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管制制度4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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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供应商评价记录表》、《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二章机械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一、设备检查方法:
1、各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填写《设备日常检查记录》,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二、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3、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丝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三、对查处的问题,各项目部应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四、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
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机械管理,理顺管理关系,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机械设备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1.根据机构设备管理体制既要方便生产,又要充分利用机械设备,发挥设备投资效果的原则,实行把机械设备直接装备到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器材部统一调度(包括租赁和调拔)。
2.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司经理统一领导下,器材部负责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及考评工作。
考评与安全科检查考评同步进行。
3.器材部负责各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和对外租赁的业务工作。
4.项目经理部机电人员属公司器材部派出人员,实行工长负责制,受器材部和项目经理部双重领导,其工资待遇由公司按技术等级予以评定,由经理部支付,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二、机械设备固定资产管理。
1.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机械设备(包括自制设备)都应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单机价值在2500元以上。
2.凡要购置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应由项目经理部编制计划,经公司经理审批后,由器材部统一购置,并进行统一编号。
1.凡新添置的固定资产的生产设备由设备科统一编号,录入总
台帐,负责归集资料建档,调入项目的由项目录入分台帐,并对其使用维护建档完善,实
行设备分级管理。
2.设备由设备科统一标识,标识应固定在机器上易于察看处。
5.器材部对机械设备资产进行租赁使用,2500元以下小型机械及手动工具由项目部提出
计划,由器材部调拨或由器材部授权项目部自行购买,具体规定见(HY/ZYS/GL04-1999)《关于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三、设备转移、安装、验收及报废
1.设备转移由器材部设备科按规定开具调拨单后方可执行。
2.大型设备(指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由设备科组
织编制安装方案及实施,并办理转移手续,由设备科与安全科及总工共同验收。
3.中小型设备由设备科指导项目自行安装,由设备科、安全科
共同验收。
4.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或不堪使用且无维修价值,由使用单位
或维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鉴定,报总经理许可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四、设备租赁范围及有关费用的划分:
1.设备租赁范围:
价值在25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中型设备均属租赁范围,
小型机械及手动工具由器材部统一配置或由器材部授权购买。
2.器材部负责设备调配,安装或安装指导及租赁手续,租赁费用由财务部按月计入成本,设备进出场费则由项目经理部承担(附租赁单)。
第二章关于小型施工机具管理办法
为减少开支,控制小型机具购置质量,避免资金流失,公司决定对小型施工机具实行统一
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原值200~2500元范围内的设备,包括各种手动、电动工具、配电箱,一切新机、电缆、砂轮机、钻床等。
二、机具的采购
1.项目经理部需用机具设备须先向器材部提出设备需用计划,由器材部调拨或由器材部询报价经总经理审批后购置(或授权项目部购置)。
2.购置机具设备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符合国家、地方有关产品规定的要求。
3.机具购置后,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器材部登帐存档,并办理领用手续。
发票须经器材部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机具的管理
1.机具由器材部统一管理、调配。
2.机具成本由项目经理部一次性摊销,使用期间维修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承担,器材部不收取租赁费。
3.各项目经理部调用机具,应由项目经理部、器材部共同按设备净值办理调拨手续。
4.进入项目经理部的机具由项目机电工长负责管理。
建立机具台帐,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5.机具停用,须将机具维修保养完好封存由器材部统一调配,退场机具须零部件完整,对
机具丢失,部件不完整或不维护保养的项目经理部,公司将视其程度对项目实行经济处罚(主要表现在奖金)。
6.机具报废须经器材部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一、设备检修计划编制的依据
1、设备的修理周期
2、设备实际技术状况,由项目机管员根据日常检查保养记录及维修记录等积累设备状态信息。
3、大、中型设备的大修计划由设备科编制,由主管领导签批,报总经理审
批。
4、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按设备科编制的大修计划,适时安排设备检修,内容包括各台设备维修项目,解决的关键问题,更换配件等。
5、大中型设备的小修由项目部机电工自行解决,并做好维修记录。
二、验收
1、设备小修由项目部机电工长现场鉴定验收即可。
2、设备大修必须由设备科鉴定验收。
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规定
一、设备的使用
1、定人定机,持证上岗。
2、按设备操作规程或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精心使用设备。
二、设备日常保养制度
1、大中型设备每5~10日须做现场设备日常检查保养记录。
2、大型设备每日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3、设备日常检出的问题,简单调整可以由操作者自行处理,难度大的应停机由维修工电工处理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作为设备档案和拟定大修计划的依据。
第五章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大型设备拆装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机械(塔吊、电梯)拆装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拆装作业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装规程》和GB5144-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之要求。
3.拆装作业应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的技术标准和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设备基础的施工(塔吊轨道的铺设)要符合各种机型的技术要求,严格按原厂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重新安装的大型设备,安装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参与人员认真研究图纸和熟悉安装使用说明书,并对设备及其零部件进行技术性检查,确认达到要求后方可安装。
6.设备安装完毕后,要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试验,对整机要进行负荷试验,全部验收资料要记录存档。
验收和试验都应遵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施行。
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电梯)拆装安全管理制度
1.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公司或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三、大型施工机械(塔吊、电梯)拆装前零部件检查制度
1.大型施工机械在安拆之前,要先检查机械的金属结构部件应无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焊缝不开裂。
工作爬梯、防护栏杆安全可靠。
2.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无损,各联接螺栓、销轴、配线、钢丝绳、塔吊压重配重的数量或长度完整齐全,无损坏。
3.检查齿轮、滑轮、连轴器、减速器、制动器等机械零部件外观完好,固定牢靠,没有裂纹损伤。
4.检查各电气线路、电缆、集电器、电阻器、开关、接触器等电气部件符合使用要求,电机绕组以及线路绝缘电阻≥0.5MΩ。
5.检查随机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绳、吊索、吊环、卸甲、手拉葫芦等工具齐全牢固,完好无损,确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毕,要清理、保养好机械设备的各种零部件,并保管堆放整齐。
四、大型施工机械(塔吊、电梯)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拆、装塔吊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进行。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拆、装工艺和方案,并严格按工艺和方案要求组织交底、实施。
3.参加起重设备拆、装作业人员,应认真学习拆、装工艺方案,掌握本岗位、工位作业要求。
4.在起重设备拆、装过程中,应由拆、装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作业区应悬挂警示标牌)。
5.拆、装进场前,查看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现场配合准备工人情况,具备拆、装条件方可组织人员进场。
6.参加拆、装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拆、装指挥作施工过程工艺、方案交底;
机电工长作拆、装过程安全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拆、装只允许在四级风以下进行作业,如在作业过程中,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紧固连接螺栓。
五、大型施工机械(塔吊、电梯)拆装检测验收制度
(一)、检测
1.安装完毕的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装规程》之要求,检测验收的标准
依据劳动部93.10.15颁发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大纲》来实施。
2.大型施工机械拆卸之前,必须按照检验大纲之要求进行检查,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得进行拆卸作业。
3.检验用仪器、量具和工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要设专人保管使用,并定期进行计量校验,保持检验工具的准确性。
4.检测环境条件要符合国家要求。
5.检验工作必须由持省级检验员证的人员来完成,《企业自检报告单》必须签有检验员章
方算符合要求。
(二)、验收
1.新安装的施工电梯、塔吊、快速井架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科必须汇同公司质安部、施工项目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依据《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