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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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燃油及原煤仓至锅炉炉膛燃料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2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3
米区域。
5.2.4
在上述区域以外进行动火作业无需办理动火工作票,但工作负责人需做好如下安全措施:
工作票规定。
5.4
二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要求提前一天上票,开工当日上午现场办票。
发电生产部、综合生产部负责在第二
7天。
天早会上通报,动火工作并于当天结束,第二天如需继续工作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限于当天工作当天办理,设备大小修期间、技术改造工程二级动火票可延长至
5.5动火工作票执行程序。
5.5.1动火工作负责人负责填写动火工作票,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发,二级动火工作票由设备维护部、综合生产部负责人签发。
5.5.2消防监护人负责按工作票上填写的工作地点对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气体含量、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合格后签字,并将检测结果填写在相应的工作栏内。
5.5.3一级动火工作票经现场检测合格后动火工作负责人负责召集安全技术部负责人、消防专责人、消防监护人(专职)电厂分管生产的副厂长或者总工程师共同到现场审核安全措施并确认签字。
5.5.4二级动火工作票(在煤仓中进行动火工作时,进行粉尘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负责召集安全技术部消防专责人、消防监护人(兼职)现场审核签字。
5.5.5动火工作票负责人将各级审核批准的动火工作票交运行(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共同到动火现场核对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生效。
5.6动火票登记、存放和终结:
5.6.1发电生产部、综合生产部运行(工作许可人)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登记、安全主管负责统计、分析并于下月2日前上报安全技术部消防专责人。
5.6.2一级动火工作票一式四份填写,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安全技术部消防专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消防监护人各持一份。
5.6.3二级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填写,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和消防监护人各持一份。
5.6.4
5.6.4动火工作结束后由动火工作负责人进行现场监护,两个小时内没有发生异常情况,到工作许可人
档。
5.7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签字。
5.7.2一级动火工作应由专职消防人员负责动火监督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并派专人监督,生产运行人
员在动火过程中每隔2小时检测一次,如超过规定浓度立即停止动火工作;
二级动火工作应由兼职消防
如超过规定浓度立即停止动火工作。
票结束手续并注销该票。
5.7.4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系统上进行动火工作时,动火部位必须与系统的其他部位解列并采取隔离措施,加装堵板并对管道、容器进行彻底吹扫。
工作地点的易燃物应清理干净。
5.7.5在动火的设备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应敷设专用地线接在需要焊接的同一部件上,接地线绝缘应完整,不能有破损和接头,严禁用其他铁件搭接代替接地线。
5.7.6动火点应距动火用的乙炔瓶、氧气瓶10米以上,两瓶相距8米以上。
5.7.7储油罐内进行动火工作,必须将所有与油罐连接的管路断开,清理干净罐内油污,彻底煮罐
48小时以上,测量罐内可燃
吹扫)24小时以上,打开罐的所有人孔门和盖板,加装风机进行强力通风
气体含量符合安全数值,无问题后方可动火工作。
5.7.8容器内的工作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八章规定。
5.7.9在燃油系统各部位进行动火工作期间,通风机不能停止运行。
5.7.10检修间内动火须经部门安全综合专工认可后方可作业。
5.7.1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①油车停靠的区域;
②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④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⑤遇有火险异常
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5.7.12其它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5.8动火工作票的填写标准
5.8.1动火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安全措施应正确、完善,不得随意涂改。
5.8.2
,动火工作内容必须写明动火
填写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必须详细清楚(双重编号的必须都填写)设备所处的翔实位置(包括双重编号、楼层、标高、动火点与禁火区域的距离,禁止多处动火点共用张动火票作业)。
如有必要者应划出设备草图,在图上标明动火点。
5.8.3在备注栏中注明所使用动火工具(电焊机、氧气瓶、已炔瓶等)的使用数量及现场消防器材的使
6职责
6.1安全技术部
6.1.1安全技术部经理:
负责实施细则的审核工作,并保证细则的有效性。
6.1.2消防专责人:
6.1.2.1监督和检查本细则在本厂的执行情况,监督并指导有关检查和执行记录的建立和实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处理;
负责收集本细则的反馈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
6.1.2.2每季度对本细则进行一次检查评价
6.2本细则的使用人为各级审批人员及动火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消防监护人、动火执行人、其职责如下:
6.3
各级审批人员及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6.3.1工作许可人应职责:
6.3.1.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6.3.1.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6.3.1.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6.3.1.4
工作负责人职责:
6.2.3.4
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组织、指导工作班成员正确地、
安全地进行动火工作。
6.2.3.6
在密闭空间动火应保证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便空气流动;
动火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负责配备必要的和足够的动火现场所需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6.2.4.3
6.2.4.4
负责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不满足
安全要求时,禁止动火。
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防止火警发生,一旦失火应及时扑救。
全面了解动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详细检查所使用的动火工具,确保符合防火安全、技术要求,符合动火或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要
求。
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6.2.6动火工作票编号按热机工作票编号原则进行。
7
7.1已经结束的动火工作票每周由发电生产部、
检查与评价
综合生产部安全主管各自收回,按月进行检查考核,并装订成册,保存一年。
7.2动火工作票的统计方法:
动火工作票合格率=100%x已经结束的合格的动火工作票/已经结束的动火工作票总数
7.3
动火工作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动火工作票。
工作地点、设备名称特别是设备双重编号者填写不全或涂改者。
7.3.4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完全、不准确或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设备状况不符。
7.3.7
7.3.8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许可人、动火工作票执行人不符合规定者。
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却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7.3.12
未按规定办理终结手续或工作结束后未进行现场残留火种检查者。
8反馈
有关部门将动火票中存在的问题情况,及时反馈细则执行人,细则执行人将细则本身问题反馈企业管理主管,其余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
1:
检查评价表
2:
一级动火票
3:
二级动火票
序
号
评价内容
评价
1
是否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和禁火区域
是
否
2
可燃气体检测员是否合格
3
动火票是否每天结票
4
抽查时动火前安全措施是否检查
5
动火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安监、消防负责部门是否
共同检查工作现场
6
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是否足够
工作负责人是否了解《动火许可证管理制度》
8
现场是否容易取到《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9
因未执行动火许可证而发生火险次数
有
10
结合安评检查提出的相关问题
11
承包商是否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
存在冋题:
1.
2.
整改建议:
评价意见:
审核意见:
部门名称:
日
审核人:
检查人:
评价人:
年月
XX电一级动火工作票
编号:
动火部门1班组动火工作负责人
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
申请动火工作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开始
自年月日时分结束
运行采取的安全措施
检修采取的安全措施
动火工作票审核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签字
消防专责人签字
安全技术部负责人签字
动火工作票批准
发电厂主管领导签字1
1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检修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
2.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
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和粉尘浓度测定合格。
允许动火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开女台
运行许可人签字
工作负责人签字
消防监护人签字
动火执行人签字
动火工作票签发
消防部门负责人
安全技术部负责人
发电厂主管领导
动火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
动火工作负责人
备注:
动火工作内容(附图)
XX电动火作业可燃指标测定记录
测定次数
测定时间(年月日时分)
测定指标
测定人
动火工作
负责人
可燃物名称
标准值
测定值
动火前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第6次
附录3:
XX电二级动火工作票
申请动火部门安全专工签字
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字丨
3.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检修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
4•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
消防专责人
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字
动火工作干年月日时分结束
动火工作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