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测试赛项规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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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对测试工作量和进度进行预估;
文案编写能力等;
第二阶段
测试用例
测试用例设计
能使用测试方法(边界值法、等价类法、错误推测、因果图法、场景法等)进行用例设计;
测试用例对输入、预计输出、实际输出等书写能力;
第三阶段
Bug提交
测试用例执行
根据用例进行测试,发现并提交Bug;
Bug描述、输入、预计输出、实际输出等描述、截图等编写能力;
Bug严重等级划分方法;
Bug分类方法等;
Bug跟踪方法等;
第四阶段
测试总结报告
测试总结报告编写
测试情况总结方法,测试进度报告编写方法等;
Bug汇总统计方法,图示方法等;
Bug分类、Bug严重等级分析统计方法等;
(二)分值比例
竞赛各阶段分值权重和时间分布如下:
竞赛时间
测试方案文档,权重20%
100分钟
测试用例,权重20%
Bug提交,权重40%
140分钟
测试总结报告,权重20%
(三)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4小时,竞赛连续进行。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
每支参赛队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1名。
每支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同一学校只能有一支报名参赛队。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本赛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
报名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络报名系统统一进行。
鼓励各省组织省赛。
本届比赛拟邀请境外代表队参赛。
五、竞赛流程
竞赛采用单一场次,所有参赛队在4小时内共同完成比赛任务。
(一)竞赛时间表
竞赛期间各项日程与流程安排如下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第一日
8:
00-14:
00
各参赛队报到
15:
00-16:
选手熟悉赛场
16:
30
领队会、赛前说明
领队抽取场次签及检录顺序号
17:
00—18:
现场裁判赛前检查,封闭赛场
第二日
00-8:
开赛仪式
30-8:
50
裁判长在监督长监督下,现场抽取竞赛技术参数
50-9:
20
赛场检录;
竞赛选手抽签、确定竞赛工位号
9:
20-9:
竞赛选手进入赛位,检查赛位设备及耗材;
现场裁判发放题目、宣布竞赛注意事项;
30-13:
竞赛选手完成竞赛任务
14:
00-20:
竞赛成绩评定及复核
21:
00—22:
加密信息解密
22:
00—23:
成绩报送及公布
第三日
00-9:
公布竞赛成绩
00-10:
闭赛与颁奖仪式
(二)竞赛流程图
六、竞赛试题
(一)赛项执委会下设的命题专家组负责本赛项命题工作。
(二)本赛项为公开赛题,在距国赛开始日前一个月,通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定网络信息发布平台(http:
//www.chinaskills-jsw.org)公布竞赛赛题。
(三)竞赛赛题共设计6项可选技术参数。
对于可选技术参数的说明及范例,作为公开赛题的组成部分同时发布。
(四)国赛开始前3日,按照公开赛题规定,由命题专家组编制10套可选技术参数。
参数严格保密,不能公开。
到达国赛现场后,存放在承办院校保密室中。
保密室应全程监控。
(五)国赛开始前1小时,由裁判长在监督长监督下,在竞赛现场随机抽取1套可选技术参数,作为竞赛使用参数。
(六)本赛项样题详见《附件一》。
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3名2021年度在籍学生。
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高职院校三年制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4-5年级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参加本赛项比赛。
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当年),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2017年5月1日为准。
凡在往届本赛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本赛项的比赛。
(二)竞赛工位通过抽签决定,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离开竞赛工位。
(三)竞赛所需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辅助工具由执委会统一准备,参赛选手不得自带硬件设备、软件、移动存储、辅助工具、移动通信等进入竞赛现场。
(四)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五)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进入竞赛工位并领取竞赛任务,竞赛正式开始后方可展开相关工作。
(六)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如遇到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当举手示意;
现场裁判应及时予以解决。
如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由现场裁判协同技术支持人员共同解决。
(七)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由现场裁判报告裁判长。
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竞赛;
若因非参赛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八)竞赛结束后,参赛队要确认已成功提交所有竞赛文档,由参赛队队长签字确认,参赛队在确认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九)现场竞赛结束,经现场裁判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十)各赛项由评分裁判现场评分,经裁判长、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布。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
八、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
竞赛场地分为:
竞赛现场、裁判员休息区、指导老师休息区、开(闭)赛式会议区、服务区。
其中,竞赛现场又划分为:
检录区、场内竞赛区、裁判工作区、技术支持区。
以上区域应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
应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设备。
场内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统一竞赛设备和备用设备。
选手无需自带任何工具及附件。
3.竞赛工位。
竞赛现场各个工作区配备单相220V/3A以上交流电源。
每个比赛工位上标明编号;
每个比赛间配有工作台,用于摆放计算机和其它调试设备工具等;
配备3把工作椅。
4.技术支持区。
为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固定工位、电源保障。
