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876723 上传时间:2023-01-1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9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合同范本固定总价Word格式.docx

承包人(全称):

XXX

XXX项目XXX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莱州恒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项目XXX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以下合约,订立此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XX项目XXX工程。

1.2工程地址:

莱州市文苑路以东、坊北路以西、掖县街以北。

1.3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包设计,包工包料(含设备),包质包量,包施工期限、包施工安全,包验收,以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包干方式。

2、工程内容

3、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天。

乙方应在天内通过甲方验收。

4、工程技术要求

4.1符合相关的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工程质量要求

5.1乙方应保证其材料、使用技术和工艺及工程在各个方面符合甲方所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

乙方应保证对其任何缺陷和故障负责。

5.2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甲方确认使用材料标准中所列明的材料、设备规格、品牌、产地等施工技术文件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5.3工程质量(含施工质量及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及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承诺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验收

6.1产品进场检验:

产品在进入现场之前,乙方应对原材料品牌、型号、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取得或出具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等。

原材料的检验实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检测要求,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损失,并接受甲方提出的相应经济处罚。

6.2验收:

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由甲方和监理进行验收。

6.3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

(不同工程不同要求由工程部填写)

6.4若由于特殊原因而导致部分工程项目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以确保各方责任。

7、质量保修期及服务

7.1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7.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甲方如果发现施工工程及所用材料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其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有权申请项目所在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可根据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7.3保修期内凡属质量等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7.4若甲方在不违反操作的情况下出现的故障或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7.5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维修处理。

若乙方未在甲方限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维修工作,甲方将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所发生费用不得再提出疑义并无条件接收。

7.6如乙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5%的质保金部分或全部抵偿甲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8.1合同价款

8.1.1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格(大写),(小写)¥

8.1.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8.1.3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费(包括材料的采购、包装、运输、保管、检验试验、制作、施工、施工损耗、缺陷修补、验收、培训等)、人工费、机械费(工器具使用费)、措施费(脚手架费用、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等)、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保护费、施工检测及验收相关费用、安全文明费用及相关手续费用等)、设计费、施工用水电费、管理费、风险、利润、规费、税金等为合格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8.1.5乙方应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对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且不再计取费用。

8.1.6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业主指令等所发生的费用以现场签证方式调整。

8.1.7现场签证计价按以下原则计取价格:

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价格的,按清单中综合单价执行;

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参照类似价格执行;

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价格的,双方协商确定。

此计价原则同样适用于今后可能发生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内容的结算。

8.1.8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计价,仅供合同解除时计算价款使用。

8.2付款方式

8.2.1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总结算价款的95%。

其余5%质保金在保修期两年满无质量问题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8.2.2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尾款支付时需提供含质保金的全额发票。

合同单位,开票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开发票为真实有效合法的,若被有关部门查出发票为虚开的或者假发票,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安全文明施工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的法规、规范及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9.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和环境保护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以及安全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或消防事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并应及时向甲方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9.3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监理方以及建筑总承包方的有关指示,每次处以罚款500元。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4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任何行政处罚,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现场管理:

10.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服从施工总包及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和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若乙方出现不服从管理的事项,甲方可视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0.2乙方应严格控制与土建工程结合部位的施工质量;

如因上述问题造成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10.3成品保护

乙方负责所承担工程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有义务配合总承包商对所有工程进行交工前的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工程成品破坏,乙方应负责恢复性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

施工时乙方应做好防护措施,严禁产生对于已有建筑物的污染,乙方负责交工前施工内容的清洁工作。

11、合同双方责任

11.1甲方责任

11.1.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本工程的相关场地,施工期间不安排交叉施工。

11.1.2为乙方提供放置施工设备、材料的堆放场地及用房,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接口,水电费用乙方负责。

11.1.3派驻地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验收,工程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1.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1.2乙方责任

11.2.1负责按甲方设计提供的施工图及乙方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现场施工,组织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批;

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11.2.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所有施工有关事宜。

11.2.3乙方应作出详细施工计划,明确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以确保按时交工,必要时夜间施工。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或做法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材料品牌及施工内容按质按量完成,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11.2.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1.2.5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写隐蔽记录,24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如果甲方和监理单位未能按乙方要求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验收,则被确认乙方自检合格,乙方可以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11.2.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损生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11.2.7乙方负责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11.2.8乙方须提供给施工总包单位及甲方各一套完整合格的施工技术资料,保证综合验收涉及该合同内容部分达到相关要求,否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竣工验收后乙方需提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

11.2.9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甲方可从应从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

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11.2.10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

11.2.11乙方工人无论何种情况到甲方施工现场、办公场所、售楼中心、政府机关等吵闹、堵门、堵路、滋事,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由乙方全部承担。

12、违约及争议处理

12.1违约

12.1.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解除本合同或经催告拒不履行本合同,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甲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12.1.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3000元,连续拖期累积计算。

如果乙方违约金总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0%后仍旧拖期,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

12.1.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1.4乙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及所有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符,则承担全部责任,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产品的质量保证期。

12.1.5若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未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质量不达标的地方重新施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若整改后的工程仍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则视为乙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邀请有能力的第三方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12.1.6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损失,乙方承担维修恢复费用及业主索赔费用。

12.2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应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3其他

1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13.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13.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13.4乙方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乙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13.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烟台市具有资质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13.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13.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3.8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3.8.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3.8.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3.8.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3.8.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13.9严禁乙方向甲方人员请吃及行贿,甲方人员严禁接受乙方的请吃、礼品及贿赂。

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的履行,拒付乙方投入的项目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甲方对于接收人员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13.10合同签订地:

莱州市光州东街618号。

13.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附件:

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承包人相关税务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