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资料收集 41文档格式.docx
《卫星导航资料收集 41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星导航资料收集 41文档格式.docx(4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一般要求4
二、质疑与投诉5
三、投标文件6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10
一、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项目招标总要求10
二、项目监理需求16
第三章合同格式19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20
一、开标20
二、评标20
三、评标程序21
四、项目废标处理27
五、定标27
六、签约28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9
一、自查表31
二、资格性文件33
三、商务文件39
附表1: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42
四、技术文件4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需求递交完整的项目监理方案。
44
五、价格文件45
投标邀请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公司”)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DACG-12007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
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01月4日。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编号:
DACG-12007
(二)项目类别:
(三)数量:
1项,最高限价:
人民币525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用途:
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监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详细服务要求参见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监理工期:
合同签订后23个月内。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建设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采购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01月16日(含公示时间在内)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73号附楼五楼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150元/套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人授权证明原件、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购买。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01月17日上午9:
00~09:
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01月17日上午09:
(三)开标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室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媒体: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
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网();
③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联系人:
宋处联系电话:
(020)83133213
(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
邮编:
510510
(三)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
(020)83762679
传真:
(020)83762679
采购项目联系人:
方小姐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采购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
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公司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
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公司提出。
采购公司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公司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二)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公司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
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四)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二、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三)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公司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构成。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
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文档2份(光盘刻录,包括全套投标资料:
OFFICE格式与PDF格式的投标文件、附件扫描件等)。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
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公司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指标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比较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
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尽量对此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在技术评审中扣分,同时扣分是累加的。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下述技术条款点对点进行列表说明其投标设备是否响应要求,如有偏离,请详述偏离的内容。
投标人投标设备的主要参数与提供的设备彩页有差异,以设备彩页为准。
7.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8.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报价,报价应计算正确。
所有报价包含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其它阶段(包括设计及软件开发过程)监理费用。
9.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0.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三)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并盖章。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
封套表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年月日上午09:
30之前不得启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公司开标地点。
2.采购公司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3.采购公司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4.采购公司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公司。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公司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六)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万元整。
2.采购公司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三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开户名: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暨南办事处
银行账号:
3602013719200038820
并请注明“事由:
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监理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
(020)83762679;
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
(020)83762679。
4.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盖公章)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公司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供应商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及“保证金退还说明”所需资料后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八)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万整。
(九)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一、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项目招标总要求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的实施、监理与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依据
1、《关于<
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装电〔2012〕47号,2012年3月;
2、《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2005年9月;
3、《国务院关于实施<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2006年2月;
4、《中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系统重大专项实施方案》,中央军委、国务院,2009年11月;
5、《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财工〔2010〕276号);
6、《关于组织申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创新〔2010〕981号);
7、《珠江三角洲地地区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粤经信软信〔2010〕713号);
8、《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2011年6月;
9、《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计字〔1995〕第1765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
(二)建设内容
1、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广东在卫星导航产业发展方面政府扶持给力、产业配套成熟、人才储备充分、创新创意活跃、市场覆盖广泛、民间资本充裕的优势,通过珠三角卫星导航应用示范系统项目建设,带动北斗民用应用和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在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普遍应用北斗系统,省内卫星导航核心和骨干企业完成向北斗或以北斗为主导的双模格局转型;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行业领域全面应用北斗系统,并在转型过程中实现广东卫星导航产业和卫星导航企业的同步升级,从GPS终端生产与应用大省发展为北斗设备生产与应用强省,有力支撑国家北斗战略的实施。
2、主要建设内容
1)二个支撑平台项目建设。
包括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及公共技术支持平台。
2)三个行业应用示范建设。
包括广东省民用运力管理系统、广州市公务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揭阳市重点车辆管理系统。
3)一个城市应用示范建设。
以中山市为北斗城市应用示范的试点城市建设包括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升级、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系统、人身安全保障服务四项任务。
(三)技术指标
1、支撑平台的主要功能指标
(1)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包括以下子系统和主要功能:
①平台软件系统:
包括系统软件、内核模块、平台库软件、开发软件工具、中间件软件、应用软件。
②平台硬件系统:
包括主系统硬件、北斗芯片修改、接口电路、测试软件、生产工具软件。
实现带通信功能的北斗智能手持终端的软件系统、硬件系统、可量产的原型样机、生产、测试、认证工具链等相关公共技术支持平台。
(2)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包括以下子系统和主要功能:
运营服务管理系统包括:
客户关系管理、产品/服务管理、合作伙伴管理、终端管理、业务应用认证鉴权管理、服务开通、计费管理、统计分析及系统配置管理。
平台设计达到:
①用于人、车、船的北斗终端接入数量为1000万。
②能实时处理800万北斗终端,30秒传输一次终端位置动态信息的交换和存储。
③能并发处理能力大于27万条/秒的终端动态信息,数据包丢包率真不大于0.1%。
④平台服务访问接入处理应支持的并发处理数约为2000个。
⑤GIS使用用户并发处理数量与服务访问接入需求约为2000个。
2、广东省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和主要功能:
(1)建设一个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管理平台:
包括操作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中间件、数据库系统、通信服务软件系统、应用软件系统;
30个地方及成员单位信息站。
(2)建设2个一线指挥系统:
包括通信保障功能、显示控制功能、定位导航功能、集中控制功能、视频采集、处理与传输。
(3)建设4000个车载终端和200个船载终端。
3、广州市公务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和主要功能:
通过为车辆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设备和身份识别装置,建设公务用车中心管理平台,建立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将公务车的用车人信息、运行状态、实时位置以及行进速度、方向等数据上传到监控中心,实现对公务车状态和位置的监控,进而完成车辆的科学调度,并对人员用车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提高公务车管理绩效提供有效数据,从而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现有效遏制公车私用、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
采用北斗/GPS兼容模块,安装车辆达到10000台。
4、揭阳重点车辆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和主要功能:
(1)应用软件开发:
包括数据接收子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子系统、重点车辆监控管理子系统、系统应用接口开发。
(2)在现有的GPS用户的基础上,拟更换和新增北斗/GPS双模车载终端设备共10500台。
5、中山北斗城市应用示范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子系统和主要功能:
(1)城市应急管理系统:
包括灾情预警子系统、灾情/事件识别与评估子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应急资源管理与调试子系统、警情上报子系统、专家会商与辅助决策子系统、应急指挥调试子系统、信息公告与媒体影响子系统、应急处置事后评价子系统、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子系统、公众应急教育管理子系统、应急模拟训练子系统。
采用北斗/GPS兼容模块,终端数量达到1000台。
(2)综合执法管理系统:
包括调试指挥、远程定位、智慧导航、执法人员安全警报、执法轨迹回放、执法活动异常报警。
采用北斗/GPS兼容模块,终端数量达到6000台。
(3)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包括校车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管理系统。
采用北斗/GPS兼容模块,终端数量达到8000台。
(4)人身安全保障服务系统:
包括定位服务子系统、电子围栏、告警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生活帮助。
采用北斗/GPS兼容模块,终端数量达到65000台。
中山北斗城市四个子项目初期总终端设备数为80000台。
6、应用北斗终端规模
整个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实现应用北斗终端规模达104,700台。
(四)建设进度
时间
建设内容
2012年度
(1)完成项目筹划;
(2)完成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招投标;
(3)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实施;
(4)完成工程及监理及咨询服务单位等项目招投标工作。
2013年度
(1)完成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公共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2)完成三个行业示范应用和一个城市示范应用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