5.服务区。
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6.赛场开放。
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赛场面向媒体、行业专家开放;
允许媒体、行业专家在规定的时段内沿指定路线进行现场参观。
7.竞赛场地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现场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合格有效,应急照明设施状态合格,赛场明显位置张贴紧急疏散图,赛场地面张贴荧光疏散指示箭头,赛场出入口专人负责,随时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各工位分区供电,强电弱电分开布线,现场临时用电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九、技术规范
标准号
中文标准名称
1
GB/T15532-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2
GB/T16260—2006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
3
GB/T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4
GB/T18905—2002
软件工程产品评价
5
GB/T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十、技术平台
竞赛技术平台为新建技术平台,要求最少满足100支参赛队伍300人规模。
(一)竞赛设备
设备类别
数量
设备用途
基本配置
服务器
8台
内嵌软件测试实训系统,提供竞赛支持服务。
IntelE5-2620v32.1G8.0QPI20M8C×
2/64GB内存/2TB硬盘×
1/支持RAID5/1Gb×
2管理网络接口/1Gb×
2数据网络接口/1+1冗余电源
客户端
每支参赛队伍3台。
根据参赛团队数量,配备30%的备份机器。
竞赛选手比赛使用。
2.0GHZ处理器,2G以上内存,显示器要求1024*768以上
(二)软件环境
软件类别
软件名称
操作系统
Windows2008R2
软件测试实训系统
——
Windows7
浏览器
Chrome/IE8.0浏览器
文档编辑器
office2007以上版本
截图工具
SnippingTool
录屏工具
oCam_v344.0
输入法
搜狗
(三)竞赛技术平台
比赛技术平台:
《北京四合天地软件测试实训系统》。
《北京四合天地软件测试实训系统》采用基于J2EE以及MySQL数据库的B/S结构,MVC三层架构设计模式。
可跨平台部署,支持集群与虚拟化部署,维护简单,操作方便,支持IE、火狐、谷歌、360等主流浏览器,兼容性好。
系统通过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模拟测试任务,达到贴近实际软件测试工作流程的实训功能。
具体包括:
教师任务分配管理,学生实训文档提交与评价,结果成绩评测等管理功能。
实训模块包括:
c/s结构功能测试实训模块、B/S结构功能测试实训模块、安全测试实训模块、兼容性测试实训模块、移动APP测试模块、安装实训测试模块、测试环境建立实训模块。
为教师提供方便的查看分析学生提交测试bug和文档的操作界面,为学生提供多个测试实训模块和相关文档支持。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考查点/技能描述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权重
主观分
根据测试任务要求,结合小组情况,合理分工,制定测试方案和计划,上传测试方案文档到平台。
采用Word文档提交。
明确测试范围(5分)
合理并完备的进行任务分配(5分)
制定有效完备的测试策略(10分)
测试方案应包括:
测试目的、Web端测试范围、移动App端测试范围、浏览器兼容性测试范围、测试人员、测试环境、测试人员进度安排与模块划分、安全性测试要求等。
测试方案制定的完整性、合理性等,均作为评分的考量。
1.测试范围中包含了所有的功能点得5分,(参考:
资产管理系统测试内容-测试方案页签)。
2.缺少1-5个功能点,得4分。
3.缺少6-10个功能点,得3分。
4.缺少11-20个功能点,得2分。
5.缺少20个以上,得1分。
6.未列功能点,得0分。
20分
7.测试概述,测试任务、测试资源、测试计划、测试风险填写清晰,得5分。
8.测试概述说明不清晰,扣1分。
9.测试任务说明不清晰,扣1分。
10.测试资源说明不清晰,扣1分。
11.测试计划说明不清晰,扣1分。
12.测试风险说明不清晰,扣1分。
13.测试进度安排包括了需求理解、测试方案、测试用例、功能测试、测试报告,以及相关人员安排合理填写正确,得5分。
14.测试进度安排缺少一个扣1分。
15.人力资源分配、每一个模块的测试分工、以及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得5分。
16.测试进度没有具体时间安排,扣1分。
17.测试时间安排不合理,扣1分。
18.未合理分配人员资源,扣1分。
19.未对每一模块进行分工,扣1分。
20.模块的测试分工不合理,扣1分。
根据需求描述及对功能的理解,编写测试用例,上传测试用例文档到平台。
采用Excel文档提交。
测试用例的编写符合规范(5分)
测试用例设计符合需求(5分)
测试用例设计充分(10分)
测试用例文档应包括:
用例编号、所属模块/子模块、用例编写人、输入、预计输出、使用的测试用例设计方法等。
测试用例设计要求功能覆盖度高,用例设计的结构组织合理,用例设计使用的测试方法准确,用例编写的语言描述清晰。
其中测试用例覆盖度和用例设计的结构化,是评分的重点。
1.重点测试用例40个,每发现1个得0.2分,满分8分。
8
2.每写一条规范的测试用例得0.05分(不能有重复的测试用例,编写要符合需求且正确),200条以上得10分
10
3.测试用例编写符合测试用例规范,预置条件、输入、执行步骤、预期输出均填写规范,得2分
4.预置条件不清晰或不正确,扣0.5分
5.输入不清晰或不正确,扣0.5分
6.执行步骤不清晰或不正确,扣0.5分
7.预期输出不清晰或不正确,扣0.5分
根据需求文档和测试用例,在平台上执行测试,发现bug并提交bug到管理平台。
1、Bug的提交数量达到标准(10-20分)
2、Bug的提交的严重程度较高(10-20分)
Bug提交评分细则:
要求所有的Bug都统一在软件测试实训平台中进行提交。
Bug标题清晰,是整个Bug的一个综述。
Bug描述准确清晰,有浏览器及版本描述,有截图。
Bug的数量和Bug的准确性,是评分的重点。
1.Bug在系统列表中提交并截图得1分,未提交或没有截图不得分
40分
2.每发现一个Bug,得0.2分,Bug总数量在50个以上(含50),得10分
3.各模块Bug数量准确,得10分
4.若有一个Bug属于严重缺陷,每发现1个得2分,最多得6分
5.若有一个Bug严重程度属于很高,每发现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6.若有一个Bug严重程度属于高,每发现1个得1分,最多得5分
7.Bug摘要、详细描述了详细操作步骤,Bug描述清晰,截图清晰准确,得1分
38
8.系统四个文档正确提交名称并截图得1分,未正确提交名称或未截图不得分。
根据测试情况,编写测试总结报告,上传测试总结报告文档到平台。
1、测试总结编写内容涵盖完备(10分)
2、测试总结编写有技术深度和难度(10分)
测试总结报告评分细则:
测试报告应包括测试目的、测试环境、测试人员、测试进度情况、Bug汇总、重要问题总结、遗留问题列表等。
总结报告中,对测试进度和质量的总结,是评分的重点。
1.测试进度列表中模块项完整(10个)得4分,缺少一个模块扣0.4分
2.测试进度总结描述清晰合理,得1分
3.测试总结中测试用例设计方法,使用等价类划分法、边界值法、错误推测、因果图法、场景法,完整得5分,缺少一个扣1分。
4.测试总结中缺陷汇总模块项完整(10个)得5分,缺少一个模块扣0.5分。
5.测试结论描述清晰正确,测试整体情况总结、被测系统评价、测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问题解决方案、个人收获,包含以上5项得5分,缺少一个扣1分。
