在培养管理上,制度落实,注重过程,有始有终,激励及淘汰功能明显;

培育室经费使用合理。

5

2.6在培养资源建设上,能完善以高校及研究机构、中小学校等作为培训基地,教育教学专家、中小学教育教学骨干等为培训师资,以培育室网站等为培训信息资源库的培训资源建设,实效显著。

3.培养结果

20分

3.1培养目标的达成:

在一个工作周期终了,培育室60%以上成员取得市教坛新秀以上专业称号或在专业成长“五级梯队”中相应提升一级。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成员积累、反思、成长的过程体现清晰。

访谈领衔人及成员、成员所在校查阅资料

成果检验

抽样答辩

3.2成员的“工作质量管理个人手册”内容完善,过程清楚,能体现成长轨迹。

4.成果显现

30分

4.1在一个工作周期终了,培育室有区级以上专题研究项目并通过鉴定,培育室成员在课题研究中均承担相应工作,有研究过程及成果。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研究课题按计划开展,研究成果逐步显现。

查阅资料及网站成果检验

广泛访谈

问卷调查

7

4.2培育室研究成果辐射方式多样,能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教师论坛、公开教学、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指导读书、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

6

4.3培育室研究成果的基本数量:

在一个工作周期终了,培育室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0篇,其中领衔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开设辖市区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的教师听课)公开课至少20节。

每年培育室领衔人开一节辖市区以上公开课或作辖市区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辖市区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一次,听本培育室成员课不少于15节。

4.4培育室特色网站较好体现培育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的作用。

网站的点击量在培育室中的排名较前,网站的栏目开设、内容、更新、互动等特色鲜明,信度、效度、美誉度高。

填写说明:

1.各填表人依据评估项目及评估指标,根据各培育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打分。

2.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评估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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