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904145 上传时间:2023-01-12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71.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7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污水处理ROT特许经营协议文档格式.docx

6.5建设27

6.6施工注意事项28

6.7监理30

6.8XXXXXX城建委的监督和检查30

6.9不免责31

第七章测试和完工32

7.1初步性能测试32

7.2调试和商业试运行33

7.3项目验收测试和最终完工证书34

7.4商业运行35

7.5不免责35

7.6XXXXXX城建委导致的延误35

7.7项目公司导致的延误35

7.8放弃36

第八章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37

8.1运营与维护37

8.2提供污水处理服务39

8.3计划内减量服务40

8.4计划外暂停服务41

8.5预定违约金42

8.6XXXXXX城建委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义务42

8.7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调整42

8.8逾期付款42

8.9争议款项42

8.10项目运营协调委员会42

8.11中期评估44

8.12融资45

第九章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46

9.1移交范围46

9.2移交委员会46

9.3移交前大修47

9.4移交验收标准48

9.5移交前的检测49

9.6备品备件……………………………………………………………………………….49

9.7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50

9.8技术的移交50

9.9人员和人员培训50

9.10合同的转移51

9.11移走项目公司所有的物品51

9.12风险转移51

9.13移交费用52

9.14缺陷责任保证52

9.15移交效力52

第十章双方的一般义务53

10.1XXXXXX城建委的一般义务53

10.2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54

第十一章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57

11.1法律变更57

11.2保密57

11.3合作义务、预先警告通知58

第十二章临时接管59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60

13.1不可抗力60

13.2免于履行60

13.3不可抗力的通知60

13.4费用及进度日期的修改61

13.5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61

13.6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62

13.7不可抗力期间的污水处理服务费62

13.8灾害和污水处理厂的修理62

第十四章履约保函64

14.1履约保函的提交64

14.2金额64

14.3有效期和替换64

14.4最后一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64

14.5未更换保函的责任65

14.6履约保函的提取65

第十五章协议的终止67

15.1终止的提出67

15.2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68

15.3终止的一般后果69

15.4提前终止后的移交70

第十六章协议的转让73

16.1XXXXXX城建委的转让73

16.2项目公司的转让73

第十七章补偿与违约赔偿76

17.1一般补偿76

17.2提前终止后的补偿79

17.3违约赔偿80

17.4补救限额81

第十八章违约金82

18.1项目公司违约82

18.2项目公司运营期间违约金支付83

18.3违约金争议84

第十九章保险85

19.1购买保险的责任85

19.2代为购买85

第二十章解释和争议解决86

20.1解释86

20.2争议解决86

第二十一章其它89

21.1通知89

21.2非弃权、协议文字90

21.3成立90

附件1XXXXXX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批复92

附件2XXXXXX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93

附件3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94

附件4项目验收测试108

附件5项目公司股东110

附件6污水处理厂工艺平面图111

附件7保险112

附件8履约保函格式118

附件9技术方案和完工资料121

附件10XXXXXX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设计122

前言: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列各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XXXXXX正式签署:

甲方:

XXXXXX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XXXXXX城城建委”或“市城城建委”),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XXXXXX人民政府(下称“XXXXXX政府”或“市政府”)职能部门,其住所为湖北省XXXXXX建华路15号,法定代表人为。

乙方:

(下称“项目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

鉴于:

1、经XXXXXX政府对市城建委授权,XXXXXX城建委于2010年5月与XXXXXX有限公司(后更名为XXXXXX有限公司)签订《XX市XXXXXX污水处理厂BOT招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授予XXXXXX有限公司以特许经营的方式经营XXXXXX污水处理厂。

2、XXXXXX有限公司是XXXXXX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有关法律于年月日,在XXXXXX投资注册成立公司,经XXXXXX政府同意,公司以万元承接XXXXXX有限公司拥有的XXXXXX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所有资产及XXXXXX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并签订了《XXXXXX污水处理厂资产及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

3、经XXXXXX政府同意,由公司对XXXXXX污水厂进行改造,以ROT——投资改造、运营、移交的方式特许经营XXXXXX污水处理厂,并由XXXXXX政府授权市城建委与公司签订本协议,重新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此,双方就以下内容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用词及语句具有下列含义:

“项目设施”

指XXXXXX污水处理厂提供服务所需的和所附带的厂内固定资产、可移动资产及在其厂区红线内的场地上附着的所有为实现项目协议目的所需用的相关设备和设施等。

指承接的、经审计确认的原BOT协议下污水厂内设施(含厂区管网)、现有尾水排放管(含厂内及场外)、用电设施及技术改造新增相关设备和设施。

“污水处理厂”/

“工程”/“项目工程”

指XXXXXX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

指项目公司承接的XXXXXX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原BOT协议下厂区内全部设施的投资、改造、运营、维护。

本次一期改造规模为XX吨/日,二期改造时间及条件双方协商确定;

至特许经营期满把全部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并保证项目设施正常运行的所有相关活动。

“本协议”

指XXXXXX城建委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特许项目公司投资、改造、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协议,包括所有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及其附件。

“服务协议”

指由XXXXXX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和项目公司签署的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批准”

指项目公司需从政府获得的为本项目的投资、改造、运营和维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批准、特许权、认可或相同及类似的文件。

“中国法律法规”

指现有的和将来不断修订的公开发布并实施有效的中国国家和地方的适用法律法规。

“法律变更”

指(a)在本协议签订日之后,任何中国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或(b)在本协议签订日之后,某一政府部门对任何批准的颁布、延期、或修改附加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导致对本项目实施的要求和项目公司的经济利益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适用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适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其它适用的强制性要求。

“进度日期”

指本协议第6.3.1款中项目计划表所规定日期。

“开工日”

指根据本协议第6.4.2款规定,项目公司正式开工建设的日期。

“初步性能测试”

指根据本协议的要求,项目工程根据第7.1.1款进行的测试。

“初步完工证书”

指根据本协议的要求,项目工程在完成初步性能测试后,XXXXXX城建委根据第7.1.4款签发或视为签发的项目工程已初步完成的证书。

“商业试运行”

指根据本协议第7.2条进行的项目设施试运行。

“项目验收测试”

指根据本协议第7.3.1款进行的测试。

“最终完工证书”

指根据本协议第7.3.3款签发或视为签发的项目工程的已最终完成的证书。

“成立日”

指XXXXXX城建委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XXXXXX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包括全部附件),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

“完工日”

指根据本协议第7.3.3款,项目公司完成项目验收测试后,由XXXXXX城建委签发最终完工证书之日或视为最终完工证书签发之日。

“商业运行日”/

“开始商业运行日”

指根据本协议第7.3.3款确定的完工日之次日。

“特许期”

具有第3.3条所确定的含义。

“建设期”

指自成立日起至完工日止的期间(含本日),本项目建设期不得超过八个月。

“运营期”

指自商业运行日起至特许期结束日止的期间(含本日)。

“移交日”

指特许期正常结束之日的次日,或双方就提前终止达成一致后约定的移交项目设施的日期。

“运营日”

指每日从00:

00时开始至同日24:

00时止的二十四小时。

“运营月”

指运营期内任一个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应在商业运行日开始,至该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结束,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该月1日开始,至特许期结束之日止。

“运营年”

指运营期内任一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应在商业运行日开始,至该年度的12月31日结束;

最后一个运营年应在该年度的1月1日开始,至特许期结束之日止。

“建设协议”

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XXXXXX城建委不持异议的有关本项目工程的设计、监理、采购、建设、测试和完工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

指由项目公司所雇佣且XXXXXX城建委不持异议的根据建设协议和本协议履行项目工程建设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分别经其许可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运营协调委员会”

指根据本协议第8.10.1款规定成立的委员会。

“额定水量”

指污水处理厂的日污水处理能力,为2.5万立方米/日。

一期改造后额定水量为1.25吨/日。

“保证水量”

指项目公司在污水处理服务协议下被承诺的在每一运营月内按日最低进水量计算的月处理基本水量。

当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每月的实测水量低于该数值时,XXXXXX城建委仍将按照该水量计算支付项目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除非另有规定。

“超进水量”