(二)评分方式
1.组织与分工
(1)参与大赛赛项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
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受赛项执委会统一领导。
(2)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
加密裁判2名;
现场裁判8名;
评分裁判15名(分3组每组5名),共计26人。
(3)裁判及其他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如下:
——裁判长:
负责竞赛过程各类裁判的指定、更换与工作调整;
负责竞赛技术参数的现场抽取;
竞赛现场问题的快速处置与裁定;
竞赛评分过程的组织与安排;
竞赛成绩的审核与上报。
——加密裁判:
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解密工作;
——现场裁判:
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
——评分裁判:
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主观性内容由5名裁判打分后按去掉最高、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确定成绩。
——检录工作人员:
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监考工作人员:
协助现场裁判做好负责工位范围内的秩序维持工作,不得在考场内随意走动;
——技术支持人员:
在技术支持服务区候场,有需要时在现场裁判的带领下到相关工位进行赛场技术支持保障。
(4)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5)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评定方法
成绩评定是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对参赛队或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表现和最终成果做出评价。
本赛项的评分方法为结果评分,即:
依据赛项评价标准,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和作答卷进行评价评分。
所有的评分表、成绩汇总表备案以供核查,最终的成绩由裁判长,监督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赛项执委会。
3.成绩公布方法
赛项成绩在赛项结束后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公示后公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需使用大赛成绩,应报大赛执委会审批。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
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
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竞赛成绩以复核无误后,经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
在赛场及赛场外张贴纸质成绩。
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一、二、三等奖。
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伍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大赛所有荣誉证书、奖杯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颁发。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
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
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要求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凭执委会印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场地,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
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
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严格控制与参赛无关的易燃易爆以及各类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许随便携带书包进入赛场。
5.配备先进的仪器,防止有人利用电磁波干扰比赛秩序。
大赛现场需对赛场进行网络安全控制,以免场内外信息交互,充分体现大赛的严肃、公平和公正性。
6.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
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7.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生活条件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和教师的饮食起居。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
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
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比赛期间选手、指导教师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赛区执委会。
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执委会决定。
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
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
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
不接受跨校组队,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超过1支;
2.参赛队组成:
每支参赛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不接受跨省市、跨校组队报名;
同一学校相同项目报名只能有1支参赛队。
3.各参赛院校应指定1名负责人任赛项领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
4.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
如在筹备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不能参赛,须由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于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允许指导教师缺席比赛。
5.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赛项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6.赛项执委会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