指项目公司每月从接收点接收的超过按照额定水量为日处理水量计算的月处理水量,但不大于按1.3倍额定水量作为日平均进水量计算的月进水量的实测水量与额定水量的差额污水量。

“初始污水处理

基本单价”

指项目公司自服务开始日至第一次调价日期间的污水处理基本单价。

“污水处理基本单价”

指项目公司按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处理额定水量及以下的污水而应获得的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亦简称“基本单价”。

“污水处理超进单价”

指项目公司按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处理超进水量而获得的单位污水处理服务费,为污水处理基本单价的百分之四十(40%),亦简称“超进单价”。

“污水处理服务费”

指按本协议第8.6条所确定的由XXXXXX城建委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污水处理的费用。

“环境污染”

指与政府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法令不符并不被允许的任何空气污染、地面污染、本项目所在场地的地表、地下或周围的水体污染以及其他方面的污染。

“融资文件”

指XXXXXX城建委批准的与本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长期、短期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与初始投资者或任何其他参股者的认股书或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或协议。

“融资机构”

指将为本项目提供资金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融资交割”

指投资者及其项目公司签署并向XXXXXX城建委递交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有关融资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用以证明项目公司为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股本资金和债务资金已经到位,或已完成融资手续,随时可以提用该等款项。

“不可抗力”

具有第13.1条所确定的含义。

“政府”/“政府部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湖北省或XXXXXX政府及其任何下属部门,以及对项目公司、本项目或其任何部分具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湖北省或XXXXXX政府的任何部门、机构、组织、代理机构。

“项目文件”

指本协议(包括附件)、建筑承包协议、设备及材料供应协议、项目公司的合作协议、章程、融资文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的开发、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设备采购、安装、测试、运营及维护有关的协议或协议。

“项目协议”

指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的总称。

“谨慎施工和运营惯例”

指大部分中国的污水处理企业对于同类设施采用或批准的惯例、方法及做法(包括大部分中国污水处理企业所采用的国际惯例、方法及做法),在按照已知事实或做决策时通常应了解的事实进行合理判断的过程中,上述惯例、方法及做法应随时以符合法律、法规、可靠性、安全性、环境保护、经济而快捷的方式达成预期的结果。

就本项目而言,谨慎施工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保证:

(1)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本项目建设和运营需求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

(2)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制造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设施并处理紧急情况。

(3)由知识丰富且受过培训和富有经验的人员适当使用设备、工具和程序进行保护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保证本项目设施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4)进行恰当的监测和调试,以保证设备按照设计功能运行,并为设备在正常和紧急状态下均能正常运行提供保证。

(5)安全操作设备并保证工人、公众及环境的安全,遵守有关压力、湿度、温度、化学含量、工作电压、电流、频率、旋转速度等的限制要求。

“场地”

指本项目所占且项目公司拥有其全部通行权、道路使用权和其他附属权利的场地,详见附件7污水处理厂工艺平面图。

“违约”

指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或不行为或不可抗力。

“违约利率”

指违约事件发生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一个百分点。

“交付点”

指污水处理厂出水交付点,本项目交付点为现有厂外排水管排放终端。

“接收点”

指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接收点。

“工作日”

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2解释

1.2.1解释规则

(a)协议文件

本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10,每一份附件都应被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b)完整的协议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项目的完全的理解,代替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本项目的书面和口头陈述或安排。

(c)修改

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方可生效。

(d)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和可执行。

(e)本协议与附件的一致性

在整个特许期内,本协议附件的解释应与本协议保持一致。

如果项目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则应以本协议为准。

1.2.2解释

在本协议中:

(1)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2)标题仅为方便设定,不构成对本协议的解释;

(3)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参照的条款和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4)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各方”应视为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

本协议、项目协议和融资文件的各方均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

(5)所指的日、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日、星期、月份和年;

(6)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任何时候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连用;

(7)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日;

(8)所指的协议是指列举的和作为附件的协议,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指对该协议不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

(9)建设包括场地勘察和调查、设计、采购、交付、安装、完成、调试以及与建设过程有关的其他活动,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10)所指的维护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换,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XXXXXX城建委的声明和保证

XXXXXX城建委在此声明,在成立日之前:

(1)本项目已经XXXXXX政府正式批准。

(2)XXXXXX城建委已经获得XXXXXX政府的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XXXXXX城建委完全有权签署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XXXXXX城建委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XXXXXX城建委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和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利益冲突。

(4)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XXXXXX城建委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项目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5)XXXXXX城建委将在其权限内最大限度地向市政府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各种优惠待遇和/或优惠政策,并将其授予项目公司,并尽其努力协助项目公司获得上级政府有关污水处理的优惠待遇和/或优惠政策。

(6)对双方为本协议、服务协议和/或其它协议实施之目的而应由XXXXXX城建委取得的审批文件和/或授权,XXXXXX城建委应积极申请取得或协助项目公司取得;

对项目公司为本协议、服务协议和/或其它协议实施之目的所签订的、需其批准的其它协议、合同等,XXXXXX城建委不应无理拒绝或给予及时批准。

(7)本协议不限制XXXXXX城建委的法定权力,XXXXXX城建委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进行监管。

2.2项目公司的声明和保证

项目公司在此声明:

(1)项目公司是由XXXXXX有限公司为本协议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XXXXXX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公司将有权根据其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章程性文件从事污水处理投融资、建设和运营业务,并履行其作为本协议一方的每一项承诺下的所有义务。

(2)项目公司已经取得了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必要的授权和许可,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项目公司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项目公司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和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利益冲突。

(4)项目公司在其成立后至签署本协议前,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项目公司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XXXXXX城建委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5)项目公司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本项目或已满足本协议、融资文件项下融资交割的所有先决条件(只能在本协议成立日或之后方能满足的条件除外),而每一项尚未满足的条件能够在本协议成立后或项目工程建设开工日前得到满足。

(6)项目公司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营运能力、人力资源、技术支持和经验实施本项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每一项义务。

(7)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在项目贷款银行设立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财政专户。

(8)本协议不限制XXXXXX城建委的法定权力,XXXXXX城建委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对本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进行监管。

2.3对虚假声明和保证的赔偿责任

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任一方在本章所作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正确,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害获得赔偿。

该等损害指任何一方在谈判、准备和终止本协议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开支,但赔偿数额不应与第十七章规定的提前终止补偿金额重复计算。

第三章特许权

3.1特许权的授予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经XXXXXX政府批准,XXXXXX城建委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改造、运营、维护、移交的独家权力,包括:

(1)改造、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2)在特许期终止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XXXXXX城建委或其指定机构或在特许期提前终止时,按本协议规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XXXXXX城建委或其指定机构;

(3)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第十四章的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

(4)自行解决上述事项的融资安排,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3.2特许权的内容

按照本协议的规定,XXXXXX城建委授予项目公司的特许权内容为:

(1)承担污水处理厂内设施改造(含厂区内管网)及用电增容;

(2)在特许期内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并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3)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按照第九章的规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XXXXXX城建委或其指定机构;

(4)经XXXXXX城建委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3.3特许期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自商业运行日起三十年(30)年。

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条意见:

增加第二段:

特许经营权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因甲方未能为乙方取得本协议约定的批准而导致乙方履行其义务的任何延误;

b、不可抗力;

c、乙方使用的项目用地上发现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遗址或其他具有考古价值或历史意义的其他物品

d、法律变更

使得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可在必要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并经双方达成协议后延长:

I本项目改造建期延期或在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停止运营或不能正常运营的;

ii未能收取全部或部分污水处理费,或甲方对乙方负有超过元人民币的到期债务;

iii乙方的任何实质性支出、损失、损害或费用增长,而这些损失无法由甲方补偿。

3.4本项目的资产权益

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的所有在项目公司名下的财产、设备和设施的所有权。

项目公司在约定的特许经营期内有权合法独占性的由XXXXXX城建委提供的污水处理厂的场地,但该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和处置权归XXXXXX城建委。

使用该土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计入污水处理服务费。

3.5抵押与转让

(1)出于为本项目融资的目的,项目公司可以质押本项目的收益权,前提是这种质押不得损害XXXXXX城建委已经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并须事前获得XXXXXX城建委的书面同意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除了为本项目的融资以外,项目公司不得为其他目的抵押、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